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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制度篇一:公司员工加班管理制度(新修订) xxx公司员工加班管理制度 为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的有序进行,规范公司员工加班各项管理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班原则 1.健康优先原则: 各级管理者在安排加班时,应结合加班人员身体状况,对加班频次、时间长短及与正常上班时间的间隔做出合理安排,保证员工的身体健康。 2.调休优先原则: 员工加班后,原则上优先安排调休。加班发生12个月以后,员工确因工作任务繁忙不能调休的,按劳动法规定支付加班费。 3.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或处于哺乳期(即产假结束后至婴儿满一周岁)内的女职工,公司尽量不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当日22点至次日6点之内从事的劳动和工作)。 二、适用范围 全体员工适用于加班费用报销,但下列人员(除法定假日加班工作)原则上不享受加班补偿: (1)管理者或持股者(包括持有分红权、股权、期权等)。 (2)参与销售提成制度的各类人员。 (3)临时工人、司机、实行业绩提成工资的员工因工作情形有别,其薪资给予已包括工作时间因素在内以及另有规定,故不报支加班费。 三、加班认定 1.当出现但不限于下列条件之一时,可组织员工加班: (1)在正常休息时间和节假日内工作不能间断,须连续作业的; (2)发生有可能造成较大负面影响,需要紧急处理的; (3)为完成公司下达的紧急任务的。 2. 周六周日算公休日加班,国家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十一)加班算节假日加班。 3.值班不属于加班,值班是指公司为临时负责接听、协调、看门、防火、防盗或为处理突发事件、紧急公务处理等原因,安排有关人员在公休日、法定休假日等非工作时间内进行的值班。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认定为加班: (1)直接主管确定因个人原因导致正常工作任务未按要求及时完成,需延长工作时间或利用公休日、节假日完成的; (2)在正常工作日因接待公司客户延时工作的; (3)周一至周五工作日内,每日因需要延迟工作不超过4小时的不算加班; (4)开会、培训、应酬、出差的(出差补贴政策另计); (5)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参加公司组织的公共活动的; (6)公司因工作需要,组织项目封闭开发、集训等情况。 四、加班费用报销 加班费用报销分为加班交通费和加班餐费两项内容。 1加班交通费: 周一至周五延迟工作、公休日和节假日加班,在晚上21:30以后结束的,经直接主管认可,可享受加班交通费报销。最高标准人民币¥100元/每次,实报实销,以出租车票上显示的时间为准。 2加班餐费: 加班或者延迟工作时公司将报销餐费,每满四个小时为一餐,标准为人民币¥10元/每餐,公司负责餐食将不再报销此项费用。 五、加班补偿 加班补偿原则上采用加班调休。员工加班后可在适当时间安排员工调休。员工也可将加班时间累积到一起调休,但调休时间最长原则上不得超过三天。具体调休时间由员工领导和员工协商安排,二天(含)以上的调休需总经理批准。 六、执行原则 1.各级管理者负责直接下属员工的加班批准、记录、调休安排。 2.公休、法定假日加班时作息时间与正常工作日相同。 xxx(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020年1月26日发布执行篇二:加班管理制度 加班管理制度(草拟) 1、总则 为合理调配工作任务,推行规范化、程序化的加班管理程序、标准,完善和加强非正常考勤管理,以 便核发工资、福利,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各部门及全体员工 3、加班规定 1)公司如因工作需要,可要求员工加班加点,被指定的员工不得无故拒绝。 2)员工核报加班是以公司安排的休息日为前提的,依据岗位的不同有不同的核报标准。 4、加班申报 1)标准工作制员工,经部门安排加班的,由员工填写加班申请表,参考勤管理流程-加班申请流程程序申报。 2)不定时工作制员工因节假日需要加班的,由员工填写加班申请表,参考勤管理流程-加班申请流程程序申报。 3)员工在加班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应进行打卡考勤。加班期间如未及时打卡,应于次日前到部门负责人(或考勤员)处作好考勤异常记录,并请负责人签字。 4)对于每日加班情况,相关管理人员有权对加班情况进行检查。 5、换休规定 1)由部门合理安排加班及换休,保证员工有适度的休息时间。部门未安排换休的,员工不可强行要求换休而离岗,否则按旷工计。 2)部门安排换休的,员工可先填请假单,按照正规请假程序得到批准后,在本部门考勤员处注明。人力资源部凭请假单将预换休的加班单调出,相互对冲。 3)加班后因休假条件不具备、工作任务紧张,当月不能安排员工补休的,可经人力资源部批准后延至季度内补休,人力资源部预留相应的加班单暂缓发放。若季度内员工未能将加班时间换休的,年底由人力资源部核准折算成现金发放。 6、不予批复(或延期批复)的加班 1) 因本人或部门正常工作任务没有完成而自愿加班的。 2) 未按要求填写加班单。 3) 加班时未打卡,也未作出书面说明的(必须证明人或其他证据,书面说明交部门考勤员)。 4) 将离岗时间、餐饮时间算入加班小时数内的;中途离开工作岗位、不服从加班管理人员指令的。 5) 加班期间未按工作程序或标准要求执行,导致返工的。 6) 加班期间违反公司制度,或预期加班的工作任务未完成的。 7) 计件制工时超额完成的奖励工时属考核奖金发放内容。 8) 不符合本制度及附件中核算细则所述要求的。9)其他公司领导认为不应批复的加班申请。 7、加班纪律: 1)加班时不服从安排或擅离职守的,除不能享受加班加点待遇外,同样按照员工奖惩制度进行处罚。 2)超出权限审批加班,公司不予核算加班费,并追究审批人管理责任。 3)未按加班管理规定及时、正确地上报相关表单的,核对发现漏报、错报扣20-50元/次。 4)因考勤人员工作失误、部门信息传达错误造成加班费误发的,罚款20-50元。 8、附则 1)员工加班规定、核算细则作为附件1,与本制度配合使用。 2)考勤管理流程加班流程作为附件2,与本制度配合使用。 2)本制度自颁布日起执行,由人力资源部归口管理,各部门协助执行。 附件1: 加班申请流程 篇三:公司加班管理制度(范本)2020 加班管理制度规定 一、总则 为规范加班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劳动法及相关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职的非提成人员及非提成工作的工作人员。 二、加班的含义及原则 (一) 含义:加班系指在规定工作时间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主管指定事项,必须继续工 作者,称为加班。 (二) 原则: 1. 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原则上不提倡加班,如 因处理工作时间内未完成的本职工作或本人工作疏忽而未完成的工作,不计加班。 2. 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的时限,保证员工的休息时间。 3. 加班时间以0.5小时为单位计算,累计4小时为0.5个工作日,累计8小时为1个工作日, 并以此作为计算加班补贴和调休的依据。 4. 工作日加班以下班后19:00后开始计加班。 5. 加班部门如需其它部门配合或提供相关资料,应于工作时间内提前通知相关部门以便安排配 合工作。 三、加班申请及记录 1. 工作日加班: 需在实际加班当日下班前填写加班申请单,经所在部门主管或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计加班。 2. 双休日加班: 员工需在星期五下午下班前如实填写加班申请单, 经所在部门主管或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计加班。 3. 节假日加班: 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下班前填写加班申请单, 经所在部门主管 或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计加班。 4. 公司统一安排加班者: 不需另外填写加班申请单,由行政部考勤统一汇总。为了更好地培养员工做计划的习惯,公司将强制执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请的做法,因此,如果不能在规定时间提前递交加班申请的员工,原则上其实际加班时间将视为无效。 5. 紧急任务: 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计划加班者, 员工需在加班后实际上班的第一个工作日内补办手 续,相关部门主管或分管领导要在加班申请单上加以说明。 6. 领导出差或公出: 如果员工提出申请时,需要审批的领导适逢外出,员工首先要通过电话或者电子邮件 的方式征得领导的同意,并按照规定把未审批的加班申请单待领导回来时补签。 7. 加班打卡: 无论是工作日、双休日或是节假日加班,员工均应如实打卡,记录加班时间。 申请流程: 加班申请单放置前台处,有需要加班者到前台处自行领取“加班申请单”,填写后交部门领导签字,交人力资源部报备。人力资源部统计后,于月底将电子版加班记录发行政前台进行考勤与调休核对。财务部以行政考勤记录核算工资。调休外,若有折算加班工资情况者需于每月5日前向部门领导提出邮件申请,经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实行! 四、以下几种情况不算加班: 1、因业务不熟练而延长工作时间; 2、正常工作时间以外阅读技术材料或参加培训; 3、正常工作时间以内参加业外培训导致8小时以外工作的; 4、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参加公司或公司以外的有关部门组织的公共活动的; 5、员工出差期间不应申报加班; 6、其他情况。 五、统计 行政部在每月5日前汇总上月加班统计,并作为安排调休和发放加班补偿的依据。 六、加班补偿 1. 员工平时零星加班以及周末加班或公司项目的紧迫需要而统一强制性加班,原则上都 采取调休的方式进行补休。2. 安排员工在法定节假日(五一/国庆/元旦/清明/端午/中秋/春节)加班,采取发放加 班工资的方式进行补偿。 3. 员工因为自身工作安排需要延迟下班,或工作时间内未完成本职工作而延迟下班,延 长的时间不计加班。 4. 由于公司的原因加班后在次年第一季度(3月31日)前不能安排员工调休的,公司将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发放加班补贴。 5. 周末加班补偿方式有调休和加班补贴两种,当月加班补休或补偿公司根据工作紧张程 度首先安排调休,未能安排调休的报公司主管经理审批后发放加班补贴。 6. 调休时间计算: 零星加班累计时间按1:1的比例折算调休时间; 周末加班按1:1的比例折算调休时间; 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按1:3的比例折算调休时间。 7. 加班补贴计算: 零星加班按时薪*70%*1.5*共计小时,计算加班津贴(时薪=工资基数/21.75/8);周末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资100,计算加班津贴; 节日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资300,计算加班津贴; 8. 加班调休原则上次年第一季度(3月31日)前必须调休完,在规定时间内由于个人原因未调休完的算作自愿放弃,公司不再给予加班调休。由于公司原因未修完予以加班工资形式发放。 9. 总监级别及其以上人员,不计加班工资. 10.调休依据调休通知规定执行。 七、加班罚则 1. 未依本规定提前审批的加班公司一律视为个人自愿行为,不算加班。 2. 公司加班遵循法律法规规定,但确因工作需要而指派相关员工加班时,无特殊理由 推诿者,按旷工情节论处。加班时间依照打卡记录计时,擅自修改打卡记录或虚假打 卡未实际工作者,依照具体情节予以处罚,具体处罚为虚假加班应发工资额的3倍罚 款或解雇该员工。 3. 加班期间消极怠工,在指定加班时间内未完成应完成工作者,取消加班补偿,并视 情节轻重惩处。 4. 为获取加班补偿,采用不正当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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