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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绪 论1.1 治超的概念及治超的必要性1.1.1 什么是“治超” “治超”是“车辆超限超载治理”的缩略语,其中超限是指“机动车载物的长、宽、高超出其装载要求”,超载是指机动车载物超过其核定的载重量。“治超”又有狭义与广义之分:狭义“治超”是指“行政执法部门对特定车辆的具体超限超载行为的治理”,其主体是交通、公安等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客体是特定车辆的具体超限超载行为,手段是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及政策所采取的各项治理措施,目标是“使车辆超限超载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广义“治超”是指“在对车辆超限超载现象的形成机制进行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对现行的法律法规政策进行必要的调整,综合运用行政、法律与经济手段对车辆超限超载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治理”,其主体既包括国家各级立法、行政与司法机关,又包括运输单位、托运单位与车辆驾驶人员,客体是车辆超限超载现象的形成机制,手段是将制度创新运用于行政、法律与经济手段的实施当中,目标是“建立健康、规范、公平、有序的道路运输市场,维持良好的车辆生产、使用秩序和道路交通秩序,确保公路设施的完好和公路交通安全”。 1.1.2 为什么要“治超” 1.1.2.1 车辆超限超载严重损坏了公路基础设施。 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运输是公路的“杀手”,这已经成为人们的共识。据有关资料显示,公路超限超载运输是造成公路桥梁非正常损坏的主要原因,超限超载车辆的荷载远远超过了公路和桥梁的设计承受荷载,使水泥路面使用年限缩短 40左右,使沥青路面使用寿命缩短 2030左右。使用年限为 15 年的高速公路路面由于超限超载运输,一般只能使用 8 年左右,不得不提前大中修,全国公路每年因车辆超限超载造成的损失超过 300 亿元。山西省“双超之害重于矿难”多年来,大车非法超载都是山西的一大顽疾。在这个煤炭生产和运输大省,每年通过公路运输的煤炭总量有 4 亿多吨,利益驱动下的超限超载屡禁不止,损毁公路、压毁桥梁、堵塞交通、致死人命,桩桩件件难以细表。超限超载造成的交通事故,占到全省交通事故总数六分之一,每年死亡人数 500 多人。 2山西省的公路货运物品主要以煤焦等资源类产品为主,其中仅煤炭公路出省运量每年近 1 亿吨,2007 年达 1.2 亿吨。内蒙古自治区、陕西省的大量煤炭也要经山西境内公路运输出省,车流量的急剧增加使山西的公路承受着巨大的交通运输压力。由于我国货运市场不规范,众多运输户压价竞争,又以超限超载弥补损失,他们纷纷通过非法改装加大载重量。山西先后出现载重 90 吨、130 吨、200 吨的非法超限超载车。由于超载造成的公路险桥多达 196 座,受损比较严重的国道和农村低等级公路达11300 公里以上,按缩短寿命一半记,所有受损公路的损失金额近 25 亿元,公路短命现象触目惊心。据统计,货车超载超限运输肇事占交通事故总数的 30%,造成经济损失达 50%以上。超限超载每年给山西造成的路损达 10.5 亿元。全省现有 1318 座由超限超载车造成的四类、五类低等级危桥,2006 年有 3 座桥梁被超限超载车压塌,200 多处公路路面遭到严重损坏。公路破坏的“罪魁祸首”在广东,超限超载运输每年给公路部门造成的损失数以亿计。据广东省交通部门统计,违章超限超载运输每盈利一元钱,就造成公路直接经济损失逾 6 元。从 1998 年至2002 年间,广东省公路由于超限超载运输所造成的经济损失高达 88.8 亿元人民币,相当于新建一条逾 200 公里的高速公路。其一:广东省省道 S249 线(坪乳公路)1998 年建成通车,使用寿命为 20 年,然而 2002 年,使用不到 5 年的时间,已经遭到了毁灭性的损坏,整条路段坑坑洼洼,毫无省道当年的风采。据当地公路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由于超限超载运输严重,这条路隔一段就烂一块,隔一段就烂一块,整条路已基本全烂了,通车十分困难,路况不佳使许多车主对这条路望而却步。记者发现,这条路是典型的“阴阳路”,南下一侧的路面损坏情况相当突出,而北上的路面则相对较好。其二:在京珠北的高速公路上,一辆核载 5 吨的装建材的车居然装了 20 多吨,车箱被堆得像座小山,连车头都不能幸免于难,又被装上木板,放着货物。核准 10 吨实载 50 吨,核准 20 吨实载 100 吨。一辆汽车的载重量相当于一节火车车厢(60 吨)甚至 2 节火车车厢的载重量,如此载重,难怪有人形象这是“公路火车”!该高速公路,于 2003 年 4 月建成通车,是一条崭新的高速公路,也是广东的出省大通衢。由于超限超载运输,短短一年间,京珠北平坦如砥的路面已出现多处车辙,一旦下雨容易造成路面积水,安全系数大大减少。据交通部门的工作人员介绍,这两条路上的车辆有 90都超载,而且超载的重量让人咤舌。看着一条条淌着血的公路,谁是“罪魁祸首”呢?3公路也有生命,但由于超限超载运输,它现在正淌着血!科学实验证明,汽车轴载质量增加一倍,公路受损将增至原来的 16 倍。这些超载四五倍的车辆呢,对公路的损坏程度可想而知。而且,这不仅仅是个别现象,路上行走的货车 90都超限超载,长此以往,路将不路。近年来,我国路网建设突飞猛进,公路交通运输日益繁忙,有力地促进了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有关资料表明,京石和京沪高速公路的超载车辆达 70%以上,超载量为标定载重的 3 倍以上。由于受经济利益的驱使,货运机动车严重超限超载的现象日益突出,已成为影响公路交通安全畅通的一大“顽症”。公路在这些超限超载车的无情碾压下寿命下降,许多原本可以使用十年、二十年的道路,只用了三四年就需要大修了。 1.1.2.2 是诱发了大量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据统计,70%的道路安全事故是由于车辆超限超载引发的,50%的群死群伤性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与超限超载有直接关系,车辆超限超载运输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巨大损失。车辆超限超载后,对其转向系统、制动系统、轮胎负荷等都将产生重大影响。由于长时间处于超负荷运转状态,车辆安全可靠性和稳定性下降,表现为轮胎易爆、刹车失灵、转向器轻飘抖动、钢板弹簧折断等现象,从而引发交通事故。 山西省 2007 年,山西高速公路上共发生交通事故 266 起,死亡 199 人。超过当年煤矿矿难死亡人数。 河南省在开展治理超限超载运输车辆“百日行动”之前,一年间因违法装载及超限装载引发的交通事故 77 起,死亡 41 人,144 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 518502 元。津围公路本来是按照准一级标准施工的,但投入使用才三年,从蓟县到市区的下行线就出现了沥青路面破碎、坑洞等。2007 年连霍等多条高速公路先后发生多起重特大交通事故,造成数十人死亡。事后,有关部门对事故原因分析后认为,超载超限客货车辆的激增是导致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之一。导致这类事故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司机无视法律法规,单纯追求经济利益,最终酿成惨剧。 1.1.2.3 导致了道路运输市场的恶性竞争。以竞相压价承揽货源,以超限超载来获取利润,超的越多,赚的越多,形成了“压价超限超载运力过剩再超限超载”的恶性循环,正常使用年限在 10 年左右的货运车辆 2 至 3 年后即报废。一些运输业主为追求经济效益,竟将核载 8 吨的车载重 30 多4吨,有的甚至高达 80 多吨,超限运输造成社会运力过剩,车主之间争抢货源,相互杀价,使道路运输市场处于无序竞争状态。上述问题说明,车辆超限超载运输造成道路货物运输市场扭曲,诚信水准下降,严重损害了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秩序,阻碍了现代道路运输市场体系的建立和完善,破坏了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也严重危及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1.1.2.4 造成车辆“大吨小标”泛滥。为迎合车辆超限超载运输的需求,一些汽车生产厂商竞相生产“大吨小标”车,一些汽车改装厂和修理厂也纷纷非法改装车辆,影响了汽车工业的健康发展。原本标准载重量为 15 吨的卡车,经过加高加厚车帮后,可装重达 30 吨的货物。另外还造成大量税费流失。在“多拉快跑少交费”的驱动下,一些货运车主到外省购买“大吨小标”车辆并挂外省牌照,却长期在本省从事营运,造成大量税、费流失。2 治超行动及其有关举措2.1 治超的历史治理超限超载已有 15 年的历史,各方反复角力的结果是:治理反弹再治理再反弹,成为一大顽症。超限超载现象第一次泛滥,始于上世纪 80 年代末期。1997 年7 月, 公路法颁布实施,超限超载运输管理首获法律保障。2000 年 4 月,经过完善的新超限运输行驶公路管理规定施行,从当年 4 月起再次对车辆超限超载进行治理。公安部门也从 2001 年 5 月开始,进行了为期一年的治理活动。这些治理活动尽管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都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2004 年 6 月 20 日起,全国“统一口径、统一标准、统一行动”交通部、公安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安全监管局、国家工商总局、国务院法制办组成全国治理车辆超载超限工作领导小组,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车辆超载超限运输治理工作。 2007 年 12 月 19 日,华北五省(区、市)(山西省、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联合行动,坚决严厉打击车辆超限超载违法运输,全面禁止车、货总重超过 55 吨的非法超限超载货运车辆上路过桥行驶。华北五省(区、市)建立省际联动机制,从超载源头抓起,杜绝超载车辆上路,一旦发现非法超载,还将实施责任倒查制度。2.2 整治工作措施和内容5取缔“黑车” 、 “黑户”规范市场经营行为,取缔无行驶证无道路运输证、有行驶证无道路运输证非法从事道路营业性货物运输的货运车辆(黑车)和无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相关业务经营的业户(黑户)。整治超限超载运输,巩固治超成果,促进道路运输安全。全国各地对辖区内货运站场、煤矿、沙石料场、大型厂矿等企业进行调查摸底。加强对煤矿、沙石料场等现场管理。联合公安、安监、国土资源管理等部门,加大对货物集中地和货源点的监管力度,派驻管理人员,维护站场运输秩序,清理非法经营业户,监督进入站场经营货运车辆按照核定载质量装载,禁止超限超载车辆出场、出站,把超限超载问题解决在源头。 切实做好对“大吨小标”车辆的道路运输证的更正和换发工作。具体工作中,要与公安部门密切配合,做好宣传,简化程序、方便业户,免费更正和换发道路运输证 ,并及时做好登记、造册和统计工作。强化市场监管,整治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市场,搞好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市场的管理,是促进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方面。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发展要坚持“专业化、集约化”的原则,要在继续严把经工业营资质关、车辆技术状况等级关、从业人员资格关的基础上,积极配合安全监督、公安部门加大对化学危险品源泉地的整治,坚决杜绝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非法运行。 针对道路货物运输的现状加强路面治理。制订了统一的超限超载认定标准,所有车辆在装载货物时,必须同时满足车货总重不超过 55 吨、单个轴平均承重不超过 10 吨、总装载量不超过核定载质量 3 个条件,禁止所有“双超”车辆通行,发现“双超”车辆要严格按规定进行卸载,还要进行处罚并收取道路赔偿费。全面整顿车辆非法改装企业,加大对私自改装车辆的打击力度。大力整顿道路运输市场秩序。集中打击货运“黑车”和“假军车” ,规范运输行为,促进公平竞争。并适当降低车辆通行费征收标准,对多轴大型车辆给予收费优惠,降低运输成本。此次行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为依据,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各种手段,集中打击道路货物运输市场中存在的不法经营行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和通畅,促进全国路货运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通过集中整治,使全国货物运输经营行为规范,交通安全形势、超载超限现象和货运市场秩序明显好转;道路运输市场集中度和组织化程度明显增强;实现道路货运责任事故率百万车公里1 次、车辆超载超限率每千车9 辆次;80%的货运业户实现公司化6经营、户均拥有货运车辆不少于 50 辆;90%以上的从业者持证上岗(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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