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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筹划报告书姓 名: 专 业: 班 级: 1304 学 号: 题目: 大型商品销售公司营销方式的筹划 目录一、纳税筹划的定义2二、具体案例2(1)公司背景2(2)企业在商业上的促销方式31.随货赠送服务方式32.折扣销售33.销售折扣44.销售折让4三、具体分析51.随货赠送服务方式方案分析52.折扣销售方案分析63.销售折扣方案分析64.销售折让方案分析6四、经验总结7五、参考文献8一、纳税筹划的定义纳税筹划又称节税,指纳税人在符合国家法律及税收法律的前提下,按照税收政策法规的导向,事前选择税收利益最大化的税收方案处理自己的生产、经营和投资、理财活动的一种企业筹划行为。纳税筹划的前提条件是必须符合国家法规及税收法规;纳税筹划的方向应当符合税收政策法规的向导;纳税筹划的发生必须是在生产经营和投资理财活动之前;纳税筹划的目标是使纳税人的税收利益最大化崔爱红. 企业纳税筹划的探讨J. 江苏商论, 2009(12):276-276.。摘要:本文分析大型跨国商品销售公司“联合利华”常见的营销活动。在营销活动中,企业往往采取各种各样的折扣方式。在不同的折扣方式下,其税负会有所不同。这就为企业选择不同的折扣方式提供了税收筹划空间。纳税人应当依据税法相关规定,在达到促销目的的同时,对折扣方式进行合理的选择,以实现最大的经济效益。本报告从纳税筹划的角度,对联合利华企业产品促销方式进行分析,探讨这些促销活动如何影响其纳税义务,以及如何选择最优的促销方式,以减轻企业税负为企业赢得更多的利润。二、具体案例(1)公司背景联合利华集团是由荷兰Margarine Unie人造奶油公司和英国Lever Brothers香皂公司于 1929年合并而成。总部设于荷兰鹿特丹和英国伦敦,分别负责食品及洗涤用品事业的经营。联合利华在中国的历史可追溯至80年前,利华兄弟在中国上海黄浦江畔建立了中国肥皂有限公司。1986年,联合利华重返中国,始终把成为中国化的跨国公司作为其努力的目标,并取得了显著的进展。中国业务集团负责中国大陆、香港、澳门、台湾和蒙古等地区。联合利华是世界上生产快速消费品的主要企业之一。在大多数欧洲国家及北美的人造黄油和涂抹酱市场,联合利华处于领先地位。比如,联合利华有荷兰的Becel(品牌),英国的Flora(品牌)。联合利华主要商品项目:家庭及个人护理:中华、夏士莲、力士、旁氏、多芬、凡士林,奥妙和金纺;食品:主要品牌包括家乐和立顿。生产家乐牌鸡精、鸡粉、速食汤料、色拉酱、花生酱;立顿生产红茶、绿茶,茉莉花茶等;冰淇淋:梦龙、百乐宝、可爱多等和路雪冰淇淋。在中国地区2011年所经营的食品品牌目前分为:超商普通大众类(调味品,茶,冰淇淋)和饮食策划类(调味品,茶)有knorr家亲,lipton立顿,walls和路雪,skippy 四季宝品牌。经过多年的大力培植,这些品牌都已家喻户晓,成为中国消费者日常生活中的常用品牌,年纳税6亿元人民币左右。和许多大型商业跨国公司一样,面对巨额的纳税,联合利华也有许多营销手段和税收筹划方式。 联合利华.百度百科(2)企业在商业上的促销方式1.随货赠送服务方式相关规定:随货赠送服务是指纳税人在销售货物的同时,赠送服务给购货方。对于随货赠送的服务,若是属于混合销售行为,就应一并缴纳增值税;若是属于兼营行为,就应缴纳营业税。筹划思路:增值税税率一般为17%,但可抵扣进项税,而营业税税率为5%或3%,我们通过计算随货赠送服务是缴纳增值税还是营业税更节税,来通过合理方式将其划归为混合销售行为或兼营行为。联合利华企业2014年6月销售净水器1000台,得到不含税销售额250万元,购进净水器当月可抵扣进项税额为40万元,与此同时超市下设的安装部门为客户提供上门安装净水器业务,取得净水器安装费23.4万元,相关可抵扣进项税为0.2万元。2.折扣销售相关规定:折扣销售,会计上称商业折扣,指销货方在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时;因购货方购货数量较大等原因,而给予购货方的价格优惠,它是在实现销售的同时发生的。税法规定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按折扣后的销售额计征增值税;如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而需全额计征增值税。折扣销售仅限于货物价格的折扣,如果销售者将自产、委托加工和购买的货物用于实物折扣的,则该实物款额不能从销售货物额中减除,且该实物应按增值税条例“视同销售货物”中的“无偿赠送他人”计算征收增值税。筹划思路:对于折扣销售,我们应尽量使得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按折扣后的销售额计征增值税。联合利华(天猫旗舰店)2013年11月11日,为了促销,规定凡购买“清扬”洗发水10箱以上的,给予价格折扣20%。该洗发水价格260元一箱(6瓶/750ML)。3.销售折扣销售折扣:即财务会计上的现金折扣,是指企业为促使买方在一定信用期内早日付款而给予买方的一定数额的折扣。这其实是一种融资性质的理财费用,因此,现行财务制度规定,企业发生现金折扣应采用总额法记账,即按发票所列金额计账,实际发生折扣时作为财务费用处理。联合利华企业与购买方签订的销售合同金额为100万元(不含税),合同中约定的付款期限为30天。若对方在10天内付款,则给予对方20%的销售折扣;若对方在30天内付款,则不给予折扣。4.销售折让销售折让:是指货物售出后,由于品种、质量、性能等方面的原因,买方虽未退货但卖方需要给予买方的一种价格折让。因为销售折让是销售额的实质性减少,因此税法规定,对销售折让可以按折让后的销售额计征增值税。这也是企业为扩大销售,解除购货方后顾之忧的促销手段之一。根据税法规定,销售折让也可以从货物或应税劳务的销售额中扣除,以其余额计缴增值税,但需由购货方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销贷方据此开具红字发票。筹划思路:由于“销售折让可以从货物或应税劳务的销售额中扣除,以其余额计缴增值税”的前提条件是:需由购货方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所以在双方签订购销合同时,应注明:允许销售折让或退回的条件是“由购货方向其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联合利华为了促销,规定货物销售后,如果出现质量、性能或规格等问题,购货方若不选择退货,销售方可以给予购货方一定的价格优惠(销售折让)。假设本月出现100万元的产品出现质量、性能或规格等问题,经协商购货方不退货,但联合利华企业给予购货方的20%的价格折让。三、具体分析1.随货赠送服务方式方案分析方案一:安装部门为客户提供上门安装净水器业务属于混合销售行为,取得的安装费记为23.4万元,应并入净水器器的价款一并缴纳增值税,不用缴纳营业税。应纳税额=250+23.4/(1+17%)17%-40-0.2=5.7(万元);方案二:联合利华企业把安装净水器器的部门独立出来,并成立独立核算的安装公司。这属于兼营行为,净水器器的安装费不再缴纳增值税,改为按照建筑业缴纳的营业税。则总体应纳税额=25017%-40+23.43%=2.5+0.702=3.202万元则 “方案二”比“方案一”节税5.7-3.202=2.498(万元)2.折扣销售方案分析折扣前应纳增值税额1026017442(元)折扣后一箱洗发水价格:208元折扣后应纳增值税额1020817353.6(元)折扣前后应纳增值税的差异为:442-353.688.4(元)就该促销活动而言,税法为纳税人提供了88.4元的节税空间。3.销售折扣方案分析方案一:采取销售折扣方式折扣额不能从销售额中扣除,企业应按照100万元全额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0017%=17(万元)方案二:变“销售折扣”为“折扣销售”,即企业主动压低该批货物的价格,将合同金额降低为80万元,相当于给予对方20%折扣之后的金额。同时在合同中规定,购货方超过10天付款加收23.4万元的滞纳金。10天内付款: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00(1-20%)17%=13.6(万元)和方案一比较:17-13.6=3.4(万元)比方案一少缴纳增值税3.4万元没有在10天内付款:应缴纳增值税销项税额=【80+23.4/(1+17%)】=17万元并且可向购货方收取滞纳金23.4万元分析:由于存在滞纳金,一般情况下购货方会选择10天内付款,所以,“方案二”优于“方案一”,少缴纳增值税3.4万元。4.销售折让方案分析方案一:合同中为规定销售折让货退回条件为“由购货方向其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假如有一半的货物购货方没有向其主管税务机关填报,但由于购销合同中没有设置限制性的条件,所以,此时销货方将给予全部产品20%的价格折让,但只能按照销售额扣除一半产品价格20%后的余额计征增值税。则应交增值税=50(1-20%)+50)17%=15.3(万元)。方案二:购销合同中规定允许使销售折让或者退回的条件是“由购货方向销货方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假设为了获取销售折让条件,购货方提供合同中所有的货物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则应交增值税=(100(1-20%)17%=13.6(万元)。由此可见,“方案二”比“方案一”节约税15.3-13.6=1.7万元四、经验总结 仅凭单位税负与利润的大小来判断选取促销方案并不是合理、正确的筹划。由于市场竞争的激烈,对于联合利华这样的大型公司来说最主要的是扩大商品销售,税负的考虑还在其次。因此,企业应该在促销效果与税负、利润之间综合考虑,充分考虑消费者的消费心理,通过观察、试销等方式确定各种促销方式的效果,再结合各种促销方式下的单位税负与利润情况综合考察,选取财务利益最大化的促销方案才是大型小商品销售公司明智的选择。由此可见,采用不同的促销方式不仅税收负担截然不同,对商家利润的影响也是显而易见的。商家不能盲目选择促销方式,而是要考虑税收的影响,以便作出最优选择。当然,税款缴纳少的方案并不一定就是企业的首选,因为企业往往更看重如何实现既定的目标,比如争夺消费者、占领某一市场份额等,还要考虑哪种折扣销售的促销手段对消费者的刺激最大,或者说最能能扩大企业促销。因此,只有从企业、公司的总体经济利益出发,才能使这项税收筹划起到为企业出谋划策的作用。 应该看到,纳税筹划有利于企业降低税务成本,也有利于贯彻国家的宏观经济政策,使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达到有机结合,纳税筹划有助于提高企业自身的经营管理水平,尤其是财务和会计的管理水平。从法律角度讲,依法纳税是纳税人应尽的义务,而依法进行纳税筹划也是纳税人应有的权利。因此,国家如果希望通过运用税收政策来实现其宏观经济政策目标,不仅要注意措施的力度应足以改变纳税人的行为,而且要保证政策信息能传导给纳税人,并影响纳税人的行为。企业进行纳税筹划,正是对这些政策信息的主动接收,并能动地加以运用,是纳税人按照国家宏观政策要求,对自身行为进行的调整,其结果必然有助于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实现。可见,纳税筹划,是纳税人实现其自身价值最大化的重要手段,也是国家政策意志转化为纳税人行为的具体形式,是国家宏观调控得以实现的载体。通过科学进行纳税筹划,可以协调企业微观经济决策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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