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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方案 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 实施方案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义务教 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指导意见的通知、教育部关于做好 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工资工作的指导意见、邻水县教 育局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试行办法的精 神,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按劳分配、 优绩优酬, 公正、公平、公开,科学合理、总量控制的原则,结合我校 实际,经学校行政和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研究定出讨论稿,交 全体教师充分讨论后,于XX年 12 月 10 日由教代会审议, 全票通过,特形成本实施方案。 一、考核对象及内容 校长。 主要考核校长的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重点 考核工作实绩,具体考核细则由教育局制定并由上级主管部 门组织考核。 德:主要考核校长的思想政治素质、人格素养、职业道 德等方面的情况。 能:主要考核校长的办学理念和教育思想,以及科学决 策、依法治校、民主管理、沟通协调、教育教学和引领教师 专业发展等方面的能力。 勤:主要考核校长的工作作风、履行职责及上课等方面 的情况。 绩:主要考核校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 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改善办学条件、建设平安校园、引 领学校师生发展以及自身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的实绩。 廉:主要考核校长校务公开、经费使用、人事管理等方 面廉洁自律的情况。 副校长、中层干部和兼课服务人员。 主要考核学校管理和个人学科教学两个方面,绩效考核 总分按比例进行分配,副校长学校管理工作和个人学科教学 之比为6:4,中层干部及兼课的服务人员为5:5。中层干 部学校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参照对校长的考核办法进行,兼课 服务人员根据所从事的服务工作学校另制定考核细则;个人 学科教学工作考核内容及计分办法与科任教师考核办法相 同。 科任教师。 主要考核履行教育法、义务教育法、 教师法 等法律法规的法定职责,履行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完成工 作任务的实绩,主要包括德、能、勤、绩等方面,重点考核 工作量和工作成绩。 二、奖励性绩效考核方法 德:包括思想政治素养、师德师风等方面。重点考核教 师履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遵守四川省教师职 业行为“八不准”和学校规章制度的情况。 加分:受到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授予荣誉称号或 受到综合性表彰的予以加分。乡镇党委政府加0.5 分,县级 党委政府加1 分,省级党委政府加2 分,国家级加3 分。同 类表彰按最高等次加分,每人在考核期内加分累计不超过5 分。以上奖项加分只在本学期考核时使用一次,下轮考核期 限不再加分。 扣分: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影响者扣1 分,工作不服从安 排者每次扣1 分,因工作不当,引发家长告状至上级党政或 主管部门,经核实应负主要责任的1 次扣 2 分,学生出现重 大违纪在场未予以制止,经学生证明属实的1 次扣 2 分,出 现重大安全事故在场不参与处理的,经学生证实1 次扣 2 分。 违犯学校职业行为十不准一项次扣1 分。考核期限受到 通报批评、党内外警告、行政记过处分的,视其情节轻重和 影响大小,扣除相关责任人一次绩效考核得分的2-5 分。 能:包括教育教学能力、教育科研能力、继续教育、教 师专业发展。 教育教学能力主要考核教师组织管理学生、学生思想工 作和结合所教学科内容在课堂教学中实施德育的能力,考核 教师钻研课程标准和教材、设计和组织课堂教学、应用现代 教育技术等方面的能力。以当期学生评教为依据,满意率达 80及以上记5 分,大于或等于60%-80%记 4 分,低于 60% 记 3 分。 教育科研能力主要考核教师开展或参与教育教学研究 与改革、课题研究、总结提炼教育教学经验等方面的能力以 及取得的教研业绩;继续教育主要考核教师参加各类学习培 训、学历学位提高和个人专业发展的情况。按时参加和完成 常规教研任务记5 分。 加分:参加教育科研、教研、技装等电教部门组织实施 的课堂教学竞赛荣获二等奖以上的,县级加 1 分, 市级加 1.5 分,省级加 2 分,国家级加 3 分,同类表彰按最高等次加分, 每人在考核期内加分累计不超过5 分;课题立项成功,县、 市、省、国家级分别加1、2、3、5 分,结题对应级别分别 加 2、4、6、10 分。 扣分:不按时上交计划、总结、试卷分析等规定上交的 材料,每缺一项次扣1 分,不按时参加本教研组常规教研活 动,每缺 1 次扣 0.5 分;未完成学校规定所写的论文或经验 者扣 2 分。凡继续教育考核不合格者扣5 分。 加分、扣分只在本学期考核时使用一次,下轮考核期限 不再加分、扣分。 勤:包括教育教学工作量、教学常规、出勤、学校兼职 等方面的工作。教育教学工作量主要考核教师任课及担任班 主任工作的情况,教学常规主要考核“教学六认真”情况, 出勤主要考核教师遵守学校工作制度的情况。 计分办法:周课时达到学校平均节次为基本工作量,可 得基本分 35 分。 周基本工作量 =全校周课时总量 / 拨入绩效工资人数 教育教学工作量:主要考核教师任课的情况,根据学科 系数计算周课时。 超工作量 =实际上课节次x 课时系数 +其他工作量 - 基本 工作量 科目 语数外 理化 政史 地生 音体美信息 地方性课程 七、八年级 5 4 2 1 1 1 九年级 5 4 3 - 1 1 各项专职管理员计1 个基本工作量。 跨级或跨学科的每周加1 课时计算, 55 岁以上男教师和 50岁以上女教师每周增加2课时计算,但增加课时不计系数。 管理岗位工作量: 副校级按学校教师基本工作量的1.5 倍计算,减去应承 担的工作量2 节,加上本人教学课时计工作量;根据教育局 规定,分管安全的副校长可以不上课,若没有上课,不减应 承担工作量;中层干部按学校教师基本工作量的1.2 倍计算, 减去应承担的工作量4 节,加上本人教学课时计工作量。 年级组长2 节/ 周,教研组长1 节/ 周,备课组长1 节/ 周。 兼职理化实验员记1/2 基本工作量,兼职生物实验员2 节/ 周,电教、网络计算机管理员5 节/ 周,教务员6 节/ 周, 办公室工作人员6 节/ 周,校内、外安全巡逻0.5 节/ 天,艺 体器材保管员5 节/ 周。后勤人员根据上级规定记1/2 基本 工作量;所有行政兼职1 节/ 周。 扣分: 出勤:按学校出勤制度和会议制度执行。 临时性任务的安排和布置,推诿、拖拉、讲条件或完成 不理想,根据情况一次扣2 分。 教案、作业或其他资料检查:缺少一节扣1 分。 未经教务处同意的随意调课,一次扣1 分。 达不到基本工作量一课时扣0.5 分。 绩:包括教育效果、教学业绩等方面的内容。 统考科目教学成绩。为了培养教师团结协作,整体推进 学校教学质量的提高,学校实行捆绑式考核,凡是学区组织 统一考试,学科成绩居片区名者得45 分,每下降一名扣2 分。名与第二名比较多1 分加 1 分。毕业班毕业会考学期实 行双向比较,就高不就低。在县上比较居第10 名得基本分 45 分,每上升一名加2 分,下降一名扣2 分。如果学区不进 行统考,学校将举行考试,根据同层次人平分、并结合学生 巩固率按6:4 计算综合得分,按3:5:2 的比例分班分科 按 45、43、41 计分。 非检测科目以及考查科目的考核:由学生评教和巩固率 按 6:4 计综合分,全校非检测科目教师以综合分按3:4:3 比例确定人员后,依次计45、43、41 分。若上级举行了大 型的活动,根据所获名次按统考科目的名次计分。 任多个班的按各班得分取平均分为教师教学成绩综合 得分,主要工作任务与其他工作任务以8:2 计分。 非教学人员如图书管理员、实验员等,由学校教师代表 和学生代表根据服务工作情况打分,80 分以上为一等, 70-79 为二等, 70 以下为三等,分别计45、43、41 分。分管安全 工作的副校长若未上课,按教育局对学校安全工作考核的等 级计分,按一、二、三等奖分别计45、43、41 分。若上了 课,其教学成绩按安全得分和任教得分的平均分计入。 指导教师加分:音乐、体育、美术、科技制作、学科竞 赛等上级要求学生参加的各项竞赛活动,学生获得县级以上 的集体或个人等级奖的指导教师,集体项目一等奖加5 分, 二等奖加 3 分,三等奖加2 分,市级以上等级奖均记5 分。 个人项目一等奖加3 分,二等奖加2 分,三等奖加1 分,市 级以上等级奖均记3 分。凡是指导教师两人以上的均不计 分。 教师教学成绩得分=45+加分 - 扣分。 班主任工作。 班主任既作为科任教师参与考核,同时又单独考核班主 任工作履职情况。主要考核班主任对学生的教育引导、班级 管理、培养学生组织能力、安全教育、家校联系等方面的情 况个人述职。校长撰写述职报告,并在全校教职工会上对本 人年度工作进行述职。 民主评测。县教育局绩效考核工作组在全校教职工会上 对校长进行民主评测。 综合评价。县教育局绩效考核工作组在民主测评的基础 上,按照考核实施细则,结合平时工作,通过听、看、查、 访等方式全面考核校长工作,撰写考核报告,内容包括校长 履职情况、学校本年度取得的主要成绩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并提出考核得分意见。 确定等次。县教育局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审定校长绩效考 核得分,确定其考核等次。 副校长和中层干部的绩效考核程序 个人述职。副校长和中层干部向学校绩效考核工作组提 交述职报告,学校绩效考核工作组审核后,在校内公示。 民主测评。学校绩效考核工作组在全校教职工会上对副 校长和中层干部进行民主测评,并听取教师代表的意见。 综合评定。学校绩效考核工作组在民主测评的基础上, 按照考核实施细则,综合评定考核得分和等次。 校内公示。对学校绩效考核工作组综合评定的考核得分 和等次,在校内进行5 个工作日的公示。 确定得分及等次。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学校绩效考核工 作组予以确认和公布,并报县教育局备案。 科任教师和班主任的绩效考核程序 个人自评。教师进行个人总结和自评,填写考核的相关 表册。 民主测评。学校绩效考核工作组在全校教职工和其所教 学生中进行民主测评。 综合评定。学校绩效考核工作组在民主测评的基础上, 按照考核实施细则,结合平时工作,并征求学科组或年级组 意见,提出综合评定考核得分。 校内公示。对学校绩效考核工作组综合评定的考核得分 在教职工中进行为期5 个工作日的公示。 确定得分。对公示无异议的,由学校绩效考核工作组予 以确认和公布,并报教育局备案。 非教师序列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的考核程序,参 照教师考核程序进行,考核结果报县教育局备案。 四、相关问题的处理 绩效考核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 资: 因工作失误造成安全责任事故,因处置失当引发群体性 事件,或参与群体性事件的; 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或记大过以上处分的、受到刑事处罚 的; 严重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考核期内累计旷工5 个工作日的; 事假连续超过10 天或考核期内累计超过20 天,病假连 续超过 60 天或考核期内累计超过90 天的; 在编不在岗的。 女教职员工妊娠和产假期间,凡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政 策规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科任教师的平均值发放。 调动及借用情况的按有关文件处理。 老教师男满59 周岁,女满 54 周岁,如果申请离岗待退, 享受除班主任津贴、课时津贴以外的奖励性绩效奖,按全校 教师的平均奖金计算。 五、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 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春季 7 月考核,9 月由财政打卡发放当年16 月份奖励 性绩效工资,秋季次年1 月考核, 3 月由财政打卡发放当年 712 月份奖励性绩效工资。 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 班主任津贴:按政策规定占全校奖励工资的15% ,以学 校班主任考核办法为依据发放。 超工作量津贴 =超课时数 3 元。 早晚自习学生管理津贴:按3 元/ 节计。 值周工作津贴:根据学校值周工作考核细则,全面 完成值周任务,按实际值周天数,8 元/ 天计算。期末公示。 体育教师早操及课间组织,按1.00 元/ 天计算。 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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