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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13.020.40Z 51DB11备案号:43224-2014北京市地方标准DB11/T 11142014无公害农产品 种植业产地环境监测与评价技术规范The pollution-free agricultural products planting environmental monitoring and evaluation of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2014 - 08 - 13 发布2014 - 12 - 01 实施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 布DB11/T 11142014目次前言II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现状调查14布点与采样25质量要求36检测方法47环境评价5IDB11/T 11142014前言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北京市农业局提出并归口。本标准由北京市农业局组织实施。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农业环境监测站、北京市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事务中心。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孙江、温雅君、高景红、彭华、张国光、习佳林、高利文。IIDB11/T 11142014无公害农产品 种植业产地环境监测与评价技术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无公害农产品种植业产地环境的现状调查、布点与采样、质量要求、检测方法、环境评价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无公害农产品种植业产地(含设施)环境认定过程的环境监测与评价。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6920水质 pH值的测定 玻璃电极法GB/T 7467水质 六价铬的测定 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GB/T 7475水质 铜、锌、铅、镉的测定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 8538饮用天然矿泉水检验方法GB 11896水质 氯化物的测定 硝酸银滴定法GB 11914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重铬酸盐法GB/T 14550土壤中六六六和滴滴涕测定的气相色谱法GB/T 15432环境空气 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GB/T 17138土壤质量 铜、锌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 17141土壤质量 铅、镉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 22105.1土壤质量 总汞、总砷、总铅的测定 原子荧光法 第1部分:土壤中总汞的测定GB/T 22105.2土壤质量 总汞、总砷、总铅的测定 原子荧光法 第2部分:土壤中总砷的测定HJ 479环境空气 氮氧化物(一氧化氮和二氧化氮)的测定 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HJ 480环境空气 氟化物的测定 滤膜采样氟离子选择电极法HJ 482环境空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甲醛吸收-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HJ 484水质 氰化物的测定 容量法和分光光度法HJ 491土壤 总铬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 637水质 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 红外分光光度法NY/T 395农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技术规范NY/T 396农用水源环境质量监测技术规范NY/T 397农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技术规范NY/T 1377土壤pH的测定3 现状调查3.1调查原则1DB11/T 11142014调查产地环境质量现状、生产与种植情况、区域污染源分布及污染控制措施,兼顾产地自然环境、社会经济、工农业生产及生活等对产地环境质量造成影响的因素。3.2调查方法采用收集资料和现场调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调查。3.3调查内容3.3.1产地概况包括产地规模、地理位置、地形地貌、土壤状况、种植制度、农业区划布局与周围农业资源等情况。3.3.2产地环境状况包括产地自然环境情况,工业、农业及生活污染对产地环境的影响因素,产地周围及水源上游或产地上风方向一定范围内可能存在的污染风险因素等。4 布点与采样4.1农用水源4.1.1布点数量结合产地环境面积、水系分布、地域特点进行布点,水质相对稳定的同一水源(系),样点布设 12 个,若不同水源(系)则分别布点,以天然降雨为灌溉水的地区,可以不采灌溉水样。4.1.2采样时间在农作物生长过程中主要用水期采样 1 次。4.1.3采样方法水样一般采集瞬时样,采集水样前,应先用水样洗涤取样瓶和塞子 23 次;采集地下水水样时,应先开机放水数分钟,使积留在管道中的杂质和陈旧的水排出,然后采样;采集灌渠等地表水时,由中心向边缘均匀采集。4.1.4其他要求采样量、采样容器及样品的保存等要求按 NY/T 396 的规定执行。4.2农田土壤4.2.1布点数量蔬菜产地面积每20hm2以内为一个采样单元,布设3个采样点,每个采样点采集1个混合样。粮食及油料产地面积每30hm2以内为一个采样单元,布设3个采样点,每个采样点采集1个混合样。果品产地面积每40hm2以内为一个采样单元,布设3个采样点,每个采样点采集1个混合样。食用菌每种栽培基质随机采集3个样品。产地面积超过一个采样单元的、区域特点明显的增设采样单元。4.2.2采样时间2DB11/T 11142014农田土壤(含栽培基质)样品在播种前采集或作物生长期内。4.2.3采样方法和采样量混合样指采样点周围采集 515 个分点土壤的均匀混合样品。组成混合样的分点数应根据采样面积、地形条件和土壤差异性确定,按照梅花点法、对角线法、棋盘式法、蛇形法等方法采集。各分点混匀后取 1kg,多余部分用四分法弃除。随机抽取食用菌栽培基质作为基质样品,每个样品重不小于 1kg。4.2.4采样深度种植蔬菜、粮食及油料作物的地块,采集0cm20cm耕作层土壤;种植果品的地块;采集0cm60cm耕作层土壤。4.2.5其它要求采样的其它要求按 NY/T 395 有关规定执行。4.3环境空气产地周边 5km,主导风上风向 20km 以内没有工矿企业污染源的区域可不监测空气。保护地栽培方式的不监测空气。需要监测区域环境空气的,按 NY/T 397 有关规定执行。5 质量要求5.1农用水源质量要求农用水源质量要求应符合表1。表1农用水源质量要求项 目指 标pH5.58.5总汞,mg/L0.001总砷,mg/L0.05总镉,mg/L0.01总铅,mg/L0.1,0.05a铬(六价),mg/L0.1氯化物 ,mg/L250氰化物 ,mg/L0.50石油类,mg/L1.0化学需氧量,mg/L150,60ab注1:氯化物、氰化物、石油类、化学需氧量项目适用于地表水。a食用菌b蔬菜5.2农田土壤质量要求3DB11/T 11142014农田土壤质量要求应符合表2。表2农田土壤质量要求项 目指 标pH 7.5总汞, mg/kg0.300.501.0总砷, mg/kg403025总镉,mg/kg0.300.300.60总铅,mg/kg100150150总铬,mg/kg150200250总铜,mg/k果 园150200200农田等50100100六六六,mg/kg0.5滴滴涕,mg/kg0.55.3 栽培基质质量要求栽培基质质量要求应符合表3。表3栽培基质质量要求项目指标总砷,mg/kg25总汞,mg/kg0.35总铅,mg/kg50总镉,mg/kg0.4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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