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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预案目录1、总则11.1 编制的目的11.2 编制依据11.3 适用范围11.4 应急预案体系11.5 应急工作原则12、生产经营单位的危险性分析22.1 生产经营单位概况22.2 危险源与风险分析23、组织机构及职责53.1 应急组织体系(如图表)53.2 指挥机构及职责54、预防与预警84.1 危险源监控84.2 预警行动114.3 信息报告与处置115、应急响应125.1 响应分级125.2 响应程序125.3 应急结束136、信息发布137、后期处置138、保障措施148.1 通信与信息保障148.2 应急队伍保障158.3 应急物资装备保障158.4 经费保障178.5 其他保障179、培训与演练179.1 培训179.2 演练1810、奖惩1811、附则1911.1 应急预案备案1911.2 维护和更新1911.3 制定与解释1911.4 应急预案实施1912、附件1912.1 专项应急预案1912.2 附表(略)2012.3 附图20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预案1、总则1.1编制的目的为贯彻落实党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总方针,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切实做好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规范企业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应对风险和防范事故的能力,教育职工增强危机意识和责任意识,保证职工健康和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降低环境危害和社会影响。1.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煤矿所属各井区发生的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包括瓦斯爆炸事故、透水事故、矿井火灾事故、煤尘爆炸事故、顶板事故等。1.4应急预案体系煤矿应急预案体系由综合预案、专项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构成。其中专项预案主要有煤矿瓦斯爆炸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煤矿煤尘爆炸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煤矿重大火灾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煤矿重大顶板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煤矿重大水灾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等。1.5应急工作原则煤矿事故救援应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重、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区域为主,煤矿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生产矿井作为应急救援第一响应者的作用,将日常生产、消防演练与应急救援工作相结合。充分发挥和利用现有应急救援的力量。2、生产经营单位的危险性分析2.1生产经营单位概况煤矿位于吉林省境内,隶属,为国有控股企业,全矿下辖个自然井口,现有职工人。矿井2006年核定生产能力为万吨/年,2006年实际生产原煤万吨,2007年核定生产能力为万吨/年。矿井开拓方式为斜井片盘阶段水平大巷与穿层石门分区开拓,通风方式为中央并列和混合式通风,反风方式为改相反转;提升方式为皮带斜井和串车提升;供电方式为双回路环形供电;落煤方式为爆破落煤和机组割煤;支护方式:采煤有综采支架和单体、兀钢(配套支护);掘进有U型钢支护和锚杆支护,顶板处理方法为全部陷落。矿井瓦斯等级因井而异,根据2007年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结果,井为低瓦斯矿井,其它四个井口均为高瓦斯矿井。煤层自燃发火期为0.56个月,煤尘爆炸指数4374%。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5.6121.3m3/t,绝对瓦斯涌出量:5.9522.18m3/min。矿井最大综合排水量:1213m3/h;矿井自然涌水量:一井254m3/h、二井305m3/h、三井80m3/h、四井135m3/h、六井89m3/h。矿井水文地质条件:2.2危险源与风险分析2.2.1根据重大危险源辨识方法,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矿井均为重大危险源。(1)高瓦斯矿井(2)煤与瓦斯突出矿井(3)有煤尘爆炸危险的矿井(4)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矿井(5)煤层自燃发火期6个月的矿井(6)煤层冲击倾向为中等及以上的矿井根据上述条件并结合本矿实际,水、火、瓦斯、煤尘、顶板是威胁安全生产致灾因素和重大危险源。2.2.2风险分析(1)、瓦斯爆炸本矿除外均为高瓦斯矿井,有瓦斯爆炸危险,根据2007年瓦斯等级鉴定结果,绝对瓦斯涌出量5.9522.18m3/min,相对瓦斯涌出量5.6121.3m3/t,矿井瓦斯涌出形式主要表现为正常式瓦斯涌出。目前全矿已进入深部开采阶段,瓦斯涌出量随着开采深度的增加逐渐增加。在下列情况下:通风系统不合理,存在通风不良的巷道由于不合理停电、停风等情况都可能造成瓦斯积聚,引发瓦斯事故。瓦斯事故多发生在采掘工作面,历史上曾多次发生瓦斯爆炸事故,造成重大人员和财产损失。(2)、水灾本矿各井原始水文地质条件简单,但随着开采活动的长期进行,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已变得日趋复杂,用水主要表现为地面有水库、水渠、汛期降雨导致地表沉陷坑积水,临近矿井老窑积水及采空区充填水,都可以直接或间接与井下开采工作面或巷道相连通,威胁着本矿井的安全生产,一旦发生透水事故,将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本矿溃泥、溃水事故多发生在采、掘工作面。(3)、火灾本矿井开采煤层具有自燃倾向性,一般自燃发火期在23个月左右,最短仅有15天,极易发生内因火灾。此外,由于井下存在各种易燃物(坑木、油料等)和高温火源(机械摩擦火源、电器火源、爆破等),导致矿井火灾的风险也相当大。火灾事故主要发生在采区内及其它通风不良的煤巷。(4)、粉尘粉尘根据其成分不同可以造成两种危险与有害因素:职业病及煤尘爆炸。两种危险与有害因素都会危及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由于煤尘爆炸的特殊性,如果没有煤尘云(空气中煤尘的浓度达到或超过40g/m3),往往不会发生爆炸。一般是瓦斯爆炸后,产生煤尘云而引起煤尘爆炸。本矿煤尘爆炸指数为4374%,具有较强的爆炸性,一旦发生事故,具有极大的破坏性,往往造成重大的人员、财产损失。煤尘事故主要发生在采掘工作面,主提升井筒,主要运输大巷。(5)、冒顶片帮事故冒顶与片帮灾害是矿山企业常见的灾害之一,本矿井已全部进入深部开采阶段,且均为软岩矿井,巷道压力大,顶板管理难度较大。由于支护不及时,支护质量不合格,或支护结构不合理,往往可以导致顶板事故。顶板事故多发生在采掘工作面及巷修地点。(6)、机电运输事故我矿提升系统除一井、六井使用串车外,其余都为皮带提升。井下运输距离长,环节复杂,有些设备陈旧老化更新较慢,如果管理不到位,违章作业都可能引发机电运输事故。3、组织机构及职责3.1应急组织体系(如图表)3.2指挥机构及职责3.2.1应急救援指挥部及职责本矿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由矿长担任,副总指挥由相关付矿长担任,成员由采掘、通风、机电、供应、生产技术等部门的人员及总工程师组成。总指挥:副总指挥:成员:矿井发生重大事故后,矿长、总工程师和其他领导必须立即赶到救灾指挥现场,组织抢救,矿长是负责处置事故的全权指挥者,在矿长未到之前,由值班矿长负责指挥。各有关人员在处理事故中的职责:(1)矿长():是处置事故的全权指挥者,在公司总工程师和付经理的协助下,制定营救人员和处置事故的作战计划。根据人员营救和事故处理的作战计划,负责组织处理事故所必须的人员、物资设备(2)矿总工程师():是矿长处理事故的第一助手,在矿长领导下,组织制定营救人员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负责救援过程中相关技术问题,提供技术保障。(3)副矿长():在矿长的领的调配,并直接参与组织指挥抢险救援工作。谢术安):组织指挥灾区的通风系统的恢复工作,处理现场相关的重大通风问题。(5)机电付矿长():负责组织指挥救援过程中的相关机电运输问题。(6)管理付矿长():负责联系协调医疗部门对伤员进行救护和事故伤亡人员善后处理等事宜。(7)矿山救护队队长():对矿山救护队的行动具体负责,全面指挥领导矿山救护队和辅助救护队,根据人员营救和事故处理作战计划规定的任务,完成对灾区遇难人员的援救和事故处理。(8)通风部长():协助通风付经理组织恢复通风系统,组织完成必要的通风工程,组织瓦斯排放并执行与通风有关的其它措施。(9)生产技术部长():协助总工程师解决救灾过程中的技术问题,负责提供救援过程中所需的技术基础资料。(10)井长()在矿长和矿应急救援指挥部的领导下,负责执行人员营救和事故处理作战计划,矿负责人员协调和抢险物资的调配。(11)通风井长()协助安全、通风副矿长组织恢复通风系统,组织完成必要的通风工程,组织瓦斯排放并执行与通风有关的其它措施。(12)井主任工程师()协助矿总工程师解决救灾过程中的技术问题,负责提供救援过程中所需的技术基础资料。(13)井下各段队长、班组长:按矿应急救援指挥部要求组织灾区人员有序撤到安全地点直至地面,清点人数,及时向调度室汇报,并随时按指挥部命令完成有关抢救和灾害处理任务。3.2.2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矿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矿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具体事务工作。办公室设在矿调度室,主任由矿长兼任或由矿长授权常务副矿长、总工程师兼任,副主任由相关副矿长担任,成员由有关部门人员共同组成。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1)负责矿山应急救援指挥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管理,根据事故灾难情况和救援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矿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2)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保持联系,传达矿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命令;(3)调动矿山应急救援力量,调配矿山应急救援资源;(4)提供技术支持,组织矿山应急救援技术组参加救援工作,协调矿山医疗救护工作;(5)调用矿山应急救援基础资料与信息;(6)矿山事故扩大或专业领域救援力量、资源不足时,协调相关救援力量及设备增援;(7)完成矿应急救援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3.2.3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及职责事故现场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由有关部门负责人和救护队组成,主要负责指挥井下现场抢救工作,及时处理各种安全生产事故。下设专业小组:(1)抢险救灾组:组长谢术安,由矿山救护队和矿应急救援指挥部紧急调集的有关单位人员组成,具体负责实施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制定的抢险救灾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2)技术专家组:组长(),成员由与煤矿有关的技术专家和矿技术业务部门负责人组成。主要研究制定抢救技术方案和措施,解决事故抢救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3)物资供应组:组长(),由供应科和矿各井区主管材料、设备的负责人组成。主要保证抢险救灾物资和设备的及时调度和供应。(4)警戒保卫组:组长(),由保卫科人员组成,主要负责事故现场警戒、人员疏散、治安及交通秩序维持等工作。(5)医疗救护组:组长(),成员由()医院派出的医护人员和本公司保健室人员组成,主要负责对受伤人员的医疗救护。(6)后勤保障组:组长(),由矿(),食堂人员组成,主要负责车辆调度及后勤保障等工作。(7)善后处理组:组长(),由矿()人员组成,负责伤亡人员家属的安抚和补偿等善后处理事宜。4、预防与预警4.1危险源监控本矿各井属于水、火、瓦斯、煤尘、顶板五大灾害俱全的矿井,为有效防治各种灾害,实现安全生产,近几年来,我们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有效地控制各类重大事故的发生。一是加强领导成立各种组织机构,形成自上而下一整套垂直管理体系,二是建章建制,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工作有条不紊,实现了有序管理,三是实行科学管理,井上下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监测监控系统,步入了微机数字化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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