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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殡葬改革实施方案范文5则(篇一)为加快我市公益性墓地建设,遏制“三沿六区”乱埋乱葬现象,有力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和绿色殡葬,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3号)、民政部等九部委关于推动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民发*21号文件)、省民政厅等九部门关于推进绿色殡葬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赣民发*2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1. 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省和上饶市关于全面深化殡葬改革的要求,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示范作用,贯彻绿色发展理念,以破除丧葬陋习、整治乱葬乱埋为重点,加快公益性墓地建设,大力推进生态安葬,努力在全市形成文明、生态、环保、节地的绿色殡葬新风尚,为建设赣浙皖三省交界最具魅力山城营造良好环境。二、目标任务1.确保火化率100%。将巩固和保持100%遗体火化率作为深化殡葬改革、推进绿色殡葬建设的重点和主攻方向,全面落实遗体免费火化制度,严格执行凭火化证发放丧葬费及相关补贴政策,坚决杜绝遗体直接土葬和骨灰二次装棺葬现象发生。2.确保公墓区建设村(居)覆盖率100%。在6月30日前,建成一座市级公益性墓地和所有镇级公益性墓地并投入使用,同时对现有的村级公益性墓地进行改造提升,实现公墓区建设全覆盖。3.确保“三沿六区”无坟率100%。将“三沿六区”(“三沿”是指:公路、铁路沿线两侧可视面、河流主干道两侧可视面,“六区”是指城镇规划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农田保护区)坟墓全部迁移至规划区公墓内安葬,到*年底全市基本实现“三沿六区” 内无坟化。要杜绝增量、消化存量,从4月1日起,上述区域不再出现新坟墓。4.确保棺木处置率100%。要深入村(居)详细调查摸底,准确排查把群众家中是否还存在棺木,集中收缴集中处置。重点做好群众的教育疏导工作,动员他们主动上交棺木,自觉移风易俗,破除千年陋习。5.确保红白理事会村(居)覆盖率100%。全市各村(居)要成立由德高望重、热心服务、崇尚节俭、有一定礼仪特长的党员干部、老同志组成的红白理事会,要对风水地理从业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和签订相关承诺书。要设立“红黑榜”,在村(居)公示栏设立移风易俗“红黑榜”专题专栏,每个季度按时公示,将个人思想品德好、带头响应移风易俗号召的列入红榜,将思想落后、不支持甚至阻挠移风易俗的列入黑榜。三、工作步骤*年度,深化绿色殡葬改革从3月31日起全面启动,共分三个阶段:(一)宣传发动阶段(2018年3月31日至4月15日)1.成立机构。成立市深化绿色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各乡镇(街道)要成立机构,各村(居)要成立红白理事会。各地要对辖区内风水地理从业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召集风水地理从业人员进行政策教育和思想引导,并与其签订相关承诺书,确保其从业行业不逾越殡葬的政策法规。2.动员部署。召开全市深化绿色殡葬改革工作动员大会,各乡镇(街道)、村(居)也要召开动员会,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局面。层层发动,层层签订责任状,分级制定具体工作方案。3.调查摸底。各地对辖区内“三沿六区”坟墓和山林进行一次全面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建立台帐,明确山主、界址、坟主等事项,并于4月15日前报至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明确需迁移的坟墓,要向墓主后人发出迁移通知。启动公益性墓地建设规划。(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16日至9月30日)1.统一处置棺木(4月16日至5月15日)。各乡镇(街道)全面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对辖区内所有棺木、棺木工匠、棺木经销商和棺木店铺等进行全面登记造册。对主动上交棺木的,给予一定补助。根据情况,5月上旬开展一次全市性的集中焚烧棺木行动。实现棺木处置“三无”目标:群众家中无棺木存放、从业人员无棺木工匠、流通市场无棺木销售。2.统一建设公墓(4月16日至6月30日)。在德投集团下成立殡改服务公司,统一规划、统一标准,将市、乡、村、组四级公墓区按公园化进行打造,在市本级建成一座占地面积在150-200亩的公益性墓地,在各乡镇(街道)建成一座占地面积在30-50亩的公益性墓地,对已建成的村公益性墓地(全市共有160个村公益性墓地)进行改造提升。新建墓地一律采用卧碑,占地面积不超0.8平方米,使其成为新农村建设一道靓丽的景观;要划定树葬区,倡导节地葬,选取香樟、桂花等作为树葬品种,对火化后实行树葬的,在树上挂上墓主的姓名,并对家属给予一定补助。3.统一迁移坟墓(7月1日至9月30日)。各地要再次摸清山主、坟主、坟墓的底数,进行登记造册,按照“管住山主、清点坟主”的原则,从源头治理乱埋乱葬现象。要实行属地管理、责任到人、任务包干,制定好迁坟计划,倒排工期,确保进度,按照时间节点对坟墓进行搬迁。迁坟后的残留墓穴要开展植树复绿工作,防止发生水土流失。做好迁坟工作要做到“四带四讲”:一是党员干部带头迁坟讲表率;二是名人富人带头迁坟讲正气;三是风水先生带头迁坟讲法纪;四是享受优惠政策人员带头迁坟讲党恩。对查不到户主的坟墓,在公告期限内无人认领的,按无主坟墓予以妥善处理。(三)检查验收阶段(10月1日至12月31日)公益性墓地建设和“三沿六区”乱埋乱葬整治工作完成后,各地和各有关部门要对开展工作情况进行资料、数据汇总,形成总结报告上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提出转为常态化工作后的工作安排。市领导小组将按照工作方案和要求,对公益性墓地建设和乱埋乱葬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对组织有力、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对不负责任、不作为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四、保障措施(一)落实领导责任。各乡镇(街道)要把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属地管理和“一把手”负责制。市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认真负责,加强对深化绿色殡葬改革工作的指导。市挂点乡镇(街道)的领导要负责督促、指导本乡镇(街道)的深化绿色殡葬改革工作。(二)强化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手机短信、微信等各种宣传媒体,采取发布公告、悬挂横幅、印发宣传单、召开动员大会等形式,广泛深入开展深化绿色殡葬改革宣传工作,把深化绿色殡葬改革工作的目的、意义、时间、范围、措施、要求和所依据的政策法规宣传到村、到组、到户,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各地要在醒目地段设立永久性宣传标语,营造浓厚氛围。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做细做实群众的思想工作,积极稳妥推进此项工作。要制定周密细致的风险防控预案,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宣传工作要贯穿于此项工作的始终。(三)加强经费保障。公墓建设征地费用根据各乡镇(街道)征地面积由财政据实拨付。对迁入公益性墓地的坟墓,市财政按每穴300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对具有我市户籍,火化后实行树葬的,市财政给予一次性补助 1000元。对5月10日前主动上交棺木的,市财政按每副100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红白理事会设立人数标准,在人口2000的村(居),理事会成员3人;在人口2000的村(居),理事会成员4人,工作经费由市财政每年按全市人口2元每人标准,理事会成员误工补贴每年按1200元每人的标准给予拨付。市殡葬改革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四)严格督查问责。市委、市政府将深化绿色殡葬改革工作列入年终经济巡查和科学发展观考评内容。全市党员干部要充分发挥带头作用,对涉及有坟墓迁移的,要在8月31日前迁移到位;凡享受抚恤金和丧葬费补助及遗属补助政策的国家公职人员、离退休干部、城乡居民,相关单位和社保机构一律凭火化证和入葬公墓或公益性墓地证明予以发放有关补助,对违反丧事办理和出现乱埋乱葬的,一律不予发放任何费用。4月1日起,凡出现乱埋乱葬的,将对辖区乡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村(居)负责人进行问责;若直系亲属涉及公职人员的,同时问责该单位主要负责人。(五)加强部门协调。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深化绿色殡葬改革推进过程中违规、违纪和不作为、慢作为的干部进行追究问责。组织部门负责把干部在绿色殡葬改革工作中的个人表现和工作实绩列入干部考核内容。民政部门负责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的指导和监管,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制止乱埋乱葬。规划部门负责公墓建设项目规划的制定。宣传部、文明办要做好绿色殡葬改革宣传引导工作,将殡葬移风易俗工作纳入文明创建活动内容。人社部门要严格执行凭火化证发放丧葬费及相关补贴政策,强化信息共享和执法检查。财政部门负责落实公墓建设等奖补资金。公安部门负责对阻碍殡葬执法、扰乱社会秩序的人员依法严惩。国土部门负责依法办理用地批准手续,负责查处非法占用耕地的乱用乱埋乱葬行为。林业部门要强化林地管理,对非法占用林地,毁林建坟建墓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理。水利部门负责查处水库、河流、堤坝等水利设施周边乱埋乱葬行为。环保部门负责公墓建设中的生态保护,严防水源污染。发改部门负责项目立项审批。交警、交通部门负责对非营运安装喇叭的丧葬车辆进行处理。城管部门负责对沿街道吹吹打打、游街等影响市市容市貌现象进处置。市场管理部门要规范殡葬用品市场管理,依法严厉打击和查处生产、经营带有封建迷信色彩的丧葬用品行为,收缴销毁非法丧葬用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基层党组织、村(居)委会以及殡葬行业协会、红白理事会、老年人协会等基层组织要充分发挥作用,广泛动员群众积极参与深化绿色殡葬改革。(篇二)各村(居)党支部、村(居)委员会,各镇办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方案(高发*14号)精神,全面推进我镇殡葬改革,结合本镇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绿色殡葬理念,进一步增强做好殡葬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围绕建设惠民、绿色、文明殡葬,以推动殡葬改革为牵引,以满足人民群众殡葬需求为导向,以提升殡葬服务能力和水平为保障,以创新殡葬管理体制机制为动力,整合资源、规范管理、优化服务、深化改革,推动殡葬改革和殡葬事业更好服务于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品牌高安,做出积极贡献。二、基本原则 坚持疏堵结合。加快构建布局合理、设施完善、功能齐全、服务便捷的基本殡葬公共服务网络,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殡葬需求。同时,加大殡葬乱象治理力度,破除丧葬陋习,树立殡葬新风。 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殡葬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完善殡葬管理服务政策举措,强化源头治理,分类施策,补齐短板,形成主动发现问题、切实解决问题、提升行业水平的工作机制。 坚持公益优先。突出殡葬事业公益属性,建立基本殡葬服务制度,完善绿色殡葬奖补激励机制,健全基本殡葬公共服务体系,确保实现人人享有公益性基本殡葬服务,让人民群众成为殡葬改革的最大受益者。 坚持各方协同。加强工作力量,建立健全组织有力、职责明确、协调顺畅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加快推进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的强大合力。 坚持宣传引导。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文明节俭治丧、节地生态安葬、文明低碳祭扫,使之成为人们的情感认同和行为习惯。 坚持依法治理。贯彻执行殡葬管理法规规章,完善监管体制机制,全面加强殡葬行业监管,严禁以罚代管、放任不管。实行关口前移,强化办丧事前引导、事中监管,积极稳步推进殡葬改革。三、目标任务按照上级要求,实现遗体火化率达到100%,殡葬基础设施覆盖率达到100%,骨灰入公墓100%;“三沿两区”散埋乱葬全面整治,骨灰装棺再葬和办丧扰民现象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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