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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刑事法律制度,第一节刑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 第二节犯罪 第三节刑罚 第四节我国刑法规定的犯罪的种类,第一节刑罚的概念和原则,刑法的概念和任务 刑法的基本原则 刑法的效力范围,刑法概念,刑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刑法是指一切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它包括刑法典、单行刑法、刑事立法解释、刑事司法解释以及非刑事法律中的刑事责任条款。 狭义刑法仅指刑法典 刑法简称定罪和量刑,刑法的任务,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 保护社会主义经济基础 保护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维护社会秩序,刑法的基本原则,罪刑法定原则 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 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刑法的效力范围,刑法的时间效力 刑法的地域效力 刑法对人的效力,刑法的时间效力,刑法的生效时间 刑法的失效时间 刑法的溯及力,刑法的溯及力,刑法的溯及力是指刑法生效后,对于其生效以前未经审判或者判决尚未确定的行为是否适用的问题。如果适用,刑法有溯及力;如果不适用,则没有溯及力。我国刑法关于溯及力采用从旧兼从轻原则,第二节犯罪,犯罪的概念和特征 犯罪构成 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 犯罪的预备、未遂和中止 共同犯罪 单位犯罪,一、犯罪的概念和特征,犯罪是指刑法所规定的危害统治阶级利益和社会秩序而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 犯罪的特征 1、犯罪是危害社会的行为 2、犯罪是触犯刑律的行为 3、犯罪是应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视频,今日说法南京路黄金抢夺案 惊魂短信,二、犯罪构成要件,犯罪客体 犯罪客观方面 犯罪主体 犯罪主观方面,1、犯罪客体,犯罪客体是指我国刑罚所保护的而为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 犯罪客体分为一般客体、同类客体、直接客体 犯罪对象是指犯罪行为直接指向的具体的人或物 犯罪客体和犯罪对象的区别,2、犯罪客观方面,危害行为 危害结果 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犯罪的时间、地点和方法,危害行为,危害行为是犯罪构成的核心要件 危害行为表现为:作为和不作为 不作为在客观方面需要具备三个条件 (1)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行为的义务,主要是法律明文规定的特定义务 (2)行为人有履行特定义务的实际可能而未履行 (3)行为人未履行特定义务的不作为,侵犯了刑法所保护的客体,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3、犯罪主体,自然人犯罪主体 单位犯罪主体,自然人犯罪主体,刑事责任年龄 (1)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不满14周岁 (2)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犯8种罪应负刑事责任,其他罪行不负刑事责任。 (3)完全负刑事责任已满16周岁 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对未满16 周岁的人犯罪不予处罚的,责令其家长或监护人加以管教,必要时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自然人犯罪主体,刑事责任能力 (1)完全不负刑事责任能力完全精神病患者 (2)相对负刑事责任能力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 (3)完全负刑事责任能力精神完全正常的成年人 间隙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犯罪,应当负法律责任。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又聋又哑的人或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4、犯罪主观方面,犯罪故意 犯罪过失 犯罪的目的和动机 意外事件,犯罪故意和犯罪过失,案例分析,1、某甲想枪杀乙,某日晚趁乙返家途中,甲隔小河射击。由于光线不好,距离较远,甲的射击技术又不甚好,因而他对能否射杀乙没有把握,但他不愿放过这个机会,并在这种心理的支配下实施了射杀行为。甲的主观心态是什么?,2、丈夫甲为了杀死妻子乙,在妻子饭碗里投放毒药,明知孩子丙可能因分食而中毒,由于杀妻心切而不顾孩子的死活。甲对乙的心理态度和对丙的心理态度分别是什么? 3、甲乙在山上玩耍,甲看见山脚下有一老人,便对乙说;“你说将这块石头推下去能否砸着那老头?”乙说“那么巧”于是,甲乙一起将石头推下山,结果将老人砸死。甲乙对老人死亡的心理态度是什么?,唐某于1998年6月7日的上午,驾驶装有5吨化肥的汽车,行至板栗乡塘田村南200米处时,与苏某驾驶的汽车相遇。因公路两侧堆着大量碎石,路面呈凹型,有效路面只有3米,双方都认为不能同时通过,被迫停车,苏某将汽车退到有效路面1/3处停放。唐某一再要求其退让,因汽车右后轮的后面0.1米处有一块大石头,不能再退让,苏某便赌气熄火下车。唐某急着要开车,并且说:反正我的车厢已烂了要大修,要挂大家挂。随后进入驾驶室,要冒险通过。苏某为阻止唐某开车,便站在自己汽车左边的脚踏板上说:你要挂就挂我,挂车不行。唐某不顾苏某的阻止和在场群众的劝告,强行开车,把苏某挂进两个车厢间,当即挤死。请分析唐某对苏某死亡的主观心态。,意外事件,意外事件是指行为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行为人的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引起的的事件。 意外事件造成危害结果的,行为人不构成犯罪。,三、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正当防卫的概念和条件 紧急避险的概念和条件,正当防卫的条件,正当防卫必须是针对不法侵害行为 正当防卫必须是针对实际发生且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 正当防卫必须是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而不能针对未参与不法侵害的第三人 正当防卫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紧急避险的条件,紧急避险必须是为了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 必须是对正在发生的危险而采取的行为 必须是在不得已情况下实的行为 避险行为不能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四、犯罪的预备、未遂和中止,犯罪预备的特征,行为人主观上是为了犯罪 客观上实施了犯罪预备行为 事实上未能着手实施犯罪 未能着手实施犯罪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 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犯罪未遂的特征,行为人已经着手实施犯罪犯罪未遂与预备的主要区别 犯罪未得逞犯罪未遂与犯罪既遂的主要区别 犯罪未得逞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未遂与犯罪中止的区别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中止的特征,一、犯罪人自动放弃犯罪的犯罪中止 1、行为人必须在犯罪过程中放弃犯罪 2、行为人必须是自动放弃犯罪 3、行为人必须彻底放弃正在进行的犯罪 二、犯罪人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案例分析,1、张某准备到某厂财务室撬保险柜偷钱,他邀约李某帮忙望风。李某不同意,并到派出所告发了张某。 问题:张某的行为属于犯罪的什么形态? 2、某甲将他人的一台彩电偷回家中,经其父兄规劝,某甲悔悟。在被盗者未发觉的情况下,又偷偷地把这台彩电送回原处。 问题:某甲的行为属于犯罪的什么形态?,案例分析,3、某甲为了杀死某乙,举枪向乙射击,第一枪未击中,在能继续向乙开枪的情况下,甲不再开枪,停止射击。 问题:某甲的行为属于犯罪的什么形态? 4、甲带匕首准备去杀乙,但在去往乙家的路上,突然肚子疼痛,便回到家中。 问题:甲的行为属于什么犯罪形态?,五、共同犯罪,共同犯罪的概念构成条件 共同犯罪形式 共同犯罪人的种类,共同犯罪的概念和构成条件,共同犯罪是指两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构成条件: 1、共同犯罪的主体必须是二人以上 2、在客观上,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行为 3、主观上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故意,共同犯罪的形式,一般共同犯罪 犯罪集团,犯罪集团的特征,犯罪集团的特征: 1、主体三人以上 2、一定的组织性 3、共同实施犯罪的目的性 4、相对固定性 5、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共同犯罪人的种类,主犯 从犯 胁从犯 教唆犯,甲与乙积怨,一日甲对丙丁说“乙这小子,我们煞煞他的威风。”丙丁表示同意。在去乙家路上,碰到丙的朋友戊,丙叫戊同去,戊说干什么,丙说去朋友家玩。四人到乙家后,甲让乙向其跪地三拜。乙不肯,甲对戊说:“拔掉他的门牙”,并交给戊一把老虎钳,戊不肯干,甲说:“胆小鬼,到外面去把门,逃跑当心宰了你。”戊跑到门外,蹲到大树底下。戊走后,甲抓住乙的头发,打了乙两个耳光,乙反抗,丙丁上去抓住乙的手,乙用脚猛踢甲的下身,甲疼痛大怒,拔出随时携带的刀子向乙胸部刺去,致乙倒地昏迷,丙见状,对甲和丁说:“出大事了,我们快跑吧!”甲、丙、丁跑到外面,发现戊蹲在大树底下,丙对戊说“出大事了,快跑。”戊结结巴巴说:“不关我的事,不关我的事。”后几人迅速逃离现场。 问:甲、丙、丁、戊是否构成共同犯罪?如果构成请说明各行为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及应承担的责任。,视频,今日说法毒蝎黑帮,六、单位犯罪,单位犯罪特征: 1、犯罪主体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 2、主观方面多数是故意的,其目的是为了谋取单位的非法利益 3、客观方面必须是经过集体决定或负责人决定实施的行为 4、单位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单位犯罪实行双罚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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