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预览内容
第1页 / 共1页
亲,该文档总共1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动力设备维修安全管理规定第一条 维修动力设备时,应根据实际情况,需切断电源时,必须切断电源。切断 电源后作业要坚持“没电当作有电十”的原则。第二条 切断电源后,应立即在现场设立警示标志,以防他人误操作发生危险。第三条 维修人员特别是电工,必须按规定穿戴安全防护用品。第四条 高空作业人员从事维修工作时,必须按规定佩戴安全带,并有专人在场监 护。第五条 维修设备时,动用电、气焊明火作业时,现场周围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第六条 维修作业中,当维修人员中途必须离开无人看守时一定要设立警示标志, 防止他人误操作发生事故。第七条 维修工作完成时,维修人员要认真检查,确认无误后通电试运行,设备正 常工作后交付有关人员使用。第八条维修工作全部结束后,活理好现场。第九条 维修人员要严格遵守本规定,不准违章作业。第十条 本规定由动力设备室制订和检查,报生产总监批准后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第十一条
收藏 下载该资源
网站客服QQ:2055934822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