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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一、招标投标概述,二、招标程序,三、招标准备,四、招标,五、投标,六、开标、评标、中标与合同签订,一、招标投标概述,一、招标投标的产生和发展 二、我国的招标投标法概述 (一)立法目的 “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保证项目质量,制定本法”。 1999年8月30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招标投标法,并已于2000年1月1日起实施。,一、招标投标概述,一、招标投标的产生和发展 二、我国的招标投标法概述 (二)招标投标法的调整范围 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的任何招标投标活动。 2000年5月,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第3号令进一步明确规定: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规定单位合同估算价标准或总投资额达到规定标准的,必须进行招标。,一、招标投标概述,(二)招标投标法的调整范围 1.必须招标的项目类型范围 (2)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公用事业项目的范围包括: 1)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市政工程项目; 2)科技、教育、文化等项目; 3)体育、旅游等项目; 4)卫生、社会福利等项目; 5)商品住宅,包括经济适用住房; 6)其他公用事业项目。,一、招标投标概述,(二)招标投标法的调整范围 1.必须招标的项目类型范围 (3)使用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包括: 1)使用各级财政预算资金的项目; 2)使用纳入财政管理的各种政府性专项建设基金的项目; 3)使用国有企事业单位自有资金,并且国有资产投资者实际拥有控制权的项目。,一、招标投标概述,(二)招标投标法的调整范围 1.必须招标的项目类型范围 (4)国家融资项目的范围包括: 1)使用国家发行债券所筹资金的项目; 2)使用国家对外借款或者担保所筹资金的项目; 3)使用国家政策性贷款的项目; 4)国家授权投资主体融资的项目; 5)国家特许的融资项目。,一、招标投标概述,(二)招标投标法的调整范围 1.必须招标的项目类型范围 (5)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资金的项目的范围包括: 1)使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组织贷款资金的项目; 2)使用外国政府及其机构贷款资金的项目; 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援助资金的项目。,一、招标投标概述,(二)招标投标法的调整范围 2费用标准范围 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4)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1)、2)、3)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一、招标投标概述,(三)招标投标法的调整范围 3水利工程可不进行招标情形(须经项目主管部门批准 ) (1)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的项目; (2)应急防汛、抗旱、抢险、救灾等项目; (3)项目中经批准使用农民投工、投劳施工的部分(不包括该部分中勘察设计、监理和重要设备、材料采购); (4)不具备招标条件的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 (5)采用特定专利技术或特有技术的; (6)其它特殊项目。,一、招标投标概述,(四)招标方式 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水利工程可以采用邀请招标情形: (1)属于第三条第二项第4目规定的项目; (2)项目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涉及专利权保护,受自然资源或环境限制,新技术或技术规格事先难以确定的项目; (3)应急度汛项目; (4)其它特殊项目。,一、招标投标概述,(四)招标方式 采用邀请招标的,招标前招标人必须履行下列批准手续: (1)国家重点水利项目经水利部初审后,报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批准;其他中央项目报水利部或其委托的流域管理机构批准; (2)地方重点水利项目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发展计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其它地方项目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一、招标投标概述,(五)招标投标法的特点 (1)程序规范。 (2)编制招标、投标文件。 (3) 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 (4)一次成交。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 “在确定中标人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 “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一、招标投标概述,(六)自行招标与委托代理招标 工程建设项目自行招标试行办法(国家计委2000年第5号令)规定: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应当具有编制招标文件的能力,具体包括: (1)具有项目法人资格(或者法人资格); (2)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工程技术、概预算、财务和工程管理等方面专业技术力量; (3)有从事同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的经验; (4)设有专门的招标机构或者拥有3名以上专职招标业务人员; (5)熟悉和掌握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规规章。,一、招标投标概述,(六)自行招标与委托代理招标 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 (2)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 (3)有符合法律规定条件、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库。,二、招标程序,(1)招标前,按项目管理权限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招标报告备案。报告具体内容应当包括:招标已具备的条件、招标方式、分标方案、招标计划安排、投标人资质(资格)条件、评标方法、评标委员会组建方案以及开标、评标的工作具体安排等; (2)编制招标文件; (3)发布招标信息(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4)发售资格预审文件; (5)按规定日期接受潜在投标人编制的资格预审文件; (6)组织对潜在投标人资格预审文件进行审核; (7)向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二、招标程序,(8)组织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踏勘; (9)接受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关问题要求澄清的函件,对问题进行澄清,并书面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10)组织成立评标委员会,并在中标结果确定前保密; (11)在规定时间和地点,接受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 (12)组织开标评标会; (13)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 (14)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总结报告; (15)发中标通知书,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投标人; (16)进行合同谈判,并与中标人订立书面合同。,三、招标准备,(一)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勘察设计招标应当具备的条件 (1)勘察设计项目已经确定; (2)勘察设计所需资金已落实; (3)必需的勘察设计基础资料已收集完成。 2.监理招标应当具备的条件 (1)初步设计已经批准; (2)监理所需资金已落实; (3)项目已列入年度计划。,三、招标准备,(一)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3.施工招标应当具备的条件 (1)初步设计已经批准; (2)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年度投资计划已经安排; (3)监理单位已确定; (4)具有能满足招标要求的设计文件,已与设计单位签订适应施工进度要求的图纸交付合同或协议; (5)有关建设项目永久征地、临时征地和移民搬迁的实施、安置工作已经落实或已有明确安排。,三、招标准备,(一)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4.重要设备、材料招标应当具备的条件 (1)初步设计已经批准; (2)重要设备、材料技术经济指标已基本确定; (3)设备、材料所需资金已落实。,三、招标准备,(二)准备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编制中需确定的要点事项 (1)工程的分标 ; (2)合同类型的选择; (3)发包提供的条件 ; (4)投标保证和履约保证 ; (5)合同条件; (6)价格调整方式; (7)编制施工规划。,总价合同、单价合同、 成本加酬金合同,三、招标准备,(二)准备招标文件 招标设计与施工规划 水利部在水建1994488号文中规定:“为适应水利水电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保证招标设计文件质量和招投标合同的顺利执行,依照我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招标投标工作管理规定要求,凡要实行施工招标的工程均要进行招标设计。招标设计阶段的工作内容暂按原技术设计要求进行设计工作,在此基础上制定施工规划,编制招标文件。”,三、招标准备,(二)准备招标文件 (1)工程概况和工程规模。(2)分标方案。 (3)施工组织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的初步设想。 (4)施工导流。(5)各单位工程的施工进度和工程的总进度。 (6)各单位工程的施工方案和施工方法。 (7)大型临时设施和生活辅助设施的布置、规模、建设和投产使用计划。 (8)单位工程和按合同划分列出的劳务使用计划。 (9)各单位工程的工程量和按合同划分出的工程量汇总表。 (10)工程材料和施工设备清单以及施工设备的选型。 (11)发包人提供的条件。 (12)场地占用规划。 (13)附图。,三、招标准备,(二)准备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的组成,(1)工程综合说明;,(2)投标邀请书;,(3)投标人须知;,(4)投标书格式及其附件;,(5)工程量清单及其附录;,(6)合同协议书格式及履约保证格式;,(7)合同条件;,(8)技术条款;,(9)图纸、技术资料和设计说明;,(10)评标标准。,工程的综合说明 工程的综合说明是在分标的基础上对项目给以说明的,它包括工程建设项目的名称、建设地点、工程招标的项目及其内容,发包的范围、招标的方式,水文地质条件、技术要求、质量标准、现场的施工条件(主要指招标方提供的施工条件)、建设工期等方面的内容。,2.招标文件编制要点,投标人须知 (1)投标范围; (2)投标单位的资格要求及应提供的资料; (3)投标文件的组成;(4)报价方式; (5)招标文件的补遗和答疑; (6)现场勘察和标前会议; (7)投标有效期及投标保证; (8)投标文件的打印、份数、签章、封装与标记; (9)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限、地点; (10)投标文件递交后的修改与撤回; (11)开标;(12)无效标书情形; (13)投标文件的澄清;(14)评标与中标; (15)合同谈判;(16)履约担保和合同签订。,工程量清单(BOQ) 必须详细编写工程量表说明 分组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BOQ) 投标报价汇总表,备用金额(B) 元 投标总报价(A+B) 元,工程量清单(BOQ),附录: 单价分析表; 分组工程报价组成表; 总价承包项目分解表; 价格指数和权重表; 计日工表。,合同条件 (1)施工合同条件(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Construction) (新红皮书) (2)永久设备和设计建造合同条件(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Plant and Design-Build) (新黄皮书) (3)EPC交钥匙项目合同条件(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EPCTurnkey Projects) (银皮书) (4)合同的简短格式(Short Form of Contract) (绿皮书)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00-0208),三、招标准备,(三)编制标底 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人设有标底的,标底必须保密,并应在评标时参考标底。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 施工招标设有标底的,评标标底可采用: (一)招标人组织编制的标底A; (二)以全部或部分投标人报价的平均值作为标底B; (三)以标底A和标底B的加权平均值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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