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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劳务合同范文三篇:2020-03-19【篇一】甲方(用人单位):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电话:乙方(劳动者):身份证号码:住址:户籍地址:电话:由于甲方业务发展的需要,雇用乙方为公司提供劳务服务,经双方协商订立正式劳务协议如下:第一条合同期限本合同于年月日生效,期限年,其中试用期至年月日止。如双方需要,可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协商续签劳务协议。如合同期已满,双方不再续签合同,但受雇方从事的有关工作和业务尚未结束,则合同顺延至有关工作业务结束。第二条甲乙双方的义务和责任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承担岗位(工种)工作。第三条乙方工作应达到甲方规定的该岗位职责要求和甲方对该岗位的特别规定的标准。第四条乙方每周工作时间为天,每天工作小时;乙方应按照工作职责保证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和任务。第五条乙方应接受甲方的绩效考核。第六条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承接与乙方职责相关的个人业务。第七条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乙方所承担工作的必需的工作条件。第八条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的各类社会劳动保险费用及乙方档案,均由乙方原单位缴纳和保管。第九条甲方每月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劳务报酬,标准为元/月或按董事会拟定的标准额执行。乙方在试用期间的劳务报酬为转正后的%或双方约定。甲乙双方对劳务报酬的其他约定:。甲方有以下情况时,有权扣除乙方相应额度的劳务报酬:1.因乙方的过失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2.乙方违反公司管理制度的。3.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况。第十条本合同的附件如下:附件一:“保密协议”。附件二:“岗位职责书”。第十一条合同期满如未续签,则视为本协议自行终止,双方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第十二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第十三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甲方有关规定及按照本合同约定可以解除劳务合同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十四条其他约定1.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真实的个人信息与相关证明,并如实填写“劳务人员登记表”,否则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并且不给予经济补偿。2.甲方有权对公司的有关规定进行修改、完善,修改后的内容对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3.甲方可以在合同有效期内,根据需要调整乙方的岗位职责和工作范围,劳务报酬等事项也将做出相应调整。乙方愿意服从甲方的安排。4.乙方在合同期内承担甲方工程项目中的工作及责任的,在该项目未结束前,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离职。5.甲方将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进行工作绩效考核,考核不合格者,甲方有权解除或终止本合同。6.本合同到解除日期时,乙方应按照“公司员工手册”中的离职制度办理离职手续,否则甲方有权扣除或拒绝支付乙方劳务报酬。第十五条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时,可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若双方不能协商解决,当事人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不服仲裁裁决的,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天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盖章):乙方(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签订日期:年月日【篇二】甲方:法定代表人:地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乙方:法定代表人:地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根据平等互利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派遣员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章派遣与借用第一条派遣系指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将与甲方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派往乙方工作的行为。第二条借用系指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从甲方借调人员到乙方工作的行为。第三条甲方根据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派遣员工,乙方须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借用费。第四条员工与甲方为劳动关系,与乙方为劳务关系。员工的工作地点、岗位、方式由乙方根据业务需要确定。第五条借用费系指乙方借用甲方员工的费用,包括:(一)支付员工的工资。(二)支付员工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费用。(三)甲方为派遣员工提供商业保险、福利的费用。(四)甲方对派遣员工的管理、经营成本及承担的企业税收等费用。第六条甲方派遣人员的姓名、聘用职务、借用费及其组成在附件1中约定,附件1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第二章甲方的义务与权利第七条甲方承担下列义务:(一)根据乙方的要求推荐人选,与乙方决定借用的人员或乙方直接选定的人员签订派遣员工劳动合同。(二)教育派遣员工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规章。(三)教育派遣员工遵守乙方的工作制度,保守乙方的商业秘密。(四)从借用费中支付派遣员工的工资和应得收入。(五)在乙方支付借用费后,依法承担派遣员工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福利费用,其中福利及医疗保险部分内容的具体实施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条款、甲方有关派遣员工福利待遇、医疗费用报销的规定执行。(六)为派遣员工提供附件2中双方确定的服务内容。(七)听取乙方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第八条甲方享有如下权利:(一)如遇特殊情况,甲乙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甲方有权撤回派遣员工和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和派遣员工(派遣员工在试用期内除外),同时甲方按下列方式向乙方一次性支付补偿费:派遣员工被派遣时间每满一年,补偿费为一个月的借用费,不足一年的部分按一年计算。补偿费以派遣员工被撤回当月的借用费为计算标准。(二)甲方有权对乙方违反本合同有关条款或损害派遣员工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书面意见,进行交涉。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意见后六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甲方。(三)乙方若无故拖欠派遣员工的工资或借用费,甲方可随时无条件解除本合同,并向乙方追索所欠费用。(四)派遣员工若侵害了乙方的合法权益,甲方可协助乙方追究员工的相关责任。第三章乙方的义务与权利第九条乙方承担下列义务:(一)尊重派遣员工不同的民族习惯和宗教信抑,不歧视派遣员工。(二)为派遣员工提供符合中国政府有关劳动保护规定的工作场所和条件,确定其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并依法为派遣员工提供各项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费用。否则,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三)实行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如遇特殊情况需派遣员工延长工作时间,乙方须依法支付加班费。(四)为派遣员工提供差旅等补贴,具体数额由乙方决定。(五)保证派遣员工的法定节假日休息。为借用满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员工每年安排一次带薪休假,具体休假天数按乙方的规定执行。派遣员工结婚时,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给予婚假3天,属于晚婚的,应再给予晚婚假7天。(六)派遣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应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医疗期。医疗期内,乙方应按国家规定发给派遣员工病假工资和疾病救济费,但最低不低于社会最低工资的80%。女员工在孕期、产期及哺乳期内的,乙方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资,但女员工应提供合法的医生证明。女员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乙方应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15天至30天的产假;怀孕满四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42天产假,流产假期间,其工资照发。(七)不得解除或终止对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女员工,以及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派遣员工的借用关系。(八)不得解除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期满,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派遣员工的借用关系。(九)派遣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乙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被解除借用的,乙方应按照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第6条规定,向甲方支付该员工的医疗补助费。(十)督促派遣员工遵守中国政府颁布的税收法规,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十一)督促派遣员工办理借用期间的有关合法工作证件,依据中国的法律、法规制定乙方的规章制度,并教育派遣员工遵纪守法。(十二)乙方因业务需要,搬迁至新办公地址时,须提前15天通知甲方,以便业务联系。(十三)乙方因故被撤销时,须提前15天通知甲方,以便及时办理终止本合同的手续。(十四)派遣员工若向乙方提出辞职,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但在试用期内辞职可随时提出。乙方接到通知后,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按收到乙方书面通知之日计算收费截止日期。(十五)向保险公司投保派遣员工驾驶的乙方机动车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若乙方未投保,派遣员工驾驶乙方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事故责任属于派遣员工的,由乙方赔偿损失。本条所列第(三)、(四)、(五)项内容,乙方可以规章制度的形式作具体规定,也可与派遣员工以协议的形式作具体约定。只要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且送甲方备案,应以规章制度和协议为准。第十条乙方享有如下权利:(一)对决定借用的员工可以规定试用期,试用期限应根据借用期限确定:1.借用期在6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超过15日;2.借用期在6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试用期不超过30日;3.借用期在1年以上2年以下的,试用期不超过60日;4.借用期在2年以上的,试用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内,乙方对不符合要求者,有权终止试用,但应支付试用期的借用费(含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费用)。试用期满,所派遣员工自动转为正式派遣员工,其借用期自试用之日起计算。(二)在借用期内,有解除派遣员工和解除本合同的权利,但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和派遣员工(派遣员工在试用期内除外),同时按下列方式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补偿费:派遣员工借用时间每满一年,补偿费为一个月的借用费,不足一年的部分按一年计算。补偿费以派遣员工被退回甲方当月的借用费为计算标准。补偿费中包含派遣员工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三)如派遣员工因违反中国法律、法规和严重违反乙方规定(此规定对派遣员工和甲方应该是公开的)被解除借用,乙方经征求甲方意见后可随时通知甲方和派遣员工,并可不支付补偿费。(四)可与派遣员工另行签订个人协议作为甲方与派遣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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