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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领导班子述职述廉报告 各位领导、同志们: 区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院党组带领全院干警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以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 _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全国、省、市政法工作会议和检察长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服务“两个率先”,建设“平安广陵”,突出抓好查办与预防职务犯罪、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加强执法监督等各项检察工作,积极推进检察改革,努力加强队伍建设,为促进全区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党风廉政建设,实现全社会公平正义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按照高检院有关检察制度改革精神,院领导班子在成立之初就提出,本年度业务工作的重点是积极推进检察改革,努力寻求新型办案模式。 今年以来,我们在公诉部门主要进行了四个方面的改革。一是全面推行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进一步更新执法观念,转变管理职能,在公诉部门设置了3个主诉检察官办案组,同时对选任制度、办案制度、配套制度进行修改完善,初步形成了责、权、利相统一的办案工作新机制。二是积极开展普通程序简易审。从提高诉讼效率和节约诉讼成本的目的出发,我们与区法院共同商讨制定了刑事案件适用普通程序简便审理的审理办法,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对法庭讯问、质证及辩论范围进行适当简化。三是率先试行量刑建议制度。为了切实提高干警执法水平,拓展公诉职能,强化内部制约考核,加强审判监督,我院在全市率先推行了量刑建议试点,今年3月份以来,共向法庭提出量刑建议146次,95%以上被采纳。目前这项改革已被市院在全市检察系统进行推广。四是努力探索证据开示和公诉引导侦查制度。通过这项制度的施行,进一步增强了执法透明度,强化了外部监督,提高了诉讼效率,节约了诉讼成本。 我们在侦查监督部门着力推行主办检察官介入案件引导侦查的试点。要求各主办检察官对情节恶劣、影响较大的重、特大案件坚持适时介入,围绕公诉,提前掌握案情,引导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如今年11月,市区皇宫花苑李故意杀人案发生后,我们高度重视,研究决定由检察长和分管检察长带领侦查监督科、公诉科干警迅速介入侦查,立足“零口供”,与公安侦查人员共同研究确定侦查方向,收集固定证据,为顺利公诉该案打下扎实的基础。 我们在反贪部门重点推行了两大改革。一是创新侦查理念,构建高效机制。我们成立了由分管检察长、反贪局长参加的侦查指导调控中心,建立线索信息库,把过去已查未立的或久查未决的线索、存查线索、积存线索及新受理的线索输入微机,定期检索,滚动使用。侦查中,集中突破,合理配置紧张的侦查力量,我们将技术科与反贪局合署办公,重兵合围,配足配齐技术力量,强化自侦科技含量;将反贪局隶属的两个科室改组为四个办案小组,通过人才资源重组,实现侦查力量优势互补。案件突破后,多路出击,分组取证,确保外围证据的及时到位,不给 _隐匿和毁灭证据、订立攻守同盟的机会,达到以快致胜。立案后,专人承办,责任到人,提高所办案件的准确程度。这一做法被作为经验在全省反贪工作会议上交流,后又被市、省院转发推广。二是转变执法思想,强化人性化执法。今年以来,我们注重以观念更新推动严格执法,以“人性化”措施促进文明执法。我们制定了文明办案十规范,要求办案干警牢固树立“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的执法观念,在各个执法环节上强化“以人为本”的人性化办案思想,以依法、公正为前提,注重维护案件当事人的人格尊严和合法权益,给予当事人人文关怀。实践表明,这一做法真正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通过上述主要业务部门一系列的改革措施,我们取得了喜人的成绩。今年来,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236件312人,经审查批准逮捕222件293人;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各类刑事犯罪案件288件390人,经审查提起公诉261件345人,依法移送上级检察机关起诉3件6人,无一错漏;反贪部门受理各类职务犯罪线索57件,立案14件,所立案件大要案达71.4%。其中有市政工程总公司李侵吞30余万元的贪污案,省水利科学研究所孙35万余元的挪用案,扬州冶金机械有限公司4人涉嫌贪污、受贿的串案、窝案等,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00余万元。 院党组要求各部门一定要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科学采用监督方式,注重监督的效果,坚持把执法不公、打击不力作为监督的重点,依法纠正在执法中出现的该立不立、该捕不捕、错捕漏捕等问题。 一年来,我院依法追捕5人,追诉2人,不捕13人,向侦查机关发出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7份,侦查机关均 _。向案发单位或侦查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书7份。 拓展监督方式,加强民行工作。我们以为民解难为核心,以办理抗诉案件为重点,抓好办案效率、办案质量和办案效果,切实开展民行检察工作。今年受理各类民事、行政申诉案件21件;立案审查15件;提请和建议上级院抗诉3件。在办理民行案件中,我们以维护当事人的利益为先,不就案办案,注重解决问题,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出发,充分运用法律监督形式的多样性,采取发检察建议书、与承办案件的法官交换意见等形式予以监督。去年9月,我院办理市院交办的一起合同纠纷申诉案,采用检察建议这种新形式予以监督纠正,为申诉人挽回经济损失15万余元的案例被检察日报报导。 坚持“三个并重”,推进渎检工作。院党组紧紧围绕“有案必办、突出重点、数质并重、强化效果”的工作思路,采取切实措施,积极推进渎职侵权检察工作。今年受理渎职侵权案线索6件,侦查、结案1件。工作中,我们坚持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并重。针对发案单位管理制度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发出检察建议9份;与近20个单位建立了定期联系制度,加大宣传,增进共识,热情帮助有关单位解决管理中的实际困难。 模板,内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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