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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温克旗辉苏木通用设备招标文件招标编号:鄂财购准字(2016)00407号招 标 人: 鄂温克族自治旗辉苏木(盖单位章)日 期: 2016 年 12月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3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第三章 评标办法12第四章技术标准和要求13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12第一章 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鄂温克旗辉苏木通用设备项目已由鄂温克族自治旗财政局以鄂财购准字【2016】00407号批准建设,采购人为鄂温克族自治旗辉苏木,建设资金为其他资金,现对该项目进行询价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规模:本项目为鄂温克旗辉苏木通用设备。2.2建设地点:鄂温克族自治旗境内。2.3项目总投资:37.5万元。2.4工 期: 30 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3.2本次招标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具有相关的资质;(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开标时必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企业营业执照、缴纳投标保证金凭证原件(加盖银行专用章)非缴款单位自行打印的电子回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单。另外,开标现场需要将所投产品的品牌、规格、型号、参数明细(不含价格,与投标文件正、副本中的品牌、规格、型号、参数明细一致)单独报送一份,便于资格审查。未按规定携带以上材料或材料不全者将作为放弃投标或按无效投标处理。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与税务登记证实行“三证合一”的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550号。4.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为预算的2%,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缴入规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规定缴纳的将作为放弃投标或按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保证金缴入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鄂温克族自治旗政府采购中心开户行: 建设银行鄂温克旗支行项目名称标段号金额(元)信用保证金缴入账号鄂温克旗辉苏木通用设备/ 7500元15001617636050000848 说明:投标人必须按照标段相对应的账号存入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于2016年12月22日16:00时前,存入指定账户。以指定存入账户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规定及时缴纳的将作为放弃投标或按无效投标处理。5.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方式:鄂温克旗采购中心获取。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年12月23日 9时 00 分,地点为 鄂温克旗政府一楼会议室 。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8. 联系方式:采购人:鄂温克族自治旗辉苏木联 系 人: 斯琴托娅 电 话:04708818138采购代理机构:鄂温克旗政府采购中心 联 系 人:王钰 电 话:0470-8819611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1招标人采购人:鄂温克族自治旗辉苏木联 系 人:斯琴托娅 电 话:047088181381.1.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鄂温克旗政府采购中心地址:鄂温克旗政府采购中心联 系 人:王钰 电 话:0470-88196111.1.3项目名称鄂温克旗辉苏木通用设备1.1.4建设地点鄂温克族自治旗境内1.2.1资金来源其他1.2.2资金落实情况已经落实1.2.3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由采购人支付。1.3.1招标范围关于招标范围的详细说明见第四章“技术标准和要求”。1.3.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30日历天1.3.3质量要求质量标准:达到相关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关于质量要求的详细说明见第四章“技术标准和要求”。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同时具备相关资质的企业。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业绩要求:相关业绩信誉要求:信誉良好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1.5偏离不允许 2.1投标截止时间 2016 年12月23日9时00 分3.1投标有效期 30 天3.2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以指定存入账户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规定及时缴纳的将作为放弃投标或按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7500元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 2016-12-22 ; 16:00前存入指定账户。 单位名称: 鄂温克族自治旗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 建设银行鄂温克旗支行 开户行账号: 15001617636050000848 3.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三 年,指 2013年 1 月 1日起至 2015年 12月 31日止。3.4签字或盖章要求签字或盖章3.5.1投标文件份数一份正本,二份副本,3.5.2装订要求投标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不分册装订每册采用 胶装 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4.1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鄂温克旗政府一楼会议室 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 鄂温克旗政府一楼会议室1总则1.1 项目概况1.1.1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费用承担投标人为准备和进行投标所发生的费用一概自理。除本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不予退还。1.5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6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2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技术标准和要求;(5)投标文件格式;(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3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己收到该澄清。3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一、投标函及投标报价、工期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三、授权委托书四、投标保证金五、技术参数明细表六、售后服务承诺七、资格审查资料八、其他材料(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单)3.2 投标报价3.2.1 投标人应按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3 投标有效期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 投标保证金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否决。3.4.3 中标人确定后,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5日内退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设备验收合格后退回。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中标人拒绝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的;2.中标人在签订书面合同后未按照合同中约定的时限进入工程施工现场的;3.中标人在签订书面合同后未按照合同中约定的工程质量或工期竣工的;4.中标人在签订书面合同后未按照合同中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履行的;5.投标人在招投标过程中有围标、串标和出租出借资质等非法行为并经核实的;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企业营业执照、缴纳信用保证金凭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售后服务承诺的复印件、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单3.6 投标文件的编制3.6.1 投标文件应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6.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6.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6.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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