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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货运吨公里和运费比例http:/wuliu.sz.bendibao.com 深圳物流网 2009 年 7 月 10 日载重和里程决定运价,当油价固定的时侯,油价的波动决定了公路的运价,但物流公司实际操作过程中,会适当搭配煤炭焦炭运输运费计算方法。一、公路汽运运费计算方式:一般运价的构成是以油价、油耗、载重、里程、过路费、车辆折旧、驾驶员工资、利润等等有关系。 标准是按照吨公里计算,就是吨公里运价*载重量*运输里程,一般长途运输吨公里运价在 0.35-0.5 元左右,但是实际上汽运主要靠托运和承运双方磋商,实际成交价格和选择的运行路线,双方的信任程度有很大关系,轻货与重货搭配,降低成本,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二、铁路车皮运费计算方式,计算运输费用的基本依据是铁路货物运价规则,流程如下:1、 查出发站至到站的运价里程2、 从铁路货物运输品名分类与代码表和铁路货物运输品名检查表查出该品名的适用运价号3、 按适用的货物运价号,依下侧附表计算出货物单位重量(整车为吨、零担为 10公斤,集装箱为箱)的运费。单位重量运费与货物总重量相乘,即为该批货物的运费4、 依价规附录一、二、三的规定,分别计算货物的电气化附加费、新路新价均摊运费、建设基金等 3 项费用,再与运费相加即为货物的运输费用5、 杂费按价规的规定核收根据铁道部规定,煤炭焦炭按 5 号运价执行,其发到基价为 7.9,运行基价为 0.036,电气化附加费为吨公里 0.012,铁路建设基金整车方式为吨公里 0.033,新路新价均摊运费整车方式为吨公里 0.011。二、如果车行路段是电气化铁路并且是新铁路则运输费用最高,计算公式为:铁路运输每吨运费=7.9+(0.036+0.012+0.033+0.011)运价里程根据铁道部公布的铁路数据,估计各位朋友很少会遇到新建铁路,所以新路新价均摊运费基本上可以不考虑,而电气化附加费则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加减,也不是很多,但是铁路建设基金则是必须要出的。所以最佳的情况是:铁路运输每吨运费=7.9+(0.036+0.033)运价里程以太原到广州为例(太原到广州铁路货运里程为 2243 公里),其吨运费为:7.9+(0.036+0.033)2243=185.097 元一列 50 节,一节 60 吨,一列载货 3000 吨,因此总体运费为 555,291 元,即五十五万五千二百九十一元。二、公路货运运价福建省公路汽车货物运输始于 20 年代。由于初时公路条件较差,货运发展缓慢。随着民营汽车公司陆续创办,公路汽车货运逐渐具备规模。当时,都是民营公司,运价由主客双方协商承运收费,灵活性大,各公司相互间运价不统一。为加强管理,民国 26 年(1937 年),国民经济建设委员会福建分会,组建“物产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开始出现官营机构及公路汽车货运。长途汽车货运运价由省建设厅核定,全省各商营汽车公司运价均受其监督。但因政局不稳,货币贬值,运价暴涨,政府无法控制。见表 2-25-23。表 2-25-23 民国 3538 年(19461949 年)若干月份汽车货运运价表 单位:元/吨公里年月 一等 二等 三等 币别民国 35 年 10 月 910 805 700 法币民国 36 年 10 月 8073 7140 6210 法币民国 37 年 12 月 11 金圆券民国 38 年 7 月 0.04 银元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福建省人民政府实行统一运价政策,由交通主管部门编制运价方案,在全省统一执行。货运运价分长短途,整车运输,零担运输,分等级计费。1949 年,货运运价每吨公里 1.12 元。以后运价不断下调。自 1952 年 7 月起,货物运价计费分为五等,以五等为基价,各等货物按基价依次增加 4%、8%、12%和 16%。到 1952 年底,货运运价每吨公里为0.4125 元。1953 年后,又连续降价 12 次,货运运价每吨公里为 0.25 元,运距在 10 公里(含10 公里)以下者,为短途运输,按计时包车计费,每车吨小时 2.50 元。托运货物不满 3 吨的为零担,零担不分等级,一律以每百公斤公里 0.26 元计费。1964 年,货运又实行分等计算运价,将货物分为 5 等,每吨公里,一等货物为 0.29 元,五等货物为 0.23 元,零担为 0.26 元。1965年 3 月,为了支援农业生产,降低货物运价,对主要农用物资实行优待运价,整车货运价从每吨公里 0.23 元,调低为 0.215 元;零担运价从每吨公里 0.26 元,调为 0.245 元。1965 年和1966 年进行两次调整。到 1966 年底,货运运价每吨公里,一等货物为吨公里 0.24 元,五等货物为吨公里 0.20 元,零担为吨公里 0.22 元。1967 年,货物运价改为不分等级计算,整车每吨公里 0.18 元,零担每吨公里 0.20 元。1986 年,随着社会商品流通的增加,为满足社会需求,货物运价改为按等级计费。货物等级按交通部统一规定分为三等,并划分普通零担、特种零担、一等、二等、危险的货物、贵重和特种鲜活货物、长大笨重货物等类别计价。一等货吨公里 0.17 元,二等货物吨公里 0.18 元,三等货物吨公里 0.20 元,超限大件货物吨公里 0.21 元,一、二、三级长大笨重货物吨公里分别为 0.22 元、0.24 元、0.26 元;一、二级危险货物吨公里分别为 0.30 元、0.26 元;贵重及特种鲜活货物吨公里 0.26 元;零担货物运价不分等级和长短途,普通货物每百公斤公里 0.024元;特种货物每百公斤公里 0.03 元。1988 年 8 月 15 日,对货物运价进行调整,一等货物吨公里从 0.17 元调为 0.20 元,二等货物调为 0.22 元,三等货物调为 0.25 元,超限大件货物调为0.27 元,一、二、三级长达笨重货物分别调为 0.29 元、0.31 元、0.34 元;一、二级危险品的分别调为 0.39 元、0.34 元;贵重及特种鲜活货物调为 0.34 元;零担货物分省内、省际,省内普通货物吨公里为 0.31 元,省际为 0.34 元;特种零担货物省内为 0.39 元,省际为 0.46 元。1990 年 12 月 25 日,公路汽车货物运价进行整顿调整,整车货物基本运价由每吨公里 0.20 元调为 0.26 元,二等货物调为 0.29 元,三等货物调为 0.31 元。零担货运价不分省内,省际均为普通零担货每吨公里 0.38 元。特种零担货物每吨公里 0.50 元。其他运价率以基本运价为基准。按汽车运价规则所规定的不同运价条件的价目比差确定。短途货物运价由原来的按吨公里计价改为按吨公里运价加吨次费的计价办法,福州、厦门市区吨次费 4 元,其他地区吨次费一律 3 元。山区、支线、四级公路及以下的运价可加成 15%5%;临时性疏港、疏站货物运价可高于基本运价 10%,矿区、森林区、甘蔗区、基建等地内的煤、矿产品、甘蔗木材、毛竹、建筑材料等专项物资的短途运价允许 30%幅度内加成。煤炭由一等货物调为二等货物。1992 年 9月 15 日,汽车运价规则福建省暂行实施细则颁布执行,共 7 章 71 条,对汽车客货运输、行李包裹运输、包车货运及其他杂费进行了详细的规定,货物运价以一等货物整车运输为基本运价,二等货物运价高于基本运价 10%,三等货物运价高于基本运价 20%,特种货物、特种车辆、路线等运价的加成,统一以基本运价为基础进行加成。见表 2-25-24。表 2-25-24 若干年份福建省公路货运运价表 单位:元/吨公里整车运输 整车运输调整时间等级 运价零担 调整时间等级 运价零担1949 1.12 1957.7.1 0.25 1950.2.10 0.60 1964.1.1 五等 0.23 0.261950.3.4 0.90 1965.3.20 五等 0.215 0.2451950.4.3 0.81 1966.1.1 五等 0.20 0.221950.5.11 0.58 1967.1.1 不分等级 0.18 0.201950.7.11 0.70 1986.1.1 一等 0.17 0.241950.8.1 0.90 1986.1.1 二等 0.18 1950.8.26 1.275 1986.1.1 三等 0.29 1950.9.19 1.575 1986.1.1 超限大件 0.22 1950.9.27 1.225 1986.1.1 一级危险品 0.30 1950.12.16 0.65 1951.1.21 0.65 1986.1.1贵重或特种鲜活货物0.26 1951.6.1 0.55 1988.8.15 一等 0.20 0.34(省内)1951.10.16 0.50 二等 0.22 0.31(省内)1952.5.1 一等 0.42 三等 0.25 1952.7.1 0.4125 超大件 0.27 1953.1.1 0.50 一级危险品 0.39 1953.5.1 0.393 二级危险品 0.34 1953.7.1 0.36 贵重特种鲜活 0.34 1953.10.1 0.32 1990.12.25 一等 0.26 0.38(普通)1954.3.1 0.31 二等 0.29 0.50(特种)1954.8.1 0.30 三等 0.31 1954.10.1 0.26 超大件 0.35 1955.1.1 0.225 一级危险品 0.51 1955.10.1 0.25 二级危险品 0.44 1956.5.1 0.24 贵重特种鲜活 0.44 1996 年 2 月 1 日,经省政府同意,省物价委员会、省交通厅决定适当调整汽车客、货运价格。汽车整车货物运输基本运价从吨公里 0.26 元调整为 0.52 元,调整后的基本运价作为最高限价,允许运输企业根据货源情况适当下浮。短途货物运价吨次费从 4 元调整为 8 元,自 21 公里起实行递减,每一公里递减 0.40 元,至 40 公里时与长途运价持平。具体价格见表 2-25-25、表 2-25-26。表 2-25-25 1996 年福建省汽车货物运输价格表 单位:元/吨公里3 吨及以上普通货车普通货物 特种货物长大、笨重 危险货物车型 一等 二等 三等一级 二级 三级 一级 二级贵重及特种鲜活货物原价 0.26 0.29 0.31 0.38 0.40 0.44 0.51 0.44 0.44整车调后价 0.52 0.57 0.62 0.78 0.83 0.88 0.88 0.78 0.78原价 5.80 8.80计时包车调后价 10.40 16.60续表 13 吨以下普通货车 1 吨以下普通货车 特种货物普通货物 特种货物 普通货物 特种货物危险货物 危险货物一等 二等 三等一级 二级鲜活货物贵重及特种一等 二等 三等一级 二级鲜活货物贵重及特种冷藏车 槽罐车散装水泥车0.44 0.49 0.53 0.86 0.75 0.75 0.52 0.58 0.62 1.02 0.88 0.88 0.34 0.39 0.78 0.83 0.88 1.48 1.33 1.33 0.93 0.98 1.04 1.76 1.56 1.56 0.68 0.68 0.6810.40 14.80 12.20 17.60 7.8015.60 26.60 18.60 31.20 13.60表 2-25-26 1996 年福建省汽车短途货物运输价格表 单位:元/吨公里里程 一等货物 二等货物 三等货物 里程 一等货物 二等货物 三等货物1 8.52 8.57 8.62 2 9.04 9.14 9.243 9.56 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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