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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7/T 40852020 1 商务楼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施指南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商务楼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隐患分级和分类、工作程 序和内容、文件管理、隐患排查的效果和持续改进的具体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商务楼宇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建设和实施方案的编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DB37/T 28832016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 DB37/T 30112017 工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 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商务楼宇 commercial building 指主要为商务、办公活动提供空间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备、设施和场地。 3.2 产权单位 property owner 指对建筑具有合法所有权的单位。 3.3 产权托管单位 property custody 指在所有权不变的条件下,以契约形式获得在一定时期内产权标的物经营权的单位。 3.4 业主组织 owners organization 指业主根据法规成立的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 或业主单位为了实施物业管理成立的物业管理委员 会。 3.5 物业 property management company DB37/T 40852020 2 指楼宇交付使用后,业主组织自行统一管理的组织或者接受业主组织委托的合法物业服务企业。 3.6 驻楼单位 resident unit 指在楼宇内开展商务、办公、会议或经营等活动的单位。 3.7 相应资质 corresponding qualification 指由政府相关部门发放的许可证照。 4 基本规定 4.1 成立组织机构 商务楼宇应建立业主组织(产权单位、产权托管单位)、物业和驻楼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 组成的商务楼宇隐患排查治理联席会议(组织领导机构),由业主组织负责人担任联席会议的召集人, 物业单位负责人担任副召集人。联席会议每年应定期举行,由召集人负责组织,并指定专人负责建立和 管理联席会议信息交流平台, 联席会议的职责是通报商务楼宇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审定商务楼宇隐患排 查治理工作制度、讨论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等重要事项,确定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边界,安排隐患排查 治理的人力、物力、财力支持等,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可以依托信息交流平台开展。 联席会议下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 由业主组织分管负责人担任组长, 物业分管负责人与由业主组 织指定的驻楼单位分管负责人分别担任副组长, 各驻楼单位负责人为组员。 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负责隐 患排查治理工作任务的落实。 设立商务楼宇安全员,建立安全员值班制度。商务楼宇安全员由物业主管领导提名,由联席会议讨 论通过,报产权单位领导批准,安全员应具有相关资质。 4.2 组织机构职责 4.2.1 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组长职责: a) 负责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督促检查; b) 指定专人建立并管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信息交流平台; c) 按照全员参与和全面覆盖的原则, 依托信息交流平台组织隐患排查治理日常工作, 包括隐患知 识学习、隐患制度落实和隐患信息发布等,确保隐患信息及时、完整和充分共享。 4.2.2 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副组长职责: a) 负责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的具体实施、安排培训和技术指导; b) 编制隐患排查治理文件,对体系建设的实施提出建议; c) 物业分管负责人担任的副组长应统筹安排工作组成员做好计划、实施、总结、上报、专家审核 等过程的工作,负责考核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落实情况,为各项工作开展配置人力、物力和财力 等资源; d) 驻楼单位分管负责人担任的副组长应协同其他驻楼单位做好单位内部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并 配合物业做好公共区域的隐患排查治理。 4.2.3 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成员职责: a) 具体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过程中的具体工作。 b) 共同参与公共区域隐患排查,完成各自区域内的隐患排查,落实隐患排查治理措施。 DB37/T 40852020 3 4.2.4 商务楼宇安全员职责: a) 履行商务楼宇日常隐患排查职能; b) 维持商务楼宇正常秩序,对相关人员的不安全行为予以制止和提示; c) 特种装备、安防、消防、应急疏散相关设施以及风险点的日常检查。提出有关加强基础公用设 施,特别是安全和应急设施的配置和维修保养的建议; d) 发现和报告安全隐患并填报隐患排查治理清单, 管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的信息交流平台, 及 时发布隐患排查治理信息; e) 落实领导交办的其他隐患排查事项,并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闭环负责。 4.3 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和通报制度 驻楼单位应及时将本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 风险分级管控工作组应及时 将公共区域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通报所有驻楼单位, 并将所有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报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管理 监督责任的部门。 所有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应及时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的信息交流平台发布, 所有成员 应及时阅读并确认知晓。 4.4 商务楼宇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商务楼宇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应在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相关 记录文件, 形成一体化的安全管理体系, 使隐患排查治理贯穿于生产活动全过程, 成为各层级、 各专业、 各岗位日常工作重要组成部分。 4.5 全员培训制度 可与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工作一同进行。 内容主要包括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中对隐患排查治理工 作的规定,全体人员应履行的工作职责,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的目的意义、目标任务、方法步骤等,引导 全体人员深刻认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要性。 商务楼宇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应制定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培训计划,分层次、分阶段组织全员培训,使 其掌握隐患排查治理的内容与标准、工作程序、方法等,并保留培训记录。 4.6 落实责任 商务楼宇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应建立隐患排查治理目标责任考核及奖惩机制,并严格执行。 5 隐患分级与分类 5.1 隐患分级 按照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要求,以下情形直接判定为为重大隐 患: 安全分管领导、安全员、中控室和配电室值班人员无相关资质; 安防和消防设施系统性损坏; 使用年检不合格特种装备(如电梯); 建筑物墙体开裂,框架结构倾裂等; 违反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且整改时间长或可能造成较严重危害的; 因外部因素影响致自身难以排除的; 县级以上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认定的。 DB37/T 40852020 4 5.2 隐患分类 5.2.1 隐患分为基础管理类隐患和活动现场类隐患。 5.2.2 活动现场类隐患包括以下方面存在的问题或缺陷: 设备设施; 场所环境; 从业人员操作行为; 消防及应急设施; 供配电设施; 辅助动力系统; 现场其他方面。 5.2.3 基础管理类隐患包括以下方面存在的问题或缺陷: 单位资质证照; 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 安全责任制; 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教育培训; 安全管理档案; 安全投入; 应急管理; 相关方安全管理; 基础管理其他方面。 6 工作程序和内容 6.1 编制排查项目清单 6.1.1 基本要求 商务楼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应依据确定的各类风险点的全部控制措施和基础安全管理要求, 建立 负面清单,编制排查项目清单。隐患排查项目清单包括活动现场类隐患排查清单(应参照附录A)和基 础管理类隐患排查清单(应参照附录B)。 6.1.2 建立商务楼宇负面清单 商务楼宇应建立负面清单制度。 负面清单应根据商务楼宇的功能特点清晰列出禁入单位类别、 禁入 设备设施与材(原)料以及禁止举办的活动。负面清单应成为隐患排查的重要内容。 6.1.3 公共区域隐患排查项目清单 以消防系统、安防系统、安全警示、应急标识和公用基础设施等为基本单元,依据风险分级管控体 系中各风险点的控制措施和标准、规程要求编制,至少包括:排查范围(风险点)、排查内容与排查标 准、排查类型、排查周期、组织级别等信息。 6.1.4 驻楼单位隐患排查项目清单 DB37/T 40852020 5 驻楼单位应参照DB37/T 30112017,以楼层或工作室为基本单元,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 准、规程要求编制隐患排查项目清单,至少包括:排查项目、排查内容与排查标准、排查类型、排查周 期、组织级别等信息。 6.2 制定排查计划 商务楼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应根据生产运行特点, 制定隐患排查计划, 明确各类型隐患排查的排 查时间、排查目的、排查要求、排查范围、组织级别及排查人员等内容。 6.3 隐患排查 6.3.1 排查类型 排查类型主要包括: a) 日常隐患排查是指员工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 以及基层单位负责人和设备、 电气、 仪表、 安全管理等专业技术人员的经常性检查和下班前检查; b) 综合性隐患排查是指以保障安全为目的, 以安全责任制、 各项专业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制 度落实情况为重点,联席会议全体成员共同参与的全面排查; c) 专业或专项隐患排查主要是指对设备、电气、自控仪表、建筑结构、消防与公用设施等分别进 行的专业排查; d) 季节性排查是指根据各行业季节特点结合商务楼宇实际情况开展的专项隐患检查,主要包括: 防雷、防火、防静电、防解冻泄漏、防解冻坍塌、防设备容器超温超压、防台风、防洪、防暑 降温、防爆、防雪、防冻防凝、防滑、防中毒等; e) 节假日隐患排查主要是指节前对安全、保卫、消防、备用设备、应急预案等进行排查,特别对 节日期间管理人员、检修队伍的值班安排和安全措施、原(材)料、备品备件、应急预案及物 资的落实情况等进行重点排查; f) 专家诊断性检查是指技术力量不足的,可以委托专家排查隐患; g) 事故类比隐患排查是对同类楼宇内或同类驻楼单位发生事故后的举一反三的安全排查。 修改意见 同一级条划分列项时编号格式应统一 6.3.2 排查要求 隐患排查应做到全面覆盖、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定期排查与日常管理相结合,专业排查与综合排 查相结合,一般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 6.3.3 组织级别 商务楼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应根据排查类型结合自身组织架构确定不同的排查组织级别。 排查组 织级别一般包括物业级、部门级和岗位级,也可结合本单位机构设置情况对组织级别进行调整: 日常隐患排查的组织级别为岗位级; 综合性隐患排查的组织级别为物业(驻楼单位)级; 专业性隐患排查的组织级别为物业和驻楼单位部门级,按照专业类别划分; 新入住单位隐患排查组织级别为物业(驻楼单位)级; 装修维修施工专项排查的组织级别为物业(驻楼单位)级,按照职责分工; 季节性隐患排查的组织级别为物业(驻楼单位)级、部门级; 节假日隐患排查的组织级别为物业(驻楼单位)级、部门级。 6.3.4 组织形式与排查周期 DB37/T 40852020 6 商务楼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应根据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商务楼宇风险特点,确定日常、综合、 专业或专项、季节、节假日等隐患排查类型的周期。具体包括: 日常隐患排查周期根据风险分级管控相关内容由物业和驻楼单位分别依据实际情况确定; 综合性隐患排查应由物业 (驻楼单位) 级至少每季度组织一次; 驻楼单位结合岗位责任制排查, 至少每月组织一次; 专业或专项隐患排查应由设备、电气、仪表等专业技术人员或相关部门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 季节性隐患排查应根据季节性特点及商务楼宇的生产实际,至少每季度开展一次; 节假日隐患排查应在节假日前进行一次隐患排查; 重大活动隐患排查应在活动日前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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