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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只进一扇门”改革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动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点意见(厅字201822号)、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办公厅进1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动政务服务“1网、1门、1次”改革实行方案(国办发201845号)、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进1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动政务服务“1网、1门、1次”改革工作方案(冀政办发20186号)和省政务办*省政务服务效能考核评价办法(冀政务办2019147号)要求,加快推动“只进1扇门”改革工作,落实市委市政府“6最”营商环境目标和政务服务事项进驻综合性政务大厅“应进必进”工作部署,制定本方案。1、整体要求以“只进1扇门”改革要求为目标,整合政务资源,更好服务于企业、大众。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动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点意见提出:“优化提升各级政务服务大厅“1站式”功能,进1步推动审批服务事项进驻大厅统1办理。”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3106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已设立政务服务大厅的,本行政区域内各类政务服务事项1般应当进驻政务服务大厅统1办理。对政务服务大厅中部门分设的服务窗口,应当创造条件整合为综合窗口,提供1站式服务。”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河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10条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行政审批事项集中统1办理。行政审批部门应当将行政审批事项相对集中,并向本级政府服务大厅集中,确保行政审批事项、行政审批权限到位。”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进1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动政务服务“1网、1门、1次”改革工作方案(冀政办发20186号)明确:“到2019年底,在“只进1扇门”方面,除对场地有特殊要求的事项外,政务服务事项进驻综合性政务大厅基本实现“应进必进”。”2019年省政务办印发河北省政务服务效能考核评价办法(冀政务办2019147号)第8条强调:“事项入驻率指部门在本级政务大厅(不含分中心)集中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占部门应入驻政务服务事项总数的百分比。本项满分10分,事项入驻率得分为入驻率10分;入驻率在70%以下的不得分。”根据上述要求和规定,全力推动我市“只进1扇门”改革工作,到2019年底,在“只进1扇门”方面,除对场地有特殊要求的事项外,政务服务事项进驻综合性政务大厅基本实现“应进必进”。2、事项进驻安排我市市本级3级4同事项目录暂有865个事项,剔除市政府研究的暂不进驻事项251项后,本次安排进驻事项91个(详见附件1)。(1)市人社局24个事项、市医保局7个事项单独增设窗口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完成时限:2020年1月18日)(2)市残联、市烟草局、市卫健委、市民政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教育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司法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水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人防办、市无线电管理局等17个部门的60个事项办件量少、办件频次低,以设置综合窗口的方式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其中部门已有进驻窗口的,事项进驻该部门窗口。(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责任单位:市残联、市烟草局、市卫健委、市民政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教育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司法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水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人防办、市无线电管理局;完成时限:2020年1月18日)依照以上安排,市政务服务中心目前进驻事项合计为614项。3、组织保障(1)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只进1扇门”改革工作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兼顾推动。各相干部门要提升站位,高度重视,把做好“只进1扇门”改革工作作为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解决企业和大众办事痛点、难点、堵点的重要举措,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和配套措施,积极推动,确保按时完成任务。(2)增强协同配合。市政务办要加强兼顾指点,各责任单位要协同市政务办共同做好事项进驻后的人员工位、系统调试、专线配置、档案寄存等具体工作,确保事项顺利进驻。事项进驻后,市政务办与各部门要共同做好人员管理和业务展开等工作,保证事项进驻后的正常办理。(3)严明各项纪律。各相干部门“1把手”对本部门事项进驻工作负总责。要严格履行方案要求,严禁在改革进程中存在消极应付、弄虚作假等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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