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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服務 亞太地區保險 監管的變化: 步伐加快 近期的全球金融危機和許多地區正在 演變的經濟挑戰已經清楚顯示出金融 機構有需要引進更有效的公司治理和 風險管理。儘管在已達歷史低位的利 率環境中付出了沉重的代價,大多數 保險公司還是在全球金融危機中勉強 全身而退。但保險監管機構不太可能 會對此局面感到安慰。警惕即警備, 因此監管機構都希望可以更好的裝備 自己以應付潛在的 “下一次” 危機。 解決這些不足之處的監管改革措施 正在發展中。例如美國的多德弗蘭克 法案,其生成就是由金融危機所觸發 的。其他的如歐洲的償付能力II,其發 隨着全球的保險業者齊集在首爾出席國際保險監督官協會(IAIS) 的年度會議,今年毫無疑問對亞太區的保險公司來說是極為重要的 一年。 在這篇文章中,我們會探討三個正經歷着明顯監管改動的領域 : 審 慎的監管、顧客的對待和保險業系統性風險程度所引發的爭論。在 亞太地區中,每個國家所流行的保險產品和其相關的監管制度都不 盡相同。而這意味着,跨區域的保險公司在其不同地區的業務將有 可能面臨不同步伐和不同程度的改變。 我們認為,保險公司不應僅僅把監管轉變視作為一個合規的負擔。 事實上,從我們的經驗中發現,如果保險公司能主動去面對這些轉 變,它將可以在某程度上獲得較大的競爭優勢。有危必有機,其實 挑戰和機會總是結伴而來的。 展雖然已經一早起步,但這場金融危 機勢將會為整個監管改革帶來更具挑 戰性的方法。 今年早些時候,我們發佈了第一版的 變革當中的保險業監管1刊物和 集中討論亞太區保險業監管發展的 增刊。2這提供了一個機會讓讀者可以 更深入地瞭解監管改革的各種舉措對 保險業的影響。隨着全球保險業界彙 聚於首爾探討未來的監管環境,也許 整個行業 包括在亞太地區經營的 保險公司 現在正踏入最關鍵的時 刻,我們必須充分把握時間去參與這 場討論和辯論。 “整個亞太區的保險監管變 化步伐正在加快” 2011 畢馬威會計師事務所 香港合伙制事務所,是與瑞士實體 畢馬威國際合作組織 (“畢馬威國際”) 相關聯的獨立成員所網絡中的成員。版權所有,不得轉載。 2 | 亞太地區保險監管的變化:步伐加快 “我們認為,保險 公司不應僅僅把監 管轉變視作為一個 合規負擔” 2011 畢馬威會計師事務所 香港合伙制事務所,是與瑞士實體 畢馬威國際合作組織 (“畢馬威國際”) 相關聯的獨立成員所網絡中的成員。版權所有,不得轉載。 亞太地區保險監管的變化:步伐加快 | 3 審慎監管:新IAIS準 則的影響 自2011年10月開始,IAIS將引進一套 全新的“保險核心原則”,這無論在 形式上和規範的程度上都將對亞太區 許多國家以致全球的審慎監管帶來顯 著的影響。我們是歡迎這些舉措的, 特別是IAIS將採取措施,通過“共同框 架”專案為保險業,尤其是國際性活 躍的保險集團,引進更多的監管銜接 和一致性。我們估計對全球保險業而 言,由此帶來額外的監管成本可能在 每年150億至250億美元之間。其中亞 太區的保險公司需要承擔的額外費用 每年大約為40億至70億美元左右。 該保險核心原則本質上要求世界各地 的保險監管體系建立基於風險的償付 能力要求。這些標準反映了全面的經 濟資產負債表方法,以處理所有可以 合理預見和相關的重大風險。IAIS資本 充足率標準當中包括了使用內部模型 來確定監管資本要求(若監管機構允 許) - 在我們看來,這是在監管領域上 向前推進的一個重要步驟。 在所有新的IAIS準則中,我們認為全 面風險管理的保險核心原則是最值得 注意的。這一原則要求監管機構追求 更高的風險管理和治理架構標準。更 重要的一點是,鼓勵監管機構去挑戰 其管轄的保險公司有關風險管理的問 題。另外,IAIS全面風險管理準則要求 保險公司必須進行自有風險償付能力 評估(ORSA)- 即保險公司自行前瞻性 地評估其所面對的風險、資本要求和 資本資源是否充足。我們預計亞太區 的保險公司將需要在未來數年內大幅 提升它們的全面風險管理和資本管理 方法。 雖然IAIS保險核心原則目前採用的形式 為高層次的原則性要求,但其要求所 有監管機構都將這些要求納入當地的 監管框架當中。如果他們不這麼做, 執行金融行業評估計劃(FSAP)審查 的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世界銀行可能會 給予負面評價。不過,也有一些人認 為,保險核心原則還是遠遠不夠的 , 例如其沒有要求各國之間的資本要求 取得一致。儘管如此,保險核心原則 無疑是朝着正確方向邁出了一大步。 顧客的對待:經營行 為在變化 目前並非僅有審慎法規方面發生變 化。在許多市場,例如歐盟和英國, 有關經營行為和公平對待客戶的監管 要求正發生顯著變化。英國就是一個 例子,它在2010年有一個顯著改變, 官方宣佈成立金融行為管理局(FCA) 以監管每個授權的金融企業為顧客提 供金融服務時的經營行為。 亞太各個地區的消費者保護模式各有 不同,但普遍還未採用像歐盟和英國 那樣以消費者為中心的原則。例如, 英國將於2013年實行的零售經銷審查 (RDR)。它要求受規範的公司在向消 費者介紹他們的服務時需要進一步提 高清晰度,增加財務顧問報酬的透明 度。另外顧問也將需要擁有更高的專 業水準。 在亞洲地區,許多國家仍然通過產品 設計和定價必須經過監管審批來達到 保護消費者的目的。目前監管重點包 括更嚴格地控制資料私隱(這將影響 直銷和交叉銷售)、對“一對多”代 理方式的控制及誰可以在銀行網點銷 售保險產品,和對投資連接產品的銷 售加強披露要求。但更多的法規並不 一定代表更好的法規制度,我們注意 到過多的限制可能會減少了客戶的選 擇。 “亞太區的保險公司將需要 每年承擔40億至70億美元的 額外開支” 2011 畢馬威會計師事務所 香港合伙制事務所,是與瑞士實體 畢馬威國際合作組織 (“畢馬威國際”) 相關聯的獨立成員所網絡中的成員。版權所有,不得轉載。 4 | 亞太地區保險監管的變化:步伐加快 恢復和決議方案:需 要更廣泛的辯論 隨着金融危機的出現,20國集團任 命了金融穩定委員會(FSB)採取步 驟以保證“系統性重要金融機構” (SIFIs)的財務穩健。其中儘管我們 現在對系統性風險3 的構成還沒有太多 的共識,20國集團還是希望為SIFIs制 定監管框架。雖然近期有關SIFIs關注 的焦點大部分都集中在銀行方面,保 險公司其實也在系統性風險的辯論中 吸引了愈來愈多的關注。其引申的問 題是:保險公司是否系統性重要?如 果是的話,又會帶來什麼樣的後果? 金融穩定委員會已明確表示,它會把 一些保險公司歸納為系統性重要金融 機構。而且會和各大銀行一樣,保險 公司也需要準備一系列的決議方案 (FSB新設定的很多決議方案細節顯然 也適用於保險公司)並接受更嚴格的 監督。有最新的意見認為,吸收更大 的損失要求只應適用於SIFI銀行,而不 是SIFI保險公司。但其實保險業絕對不 是孤立的行業,而且它也沒有可能可 以從風險管理的缺陷中免疫。保險公 司認為他們的本質是在緩減,而不是 放大風險。更具規模和範圍的業務對 保險公司來說是一種穩定,而不是威 脅。但很顯然的,這種說法並不是所 有人都會接受。 “我們相信客戶的聲 音應有更大的份量” 我們最近出版的刊物4 對這場辯論有深 入的研究,並討論了其對保險公司、 保險集團和他們的客戶的潛在影響。 我們相信客戶的聲音,在這次辯論中 應有更大的份量。畢竟,納稅人需要 承擔拯救系統性重要金融機構的費 用。而往往保險公司的客戶就是一般 的納稅人,同時他們也需要為增加監 管力度承擔額外的成本。我們只可以 在有限的時間為塑造在這方面的政策 作出貢獻。 1 變革當中的保險業監管,畢馬威會計師事務所,2011年3月 2 變革當中的保險業監管: 亞太增刊,畢馬威會計師事務所,2011年3月 3 在一份由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和國際清算銀行工作人員與金融穩定委員會 秘書處共同編制的,於2009年10月交給20國集團財長和央行行長的報告 中,系統性風險的定義為“擾亂金融服務的風險。它是由金融系統整體 或部分損壞所引起,並可對實體經濟產生嚴重的負面影響” 4 恢復和決議方案: 需要更廣泛的辯論,畢馬威會計師事務所,2011年8月 2011 畢馬威會計師事務所 香港合伙制事務所,是與瑞士實體 畢馬威國際合作組織 (“畢馬威國際”) 相關聯的獨立成員所網絡中的成員。版權所有,不得轉載。 亞太地區保險監管的變化:步伐加快 | 5 2011 畢馬威會計師事務所 香港合伙制事務所,是與瑞士實體 畢馬威國際合作組織 (“畢馬威國際”) 相關聯的獨立成員所網絡中的成員。版權所有,不得轉載。 6 | 亞太地區保險監管的變化:步伐加快 我們可以如何幫助您 畢馬威會計師事務所的保險和風險管理專業團隊,具備 亞洲、歐洲和北美等保險市場的經驗。畢馬威會計師事 務所遍佈全球的成員網路,令我們能夠獲得第一手的知 識和實施償付能力II與其他新興法規時的寶貴經驗。 畢馬威會計師事務所能提供不同的服務幫您準備、實施 和管理變革。例如協助評估貴公司應付新法規的能力, 進行詳細的差距分析並制訂行動計劃以彌補差距,為董 事會和管理層提供度身定制的培訓以及協助進行具體的 實施。 如果你想進一步瞭解法規及監管轉變會如何影響您的業 務,歡迎聯繫您在畢馬威的主要聯絡人。 2011 畢馬威會計師事務所 香港合伙制事務所,是與瑞士實體 畢馬威國際合作組織 (“畢馬威國際”) 相關聯的獨立成員所網絡中的成員。版權所有,不得轉載。 亞太地區保險監管的變化:步伐加快 | 7 本刊物所載資料僅供一般參考用,並非針對任何個人或團體的個別情況而提供。雖然本所已致力提供準確和及時的資料,但本所不能保證這些資料在閣下收取本刊物時 或日後仍然準確。任何人士不應在沒有詳細考慮相關的情況及獲取適當的專業意見下依據本刊物所載資料行事。 2011 畢馬威會計師事務所 香港合伙制事務所,是與瑞士實體 畢馬威國際合作組織 (“畢馬威國際”) 相關聯的獨立成員所網絡中的成員。版權所有,不得轉載。 香港印刷。 畢馬威的名稱、標識和 ”cutting through complexity” 均屬於畢馬威國際的注冊商標。 刊物編號:HK-FS11-0006c 二零一一年九月印刷 香港 唐培新 (Simon Topping) 主管 金融服務卓越監管中心 亞太區 電話:+852 2826 7283 鄧諾豪 (Simon Donowho) 合伙人,金融服務 電話:+852 2826 7105 徐淑怡 (Mary Trussell) 主管合伙人,保險諮詢服務 電話:+852 2913 2563 顏頴慈 合伙人,金融服務 電話:+852 2978 8117 羅偉時 (Matthew Lawrence) 主管,金融服務 電話:+852 2685 7767 李國康 (Douglas Lecocq) 主管,精算服務 電話:+852 2978 8282 余柏堅 主管,精算服務 電話:+852 2522 6022 樂文天 (Martin Noble) 高級經理 金融服務卓越監管中心 亞太區 電話:+852 26857817 聯係我們 FINANCIAL SERVICES Insurance regulatory change in Asia Pacific: Gathering pace 北京 宋晨陽 合伙人,金融服務 電話:+86 (10) 8508 7015 李樂文 合伙人,金融服務 電話:+86 (10) 8508 7043 上海 李淑賢 合伙人,金融服务 電話:+86 (21) 2212 3806 广州 李舜儿 合伙人,金融服务 電話:+86 (20) 3813 7000 深圳 李嘉林 合伙人,金融服务 電話:+86 (755) 2547 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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