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预览内容
亲,该文档总共3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1 适用范围1.1 为加强公司起重机械的安全监督管理,预防起重机械事故发生,保障人身和设备安全,特制定本规定。1.2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及各单位起重机械的安全监督管理。2 引用文件2.1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主席令第四号)2.2特种设备安全检察条例(国务院549号令)2.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393号令)2.4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92号令)2.5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166号令)2.6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第1部分:总则(GB6067.1-2010)3 术语和定义3.1 起重机械,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并水平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其范围规定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0.5t的升降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3t(或额定起重力矩大于或者等于40t.m的塔式起重机,或生产率大于或者等于300t/h的装卸桥),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m的起重机;层数大于或者等于2层的机械式停车设备。3.2 质检总局特种设备目录中起重机械包括: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塔式起重机、流动式起重机、门座式起重机、升降机、缆索式起重机、桅杆式起重机、机械式停车设备。3.3 本规定所称起重机械是指工程施工中所使用的起重机械、提升装置和电梯等。4 管理职责4.1 公司物资管理部负责起重机械的日常管理。4.2 公司安全管理部负责起重机械的安全监督管理。4.3 项目经理对工程项目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和监督负全面责任。4.4 项目分管副经理对工程项目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和监督负领导责任。4.5 项目技术负责人对工程项目起重机械安全技术管理工作负领导责任。4.6 项目工程部负责工程项目起重机械的日常管理。4.7 项目安全管理部负责工程项目起重机械的安全监督管理。4.8 机具租赁站负责工程项目起重机械的安装、拆卸及专项检查。5 管理规定5.1 总则:起重机械管理按照公司制定的机械管理各项制度执行。5.2 起重机械管理人员、操作人员、起重指挥、司索人员、安装拆卸人员,必须经国家有关部门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并取证,安全管理部定期对以上人员的培训、取证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5.3 安全管理人员对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的主要内容:5.3.1 有关起重机械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程规定、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5.3.2 起重机械设备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与执行;5.3.3 起重机械安装、拆卸、租赁、维修、使用过程的管理;5.3.4 起重机械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教育培训、考试及取证工作;5.3.5 起重机械作业指导书的编制与审批;5.3.6 起重机械作业安全技术交底、作业票的审查与执行;5.3.7 起重机械的安装、拆卸;5.3.8 危险、重大起重机械作业;5.3.9 起重机械检查及缺陷的整改;5.3.10 涉及起重机械和起重作业应急预案的编制、培训、演练。5.4 租赁起重机械的安全监督管理:5.4.1 租赁起重机械在签订合同前的资质审查。资质审查内容主要有:制造许可证、起重机械制造监督检验证书、产品合格证,备案证明、安装使用说明书,流动式起重机械还应审查其安全检验合格证。各项证书、技术资料应与实物相符。5.4.2 禁止租赁下列起重机械:(1)国家明令淘汰或者禁止使用的;(2)超过安全技术标准或制造厂家规定的使用年限的;(3)没有经过相关特种设备管理部门登记的;(4)未按规定监督检验或者定期检验不合格的;(5)没有完整技术档案的;(6)没有齐全有效的安全保护装置的。5.4.3 租赁起重机械必须签订租赁合同及安全协议,明确租赁双方的安全责任,及运输、安装、报验取证、使用、维修保养、拆卸等工作的安全要求,并有相应责任追究条款。5.5 起重机械进场准入的安全监督管理项目安保部依据施工项目部起重机械(工器具)进场准入制度对起重机械进场管理进行安全监督检查。5.6 起重机械安装拆卸的安全监督管理5.6.1 资质(1)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或许可。(2)新购置的起重机械第一次安装、拆卸应在制造厂指导下进行,其作业指导书必须经过制造厂审核。起重机械安装拆卸操作人员应经过制造厂培训。(3)购置的起重机械若为第一台样机,首次安装、拆卸的安全技术工作由制造厂全权负责,作业指导书编制、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均由制造厂负责。5.6.2 告知起重机械和电梯安装前应按照规定向施工所在地政府主管部门办理告知。5.6.3 组织领导30t及以上起重机械、80t.m及以上建筑起重机械的安装拆卸,项目部必须成立安装拆卸领导小组,明确现场总指挥和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等负责人及其安全责任,并切实履行到位。5.6.4 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必须编制专项作业指导书,并按公司有关机械管理规定进行审批和安全技术交底。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经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执行。5.7 起重机械使用的安全监督管理主要内容:5.7.1 起重机械使用登记的办理。5.7.2 起重机械运行日志、维护保养、检查记录。5.7.3 起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的学习、执行情况。5.7.4 涉及起重作业的项目及重大起重吊装作业的作业指导书及交底记录。5.7.5 起重机械定期检验、复证。5.7.6 下列起重机械作业项目必须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1)重量达到起重机额定负荷90%及以上。(2)两台及以上起重机械抬吊同一物件。(3)起吊精密物件、不易吊装的大件或复杂场所进行大件吊装。(4)爆炸品、危险品必须起吊时。(5)起重机械在输电线路下方或附近作业。上述项目作业时施工负责人、技术人员、安监人员必须在场监督.5.8 起重机械检查的安全监督管理主要内容:5.8.1 起重机械操作人员每天作业前、停机后的检查。5.8.2 起重机械运行维护人员每周对起重机保养性检查。5.8.3 项目工程部组织每月对起重机械的全面检查。5.8.4 机具租赁站每年组织二次起重机械的专项检查。5.8.5 出现下列情况应由工程部、安环部、机械专业单位组织针对性检查。(1)起重机械发现异常情况。(2)起重机械发生损伤或事故。(3)大风、雷雨、冰冻等恶劣天气和地震灾害前后。(4)改变工况(5)重大起重作业、危险起重作业。(6)更换起重机械安全保护装置或重要部件。(7)拆卸前、安装后。5.8.6 各级安全生产大检查都要将起重机械列入检查的重点。5.8.7 任何人发现起重机械设备和使用中的安全问题都要及时向项目部报告;发现危及安全的隐患要立即停止使用,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并逐级报告。5.9 专业分包商自带起重机械的安全监督管理专业分包商自带起重机械的管理应纳入项目部起重机械管理。项目安保部应严格按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各项要求进行安全监督管理。5.10 起重机械的事故调查处理发生起重机械事故,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
网站客服QQ:2055934822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