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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某某学校章程序言某某学校,地处某某地区。在学校各届领导和全体教职员工的辛勤努力下,学校办学质量逐年稳步提升,赢得社会的普遍赞誉。学校以“激励教育”为核心,确定了“人人关怀,相互激励”的办学理念,积极践行“做最好的自己”的校训,“尊重关爱、教学相长”的校风,“厚德博爱、治学育人”的教风和“乐学勤思、明辨笃行”的学风。学校坚持“文化立校、质量兴校、特色强校”的办学思路,培育“书香艺美”特色,正朝着“创建教师专业成长,学生健康成长的幸福乐园”这一目标努力前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规范化管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校管理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提高办学质量,努力办好优质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名称:某某学校 ,英文表述为:第三条 学校地址:某某地区 网址为:第四条 办学规模:学校占地 平方米,建筑面积 平方米,办学规模为 个班。第五条 学校性质:学校由创办,属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办学经费来源为财政核拨。学校为实施小学六年制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教育机构,经登记批准,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说明:第二、三、四、五条是对学校名称、校址、网址、办学规模、学校性质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名称:某某学校】第二章 办学理念与学校文化第六条 办学理念:人人关怀 相互激励学生培养目标:培养健康快乐的阳光少年第七条 办学目标:创建教师专业成长 学生健康成长的幸福乐园第八条 校训:做最好的自己第九条 校风:尊重关爱 教学相长第十条 教风: 厚德博爱 治学育人 第十一条 学风: 乐学勤思 明辨笃行 第十二条 校徽:【说明:本条是对校徽内涵的规定。】第十三条 校歌:第三章 管理组织与运行体制第十四条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行使教育行政部门赋予的办学自主权,全面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工作,副校长按分工协助校长分管学校教育教学、行政等具体工作。校长主持学校全面工作,依法履行以下主要职责:(一)组织起草学校章程、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二)组织制定规章制度、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检查和评议;(三)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决定和指示;(四)领导学校各职能部门及常设机构,完善岗位设置,维护学校秩序;(五)负责学校日常事务管理,主持校务会议审议重大事项并作出决策;(六)负责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大力推进素质教育;(七)负责教职工队伍建设,促进教职工全面发展;(八)负责学校财务、基建及重要设施设备购置的审批;(九)学校安全第一责任人,领导学校安全工作;(十)组织协调学校与政府、社区、家庭等方面的关系,为学校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第十五条 学校每周召开一次开行政会议,坚持学校重大问题集体讨论的原则。行政会议由校长主持,行政会议成员为:校长、党支部书记、副校长、各部门主管领导。必要时可召开行政扩大会议。行政会议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校长具有最终决策权。第十六条 学校重大问题包括:(一)学校章程的制定和修改;(二)学校发展规划、年度与学期计划的编制与制定;(三)校内机构的设置;(四)重大改革措施及规章制度的研究制定;(五)中层行政干部和人事安排方案;(六)教师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的制定;(七)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实施方案的制定;(八)年度经费预算、决算安排;(九)重大基建项目、大宗购置和大额经费支出安排;(十)教职工考核奖惩、教育国际交流方案;(十一)其他重大问题。第十七条 学校党支部、教职工代表大会、家长委员会等组织,共同组成学校治理主体。(一)学校党支部是党在学校的基层组织,发挥政治核心和保证监督作用。党支部全面负责学校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把握学校发展方向,参与决定重大问题并监督实施,支持和保证校长依法行使职权,领导学校德育和思想政治工作,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维护各方合法权益,推动学校健康发展。定期组织党员、教职工代表等听取校长工作报告和重大事项情况通报,保证对决策实施的监督。对不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或不按程序决策的做法,党组织要及时提出意见或向上级党组织报告。(二)学校建立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教职工代表大会是教职工参与学校重大事项决策的基本形式。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以年级、科级组为单位,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三)学校家长委员会由2030名委员组成,委员由各班级班主任推荐家长代表选举产生,设主任一名。家长委员会在学校的指导下参与并监督学校的管理和有关重大决策,为学校创设良好的外部教育环境,促进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的有机结合。第十八条 学校设置教导处、教科室、德育处、安全处、总务处、人事处、大队部等职能工作机构,各职能机构设主任1名。按照“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在校长的领导下分别承担相应的管理职能。(一)教导处主管学校教学常规、校本课程开发、教学质量监控、招生及学籍管理等工作。按照课程标准制定和实施教学计划。管理和监控教师的日常教学常规工作。实施教学质量监测与教学成绩分析,开展校本课程开发与管理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依法进行招生并规范学生学籍管理。(二)教科室协助校长组织全校的教研教改工作。按照区级教学计划制定学校教育科研工作的计划。建立健全学校教育科研工作管理条例和有关工作细则,规范学校教研室工作的行为。对学校教育科研课题进行管理。组织教师教研活动,参加比赛等;组织教师培训工作,提高教师的业务素质。(三)德育处是班主任工作、学生思想行为的学校行政管理机构。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完善德育管理计划和制度;实施日常德育管理工作;校风校纪建设;抓好班主任工作;抓好学生思想品德、行为习惯等工作;开展“学校、社会、家庭”三结合教育工作;处理偶发事件,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指导少先队大队部开展少先队工作。(四)安全处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管理、检查和指导工作。全面掌握学校安全工作状况,制定学校安全事故预防措施和事故抢险预案。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学校各类安全工作的宣传和教育活动。负责制定安全工作预案,组织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抢险,指导、监督学校安全工作的开展。建立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妥善处理安全事故。(五)总务处为教学服务,为师生的生活服务。指导财务人员编制经费预、决算,建立财务管理制度;及时依规组织学校招标采购小组购买各种教学设备、仪器、生活等方面的器材和用具,并做好教学设施设备的保养维修工作,保证教育教学的需要;督促财产保管员定期组织校产清理,做到账物相符杜绝漏洞;抓好学校卫生保健和校园清洁、绿化、美化,保证师生有良好的教与学的环境。(六)人事处具体学校各类人才的引进、人员晋升聘任和调配管理;负责学校年度绩效考核工作的开展,实施绩效考核过程监督管理;负责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审、聘任及管理工作;负责学校教职工内外部人事档案管理,建设人事信息系统,上报人事各类报表;(七)大队部负责少先队和全校学生的政治思想工作。根据少先队的任务和学校党支部的指示精神,制定和实施少先队大队部工作计划,安排少先队大队活动,教育队员遵守纪律,积极组织少先队员参加有益的社会实践活动。办好“红领巾”广播站,发挥“红领巾”监督岗的作用。第十九条 实行年级责任制,每个年级设年级组长一名,具体指导和实施年级的管理和教育教学工作。第二十条 按学科设立学科组,设组长一名,组织本教研组教师开展教学常规工作及教科研活动,提高相关学科的教学水平。第二十一条 学校以班级为教育教学工作基本单位,班主任是班集体组织者、教育者、指导者,并负有协调本班级各科教育教学工作和沟通学校与家庭、社会之间联系的责任。第二十二条 学校努力建设学校和谐的教育环境。学校分别成立班级、年级、校级家长委员会,形成三级家委员会制度,充分发挥家长的教育智慧和教育力量,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模式。第二十三条 学校接受上级教育行政、督导部门的督导评估,接受纪检、审计、物价、检查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十四条 学校管理网络图示:管理架构:党支部校长室教代会德育处 教导处总务处工 会人事处安全处德育工作班主任工作团队教研工作教学工作教务工作财会事务基建采购校医室食堂人事管理教科室校园安全监督保护第四章 学生第二十五条 学校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入学规定,按照划定的招生地段受理学位申请,执行教育行政部门的学位统筹安排。第二十六条 学生免费入学,学校实行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原则,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招生政策、招生程序、招生结果及咨询投诉电话。第二十七条 学校安排专人负责学籍管理,严格执行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建立科学的学籍管理制度。第二十八条 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条件办理转学、休学手续,并报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第二十九条 学生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有关条款规定的权利。第三十条 学生应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有关条款规定的义务。第五章 教职工第三十一条 学校为教师提供多层次的培训方案,完善利于教师发展的校本研修体系,促进教师的专业成长。第三十二条 学校执行国家教师资格制度和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定制度,实施教师资格、职务、聘任制度,实行岗位管理。第三十三条 学校建立教职工业务档案,每年对教职工的职业道德、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和工作绩效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转岗、解聘、晋升、奖励的重要依据。第三十四条 教师依法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有关条款规定的权利。第三十五条 教师应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有关条款规定的义务。第三十六条 学校其他职员按照合同履行岗位职责,学校依法保障其合法权益。学校依法维护退休教职工的合法权益。第六章 教育教学科研管理第三十七条 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开足开齐国家课程。学校坚持以学生发展为核心,以课程建设、特色发展为策略,充分发挥学科课程和特色课程、个性课程、社团课程的整体功能,对学生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为学生全面发展打好基础。学校教师应加强特色课程、个性课程、社团课程及等教育,尤其是科技类、艺术类、国际化课程教育。要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通过多种项目和活动方式,培养学生艺术审美和动手动脑能力。第三十八条 学校教育应面向全体学生,以德育为首,以教书育人为本,以教学工作为中心,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提高学生的基本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第三十九条 学校使用经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审定通过的教材,根据学校实际积极开发校本特色课程教材,为学生提供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课程资源,不断丰富学校课程体系。第四十条 学校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结合自身的发展需要,制定校历和课程计划,实施教育教学活动。第四十一条 学校加强教学常规管理,建立健全的教学管理制度。对教学常规的执行情况定期检查、分析、总结和反思,对全校学科教学质量进行监控。第四十二条 教师应不断改进课堂教学效率,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建立师生平等、课堂民主、互动对话、合作共享、探究创新的新型师生关系。第四十三条 学校建立学生学业电子档案,完善学生学习过程与学习结果相结合的评价体系,关注学生学习过程。建立和完善教师教学过程和教学质量评价体系。第四十四条 学校重视德育团队建设,德育工作以主题教育活动为载体,积极推进主题活动系列化,促进学生个性发展,不断提升学生的文明行为及道德修养,丰富精神世界。第四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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