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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国际贸易政策措施正如前一章保护贸易理论中对外贸易乘数理论所阐述的,出口对一国经济增长有成倍的带动作用,所以各国理论上推崇自由贸易政策,但那是针对别国。涉及到本国的利益和经济来说,实践上的对外贸易政策或多或少会采取贸易保护的做法,实行贸易保护政策。 对外贸易政策指各国在一定时期内对进口贸易和出口贸易所实行的政策。对外贸易政策的基本类型:(1)自由贸易政策: 指国家对进出口贸易不加任何干预,让商品在国内外市场上自由竞争;(2)保护贸易政策:指国家采取鼓励出口、限制进口政策,以保护国内生产和市场限制外国商品的竞争。所以,贸易保护政策的目标是鼓励出口和限制进口。 贸易保护政策的手段包括关税措施和非关税措施。第一节 鼓励出口的措施共四类: 财政措施:出口补贴、出口减免税、出口退税、出口奖励 信贷措施:出口信贷、出口信贷国家担保 倾销措施:商品倾销、外汇倾销特区措施:自由港、出口加工区、保税区、科学工业园区一、出口信贷(Export Credit) 涵义:指出口国银行为了鼓励商品出口,向本国出口厂商或国外进口厂商提供的贷款。它是一国扩大商品出口,特别是金额较大、期限较长如成套设备、船舶等出口的一种重要手段。中国进出口银行是我国唯一一个提供出口信贷的政策性银行,当然也可有其它商业性银行提供。 出口信贷的主要形式:1) 按时间长短分为:短期信贷、中期信贷、长期信贷2) 按借贷关系分为:卖方信贷、买方信贷卖方信贷(Suppllers Credit):是出口方银行向出口厂商(即卖方)提供的贷款。 卖方信贷: 在大型机械设备贸易中,出口商所在国银行向出口商提供的信贷。 卖方信贷业务流程进口商出口国银行出口商2.发放贷款1.赊销合同同4.还本付息3.分期付款山东一家企业出口冻鸡曾获得中国进出口银行的卖方信贷。买方信贷(Buyers Credit) :是出口方银行直接向进口厂商(即买方)或进口方银行提供的贷款,其附带条件就是此贷款必须用于购买债权国的商品,因而起到促进商品出口的作用,这就是所谓的约束性贷款(Tied Loan)。 买方信贷: 在大型机械设备贸易中,出口国银行贷款给进口国银行转贷给进口商或直接贷款给进口商。 买方信贷形式: 直接买方信贷:出口国银行 进口商 间接买方信贷:出口国银行 进口国银行 进口商 间接买方信贷信贷业务流程:进口商出口国银行进口国银行 银行2.发放贷款3.转移贷款5.还本付息6.还本付息出口商4.现汇付款1.签约交货出口国银行:花旗银行进口国银行:上海建行出口商:米兰市泰克尼蒙特公司进口商:北京市中国石化国际事业公司(受上海石化总厂全权委托)供应:聚丙烯工厂的设备、工程、零部件卖方信贷、买方信贷比较出口商进口商出口国银行进口国银行卖方信贷手续简便、本币为主、门槛较低;延期收款、周转减缓、增加负债、影响市值。可免订金;商业信用+银行信用,风险较大。买方信贷即时收汇、专心生产、减少负债、提升市值。价格透明、利于谈判。银行信用,风险较小。本国银行对本国企业,风险较小。 出口信贷的特点:第一、出口信贷必须联系出口项目;日本、欧盟等国家向中国提供,“6.4”之后,美国停止对中国的出口信贷,所以美国是中国的第6大进口来源地,日本、欧盟居第一、第二位。第二、出口信贷利率低于国际金融市场利率;第三、出口信贷金额通常只占合同金额的85%左右;第四、出口信贷的发放往往与出口信贷国家担保相结合,有时与政府援助贷款混合。 出口信贷君子协定是参加国互相斗争和妥协的产物,也是参加国进行竞争时利用的工具。由于协定不具备法律约束力,各自保留了最后决定权,自协定签字之日起,参加国就在利用协定中的技术性条文进行明争暗斗,其主要手法是:使用混合信贷。混合信贷指出口信贷同低息或无息的政府援助贷款混合使用。由于君子协定只规定适用于官方支持的商业出口信贷,对于包括外援成分的并无明确规定。因此,有些国家就将部分正常的商业出口信贷转入外援项下,对外提供非常优惠的混合信贷。例如,日本就曾大量利用“海外经济协力基金”向某些发展中国家提供利率为3.5、期限20年的出口信贷。1978年夏,英国政府宣布以双边援助的5用于混合信贷。而美国、加拿大却坚持要禁止政府给予利息补贴。经过双方激烈斗争,后来在经过修改的新君子协定中规定了有关混合信贷条款。如1982年5月7日达成的君子协定中规定:当政府援助性贷款在混合贷款中所占比重不到20时,不准使用混合信贷。对特殊产品提供优惠信贷。由于一些出口信贷,例如飞机、核电站、地面卫星、农产品等不在君子协定的管辖范围之内,一些参加国出口这类产品时都竞相提供更为优惠的条件。例如,英、法、联邦德国的制造商以优惠的信贷条件分别向美国航空公司出售三星式客机(使用英国的罗尔斯罗伊斯引擎)和“空中公共汽车”,其信贷期限都超过君子协定的规定,长达1215年,对于大型船舶(特别是油轮)和核电站,不少参加国提供15年期限的出口信贷。利用海外资源开发基金。许多西方国家为了资助在海外开发本国所需要的工业原料和燃料,一般都设有一笔“海外资源开发基金”。这种资金不属于商业信贷,其利率和期限不属君子协定的管辖范围。例如,日本就曾提供利率有时低到3.5、期限长达25年用来开采矿藏和其他自然资源的开发资金信贷,随后此种信贷所开发的资源一部或全部运往日本。利用各国货币市场利率的差距。由于各主要西方国家的经济、货币地位不同,货币兑换率和通货膨胀率悬殊,这就使得各种货币的市场利率不一致。同时,任何国际间的利率协定都会涉及对各种货币强弱和利率前景的预测,因此,市场利率与君子协定规定的统一最低利率之间必然存在差距。有的国家本国货币利率高于外币的市场利率,就对外提供低于君子协定规定利率的出口信贷以提高本国产品出口的竞争性。例如,1976年英国同联邦德国竞相向苏联出口木醇设备时,英国是以提供低利率的美元贷款为工具,战胜了联邦德国而获得总金额达3.6亿美元的销售合同。延长出口信贷的期限。美国一直以西欧各国向本国出口商提供低息出口信贷而违反关税及贸易总协定为理由,要求西欧各国,特别是法国提高官方出口信贷利率,遭到拒绝。于是美国采用延长美国出口信贷期限,单方面提高利率以迫使西欧各国减少对出口信贷的利息补贴。 二、出口信用保险:亦称出口信贷国家担保制(Export Credit Guarantee System),就是国家为了扩大出口,对于本国出口厂商或商业银行向外国进口厂商或银行提供的信贷,由国家设立的专门机构出面担保。当外国债务人拒绝付款时,这个国家机构即按照承保的数额给予补偿。 一国政府设立专门机构,对本国出口商和商业银行向国外进口商或银行提供的延期付款商业信用或银行信贷进行担保,当国外债务人不能按期付款时,由这个专门机构按承保金额给予补偿。这是国家用承担出口风险的方法,鼓励扩大商品出口和争夺海外市场的一种措施。 特点:第一、通常是商业保险公司不承保的出口风险项目,主要有两类:一是政治风险,二是经济风险。前者是由于进口国发生政变、战争以及因特殊原因政府采取禁运、冻结资金、限制对外支付(政权更替)等政治原因造成的损失。后者是进口商或借款银行破产无力偿还、货币贬值或通货膨胀等原因所造成的损失。 第二、担保的金额比较大,承保金额一般为贸易合同金额的75%至100%。 第三、担保的期限比较长,所需的担保费较低;出口信贷国家担保制是一种国家出面担保海外风险的保险制度,收取费用一般不高。 第四、担保的对象可以是出口国厂商或出口国银行,往往要求出具另一家银行的保函。如书例,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向上海A公司提供出口信用保险,上海A公司向伊朗出口电梯,上海B银行向其提供保函。随着出口信贷业务的扩大,国家担保制也日益加强。英国的出口信贷担保署,法国的对外贸易保险公司等都是这种专门机构。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是我国唯一的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机构。这家国有全资企业在出口信用保险、出口融资、信息咨询、应收账款管理等方面为外经贸企业提供快捷、完善的服务,为企业积极开拓海外市场提供出口融资保障,起到支持国内企业的国际化发展的作用。三、出口补贴(Export Subsidies) 出口补贴是指国家政府或同业公会对某商品的出口商所给予的现金补贴或财政上的优惠待遇,其目的在于降低出口商品的价格,加强其在国外市场的竞争能力。 出口补贴的方式1. 直接补贴(Direct Subsidies)它是一国政府或同业公会对本国或本行业的出口商在出口某项商品时,直接付给出口商的现金补贴2. 间接补贴(Indirect Subsidies)它是指政府对某些出口商品给予财政上的优惠。主要有以下几种: 1)退还或减免出口商品所缴纳的国内税; 2)暂时免税进口; 3)退还进口税。 世界贸易组织的划分: 按补贴是否禁止或可否申诉分(1)禁止使用的补贴:又称“红灯补贴”,是指WTO的成员方既不可授予也不可维持的补贴。具体指违背了世贸公平竞争原则,形式上或实际上依出口情况随时改变的补贴或用于使本国货压倒进口货的补贴。(2)可申诉的补贴:又称“黄灯补贴”指成员方可以根据自己的政治经济发展情况,在某些范围内对产品的生产者和消费者进行的补贴。 一国在一定时期内为了使国民经济相对平衡发展,总是需要扶持某些企业,同时也限制一些企业的发展,因此这类补贴有其合理性的一面,但往往提供的不合理竞争损害了进口国的经济贸易利益,因此也有不合理的一面。所以,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议规定如果在实施过程中对其他成员方的经济贸易利益造成严重损害,或产生了严重的歧视性影响时,对这类补贴措施而受到损害的成员方可提出反对意见或申诉,申诉成立即可征收反补贴税。(3)不可申诉的补贴:又称“绿灯补贴”,为鼓励本国或地区的研究活动、促进落后地区经济的发展、实现环境的保护而由本国或本地区政府实施的补贴,还包括其他非特别实施的非专向性的补贴(即不是使某个企业、某个产业或某个产业集团受益的补贴)。 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议对发展中国家实行补贴要求较松,近年来世界很多国在对中国反倾销调查基础上,进行反补贴调查,不把中国看作发展中国家了。四、商品倾销(Dumping)指出口商在国际市场上,以低于国内市场价格甚至低于成本的价格向国外市场抛售商品,以打击竞争者并占领市场。原因:第一、清仓。第二、打击竞争对手。即以低价把对方从某一国外市场挤走。第三、开拓市场。即以低价进入新市场。第四、为了独占(垄断)的优势。 按倾销的目的和倾销时间长短分,商品倾销可分为如下三种形式:1偶然性倾销:指出口厂商偶然地向国外市场低价抛售积压剩余货物或换季产品的活动。由于这种倾销对进口国的同类产业的不利影响一般不会产生,所以不太会遭遇反倾销。2间歇性或掠夺性倾销:指出口厂商为了从进口国的竞争对手手中掠夺市场份额,赚取高额利润,以低于售价甚至是低于成本的价格击垮竞争对手的活动。这种倾销带来的损失由出口商占领市场后的提价来弥补。3持续性倾销:指出口厂商长期以低于国内的价格,但高于边际成本的手段低价向国外市场抛售商品的活动。 弥补商品倾销造成利润减少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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