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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翻译中的“语言变通”以本学期翻译作业为例“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翻译本身作为一种跨文化交流的复杂活动更是如此。翻译不仅仅是一门学问,更是一门艺术。非有强大的双语功底,才能自由翱翔于译海的天空。关于翻译的本质、翻译的技巧、翻译的策略、过程等等。国内众多译界名家有着诸多精辟见解。杨绛在她的名篇失败的经验中,曾经把翻译的过程仔细剖析。她说:“翻译包括三件事:(一)选词;(二)造句;(三)成章。”金圣华教授认为,“翻译必须慎言慎行,掌握分寸,须大处着眼,小处着手,方能在翻译的重重险阻中立于不败之地。”余光中教授认为。“白以为常,文以应变,即在白话文的译文里。正如在其创作一样,遇到紧张关头,需要用非常句法、压缩字词等,则用文言来加强、扭紧、调配,当具功效。”思果认为,“如若学翻译,功夫在翻译外。”当然,还有很多名家诸如钱钟书、老舍、林语堂、傅雷等对翻译之见解颇为精妙,在此不一一列举。关于翻译,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然其做好翻译之精髓是一致的,即夯实的中英文功底,对原文的理解和译文的变通。本文就本学期翻译作业为例,通过译文比较,来探讨翻译中如何实现“语言变通”,从而原汁原味的翻译出原著的精髓、本质。(一)句法比较结构与翻译策略英语是典型的“主谓一致”型的句子形式,以“主谓结构”来控制句子的语义信息与形式要素,具有明显的树式结构。汉语句子是典型的“话题+说明”型的句子形式,以语段意义及内在逻辑关系来控制语言组织,具有明显的竹式结构。因此,英汉句子翻译中,要注意分析原文的句法性质和表现形式,明确“主谓”结构,梳理语义信息的次序与层次,再以汉语灵活多样的句子形式以及逻辑表达习惯加以传达。在汉英句子翻译中,首要认为是确定原文语义内容所代表的主谓关系,选择适当的词语类型作为英语句子的核心主谓成分,再配以灵活的句式类型,有效传达原文语义内容。例一原文:最打动她的,是“这会是个德国公司”:在德国建厂、产品由德国工人制造、聘用德国管理层,由本地研发中心为欧洲客户量身定做产品。 选自三一重工的“双子塔”这是汉语典型的“流水句”,不存在主干结构,是开放性的,以意合为主。前后语义连接紧密,而且主语变化丰富,但没有外在语言形式标记。相反地,在英语表达中,这种信息的流水式组织就要有所调整,其核心是要保证英语句子的“主谓一致”这一关键因素。译文A:What she liked most was that this would be a German company: located in Germany, with products made by Germans and the company managed by Germanys, and making tailor-made products for European customers.译文B: What impressed her most is the idea that this will be a German company for the following reasons: the factories are built in Germany, the products are made by Germans, the management is Germans, and the local R&D center customizes products for customers.这句话中文很简单,要翻译成英语却没那么简单。就译文A和译文B而言,稍有英语基础的读者就会看出,优劣分明,高下立判。译文A翻译十分精妙,充分考虑到了英汉两种语言的特点。英语重形合,汉语重意合;英语“主+谓”结构,汉语“话题+说明”结构;通过确定句子的主语和谓语,辅之以过去分词结构、独立主格结构和动名词结构。使得句式紧凑,是地道的英文表达。而译文B对原文唯唯诺诺、亦步亦趋,不敢偏离半步。完全按照汉语的句法结构直译,读起来罗嗦不已。且不说语篇衔接不连贯,单单读起来就让人觉得很累,中式英语尽显其中。多为简单句,直译过来,译者完全忽视了英汉两种语言后面的思维模式的不同。就语义来讲,整体而言,英语词义比较灵活,词的含义范围比较宽,比较丰富多变,词义对上下文依赖性比较大。而汉语词义比较严谨,词的含义范围比较窄,比较精确固定,词义的收缩性和对上下文的依赖性比较大。上述例子中。原文中“最打动她的是”这句话的翻译考验译者的翻译水平。初学翻译者,一看到“打动”就会想到“impress”,很多人喜欢对号入座,就像一看见“share”就译成“分享”,一看见“success”就译为“成功”。而原文中的“打动”并非是印象深刻的意思,而是作者最喜欢的一点理由的意思。译文A深入挖掘了作者的意思,在理解原文的基础上,翻译为“what she likes most”十分贴切,而译文B完全按照原文直译,不加任何思索,殊不知汉语和英语两种语言的词汇在很多情况下无法一一对应。这个时候就需要译者强大的双语功底,并进行适当的转换与变通。所以作为译者必须在充分理解原文的基础上才能做好翻译。其次,就句法而言,原文为4个独立小句,多个主语。译文A处理为一个语义十分紧凑、结构层层叠加的句子,十分符合英语句子向右闭合的特点。英语的句子可以无限往右延伸,喜欢尾重(end-weight),要求“头轻脚重”,通常主语套从句,从句中套从句,句子联系十分紧密,逻辑十分明显。这也反映出英语重曲线思维,汉语重直线思维的特点。译文A完全体现了这些特点,而译文B则完全忽视了这一点。最后,就语篇连贯而言,译文A句子和句子之间衔接十分妥当,而译文B缺乏语义连贯,更谈不上衔接。汉语通常采取一种全程演绎式的铺叙法,英语则在大多数情况下采取归纳式,避免整体铺叙。译文B在翻译时没有注意到这两种语言的特点,而产生出了不合格的译文。曾经看过香港著名翻译家金圣华教授写的翻译散文。文中就提到了一个例子。譬如说,“she never shares her feelings with her mother”一句,初学者一般翻译为“她从来不跟她的母亲分销她的感觉”,这一句经过教授“点烦”之后,变成了“她从不跟母亲谈心”15个字减成了8个,确实简洁不少,符合汉语的地道表达。金教授认为中国语文简约精致,译者应该“点烦”,不必“添烦”。汉译英英尽量做到这一点,并考虑到地道汉语的表达,而不是让欧化语句大行其道。一个刚做翻译的入行者,一看到原文, 就抓住一字一词,绝不放松,这样译出的文字,必不堪卒读。而一位译坛老手,不必自囿于原文的表面意义、句法结构及行文次序、句法结构及行文次序,只要懂得掌握文中的深层意义及风格氛围,就可以译得行云流水,挥洒自如。(二)文化比较与翻译策略语言不仅是交际个思维的工具,同时也是文化的载体,具有深刻的文化内涵,不同的语言所反映的是不同名族的心理思维、历史文化以及宗教信仰。文化是一个复杂的概念。思想、意识、观念都是文化的反映,由于各民族的文化内涵不同,同一词、句对于不同文化环境的人来说,所表达的概念也就不同。中英文化既有共性,也有个性。英汉两种语言在文化的各个层面上有其特点,对语言的运用表现出独特性。在翻译时,源语语言的某些表达在译入语中没有现成的表达与之对应,以至于形成语言上的“真空”地带及文化的空缺。文化缺省时跨文化交流活动中的一个重要现象。在翻译过程中,译者一方面要洞悉原文中的文化缺省,另一方面还要对译语读者的知识结构做出正确的判断,合理的定义自己与读者之间的文化知识和语用前提。对于那些给译语读者造成意义真空的文化缺省,译者有责任采取恰当的方式来加以解决。例二原文:我母亲是小脚,跑不快,被捉住,那个身材高大的看守人煽了她一个耳光,她摇晃着身体跌倒在地,看守人没收了我们拣到的麦穗,吹着口哨扬长而去。 选自莫言诺贝尔获奖演讲稿译文A:But Mother, who had bound feet, could not run; she was caught and slapped so hard by the watchman, a hulk of a man, that she fell to the ground. The watchman confiscated the wheat wed gleaned and walked off whistling.译文B: My mother was a woman with bound feet, she couldnt run fast and was caught. The big and tall guarder gave her a slap in the face, leaving her shaking body falling down the ground. He confiscated the wheatear we had picked, whistling and stalking off.这里的“小脚”是中国一个独特的文化现象,如果直译成 “small feet”,会让人不知所云,造成原文意义流失,但翻译成 bound feet,外国读者也不一定能够理解。这里可以采取文内补偿法,即在文内添加解释性成分,不借助解释,或者文外补偿法:在文外直接带入源语的文化现象,在文外加注释。在莫言诺贝尔获奖演讲词中出现过类似的中国特有的文化词汇或文化现象,如,“集体地”“拆迁”等等,类似这种,可以采取以上办法。对比译文A和B,很明显,译文A句子衔接紧密,句意连贯,多小词短句,同位语及善用英语的后置定语结构。显得十分简洁生动。而译文B衔接不够紧密,第一句主语是my mother,第二句句子主语变成了the guarder。多独立短句,语意不够连贯。明显译文A更胜一筹。其中,“我母亲跑不快”译文A翻译为“could not run”而译文B翻译为“could not run fast”这里就要考虑到英文的run和中文的“跑”是不是对应的。词典中“run”的定义为“move fast with ones feet”,这里跑不快应该是说,母亲不能快速移动的意思。故译文A的翻译是合理的。英文本身run就有move fast的意思,故不需要再加一个fast了。类似这样的该文中还有几处,如“我九十岁的老父亲”这里就不能翻译成“my 90 -year- old old father ”,因为90岁已经是老人了,就无需翻译为old father 重复罗嗦了。例三原文:她的骨灰,埋葬在村庄东边的桃园里。去年,一条铁路要从那儿穿过,我们不得不将她的坟墓迁移到距离村子更远的地方。 选自莫言诺贝尔获奖演讲稿译文A:We buried her in a peach orchard east of the village. Last year we were forced to move her grave farther away from the village in order to make room for a proposed rail line译文B:Her ashes were buried in the peach orchard of the east side in the village. Last year, because a railway was across from there, we had to move her grave to a farther place from the village.对比译文A和译文B,很明显,译文A较好,前后连个句子共一个主语we,使得句子连贯性非常好,并且在第二句话的翻译中,将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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