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预览内容
第1页 / 共21页
第2页 / 共21页
第3页 / 共21页
第4页 / 共21页
第5页 / 共21页
第6页 / 共21页
第7页 / 共21页
第8页 / 共21页
第9页 / 共21页
第10页 / 共21页
亲,该文档总共21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餐饮业消防管理制度范文4篇 对于“大型公众聚集场所”的界定,各省要求大同小异,可参照四川省的界定标准。全国大型公众聚集场所有数十万家,由于注册消防工程师人数尚不能满足大型公众聚集场所的要求,目前在自贸区仍是“鼓励”。下面是给大家带来的餐饮业消防管理制度范文4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工作,推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落实单位主体责任,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依据 _消防法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则。第二条 本规则中的商业综合体是指集购物、住宿、餐饮、娱乐、展览、交通枢纽等两种或两种以上功能于一体的单体建筑和通过地下连片 _、地下连片商业空间、下沉式 _、连廊等方式连接的多栋商业建筑组合体。第三条 本规则适用于已建成并投入使用且建筑 _不小于5万平方米的商业综合体(以下简称“大型商业综合体”),其他商业综合体可参照执行。第四条 大型商业综合体应当符合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采取有效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和先进的消防技术手段,确保建筑具备可靠的消防安全条件。第五条 大型商业综合体的消防安全管理应当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第六条 大型商业综合体的实际使用功能应当与设计功能一致。经过特殊消防设计的大型商业综合体,应当将特殊消防设计规定的相关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作为消防安全管理的重点内容进行巡查、检查并存档备查。 第二章 消防安全责任第七条 大型商业综合体的产权单位、使用单位是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责任主体,对大型商业综合体的消防安全工作负责。大型商业综合体的产权单位、使用单位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等单位(以下简称“委托管理单位”)提供消防安全管理服务,并应当在委托合同中约定具体服务内容。第八条 大型商业综合体以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等形式交由承包人、承租人、经营管理人使用的,当事人在订立承包、租赁、委托管理等合同时,应当明确各方消防安全责任。实行承包、租赁或委托经营管理时,产权单位应当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并督促使用单位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承包人、承租人或者受委托经营管理者,在其使用、经营和管理范围内应当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第九条 大型商业综合体的产权单位、使用单位应当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设立消防安全工作归口管理部门,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逐级细化明确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和岗位职责。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由产权单位、使用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担任。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由消防安全责任人指定,负责 _实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第十条 大型商业综合体有两个以上产权单位、使用单位的,各单位对其专有部分的消防安全负责,对共有部分的消防安全共同负责。大型商业综合体有两个以上产权单位、使用单位的,应当明确一个产权单位、使用单位,或者共同委托一个委托管理单位作为统一管理单位,并明确统一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等实施统一管理,同时协调、指导各单位共同做好大型商业综合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 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1. 制定和批准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进行消防工作检查考核,保证各项规章制度落实; 2. 统筹安排本单位经营、维修、改建、扩建等活动中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批准年度消防;3. 为消防安全管理提供必要的经费和 _保障;4. 建立消防安全工作例会制度,定期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例会,研究本单位消防工作,处理涉及消防经费投入、消防设施和器材购置、火灾隐患整改等重大问题,研究、部署、落实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和措施;5. 定期 _防火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6. 依法建立专职消防队或志愿消防队,并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和器材;7. _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 _实施演练。第十二条 消防安全管理人对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应当具备与其职责相适应的消防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资格或者工程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1. 拟订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 _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2. _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落实;3. 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 _保障方案;4. 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消防安全标识;5. _实施防火巡查、检查和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工作;6. _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和器材、消防安全标识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和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道畅通;7. _本单位员工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教育和培训,拟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_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8.管理专职消防队或志愿消防队, _开展日常业务训练和初起火灾扑救;9. 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状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10. 完成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第十三条 大型商业综合体内的经营、服务人员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1. 确保自身的经营活动不更改或占用经营场所的平面布置、疏散通道和疏散路线,不妨碍疏散设施及其他消防设施的使用;2. 主动接受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遵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熟悉本工作场所消防设施、器材及安全出口的位置,参加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3. 清楚了解本单位火灾危险性,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 _疏散逃生和自救;4. 每日到岗后及下班前应当检查本岗位工作设施、设备、场地、电源插座、电气设备的使用状态等,发现隐患及时排除并向消防安全工作归口管理部门报告;5. 监督顾客遵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止吸烟、使用大功率电器等不利于消防安全的行为。第十四条 大型商业综合体的保安人员应当履行下列消防职责:1. 按照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进行防火巡查,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应当及时报告;2. 发现火灾及时报火警并报告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扑救初起火灾, _人员疏散,协助开展灭火救援;3. 劝阻和制止违反消防法规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 所有员工每半年进行一次集中消防安全培训并进行考试,培训时间为每年的三月份和十一月份,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消防法律法规、酒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本酒店、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酒店配备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_、引导顾客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2 宣传教育培训采取酒店与部门、集中与分散、定期与不定期等方式进行。 3 单位对新招入人员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培训内容与年度培训内容相同,并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4 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易燃易爆岗位人员、专 _消防人员参加培训机构 _的消防职业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5 单位对所 _的培训时间、内容及接受培训人员进行认真详细的记录并存档备查。 6 消防安全培训由人力资源部与保卫部共同负责,人力资源负责制定消防安全培训计划,保卫部负责培训内容、授课和技能训练。 7 营业期间通过张贴图画、广播、闭路电视等积极向顾客宣传防火、灭火、疏散逃生等常识。 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定期防火检查制度 1 单位实行定期防火检查制度,每月的最后一个周进行防火检查,防火检查由消防安全管理人 _,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保卫部负责通知,并做好防火检查记录。春节、元旦、“五一”“十一”等重要节假日的防火检查由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 _。 2 防火检查的内容包括: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防火巡查情况;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3 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 _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4 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应当责成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违章进入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违章使用明火作业、在禁止区吸烟等行为的;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其他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 5 各部门存在火灾隐患要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整改完毕后在检查记录上填写整改情况,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保卫部门,由保卫部门安排人员进行复查。 6 单位每月召开会议研究通报防火检查情况。 每日防火巡查制度 1 每日防火巡查由保卫部统一 _实施,每日由专门人员进行巡查,各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每日至少巡查一遍。 2 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每二小时进行一次,营业结束时对营业现场全面进行清查,消除遗留火种,并加强夜间防火巡查。 3 巡查的内容包括: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完好情况;室内消火栓、水带、水枪完好在位情况;消火栓、喷淋管道阀门开启情况;消防水池、高位水箱水位情况;消防水泵等供水设备完好情况;湿式 _阀、末端试水装置完好、压力指示情况;火灾探测器、手动 _按钮、 _插孔、喷头在位、是否被遮挡情况;灭火器在位、完好情况;应急广播系统扬声器完好在位情况;防排烟风口完好情况;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4 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 _并及时扑救。 5 防火巡查在巡查时应佩戴统一制作的上岗证。 6 每日营业结束,各柜组人员负责打扫卫生,清除可能遗留的火种。 7 营业结束后,对营业厅继续进行两次防火巡查。 8 主管人员应当每日在防火巡查记录上签字确认,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每周定期抽查、核查防火巡查记录的情况。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 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 _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 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 _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3 严禁在营业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或遮挡或者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遮挡、覆盖。 4 应急照明灯具、疏散指示标志按定期进行测试检查,确保完好有效。 5 安全推闩式外开门确定专门责任人负责,确保每班都有责任人负责在紧急情况下使用。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实行定期维护保养制度,具体由保卫部 _实施,各部门发现消防设施器材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向保卫部报告,维修不及时或管理不当将追
收藏 下载该资源
网站客服QQ:2055934822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