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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节消防安全方案 清明节消防安全方案 一年一度的清明节就要到了,每年的清明节,各地都有不少关于火灾的新闻,因此,做好消防安全很有必要,今天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清明节消防安全方案吧! 为全力做好清明节期间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确保火灾形势的稳定,结合许明寺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任务及目标 以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严防清明节期间发生火灾事故为目标,围绕当前火灾防控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问题,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开展清明节期间消防安全检查和宣传教育工作,切实消除一批危及公共安全的火灾隐患问题,打击各类消防违法违章行为,全面净化公共消防安全环境,确保许明寺镇火灾形势的全面稳定。 二、组织机构 为全面加强许明寺镇清明节期间防火工作的领导,研究决定成立许明寺镇清明节期间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监办,由孙长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开展日常工作。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火灾预警工作。各村(居)委、镇级相关部门要根据气象预报积极做好大风天气预警和“禁火令”的工作,及时大风天防火公告,广泛动员村社干部、党员、群众及部门职工,加强对辖区耐火等级较低,且人员集中的住宅区和林区的消防安全巡查、检查,建立群防群治组织,严格控制大风天烧荒、祭祀、燃放烟花爆竹等室外用火行为,有效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强化重点场所监督检查。镇安监办要把易燃、可燃物资集中的仓库、堆场作为检查重点,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同时,强化对商场、集贸市场、旅馆、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日常监督,督促相关单位严格控制火源、电源,加强对消防设施、器材的检查维护,制定和完善灭火应急疏散预案,组织全员开展灭火演练。农业服务中心要严禁违章动用明火,严防森林火灾的发生,确保大风天及清明节期间森林火灾形势的稳定。 (三)加强重点区域监管。清明节期间,村(居)委要加强对扫墓祭祖、烧香点烛、焚烧纸钱等民俗用火活动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林业部门重点对林区祭奠场所及周边地区开展一次全面的检查,督促相关人员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内部防范措施,落实值班巡查制度;对集中燃放鞭炮和焚烧香、纸、烛的场所,要进行规范化管理,确定责任人,对重点场所、部位进行重点监护,防止火灾险情的发生。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清明节期间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的组织领导。3至4月份,是火灾多发时期,加之我镇森林覆盖率较高,消防力量薄弱,特别是偏远的村,火灾形势更为严峻。当前清明节已来临,为确保我镇火灾形势的稳定,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科学研判火灾形势,各村(居)委、镇级相关部门要成立消防安保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及早安排部署,采取得力措施,有效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清明节期间,各村(居)委、镇级相关部门要提前介入,加强对公墓、陵园、寺庙等人员集中的祭祀场所的现场监督和执勤保卫,确保万无一失。 (二)严厉查处各类火灾隐患和打击消防违法行为。安监办、农业服务中心要切实加强对各类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特别是加大对违章用火、用电,公众聚集场所内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等严重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时刻保持严打整治的高压态势,坚决 _的消除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火灾隐患。 (三)切实提升消防宣传教育的效果。各村(居)委要结合清明节防火工作要求和辖区的祭奠风俗,有针对性的开展消防宣传教育。要在公墓、陵园、寺庙、林区、人员来往较多的路口张贴防火宣传标语,教育广大人民群众在祭奠活动中安全、正确使用火源,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防火安全意识。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和 _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 _(中办发20xx23号,以下简称意见)及全国清明节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殡葬改革,做好20xx年清明节期间服务保障工作,根据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意见精神为指导,以“文明低碳祭扫?清明树新风”为主题,以保障群众安全、有序、文明祭扫为首要目标,以党员干部带头引领推动殡葬改革为契机,深入开展“行风建设月”和“主题宣传月”活动,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生态文明建设,发挥清明节对于推进殡葬改革的积极作用,努力实现文明祭扫、平安清明。 二、工作任务 (一)宣传贯彻落实意见精神。策划和组织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月”活动,使意见精神广为人知、深入人心,引导群众自觉文明低碳祭扫,树立移风易俗的祭扫新风尚,推动殡葬改革; (二)健全清明节祭扫安全保障机制。要按照 _办公厅、 _和自治区民政厅有关“通知”要求,建立健全清明节工作机制,扎实做好应急处置和安全保障工作; (三)开展“行风建设月”活动。要将清明节殡葬优质服务与开展行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做到同部署、同考核、同促进,转变殡葬服务理念,增强殡葬服务能力,规范殡葬服务行为,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 三、工作安排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保障合力 清明节祭扫工作事关千家万户,保障清明祭扫安全至关重要。各盟市 _门要加强对清明节工作的领导,成立由政府牵头,宣传、公安、消防、林业、铁路、工商、交通等相关部门参加的清明节工作领导机构,明确责任,细化分工,密切配合,形成清明祭扫安全保障合力,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确保清明节工作顺利进行。 (二)采取有效措施,保障祭扫安全 1.全区各级 _门和殡葬管理服务单位,都要制定清明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祭扫场所的消防安全保障设施,对殡仪馆、公墓、骨灰堂场所的安全设施,要认真进行检查,保证供电、消防、应急疏散等设施完好,排堵漏洞,消除隐患,防患于未然,确保清明节期间祭扫活动的安全,严防各种事故的发生。 2.各级 _门在清明节前,对各祭扫场所的安全设施,要认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要立即解决,不得敷衍了事。对殡葬服务单位和殡葬用品市场要集中进行清理整顿,任何单位、商铺和个人经销的殡葬用品,都不得借清明节之机涨价提价,坚决维护殡葬用品价格的稳定。坚决制止销售封建迷信的殡葬用品。要公布服务热线电话,保持监督投诉渠道畅通。 3.清明节期间正值我区春季森林防火期,也是火灾高发期,全区各地要重点突出防止火灾。林区和草原地区,要坚决执行春季安全防火的各项规定,清明节祭扫,严禁点燃明火焚烧祭物;进入林区草原祭扫的群众,严禁携带火种和各种易燃物品;在殡仪馆、公墓、骨灰存放地焚烧祭物,必须在专设的焚烧场所。各专设燃烧祭物的场所,要安排专人管理,各种消防灭火器材设备齐全,并提前进行检查试用,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4 呼和浩特市、包头市、赤峰市和人口较集中的盟市旗县,要重点加强祭扫设施及周边交通秩序的维护工作,防止拥堵、踩踏等事件的发生。要提前设定应急疏导的路线和地区,对人流集中的场所,各单位都要安排专人,有序引导群众顺利进行祭扫活动。 5 清明节期间,自治区民政厅清明节工作办公室设在社会事务处,担负期间应急值班工作,负责掌握全区动态,汇总信息,指导各地工作,与 _和自治区各盟市上下联动。4月5日7日启动清明节期间的应急值守工作,值班电话:04716610384、6611743(兼传真)、6945122(传真)。 各盟市民政局都要建立节日值班制度,加强应急值守,实行祭扫高峰日和节日期间24小时值班制度,随时处置节日期间的各种情况和问题,确保清明平安。3月20日前,各盟市民政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民政局将值班人员 _和 _报民政厅社会事务处。 (三)贯彻意见精神,文明低碳祭扫 文明低碳祭扫是时代赋予现代清明节的基本要求,是推进殡葬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各盟市要以文明低碳祭扫为主题,积极引导群众文明低碳祭扫,加快树立移风易俗的祭扫新风尚。大力宣传家庭追思会、网络祭扫、鲜花祭扫、踏青遥祭等文明低碳的现代祭扫方式,切实发挥党员、干部带头文明低碳祭扫的榜样力量,逐步引导群众接受文明低碳祭扫观念。民政系统的党员、干部不仅要做带头文明低碳祭扫的坚定践行者,还要做积极宣传的模范,有效教育和引导亲属、朋友和周围群众抵制陈规陋俗和封建迷信活动,自觉抵制低俗的祭扫用品,自觉参与文明低碳祭扫。要创造文明低碳祭扫条件,组织群众参加社区公祭、集体共祭等现代追思活动,不断开辟和完善网络祭奠平台,主动开展“鲜花换纸钱”、“时空信箱”等或奖励活动,尽量为群众创造文明低碳祭扫的便利条件,逐步使群众由实物祭扫转移到对逝者的精神文化传承上来。要加强清明节祭扫的管理,在集中祭扫的殡葬服务场所,通过加强制度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加强对烧纸钱、焚祭品等不文明祭扫行为的管控,坚决抵制祭扫过程中的封建迷信活动。同时,要注重弘扬烈士精神,充分利用各类烈士纪念设施,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烈士纪念活动,大力弘扬烈士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通过敬献花篮花圈、植树披绿、追忆烈士事迹等祭奠形式来缅怀烈士,注重弘扬时代新风,继承烈士遗志,真正致力于服务社会和推动发展。 (四)狠抓行风建设,提升服务水平 殡葬服务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方面,殡葬服务水平直接影响到人民群众对殡葬工作的感知和认同。各盟市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把提升殡葬服务保障水平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机结合起来,把加强殡葬行风建设与清明节工作同部署、同考核,在3月15日至4月15日期间,大力开展“行风建设月”活动。各殡葬服务单位一要切实保证清明节祭扫高峰期的服务时间,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严格执行殡葬服务行业标准,努力为群众提供优质、文明和高效的祭扫服务。二要严格落实xxx殡葬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内发改规范字(xx6号),规范殡葬服务收费标准,杜绝乱收费、强制消费、以次充好等任何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坚决维护好殡葬服务市场秩序,努力把殡葬服务单位建设成为群众满意的服务窗口。各级 _门要加强对殡葬服务单位的监督管理,重点巡查祭扫观察点等重要祭扫服务单位,重点督导和检查殡葬服务保障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要责令整改到位,对群众的投诉意见要妥善处理,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要做出严肃处理。 (五)开展主题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清明节是社会各界普遍关注殡葬工作的焦点时刻,也是宣传意见精神和殡葬改革的重要时机。各地要在20xx年3月15日至4月15日期间,以“文明低碳祭扫?清明树新风”为主题,积极开展“主题宣传月”活动。围绕贯彻落实意见精神,结合清明节期间工作实际,策划和组织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要重视电视、广播、报纸、微博等媒体的宣传作用,积极协调新闻媒体开展清明节走基层活动,通过深入基层殡葬服务单位采访,挖掘和宣传基层殡葬职工中的感人事例,树立和宣传党员、干部推动殡葬改革的先进典型,总结和宣传殡葬工作取得的新成绩和好做法,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传播殡葬行业正能量,唱响推动殡葬改革的主旋律。要建立和完善新闻通气制度,通过新闻会、政务微博、殡仪馆开放日等多种形式,及时权威信息,使群众进一步理解和支持殡葬工作。要及时回应媒体和公众的关切,积极为媒体采访提供便利条件。要在处置突发事件的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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