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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话水平测试话题范文(1)1.我尊敬的人星期天的早晨,我乘公交车去姐姐家。乘车的人很多,车一到站,一位中年人刚离开座位,我就在那坐下。幸亏我抢得快,否则我非站得腰酸腿疼不可。我把小包放在身上,长长地舒了一口气。今天总算运气不坏,抢了个座位。不知不觉,车又到了一站,上来一位抱着小孩的大姐。我刚想把座位让给她们,谁知司机一个紧急刹车。把我颠了一下。站着的人全部向后仰。这时,一个非常响亮的声音传到我耳朵里:“你这个人怎么回事?”原来是那位大姐不小心撞了一个空着两手,翘着腿,叼着烟的小伙子。 “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 ”小孩的妈妈红着脸小声赔礼,我发现她眼里闪着泪花。很显然有点委屈的样子。我愤怒地把目光射向那个人,他撇撇嘴又叼上一支烟,用挑衅地目光看了我一眼,还吐出一个个烟圈,好像在说:“看什么看!”后面几个年轻人竟偷偷地笑起来。我站起身,转过头对那位大姐说:“坐我的位子吧。 ” 那位大姐说:“谢谢你!”于是大姐抱着孩子坐了下来。哎,现在这人的素质啊!我下了车,脑子里还在回想车里发生的事。很多人礼让的观念十分淡薄,日常生活中互不相让的例子不胜枚举,因一点小事而大打出手甚至闹出人命的大有人在。那位大姐不骂那位小伙子,反而,她在没做错的情况下还要向那小伙子赔礼!虽然表面上看有点不公平,可是我们想想为什么人与人之间不懂得互相礼让呢?我一直认为,声音大是本能,声音小是文明。那么,争先是本能,而礼让才是美德。象那位大姐那样礼让与人,自己明明知道受委屈,还要道歉,但避免了不必要的争吵。在当今社会中这样的人已经不多见了,所以我要说那位大姐非常令我尊敬。2.我的兴趣爱好我是一名中学教师,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还喜爱参加丰富多彩的业余生活,尤其怀念我的学习生活。 (一) 、我喜欢读书阅报与写作。它成了我业余生活的主要内容。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 。这虽然折射出明显的阶级铬印,但也明示着书籍对于我们人类的巨大作用。我在书中找到了现实生活中的答案,我在书中看到了人间欢乐与苦难,我在书中窥测到人的崇高与卑劣,我也在书中映照出自己的暗弱与瑕疵。我爱书,正是因为它早已成为我的知已。写作,是一种很好的缎练思维的方式,也是一种提升思想的过程。我常有写作的冲动,我得感谢上天赐予我的敏感好奇和后天的良好熏陶。 (二)我喜欢书法与篆刻。他是我生活的一部分。父亲在学校是校长,在家乡是婚丧嫁娶的文墨先生,深受影响和尊重。我耳濡目染,深受家父的影响,从小就喜爱书法。做学生时,凡有书法比赛,我几乎都能获奖。参加工作后,单位为庆祝节日,常举办书画展,我常是榜上有名者。及时的奖励和鼓舞,加足了我学习的劲头,平添了我上进的动力。参加工作的第一年,我的篆刻工具被小偷给偷个干净,使我又气又恼,它使我好长一段时间无法亲近学习它。近段时间,我对篆刻的爱好,又进入了一个高潮,我新买了几十元的篆刻石头,利用零碎时间,已创作了不少作品。我虽然不是最棒的,但我坚信明天会更好。 “一勤天下无难事” , “功夫不负有心人” ,我期待着那美好的每一天。 (三)我热爱旅游崇尚自然。山外青山楼外楼,美好的人间心中游。无论是远足还是踏青,我都会怀着无比的兴奋与喜悦,满怀豪情地畅游,我神往于青山绿水间,我至身于灯红酒绿里,我感发于人间自然的极至中。尽管我无贬谪隐居之际遇,但我有拥山抱水之自由。我懂人间万象之精采与纷呈,我爱自然法则中的伟大与神奇。 (四)我衷爱于网络文明。近来,网络几乎成了我生活的伴侣。大千世界,无奇不有。网络世界,更是超越你的想象,使你折服。信息、网络是 21 世纪的代名词。我们是 21 世纪的主人,我们要用智慧的头脑,运用现代化的信息技术来驾驭这个世纪,网络已占去了我三分之一的时间,我与它结下了不解之缘,可以毫不夸张的说,电脑网络是我的情人,是我的至爱。 (五)我重视亲情、友情、爱情。它是我生活中不变的人生追求。人间自有真情在,真情永远使我爱。我爱我的家人、朋友和亲人。我爱人间的一切真、善、美。我用我的爱,丰富了我的生活,我用我的情,淡薄了怨与恨。以上这些,充分展示了我的兴趣爱好,它包容了我的生活,充实了我的时空。3.我熟悉的地方 12.我的家乡它地处在赣东北江南丘陵的一个窝型盆地里.三面环山一面水, 一城瓷器半城窑, 前者介绍了它的地理环境,后者介绍了它的历史风采.三面环着的山依然是苍翠秀丽,不为风云所动;母亲河昌江依旧如几千年前逝然,曾经风花, 几经雪夜,不眷不恋.物是城非.现在, 只有到至今还保留着的古巷道里才能觅得些城市的历史踪影.恍惚着草鞋的掮客挑着瓷土从码头来与你擦肩而过, 巷口飘进清凉的古风夹杂船歌声声.景德镇至今还保留着传统的手工制瓷工艺,但它已经成为这座城市独特的人文景观,成为历史的剪影. 走遍大街小巷,到处都是瓷器,这里做瓷器的人却比买瓷器的人还多,这就是景德镇的特色。曾几何时,满街的垃圾早就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干净的街道,整洁的楼房。记得中学去三中读书,每天路过如今的龙珠阁,大清早,满街垃圾成堆,就是傍晚放学归家,也是满路灰尘、满眼烟灰那个脏就没法形容了。人们常说:子不嫌母丑。我们是瓷都的孩子,却为她的落后、不文明而难过。如今,旧貌换新颜,母亲更漂亮了,年轻了,富饶了,文明了我们为你喝彩啊,加油-瓷都!朝着更高,更快,更强发展!4.我喜爱的动物(或植物)我喜爱的植物,很普通但是不平凡,那就是仙人掌。说他普通,是因为它没有牡丹的娇艳,没有桂花的香味,没有菊花的多彩颜色。说它不平凡,是因为即使生长在沙漠,它也傲然挺立,不依不饶,它也会在不经意间开出漂亮的花朵,夺人眼球。仙人掌并不是从来都不开花,它很通人性,喜欢它还在于它顽强的生命力。不用每天给他浇水,它依然保持挺拔的身姿。而且它总是在不经意间,让你感觉它的庞大和旺盛。旁边的菊花盛开很短的时间就凋零了,失去了原有的光彩,逐渐退出人们的视线。但是只有仙人掌,永远葱葱绿绿,一副茂盛不衰的常态。让人在寒冷的冬天也能感受到它的顽强和倔强。剧我所知道的,仙人掌分三种。非常有特色。一种的特色是条状似的一根根往下垂,就想有很多的长头发。第二种的特色是它象盛开的许多小花,一簇一簇,生长开来象个大帽子。第三种的特色就稍微普通些,就是整一个圆球,上面长满小小的短刺。每天早上我都会跑到阳台,和仙人掌打招呼,然后轻轻地摸一下它的枝叶,象是和他们握手。其实在生活中,人们也该象这些仙人掌一样,为自己的梦想努力,坚持不懈,顽强地和命运抗争。虽然命运不能一帆风顺,但是我们可以自己去把握,努力改变逆境,给自己创造好的生活条件。让自己的人生多姿多彩,生命力强盛。5.难忘的旅行97 年暑假,我们学校组织了一次出外旅游,这次出游给我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可以说是一次难忘的旅行,也是最难忘的一件事。97 年的高考,我校取得了辉煌的成绩,学校决定让我们毕业班的老师走出校门,到外面去走一走看一看,增长些见识,开阔些眼界,也放松放松久已疲劳的神经。我们分成三个小分队。一队去有“天堂”美称的苏州杭州,一队去中国最大的城市上海,一队去祖国的心脏首都北京。我们选择了北京作为我们旅游的目标。我们确定好旅游路线:从家乡小县城乘汽车到赣州,由赣州坐火车至南昌,再由省城南昌坐火车达北京。然后由北京途经上海、苏杭返回到江西鹰潭市,再由鹰潭回到赣州,最后从赣州回到老家寻乌县城。我们一行男男女女,老老少少背着大大小小的行旅包出发了。起初,大家兴致很高,大到人身安全,小到指甲剪、晕车药都考虑准备妥当。但第一站还未到达就有人想打退堂鼓了,说夏日天气如此炎热,骄阳似火,道路岖岖不平,颠簸得直想吐,真是花钱活受罪,还是回家享清福自在些。特别是一些中年女性嘴里唠唠叨叨,没完没了,最多意见分歧,幸好小孩子干劲十足,不知苦与累,坚决吵嚷着不让回去。就这样,我们一路上,好话,坏话,嬉笑声,叹息埋怨声装满了整车箱。尽管如此,我们整个行程都始终表现出相互体谅、互相帮助的精神。张三不舒服,我们忙着倒茶送水送药,李四不高兴,我们打趣逗乐,王五掉队了,我们帮着背行李,总之我们本着“团结就是力量,坚持就是胜利”的宗旨,平平安安地完成了这次难忘的旅行。这也是我最难忘的一件事。6.我喜爱的一种艺术形式真正喜欢上小说,是高中一年级后。那时有了一定的阅读水平和理解能力,对人物的情感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常常身陷人物的情感世界里无法自拨。自此,小说便是我唯一阅读的文学作品了。我喜欢读言情小说励志小说和科幻小说,是因为这些小说里面有曲折的故事情节,还有主人翁自强不息,奋斗终身的坚强意志。比如金庸、卫斯理、池莉、西德尼谢尔登等都是我喜欢的作家。读他们的作品就是一种享受。尤其是在午后的树阴下,捧一部他们的作品,伴一杯香郁的茶,那简直就是身在天堂了。最喜欢的作品有西德尼谢尔登的女强人 。主人公凯特与乱世佳人里的斯佳丽一样,好强也坚强、奋斗而且永不言弃。为了事业,她们可以不择手段,并且在任何危难时刻都不退缩,不轻言放弃;对于爱情她们忠贞不二。作品对纽约企业竞争的残酷来了一个大暴露,对资本主义人性的刻划深刻而自然,种族仇杀,骨肉倾轧,勾心斗角,尔虞我诈!红楼梦也是我喜爱的一部小说。记得第一次读红楼梦时的时候,正值青春萌动。最初完全是着迷于作者笔下缠绵的男情女爱,对“贾雨村”之类的“荒唐言” 、 “辛酸泪” ,并无太多感觉。读完小说,你对人性就会有更高层次的理解了。7.我喜爱的职业我喜爱的职业是当一名英语翻译。从初中开始学英语那时起,我就有了翻译英语的喜好,对那由 26 个字母组合出来的无穷无尽的单词充满了好奇,总想把它的意思弄个清楚明白,在这种好奇心的驱动下,我对英语也就越来越感兴趣了,感兴趣的东西,学起来也就比较容易,所以那时每次考试,我的英语成绩总是全班最高分,甚至全年级第一。初中毕业后,我听从父母的意见,考上了南宁的一所中等技术学校,就读了一个我根本不喜欢的专业,当时学习专业课的时间比较多,然而学习英语课的时间相当少,在那段时间里,我的心情一直很失落,好像丢掉了一件东西一样,总想把它找回来。后来,在我即将中专毕业的那年,学校从广州请来了“疯狂英语大师”李阳先生,来给我们上一堂长达五个多小时的英语知识讲座,李阳先生以他那极其富有感染力和号召力的言语,深深地鼓舞了在座的每一个人,人们学习英语的热情顿时高昂澎湃,都纷纷表示要努力学好英语。当时,我的眼睛一亮,内心深处像触电似的,猛然地迸发出学习英语的热情火花。就这样,凭着我对英语的无限兴趣和学习的热情,中专毕后,我半道出家,读了英语专科,然后又自考了英语本科。为了练好口语,平时我一见到老外,就机不可失地狂奔上去,恳请他们聊上几句英语,他们也都很热情,都乐意花点时间跟我聊上好一阵子。我就是这样一步一步地向我所喜爱的职业迈步,真不知道还要走多远的路才会如愿呢!8.我喜欢的季节(或天气)我喜欢的季节不是含苞欲放的春天,不是激烈热情的夏天,而是舒坦安谧的秋冬季节。喜欢秋冬季节当然有我的感受,秋冬季节宁静、景物柔美,但不代表枯萎。秋冬之季,小草熟睡,绿树脱衣,只有松柏依然挺拔。秋天的雨不算大,当风婆婆带着雨姑娘来光顾时,就像给植物们唱起了平和的摇篮曲。秋天来了,树叶枯黄而落,这仿佛是一种衰老,给人内心带来一丝凉意,其实并不如此。在我心里,那纷飞的黄叶代替了平时五彩的蝴蝶,这蝴蝶十分活跃,颜色有黄的,有绿的,有半黄半绿的。黄叶落在地上,给地面铺上了一层厚厚的地毯,玩耍的伙伴踩在上面, “嗒吧”直响,这声音和伙伴笑声融合在一起,又为秋天增添了一丝情趣。秋天也是大丰收的和谐季节。果园里到了秋天弥漫着果实的清香,人们架着梯子摘果子,丰收的果子和人们的笑脸又融到了一起。市场上,人们快乐地挑选着各种水果、蔬菜。我喜欢秋冬之季,我爱它的宁静和柔美!9.我的母校母校是我的第二个家,我在这个温馨的家中快乐地成长。老师就像母亲一样对我细心呵护,千言万语诉不尽老师的哺育情。再过半年,我就要离开心爱的母校了,回想这五年来的滴滴小事,浓浓师情更使我难忘。记得我刚读一年级的时候,还是个害羞内向的小姑娘。有一天清晨,妈妈有事出去了。我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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