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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农村信用社小额信贷问题的研究国际上通行的小额信贷(Microfinane),是指通过特定的小额信贷机构为具有一定潜在负债能力的贫困人口提供信贷服务,以帮助他们摆脱贫困的特殊信贷方式。中国1999年下半年开始正式推行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是根据农户的经济状况和信用程度,在核定的额度和期限内,由农村信用社向农户发放的不需抵押、担保的贷款。它采用“一次核定、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周转使用”的方式,手续简便,利率优惠。一、我国农村小额信贷的需求和积极意义近年来,农村小额信贷取得了长足进步,农村信用社业务也逐步实现了拓展,在缓解“三农”贷款难,支持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1.可以解决农民贷款难的问题。现阶段在中国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统分结合的经营模式下,农村地区的农民既有强烈的金融渴求,却又苦于没有物品抵押,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以借款人信用作为保证,无须提供第三人担保,取消了担保、抵押等条件,且利率优惠,手续简便,有效地解决了正规金融体系难以辐射弱势群体的资金需求问题,使讲信用农户贷款难的问题得到有效缓解2.可以减少农村资金的“农转非”。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管理指导意见(银发2001397号)文件规定,小额信用贷款贷款对象是具有农业户口,主要从事农村土地耕作或者其他与农村经济发展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农民、个体经营户等,小额信贷用途只能用于农业生产和围绕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以及购置生活用品、建房、治病、子女上学等方面,小额信贷对象和用途的规定使农村资金的“农转非”现象得到有效缓解3.可以提高农民信用意识。中国有着诚实守信的传统美德,从孔子的“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到普通百姓的“有借有还,再借不难”都充分体现了良好的信用观念。在推行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过程中,农村信用社应与地方政府配合,大规模开展了信用户、信用村、信用镇的建设,对乡镇集体和个人进行信用等级评定,并根据信用等级授予信用贷款额度,农户能够便利地获得贷款,并且能够在守信的情况下获得新的贷款和获得更大额度贷款的机会,以此可以提高农民信用意识,改善农村信贷环境4.可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农村地区的经济基础差,市场经济不发达,乡镇企业发展落后,农民收入低;在这种情况下,农村经济发展中对于大额资金量的需求不多,更多的是小额的、经常性的资金以满足农业生产和农民日常生活的需要。立足于小额度、大规模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以其“手续简便、无抵押、无担保”等特点正好满足其需要,为农村经济发展起到了很好的“助推器”和“加油站”作用5.小额贷款有利于扶持低收入群体,缩小贫富差距,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同时,小额贷款采用了创新的金融方式,打破传统的金融垄断,丰富了金融供给主体,加强了同业竞争,有利于提高金融运行效率和服务质量。 二、农村信用社的职能和优势分析农村信用社主要是承担为农民、农业和农村中小投资者提供金融服务的特殊任务,它机构众多、涉及面广,是我国金融体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由于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农民占我国人口的绝大多数,农村经济在整个国民经济发展中处于首要位置,这就决定了主要为农业、农民和农村经济提供金融服务的农村信用社必然处于我国金融体系的基础地位。特别是近几年,由清理整顿农村金融秩序引起的农村金融格局的重新调整,农村信用社在为“三农”提供金融支持和服务中,越来越发挥出不可替代的作用,以致被社会公认为“农村金融的主力军”和“最好的联系农民的金融纽带”。农村信用社的这种格局地位是其发展农村小额信贷得天独厚的优势。同时,开展农村小额信贷业可以提升农村信用社形象,把农村信用社“农村金融的主力军”的优势发展壮大。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作为农村信用社支农、惠农的主打品牌,不仅使广大农民农业生产得到扶持,走向致富奔小康之路,使信用社支农主力军的作用与地位日益突出,还使信用社形象不断提升。三、农村信用社小额信贷的现状、存在问题和风险分析我国自从在1992年引进小额信贷这种方式以后,农村小额信贷已经走过了19年的历程。在中央和地方的大力推动之下,农村小额信贷的初始发展史比较顺利的,以笔者所在地市的农信社为例,截至2007年,我市农村小额信贷总额为29552万,全市信贷投放总额892971万,占全市信贷投放总额的3.3%。然而随着农信社改革的全面推进,农村小额信贷的一些弊端和不足之处开始显现,农村信用社对小额信贷的热情逐渐下降,从2008年至2010年,全市信贷投放总额分别为1178787万、1625795万、1983502万,农户小额贷款投放总额分别为27880万、24112万17182万,与贷款总额不断攀升相反,农户小额贷款总额不断下降,2010年占比仅为0.87%,农户增长的融资需求和杯水车薪的到款投放形成了强烈的反差。值得庆幸的是,这种反差得到了中央和地方政府、人民银行和银监会的重视。2011年,我市响应号召,逐步推开“三个十工程” ,“三个十工程”主要包括信贷产品和服务机制创新,即:成立10家中小企业专营中心;开展“三农”服务创新试点以推动10家机构建设成为“三农”服务示范单位;开发推广10种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的信贷拳头产品。目前,我市各家农村信用社相继成立了三农贷款专营中心,并根据实际情况推出了13款三农信贷产品,主要有:种植乐、养殖宝、林贷易、创业易、商贷易、农家女金钥匙、租贷易、惠农三宝、联合宝、易贷宝、宅基贷、党员创业、红色创业信贷。通过“三个十工程”,农户小额贷款投放开始上升。下面,我们就来分析一下农户小额贷款在发展过程中的的主要矛盾和问题。一是信用风险高;和其他商业银行相比, 农村信用社办理小额信贷承担着更大的信用风险。由于没有抵押资产,农户一旦违约,信贷机构将很难追缴回贷款,从而造成信贷机构“慎贷、惜贷”,农户贷款需求得不到满足,信贷过程进入恶性循环,严重影响小额信贷可持续发展。目前来说,小额信贷的信贷风险主要来自两方面:一是贷款农户金融意识、信用观念薄弱,同时小额信贷的回收主要依赖于贷款农户通过使用贷款而产生的收益,少部分依赖于贷款农户通过其它途径获得的收益这种单一的还款来源会导致较高的信用风险。例如当小额信贷被用于普通农业生产活动时,稳定性差,受自然灾害影响大,预期收益不确定。一旦农产品收成欠佳,收入无法弥补成本,农户就不能按时偿还贷款。二是银行贷款评级的风险性;在中国农村现有的信用体系中,要保障资金安全操作非常困难。农户小额信贷的贷前调查,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乡村党政组织的推荐、介绍,对农户信用状况的评估也更多的是建立在感性认识而非理性分析的基础上。信誉低者偏好赖账,发展潜力小的农户对资金需求大,需求最急切,同时有些农户在签约前会隐瞒自己的信息。这样,农村信用社在签订贷款合同之前,并不充分知道债务人类型,在发放贷款后,由于农户居住分散、交通不便、贷款额度小、笔数多、户头多、工作量大,使得监督农户不要从事那些可能会使贷款难以偿还的事情显得困难,进而影响农村信用社收益行为,导致农户小额信贷的发放带有一定的盲目性。此外,由于部分地方政府的“短视”,有些地方对信用村的建立做表面文章。对农民资信的评定,把关不严,敷衍了事,结果使评出的信用等级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信用村农户贷款到期偿还率较低。二是农村小额信贷利率低,管理成本高,银行积极性欠缺。根据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贷款管理办法规定,农户小额信贷按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浮动幅度适当优惠。但农村信用社在执行过程中,过多受政府的干预,将小额信贷当作扶贫贷款发放,较少考虑利率上的要求,有的甚至连本钱归还都很难得到保障。国际上成功的、得以持续发展的小额信贷实践证明,为了保证小额信贷的可持续发展,必须保持能够抵偿成本费用的利率水平。目前农村小额信贷实行小而分散的经营模式。分散放贷,固然是分散了一定的风险,但与此同时,信贷业务经营成本也加大。由于农村地区服务半径大,生产力不发达,以一家一户的传统种植业生产为主,农户小额信贷业务呈现出额度小、笔数多、期限短的特点,农村信用社面向成千上万农户进行资信调查评估、建档定级、收贷收息等,业务十分分散,经营成本相对较高,存在着其利息收入能否抵偿成本费用开支的问题,一旦不能抵偿成本,农村信用社便会缺乏开展小额信贷的内在动力,小额信贷的可持续性也会受到影响。同时农户小额信贷只是凭着农户信用发放,不像担保贷款具有双重保险,且农民从事的产业又是弱质产业农业,在很大程度上是“靠天吃饭”,一旦发生难以抗力的天灾时,贷款就难以到期收回。而农村信用社普遍对贷款实行“谁放谁收”和“绩效挂钩“的信贷管理体制,信贷人员出于对自己的工资、奖金考虑,多数乐意发放担保、质押等安全性较高的贷款,对小额信贷的发放不感兴趣。三是金来源狭窄,需求难以满足。由于历史遗留原因,部分农村信用社资产质量不高,同时与其他商业银行相比,农村信用社的各项软硬件还有较大的差距,资金来源狭窄,开展小额信贷业务后,资金问题成为农村信用社推广农户小额信贷的核心问题。一方面,随着国有商业银行经营重心的转移,小额信贷的发放量逐渐减少,使得农村信用社和非政府组织的小额信贷机构成为发放小额信贷的主要力量。但是农村信用社的资金实力有限,很难满足当前的资金需求,非政府组织的小额信贷机构由于规模较小并且不能通过吸收存款来弥补资金不足,因此农民的贷款需求受到限制。另一方面,由于担心农民的还款能力,在资金总量有限的情况下,很多银行都不愿意直接对农户发放信用贷款,而将业务重点转向获利高的行业。这样农村小额信贷资金供应渠道狭窄、总量不足。而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广大农民越来越多地参与市场竞争,迫切需要资金支持。农户强烈的资金需求,没有得到实质性的解决.支农资金在总量上难以满足农户所需。四、降低风险,提高收益,做大做强农村小额信贷业务伴随邮政储蓄银行的成长,农业银行等国有商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等政策性银行重返县域并把触角深入到农村,大量的村镇银行和资金互助社的成立,农村信用社面临自上和自下两个方面的夹击。在这种情况下,抢夺农村客户资源是未来农村金融机构竞争的必然,也是各类金融机构竞争胜败的一个制高点。开展小额信贷可以作为农村信用社发现、培育和发展客户的一个十分重要的方法,成为与其他金融机构开展竞争的一个重要手段。因此做大做强小额信贷业务,取得规模效益,做到商业上可持续,才能够巩固农村信用社农村金融主力军的地位,进而促进农村信用社的发展。通过前面的分析,我们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推动农村信用社做大做强小额信贷业务:一是建立健全风险管理机制,避免形式主义,降低小额信贷风险。农村信用社应该加强对申请借贷农户的评估、监督和管理。对申请贷款的农户,应该对其家庭人口、年收入、年支出、资信状况做严格深入的调查,避免因为人情关系而带来的资信评估工作上的片面性和随意性,掌握申请贷款农户的第一手资料。在办理贷款手续时,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对贷款人的身份证明、资信证明等做仔细的审查。贷款发放后,信用社信贷人员应该定期下乡访问客户,调查了解贷款人的经营状况和收入状况,以随时掌握信息,同时,也要防止贷款挪作他用,推行农户贷款证管理软件,提高管理效率规范管理程序,以更好的监督监测农户贷款风险。 二是减少个人贷款,增加联保贷款。农户小额信贷和联保贷款的主要区别足前者建立在个人的信用上(个人贷款模式),而后者建立在群体的信用上(小组贷款模式)。有效的群体信用的建立可以抑制农户的机会主义行为,降低履约成本和信息成本,并可以形成合作的激励。目前我们的小额信贷主要是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导致农村信用社的信息收集、管理监督的成本无法转移,造成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收效小,成本高。而联保贷款还没有探索到有效的路子,呈逐年下降的萎缩之势,表现出其局限性。现实情况表明,农村信用社要做强小额信贷,就必须创新小额信贷模式。一是创新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模式在建立和完善农户征信系统的基础上,探索适合农户的信贷程序和方式,降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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