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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规定 一个美丽的姑娘向一位老翁求婚。 老翁:“我俩年龄相差这么大,合适吗?” 姑娘:“婚姻法没有规定年龄的差别。” 老翁:“那规定了什么?” 姑娘:“妻子有继承丈夫遗产的权利!”,笑话:,我的经济权利(下),财产继承权,陕教版思想品德八年级下册第十二课第二框,温故知新,慧眼识珠,课堂小结,以法断案,以案说法,新课导入,忆一忆 答一答,什么是财产所有权? 下列情况中,我对自己的财产享有的权利各是什么? 我有自行车 我骑自行车 我借、送自行车 我出租自行车 我卖自行车,占有权,使用权,处分权,收益权,某单位职工索军,1991年与同事王玫结为夫妻,婚后二人共同出资购买了一套三室两厅的住房(现价值24万元)。1993年儿子索杰出生,为照顾儿子,索军将自己的母亲从哥哥家接到自己家中共同生活。每到过年过节索军的哥哥和妹妹都来他家看望索母。2005年4月索军因食管癌去世,索军去世前曾立遗嘱把自己的一套珍贵图书留给妹妹。索军去世后不久,王玫与索母经常因为一些小事发生争执。随后,王玫要求索母搬回索军哥哥家去住。但索母认为自己有权继承儿子的遗产,如果要自己搬走就得先把索军家现有的家产(住房一套24万,存款12万)分一半给自己。而王玫认为,房屋和存款为自己与索军的共有财产,应归自己所有。,以案说法,如果索军没有去世,其财产能继承吗? 继承应该从什么时候开始? 索军家现有的家产是遗产吗? 遗产到底应该具备哪些条件?,问题思考,概 念,索军,索军与妻共有房屋的一半、 存款的一半,被继承人:,遗产:,遗留财产的死者,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法继承死者财产的人,继承人:,索母与王玫互不相让,无奈双方决定通过法律来解决。法院审理后判决:按照继承法中遗嘱继承的相关规定,索军的珍贵图书由其妹妹继承,按照继承法中法定继承的相关规定,12万元存款中的6万元作为索军的遗产,由索母、王玫、索杰各继承2万元;由于房屋不宜分割,所以由王玫和索杰继承,但王玫需补偿索母4万元。(房屋按市价为24万元,其中的12万元为索军的遗产,由索母、王玫、索杰各继承4万元。)由于索杰为未成年人,因此索杰的继承权由其母亲代为行使。,索军遗产继承案后续报道,请思考:是不是所有的人都有财产继承权?,继承的方式,法定继承 遗嘱继承,法定继承,遗嘱继承,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的分配原则进行的继承。,继承人的范围与继承顺序,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二顺序继承人,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丧偶的儿媳或女婿如果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也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继承开始,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张某夫妻生有两子一女,三个孩子相继长大成家。两个儿子对张某夫妻平时不管不问,不愿意承担赡养义务,同村的女儿为了照料年迈的父母搬回与父母同住。1988年张某的妻子死亡,2000年张某病故。张某去世后,所有遗产被两个儿子平分,女儿提出自己也应该继承张某的遗产,被张某的两个儿子拒绝,女儿向法院提起诉讼,认为自己也是合法继承人,要求继承遗产。 1、张某女儿的要求合理吗? 2、张某的遗产该如何继承?,以案说法,遗产继承和分配的原则,1、男女平等,2、权利义务相一致,3、养老育幼,互谅互让,遗产分配原则: 1、一般应当均等 2、特殊情况下 也可不均等,继承的方式,遗嘱继承,公民在生前以立遗嘱的方式将个人的合法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继承。,思考:1、遗嘱人立遗嘱时要不要征得他人同意?,2、与法定继承相比,遗嘱继承最大的优点是什么?,3、遗嘱继承必须具备的法定条件。,看一看,遗嘱继承必须具备的法定条件:,A、遗嘱人必须具备有立遗嘱的能力,并且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同时,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有效。 B、遗嘱继承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一人或数人,但不受继承顺序的限制。,假设索军想把图书给自己的朋友,他可以立遗嘱让他继承遗产吗?,不行,因为从遗嘱继承的定义以及遗嘱继承法定条件的第二条可以看出,遗嘱继承人只能是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一人或数人,而索军的朋友不是。,问题思考,那索军的愿望难道就无法实现吗?,我国继承法第16条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这叫遗赠。,李老汉夫妇有三儿一女,四人都已成家,二儿子和小儿子在城里工作,大儿子和女儿在家务农。四人共同承担着赡养父母的义务。王老汉老两口相继病故后留有房产四间。小儿子与女儿因房产继承发生了争议。小儿子提出女儿已经出嫁不能继承父母的遗产,而女儿却不同意。生活并不富裕的大儿子说:“大家都是父母的亲骨肉,小妹虽然已经出嫁,但仍尽了赡养父母的职责,四间房由你们三人继承,我就不要了。”二儿子接着说:“我在城里工作,收入比你们高,所以我放弃继承权。”小儿子见状,也不争了,说:“大哥、三姐在家务农,十分不易,我也放弃继承权。四间房由大哥,三姐继承。”经过四人的协商,最后大儿子和女儿各继承了两间房屋,,案例分析,1如果按照继承法的规定,王老汉的房屋应该如何处理?,2.从李家兄弟姐妹通过协商圆满解决财产继承争议的事例中,你得到什么启示?,按照继承法的规定,李老汉的四个儿女应该各继承一间房屋。,从这个案例中我们懂得了,在遗产继承中,千万不要因为多分一点或少分一点遗产而争得面红耳赤,甚至大打出手,要互谅互让,和睦团结,要分出风格,分出亲情。对某些继承人来说,虽然会多少损失一点儿应该继承的财产,但获得的是继承人之间的和睦团结和整个家庭的稳定幸福,也有利于充分发挥被继承人遗留财产的效益。我们在遗产继承中,除了要严格遵循法律规定外,还要大力传承和弘扬中华传统美德。,问题思考,有一位老太太田某含辛茹苦养大了四个儿女,年老后却被四个儿女视作包袱不予赡养,其同村的邻居田园主动代其儿女承担赡养责任,直至送终。老太太死前立遗嘱将其唯一住房赠予邻居田园,其儿女将田园告至法院,以田园不是老太太直系亲属,不能成为遗产继承人为由,要求其退出老太太赠予房产。,1、田园可以继承老太太的遗产吗? 2、老太太四个儿女的诉讼理由成立吗?,请你作法官:,王某和弟弟从小父母双亡,后被李某夫妇收养。长大成人后,王某娶妻张某并生有二子一女,女儿王英出嫁后,经常回娘家料理家务,照顾老人生活,大儿子王立婚后另过,对父母从不尽孝道,二儿子王二是弱智儿童。1997年,王某因病去世。在分配遗产时,李某夫妇、张某、王英、王立、王二、王某之弟均提出继承要求。请根据上述材料回答: (1)对王某的遗产应适用哪种方式继承? (2)哪些人是法定继承人?哪些人可以继承王某的遗产? (3)在分配王某遗产时,你认为谁应该多分,谁应该少分或不分? 为什么?,请你作法官:,王某遗产,王英,王二,张某,李某夫妇,王立,从不尽孝道,生活有特殊困难 且缺乏劳动能力,尽了主要 赡养义务,1、通常未成年人的财产权主要是通过 的方式获得的 ( ) A、直接参加社会劳动 B、遗赠 C、继承 D、直接创造物质财富。 2、按照法律规定的范围和程序进行的继承叫法定继承。下列不属于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的是 ( ) A、配偶 B、兄弟 C 、女儿 D 、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女婿,C,B,慧眼识珠,3、李某于2006年7月离婚后回到娘家与父母、哥嫂一起生活,父母病故后,哥嫂以李某出嫁为由,拒绝其继承父母的遗产。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李某已出嫁,无权继承父母的遗产 B、李某能与哥哥继承等份额的遗产 C、李某只有征得哥嫂同意后才能继承父母的遗产 D、李某只有在父母有遗嘱的情况下,才有权继承父母的遗产,B,慧眼识珠,4、明旭的父母是一个个体户。明旭12岁时,父亲不幸逝世,留下一间价值30万元的店铺给明旭母子俩。明旭13岁时,母亲再嫁,将他送到爷爷奶奶家独自照看店铺,对明旭从此不闻不问,后来连生活费也不给了。半年后,明旭的爷爷奶奶要求将明旭父亲留下的店铺折价分割,将明旭应得的部分作为他的生活费和教育权,但明旭母亲以店铺是夫妻共同财产应归她所有而拒绝。,案例分析,下列对此说法正确的是 ( ) A、明旭年纪还小,没有继承权 B、明旭爷爷的要求不合法,因为他已经不与母亲在一起生活 C、明旭对这一店铺有合法的继承权,因为明旭与其母亲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D、明旭应该忍气吞声算了,C,慧眼识珠,课堂小结,通过今天的学习,我们了解了有关财产继承的法律规定和维护继承权的方法。在现实生活中,当我们的财产继承权受到侵犯时,不要忍气吞声,要增强维权意识,要学会依靠社会力量,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法定继承,继承 方式,同一顺序的继承人不论人数多少一般平均分配遗产,按法律规定直接获得,由被继承人所立 的有效遗嘱获得,受继承顺序的限制,遗嘱人可指定由法 定继承人中的一人 或数人继承,其他 继承人被排除在外,不受继承顺序的限制,无论被继承人是否有 行为能力,他的遗产 都可被继承;,被继承人一定要 有订立遗嘱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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