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预览内容
第1页 / 共29页
第2页 / 共29页
第3页 / 共29页
第4页 / 共29页
第5页 / 共29页
第6页 / 共29页
第7页 / 共29页
第8页 / 共29页
第9页 / 共29页
第10页 / 共29页
亲,该文档总共29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精品资料推荐UDC GB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PGB 50140-2005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Code for design of extinguisher distribution in buildings2005-07-15 发布 2005-10-01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联合发布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355号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的公告现批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1402005,自2005年10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 4.1.3、4.2.1、4.2.2、 4.2.3、 4.2.4、4.2.5、5.1.1、5.1.5、5.2.1、 5.2.2、 6.1.1、6.2.1 、6.2.2 、7.1.2 、7.1.3 条为强制性条文(共15条),必须严格执行。原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J 14090同时废止。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00五年七月十五日 前 言 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建标【2001】087号文关于印发“二000二00一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的要求,由公安部上海消防研究所会同有关单位对原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J 140-90的1997年版进行全面修订的基础上编制完成的。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以国内外有关同类规范为参考,深入进行调查研究,多次与科研、设计、施工和使用单位进行交流,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积极吸纳国内外建筑灭火器配置的工程设计和应用的成熟经验,结合我国现阶段工程实际,经反复讨论、认真修改,最后经有关部门共同审查定稿。本规范共分7章13节,6个附录,此次全面修订的内容主要包括:增加了“术语和符号”一章;增加了“灭B类火灾的水型灭火器”,改变了以往我国的水型灭火器只能灭A类火,不能灭B类火的状况;灭火器底部离地面高度从不宜小于0.15m调整为 0.08m;对有视线障碍的灭火器设置点,应设置指示其位置的发光标志;A类灭火器配置基准;B类灭火器配置基准;灭火器的减配系数;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计算程序;将“灭火有效程度”修改为“灭火器的灭火效能和通用性”,并作为选择灭火器应考虑的因素之一;、当同一场所存在不同种类火灾时,应选用通用型灭火器;11删去有关卤代烷灭火器的管理性条文;12增加了“灭火器设置点的位置和数量应根据灭火器的最大保护距离确定”的规定等。本规范若需要进行局部修订,有关局部修订的信息和条文内容将刊登在工程建设标准化杂志上。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公安部消防局负责日常管理,由公安部上海消防研究所负责具体内容解释。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建议寄至公安部上海消防研究所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管理组(地址:上海市中山南二路601号,邮编:200032,传真:021-54961900),以便今后修改和补充。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主编单位:公安部上海消防研究所参编单位:西藏自治区消防局中煤国际工程集团北京华宇工程有限公司邯郸市公安消防局深圳市公安消防局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青岛市公安消防局重庆市消防局北京市消防科学研究所大连市公安消防局南京板桥消防器材厂安徽华星芜湖铁扇消防集团主要起草人:胡传平 唐祝华 刘保平 诸 容 南江林张之立 郭秀艳 陈庆沅 张学魁 赵 锐刘 康 高晓斌 衣永生 王宝伟 赵伦元奚正玉 目 次1 总 则 (1)2 术语和符号 (2) 2.1 术语 2.2 符号3 灭火器配置场所的火灾种类和危险等级 (3) 3.1 火灾种类 3.2 危险等级4 灭火器的选择 (5) 4.1 一般规定 4.2 灭火器的类型选择 5 灭火器的设置 (7) 5.1 一般规定 5.2 灭火器的最大保护距离6 灭火器的配置 (9) 6.1 一般规定 6.2 灭火器的最低配置基准 7 灭火器配置设计计算 (11) 7.1 一般规定 7.2 计算单元 7.3 配置设计计算附录A 建筑灭火器配置类型、规格和灭火级别基本参数举例 (14) 附录B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图例 (17)附录C 工业建筑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举例 (19) 附录D 民用建筑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举例 (22) 附录E 不相容的灭火剂举例 (25)附录F 非必要配置卤代烷灭火器的场所举例 (26)本规范用词说明 (28)附:条文说明 (3064)1 总 则1.0.1 为了合理配置建筑灭火器(以下可简称灭火器),有效地扑救工业与民用建筑初起火灾,减少火灾损失,保护人身和财产的安全,制定本规范。1.0.2 本规范适用于生产、使用或储存可燃物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 本规范不适用于生产或储存炸药、弹药、火工品、花炮的厂房或库房。1.0.3 灭火器的配置类型、规格、数量及其设置位置应作为建筑消防工程设计的内容,并应在工程设计图上标明。1.0.4 灭火器的配置,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2 术语和符号2.1 术 语2.1.1 灭火器配置场所 distribution place of fire extinguisher存在可燃的气体、液体、固体等物质,需要配置灭火器的场所。2.1.2 计算单元 calculation unit灭火器配置的计算区域。2.1.3 保护距离 travel distance 灭火器配置场所内,灭火器设置点到最不利点的直线行走距离。2.1.4 灭火级别 fire rating表示灭火器能够扑灭不同种类火灾的效能。由表示灭火效能的数字和灭火种类的字母组成。 建筑灭火器配置类型、规格和灭火级别基本参数举例见本规范附录A。2.2 符 号 2.2.1 灭火器配置设计计算符号:Q计算单元的最小需配灭火级别(A或B);S计算单元的保护面积(m2);UA类或B类火灾场所单位灭火级别最大保护面积(m2/A或 m2/B);K修正系数;Q计算单元中每个灭火器设置点的最小需配灭火级别(A或B);N计算单元中的灭火器设置点数(个)。2.2.2 灭火器配置设计图例见本规范附录B。3 灭火器配置场所的火灾种类和危险等级3.1 火灾种类3.1.1 灭火器配置场所的火灾种类应根据该场所内的物质及其燃烧特性进行分类。3.1.2 灭火器配置场所的火灾种类可划分为以下五类: 1 A类火灾:固体物质火灾。 2 B类火灾:液体火灾或可熔化固体物质火灾。 3 C类火灾:气体火灾。 4 D类火灾:金属火灾。 5 E类火灾(带电火灾):物体带电燃烧的火灾。 3.2 危险等级3.2.1 工业建筑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应根据其生产、使用、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可燃物数量,火灾蔓延速度,扑救难易程度等因素,划分为以下三级: 1 严重危险级:火灾危险性大,可燃物多,起火后蔓延迅速,扑救困难,容易造成重大财产损失的场所; 2 中危险级:火灾危险性较大,可燃物较多,起火后蔓延较迅速,扑救较难的场所; 3 轻危险级:火灾
网站客服QQ:2055934822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