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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洁公司火灾应急预案 保洁公司火灾应急预案 在现实生活或工作中,有时会出现一些意料之外的事件或事故,为了减小事故造成的危害,往往需要预先编制好。那么你有了解过应急预案吗?以下是帮大家的保洁公司火灾应急预案,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无论何时,一旦发现有火灾苗头,如烟、油、味、色等异常状态,每一位员工都必须立即向消防监控室报警(注意当现场异味为液化气等易燃气体时,严禁在现场用手机、对讲机、电话报警,应该脱离现场到安全区域后再报警,以防电火花引爆易燃气体),请其派人查明真相,并做好应急准备。 1.目击报警 1.1辖区任何区域一旦着火,发现火情的人员应保持镇静,切勿惊慌。 1.2如火势初期较小,目击者应立即就近用灭火器将其扑灭,先灭火后报警。 1.3如火势较大,自己难以扑灭,应采取最快方式用对讲机、电话或打碎附近的手动报警器向消防监控室报警。 1.4关闭火情现场附近之门窗以阻止火势蔓延,并立即关闭附近的电闸及燃气。 1.5引导火情现场附近的人员用湿毛巾捂住口鼻,迅速从安全通道撤离,同时告诉疏散人员不要使用电梯逃生,以防停电被困。 1.6切勿在火警现场附近高喊:“着火了”,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恐慌及混乱。 1.7在扑救人员未到达火警现场前,报警者应采取相应的措施,使用火警现场附近的消防设施进行扑救。 1.8带电物品着火时,应立即设法切断电源,在电源切断以前,严禁用水扑救,以防引发触电事故。 2.消防监控室报警 2.1消防监控室值班人员一旦发现消防监控设备报警或接到火警报告后,应立即通知安保人员赶赴现场确认,并通知监控室值班员。 2.2火情确认后立即通报保安主管或当班班长,由其迅速召集人员前往现场灭火、警戒、维持秩序和组织疏散。 2.3立即将火情通报物业经理或直接上报中心领导。 2.4值班人员坚守岗位,密切观察火警附近区域的情况,如有再次报警,应立即再次派人前往查看确认。如有人打电话询问,注意不要慌张,并告知:“火情正在调查中,请保持冷静,如果需要采取其它措施,我们将会用紧急广播通知您”,同时提请问询人员关好门窗。 2.5接到现场灭火指挥部下达的向“119”报警的指令时,立即按要求报警,并派人前往路口接应消防车。 2.6接到现场灭火工作总指挥传达的在辖区内分区域进行广播的指令时,立即按要求用普通话(或中英文)进行广播,注意广播时要沉稳、冷静,不要惊慌,语速要适当,语音要清晰。特殊情况下,应派保安员或客服人员逐层上楼通报,通报顺序为: 起火楼层及相邻楼层起火层上层起火层下层。 2.7小型火灾组织微型消防队灭火,三人一组。20分钟内无法扑灭的火灾必须撤出应急灭火人员。由专业消防对组织灭火。 2.8详细记录火灾扑救工作的全过程。 3.报警要求 31内部报警应讲清或问清: A.起火地点; B.起火部位; C.燃烧物品; D.燃烧范围; E.报警人姓名; F.报警人电话。 32向“119”报警应讲清: A.办公楼辖区名称; B.火场地址(包括路名、门牌号码、附近标志物); C.火灾发生部位;几层、办公室、会议室、仓库等 D.燃烧物品; E.火势状况,是否有人员被困; F.接应人员等候地点及接应人; G.报警人姓名; H.报警人电话。 4.成立临时指挥部 4.1中心领导接到火警报告后,应立即赶赴指定地点或火警现场,并通知相关人员到场,成立临时灭火指挥部。 4.2临时指挥部由中心领导、物业管理部经理、保安班主管、工程班主管、保洁班主管、微型消防队员以及其他相关人员组成,由中心领导任临时总指挥。中心领导尚未到场时,由物业管理部经理代行临时指挥。 4.3临时灭火指挥部职责: 4.3.1根据火势情况及时制定相应对策,向各部门下达救灾指令。 4.3.2根据火势情况确定是否疏散人员。 4.3.3立即集合义务微型消防队,指挥义务微型消防队员参加灭火,并保证消防用水的供应。 4.3.4在火势难以控制时,应及时下达向“119”报警的指令。 4.3.5根据火势情况,成立疏散组、抢救组、警戒组,组织救人,抢救和保管重要物资及,维持现场秩序。 4.3.6根据火势情况决定是否启用紧急广播进行报警。 4.3.7下令将消防电梯降至首层,派专人控制,专供灭火工作之用。同时停止起火区域的其它电梯运行。 4.3.8根据火势情况决定是否采用部分或全部断电、断气、打开排烟装置等措施。 4.3.9消防队到达后,及时向消防队领导准确地提供火灾情况和水源情 况,引导消防队进入火灾现场,协助消防队灭火,并协助维持现场秩序,安顿疏散人员。 4.3.10火灾扑灭后,组织各部门员工进行善后工作。 5.人员疏散和救护 办公区域内发生火情时,各部门员工的任务是扑救火灾、疏散人员、抢救重要物资和维持秩序,危急关头以疏散、救护人员为主。火灾发生后,每一位员工都要牢记自己的首要职责是保护关警员、被困人员及自己的生命安全。 5.1火灾发生后,由保安员负责为逃生人员指明疏散方向,并在疏散路线上设立岗位进行引导人员向安全区域疏散。这时切记要提醒大家不要乘坐电梯,如果烟雾较大,要告知大家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尽量降低身体姿势有序、快速离开。 5.2人员的疏散以就近安全门、消防通道为主,也可根据火场实际情况,灵活机动地引导人员疏散。 5.3认真检查起火区域及附近区域的各个单元,并关闭门窗和空调。发现有人员被困在起火区域,应先营救被困人员,确保每一位关警员均能安全撤离火场。 5.4接待安置好疏散下来的人员,通过良好的服务稳定人们的情绪,并及时清点人员,检查是否还有人没有撤出来。 5.5疏散顺序为:先起火楼层及相邻楼层,后起火层上面2层和下面1层。疏散一般以向下疏散为原则(底层向外疏散),若向下通道已被烟火封住,则可考虑向屋顶撤离。 5.6在火场上救下的受关警员、访客以及扑救中受伤的员工,由应急抢救人员护送至安全区,对伤员进行处理,然后送医院救治。 6.警戒 6.1保安班接到火警通知后,应迅速警戒,布置好辖区内部及外围警戒。 6.2疏散一切无关车辆和人员,疏通车道,为消防队灭火创造有利条件。 6.3控制起火大楼底层出入口,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大楼,指导疏散人员离开,保护从火场上救出的人员及贵重物资。 6.4保证消防电梯为消防人员专用,引导消防队员进入起火层,维持灭火行动的秩序。 6.5加强对火灾区域的警戒,保护好火灾现场,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和调查组对起火原因的勘察。 6.6保证非起火区域和全体关警员、访客的安全,防止 _趁火打劫。 7.善后工作 7.1火灾扑灭并经公安消防部门勘察后,物业管理部应迅速将辖区内的报警和灭火系统恢复至正常状态。 7.2保安班组织清理灭火器材,及时更换、补充灭火器材。 7.3人力资源部统计人员伤亡情况和辖区财产损失情况,上报中心领导。 7.4人力资源部组织员工对受灾部门及人员进行慰问,并根据实际需要给予切实帮助。 7.5保洁班组织对火灾现场进行清理,恢复整洁,对因逃生或救火损坏的花木进行抢救或补种。 7.6由物业管理部发动员工,收集可疑情况,配合调查组对火灾事故进行调查,并责成消防兼管员写出专题报告,分清责任。 7.7如果辖区财产办有保险,则由财务部门联系保险公司进行索赔。 火警火灾应急处理流程 7.8后勤管理中心应召开会议对火灾扑救行动进行回顾和总结。 1总则 1.1制定目的 建立健全天津市火灾事故应急处置机制,推进应急处置工作的法制化、科学化、化建设,充分发挥社会联动、快速反应、协同作战、跨区增援等社会整体资源优势,高效有序地做好灭火和抢险救灾等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中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2制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 _消防法、中华人民 _突发事件应对法、公安消防队伍执勤战斗条令、天津市消防条例和天津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津政发xx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制定本预案。 1.3事故分级 1.3.1依据公安部消防局有关规定,火灾事故一般分为四个等级:级(特别重大)、级(重大)、级(较大)和级(一般)。 级(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级(重大)火灾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级(较大)火灾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级(一般)火灾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1.3.2事故等级确定。市公安消防局根据第一时间接报的火灾种类、起火单位信息或现场消防指挥员报告的火灾信息,并充分考虑发生火灾的政治、经济、自然等因素,确定火灾事故等级。 1.4工作原则 (1)救人第一,科学施救。灭火救援现场应当坚持救人第一、科学施救的指导思想,采取科学、正确的措施,第一时间实施救人,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和危害。 (2)政府领导,分级负责。在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积极协调各方灭火救援力量,负责火灾现场的具体处置工作。 (3)统一指挥,协同配合。专业指挥机构和现场指挥机构统一组织实施灭火救援行动。公安消防部门组织企业专职消防队积极协同作战,具有应急救援和保障职能的部门和单位要主动配合。 (4)练战结合,注重实效。依照本预案规定的程序、方法和措施,认真落实组织机构、人员编配、装备器材、物资供给、资金保障,定期组织开展综合实战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1.5适用范围 本预案是我市应对火灾事故的专项应急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社会影响,需组织多部门共同应对的火灾事故。 2组织体系 2.1领导机构 2.1.1设立天津市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总指挥由市人民政府分管消防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公安局分管消防工作的副局长和市公安消防局局长任副总指挥,其分工如下: 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负责协助总指挥做好市指挥部各项工作;受总指挥委托,协调各成员单位参与火灾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市公安局分管消防工作的副局长:负责协助总指挥做好市指挥部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维护火灾事故现场的秩序稳定;负责组织指挥火灾事故现场排爆、案件侦破和消防设施遭受人为破坏、劫持人质等重大刑事案件及恐怖袭击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负责承办市指挥部涉及公安工作的其他事项。 市公安消防局局长:负责协助总指挥做好市指挥部日常工作和现场指挥部管理工作;受总指挥委托,负责市指挥部办公室的全面工作。 2.1.2市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火灾事故应对工作的决策部署;组织指挥较大以上级别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区县开展一般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组织指导火灾事故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物资装备的建设管理工作等。 2.2办事机构 2.2.1市指挥部下设天津市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公安消防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公安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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