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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篇关于民营经济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近年来,随着民营经济在宁县占GDP比重的不断增加,我县把民营经济作为经济增长的重点和亮点加以扶持,全县上下解放思想,提高认识,放宽政策,优化环境,加大措施,使民营经济得以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显示出了民营经济强大的生机和活力,现将全县的民营经济发展现状及当前和今后的发展方向浅论如下:一、民营经济发展基本情况。截止*年6月底,全县民营企业达到1080家,同比增长7.26%;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11237户,同比增长0.98%;民营经济从业人员达到43330人,同比增长6%;完成增加值365452万元,同比增长30%;实现税金34335万元,同比增长31%。从各项指标不断增长来看,显示了民营经济的良性发展。宁县各职能部门认真宣传贯彻落实国务院支持非公经济发展的“36条”意见,编辑印发了再就业与民营经济政策汇编和落实民营经济发展各项优惠政策的服务承诺,共计发放各种宣传资料1000余份,多渠道、多形式开展了政策宣传活动,帮助民营企业用足用活用好政策;做好企业减负工作,坚决制止利用各种市场准入、准销、准用等手段进行市场封销,向企业乱收费情况;大力扶持骨干民营企业提高经济运行质量,想方设法为其排忧解难、保驾护航。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为切实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这一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瓶颈问题,县政府把建设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作为支持和扶持企业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宁县小微企业担保公司从成立至今已拥有注册资金1700万元。为规范运作担保体系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辖区内以民营资本担保机构和企业互保贷款为辅的信用担保体系通过互保的形式为中小企业解决了很大一部分贷款,极大的缓解了融资难问题。建立民营经济综合服务体系。建立了法律服务处、律师事务所等,为民营经济提供司法服务;建立了“投诉中心”,提供维权服务;建立县领导与民营企业对话制度,听取企业提出的合理意见和建议;积极提供经贸服务,帮助民营企业沟通产供销渠道;开展各类培训服务,提高了经营者素质;通过协调解决场地难和组织参加项目合作洽谈会等,为民营企业提供了发展空间;通过组织参加招聘活动,为民营企业引进了各类专业人才,招聘了从业人员,使企业的发展后劲进一步增强。工商联经常深入民营企业,为企业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制开发出谋献策,牵线搭桥,及时协调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困难,改善了企业的生产经营条件,提升了产品质量。我县民营经济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有:民营经济的总量不够大,整体实力不强,规模较小,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产品少,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差,部分民营企业经营者存在小富即安的思想,缺乏创大业、敢为先的精神。二、民营经济发展方向。积极推动民营经济以创新求生存,以创新求发展,在创新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扶持民营企业做大做强,不断提高综合实力和竞争力;进一步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从主要集中在传统制造业、传统养殖业向高技术高附加值先进制造业、新兴产业转变,提高民营经济产业、商业层次和发展水平;从现有特色产业、小规模经营逐步向更高层次的集群化、规模经营转变,提高民营经济组织化和规模化水平;从比较粗放的经营方式向注重集约发展的经营方式转变,提升宁县民营经济整体素质和可持续发展水平。(一)全面推进民营企业创新。一是引导民营企业制度创新。寻求适应市场竞争要求的企业制度和经营机制,推动有条件的民营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形成开放多元的产权结构,建立科学的企业决策和制衡机制。积极引导家族制经营的企业,突破自身局限,创新治理结构,形成有利于进一步发展的经营机制。二是加快民营企业科技创新。加强与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的紧密合作,发展民营科技型服务企业。鼓励民营企业加大科技投入,实行技术改造,生产和销售高新技术产品。三是促进民营企业管理创新。推动民营企业积极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优化管理模式,提高运行效率,降低经营成本。鼓励民营企业加大培训投入,对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员和生产者开展多渠道、多形式培训。提升民营企业家和员工素质。实施民营企业品牌经营,强化质量管理,引导企业注重产品创意、工艺设计、市场营销和售后服务,全力打造品牌形象。四是推动民营企业文化创新。积极推动民营企业树立以人为本、诚实守信、奉献社会的经营宗旨,把追求经济效益与履行社会责任有机统一。(二)进一步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一是落实好各级鼓励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和措施。要结合地方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并落到实处。二是放宽市场准入。积极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完善行业竞争机制。三是提高办事效率。简化企业注册登记手续,公开办事制度,严格办事时限,改善“一站式”服务。四是优化金融服务。金融机构要把民营企业作为重要服务对象,改进信贷管理方式,对业绩好、资信高的民营企业实行信用贷款。充分利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等,拓宽民营企业直接融资渠道。五是坚决制止“三乱”行为。有关部门要把制止“三乱”行为作为经常性的工作常抓不懈,对影响恶劣的要予以曝光并严肃查处。(三)促进民营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一是优化民营经济产业结构,提升民营经济产业层次。抓住新一轮全球生产要素优化重组和产业转移的机遇,发挥我县特有优势和环境优势,鼓励民营企业积极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发展高附加值加工制造业,形成一批成长性强、带动力大的民营科技型企业。二是推动民营经济集聚发展。建立高水平技术研发、质检监测、咨询策划等各类公共服务机构,构筑有利于民营企业集聚发展的平台,培养以现有特色产业为主、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产业集群。三是从比较粗放的经营方式向注重集约发展的经营方式转变,提高民营经济整体素质和可持续发展水平。加快工业结构调整,重组发展优势,进一步优化要素、供给结构,引导投资向高技术、高投入、高产出、低耗能、低污染的项目集聚,发挥最大的潜能,做大做强传统优势产业,培育具有明显特色和比较优势的支柱产业。四是鼓励企业利用现有要素,加大主导产业骨干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力度,积极走内涵改造发展的方式,进一步提高投资质量和水平,改变我县工业型民营企业技术改造薄弱和设备投入比例低的现状。五是加强对项目布局的协调,通过土地置换、合理配置,促使土地等有限资源向高新技术、高投入、高产出、高附加值“四高”产业集聚,不断提高项目引进质量和水平,引导企业集中物力、财力投入优势行业、优势产品,着力营造我县工业经济发展的新优势,形成一批有较强竞争力的拳头产品。六是就目前来看企业增加技术投入,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生产名牌优质产品是民营经济追求的首要目标;扩大销售渠道,生产适销对路的新产品是民营经济发展和进步的必由之路;挖掘企业内在潜能、节材降耗,提高投入产出比是企业增加经济效益的最佳途径。关于民营经济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年,市政协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调研报告及建议案,被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要求以此议政成果为基础,研究制定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年9月,市委市政府印发意见。为持续跟进、追踪问效,市政协把意见落实情况作为今年的月协商座谈会协商议题。主席、副主席带领部分市政协委员及有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了深入调研,并在月协商座谈会上进行了对口协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意见落实情况及成效(一)总量规模快速扩张。目前,全市民营经济组织总量已达12.2万户(*年底为10.6万户),其中民营企业达14710户。截止*年底,我市民营经济完成增加值786亿元,同比增长10.9%,占全市GDP的比重达到62.7%(较*年底的61.2%提高1.5个百分点),对我市经济增长贡献率达到46.3%;从业人员达到106万,占全社会非农从业人员的40%以上。(二)发展环境持续改善。有关部门的服务意识逐步增强,工作作风有所转变,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吃拿卡要现象得到较好解决。特别是近期全市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优化了权力运行流程,简化了运行环节,减少了收费项目,缩减了手续和时间,广受欢迎。(三)招商引资力度不断加大。年初以来,成立8个产业招商小组,实行业长负责制,瞄准目标,大员上阵,采取龙头引进招商、产业链招商、专业协会招商等措施强力招商,招商意识、招商能力得到大幅度提升,成效比较明显。如,投资37个亿的富士康项目即将动工,在机械装备方面与淮海汽车、力帆集团的合作等正在推进。(四)融资难问题有所缓解。积极推进过桥资金、“助保贷”等,有效助力了企业“爬坡过坎”。金融办、工信委、人行等单位每季度联合召开一次银企洽谈对接会,实现中小企业与银行“一对一”对接。各家金融机构负责人讲解信贷政策,现场解疑释惑,为企业提供帮助。积极推动民营企业上市和“新三板”挂牌。截至目前,我市已有境内上市企业2家、境外上市企业1家、新三板挂牌企业3家。(五)人才引进培训不断加强。积极落实我市企业引进高学历人才的优惠政策,今年已为企业引进人才200名。加强对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先后组织食品、家居、化工、羽绒等行业156名企业负责人赴清华大学、浙江大学等高校进行专题研修培训。邀请郎咸平、徐飞等知名专家学者来濮讲座10余场,培训企业负责人、企业骨干4000余人。(六)财政扶持力度日益增强。按照意见要求,市财政设立了1000万元的民营经济专项发展资金,多数县(区)财政设立了300-500万元的民营经济专项发展资金。*年,共有34家民营企业获得市级财政资金支持。二、意见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一)服务方法方式和企业需求有差距。调研中发现,有60%的委员(企业家委员)是第一次看到这个意见,甚至有些委员根本就不知道有这个文件。意见出台后,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大会,市四大班子全部出席,市委书记、市长亲自讲话动员、安排部署,并在报纸、网络上进行宣传报道,其重视程度之高前所未有。但是,两年多的时间,仍有许多企业家委员不知道这个文件,更谈不上利用这个文件推动企业发展。(二)实际发展速度和预定发展目标有差距。意见中提出“到*年,全市民营经济增加值年均增长20%以上,占GDP比重达到70%以上,实现民营经济发展新突破。”受经济下行压力影响,截止*年底,我市民营经济完成增加值786亿,同比增长10.9%,占全市GDP的比重62.7%,离目标要求相差较远。目标能否实现,既是检验政策是否科学可行的依据,也是检验党委政府工作绩效的重要标准。意见确定年均增长20%以上发展目标过于大胆,在全省、全国先进地区也不多见。(三)政府承诺和兑现能力有差距。招商引资是发展民营经济的重要途径。一个时期以来,招商引资是政策优惠、环境优化的比拼。为了完成招商任务,县区政府在地价、税收减免、土地出让金返还、环评等方面对企业作出承诺。这些承诺,有的因为上级政策变化难以实现,有的因为超越了政策难以实现,有的因为政府能力所限难以实现,等等。这些问题都对企业的正常发展造成了影响,也使企业对政府诚信产生了怀疑。同时,也存在为了完成招商引资任务,不顾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能力,乱承诺、乱表态现象。(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努力与企业期盼有差距。企业认为,“吃拿卡要”问题基本解决,但不作为、不办事的问题突出了;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办公,但部门对窗口的授权不充分,大部分窗口是“前店后厂”,而且部门之间、部门内部配合不够协调,反而给企业造成既跑单位,又跑窗口的麻烦;明目张胆的“三乱”现象较以前大大减少,但有的由公开转向隐蔽、直接变为间接,部分银行在企业贷款时“搭车收费”、职能部门指定中介办理业务“利益均沾”、预收税款等。(五)新招企业与现有企业待遇有差距。企业反映,同为市场竞争主体,没有平等竞争环境,存在“重外轻内、重新轻旧”现象。这些现象在县区均不同程度的存在,特别是在土地出让使用、市场准入、用电、税收、资金扶持等方面,前者可享受的有关优惠政策,后者难以享受。调研中我们发现,之所以形成这样的问题,一个重要原因在于:我们观摩、考核、评价,都只看新企业、看当年的招商引资成绩,并且与各县区的奖惩,包括提拔干部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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