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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文明社区,构建和谐铁岭关于我市社区建设的调查及建议建设文明社区,构建和谐铁岭关于我市社区建设的调查及建议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的通知精神,加快我市社区建设,实现我市发展中心城区的总体目标,民进市委会组成专门调研组,对我市社区建设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先后深入到市、县、区3个民政局,8个街道15个社区采取听取汇报、实地考察、座谈讨论等方式。在充分调查的基础上,对我市社区建设工作进行了认真的分析研究,围绕如何全面推进我市社区建设的中心议题,提出一些意见和建议,供市委、市政府在决策时参考。一、社区概述社区最早是德国社会学家F腾尼斯首先提出的。它是指”住在一定地域内的人们所组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在西方发达国家,城市社区工作已有一百多年的发展历史。社区在我国是新生事物,1986年国家民政部开始倡导在城市基层开展以民政对象为服务主体的”社区服务”,首次将”社区”这一概念引入了城市管理。1991年,国家民政部又提出了”社区建设”这一概念,并于1999年,正式启动了”全国社区建设实验区”工程。2000年11月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正式转发了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我市随之开展了社区建设工作。由于社区建设已经成为社会进步和城市发展必然要求。引起了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因此,中共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分别做了深刻阐述和明确要求:”完善城市居民自治,建设管理有序、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新时期化解社会矛盾、解决社会问题、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都是社区工作的内容,没有和谐的社区就不会有和谐的社会,加强社区建设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选择。根据十六大精神,国家民政部把”社区”功能规纳为十个方面,即:一是管理协调;二是社区服务;三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四是医疗保健计生服务;五是环境维护;六是文体教育;七是社会保障;八是化解矛盾,凝聚人心,社会稳定;九是社会控制和互助减压;十是提供最基础资料。二、我市社区建设的基本情况(一)我市社区建设的成绩及现状2000年,我市开始启动社区建设工作以来,市委、市政府对此给予高度重视,进行规划,多次召开现场办公会、协调会,有关领导还亲自到社区基层了解情况,并组织有关人员到社区建设搞得好的四平参观、学习、取经。几年来,有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市社区建设有了很大发展,并取得了显著成绩。五年来,政府和社会各方力量总投资1000多万元,社区数量由原来的563个,调为185个,去年为了进一步规范又调整为164个。干部893人,服务站125个,办公室149个,活动室95个,警务室103个,医疗室75个,服务网点1585个,志愿者12850人,20个社区被省政府评为先进社区,2个社区被国家民政部评为先进社区。几年来,通过政府投入、驻区单位和社会各界的支持,社区办公用房从无到有,并且相当一部分有了较大改观。按照300平方米的标准,目前,有32个社区达到要求,有45个社区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300平方米以下,多数社区有20-40平方米不等的临时用房,只有少数社区租借办公用房。另外,通过共驻共建和积极争取”星光计划”项目,现已建成63个高标准的”一站四室”,为更好地服务老年人提供了宽松的场所和便利条件。与此同时,各级政府还为社区干部提高了待遇,由过去的65元,经过几次调整现已增加到380元。大大调动了社区干部的积极性。按照”五年规划”要求,以社区服务为主线,积极开展了面向老年人、儿童、残疾人、社会贫困户、优抚对象的社会救助和福利服务,面向社区居民的便民利民服务,面向下岗职工的再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服务,面向社区单位的社会化服务。各社区建立了社区服务站,组织了志愿者服务队伍,设立了养老、托幼、助残、家政、中介、家庭事务代办等30多项社区服务功能,方便了社区居民的生活,提高了其生活质量。现在,每个街道都根据自己的地理、人文、环境等特有资源,因地制宜,树立典型,发挥优势,分别打造了1-3个特色社区,形成名牌品牌,目的是以点带面,带动其他社区,形成氛围,共同进步发展。为促进全市区社区建设带了个好头,创了新路。为了加强社区干部队伍建设,今年社区换届对干部的年龄及文化程度都提出了相应的要求。有的政府还选派了文化素质和责任心较强的机关干部、教师及大中专毕业生到社区工作,使社区队伍素质有了一定提高。(二)我市社区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1、认识不到位第一、对社区建设与发展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认识不到位。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完善城市居民自治,建设管理有序、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的目标与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构建和谐社会”的设想,二者关系密切,相辅相成。它们共同为社区建设与发展指明了方向,同时也显示了社区在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社区是城市的基础,是社会的细胞,千千万万个社区的和谐才能促成整体社会的和谐,社区的和谐程度已成为衡量社会和谐的重要指标。第二、对社区建设与发展在新世纪我国城市化建设中的作用认识不到位。未来的世界被认为是城市化的世界,城市化已成为世界发展潮流,而社区建设是加快城市化进程的重要载体,社区服务设施越齐全,服务内容越多,发展越快,越加配套合理,其作用发挥就越好,城市文明的程度就高,城市化水平也高。因此,社区建设的速度与质量决定着城市文明的程度,决定着城市化的水平。第三、对社区自治在民主政治建设中的作用认识不到位。党的十六大指出:”扩大基层民主,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基础性工作。”强调要”健全基层自治组织和民主管理制度,完善公开办事制度,保证人民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监督。”可见,社区自治是社区建设与发展的必然选择和要求,应该大力倡导和培养。但至今,各级领导中有些同志对社区自治意识薄弱,社区组织行政化倾向严重,把社区建设混同于基层政权建设,而对真正意义上的人文社区建设认识不清,重视不够。另外,在社区建设的方向上,仍然存在着认识偏差,一些部门同志不能把握社区建设的实际内容,存在着社区建设就是加强硬件投入,没有认识到体制创新的问题。对大力发展社区服务是城区工作社区化的突破口和生长点也缺乏足够的认识。2、宣传不广泛由于宣传教育不够,市民社区意识淡薄,影响社区建设与发展。其表现是:第一、社区居民参与意识淡薄。由于过去的经济体制和城市管理体制,使市民对自己所属的”单位”有着高度的依附性与依赖性,对”单位”有强烈的认同感与安全感,这就形成了所谓的”单位人”。与之相反的是,对于生活联系最直接、最密切、最全面的居住地-社区则始终无法形成归属感和认同感。很多居民、包括为数不少的社区工作者,不知道社区的含义,仍把社区居委会当成一级行政组织,认为跟自己没有多大关系,只是在开证明、申请”低保”时才想到找社区。社区居民所感受到的社区服务也基本停留在打扫卫生、治安巡逻等表层上。更深层次的”社区文化、社区理念”尚未觉醒。”社区是我家、建设靠大家”的观念还没有深入人心。第二、驻区单位共建意识缺乏。对于驻区的诸多单位而言,由于其领导及职工社区意识的缺乏,再加上还没有认识到搞好社区建设对其所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未能将单位利益与社区利益捆绑在一起,”资源共享、共驻共建”还没有成为驻区单位的共识。另外,也缺乏相应的约束机制。这就导致这些单位对于社区组织所开展的各项工作和活动,对社区的意见和建议置之不理,漠不关心,仅仅是应付了事,很难自觉参与,给予支持。没有形成互助共建的良好局面,共建效果不佳,使我市社区内的各种资源没有得到很好的开发和利用,被浪费或闲置。第三、职能部门指导意识模糊。由于宣传不到位,部分职能部门对社区组织的性质、职责范围认识模糊,认为工作重心下移,就是要将组织机构延伸到社区,错误认为不管什么事情,都应由社区完成,出现了一般号召多、具体措施少,布置任务多、解决问题少,检查考核多、创造条件少、指责抱怨多、帮助指导少的的”四多四少”现象,使社区难以承受。3、班子结构不合理我市社区干部年龄绝大多数在50岁左右,有的甚至在60岁以上,而且,在社区工作者中,科班出身的社区专业人才凤毛麟角。社区干部有的是从原市属企业调整过来的,有的是从市机关缩编下来的,有的是下岗职工,还有的是离退休人员。总体上具有文化程度偏低,年龄结构偏大,专业知识匮乏,创新意识薄弱的特点。4、责、权、利不统一在社区工作中,责、权、利不一致现象相当严重,主要表现为事多、利小,责大、权小。第一、事多、利小。由于目前政府与社区的关系还没有完全理顺,政府职能还未转变到位,导致我市社区居委会职能定位模糊。社区居委会这个自治性组织俨然已成为政府的”派出机构”、”准行政组织”,成为各级党委、政府及其各部门工作的承受层、操作层、落实层,社区职能行政化趋向日趋严重,已大大偏离了其自治的性质。社区在承担社区党建、治安、卫生、环境、服务、文化建设6项职责的同时,还要协助两级政府做好下岗、失业人员的培训与再就业、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劳动保障、征兵、统计、环保、消防等多类多项工作,并承接企事业单位、政府机关分离的部分社会职能和服务职能。据社区干部不完全统计,我市各社区现承担各种工作职能和任务多达百十余项,还不包括一些临时交办的工作。”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社区建设是个筐,上面需要什么就往里装”是其真实而形象的写照。第二、责大、权小。现在的社区除了为居民出据证明的权利外没有其它权利,区、街职能部门在给社区布置任务的同时,却并没有按照”权随责走”的要求赋予其相应的权力。比如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市容环卫等经常性的工作,由于社区居委会没有执法权,管不住,影响工作开展。而职能部门能管得住,遗憾的是,平时却看不见它们的身影。于是,出现有权的不管事,没权的硬让他去管事。社区工作人员时常会遇到难言的尴尬。社区居委会承担了如上所述的上级各职能部门下派的繁重的工作任务,却没有得到相应的费用。如计划生育、普法宣传、综合治理、环卫清扫的工作都要一定的费用。由于”费随事转”的工作机制在我市始终没有形成,这就形成在社区工作中,无权得管事,无费无利得做事的怪事。责权不明,关系不顺,是制约我市社区建设的一个关键因素。同时,责、权、利不统一,也不符合市场经济的运行机制,它在一定程度上挫伤了我市社区干部的工作热情,影响了社区建设的进程。5、资金投入不足第一、办公用房缺差。经过近几年的社区建设实践,通过市、县(市、区)两级政府以及社区各共建单位的扶持,社区基础设施虽然得到明显改善,但以下情况依然不容乐观:有的社区没有办公用房;有的办公用房是租借来的;大多数社区仍仅有20-40平方米的临时办公平房,十分简陋和拥挤。如有的办公用房是与居民住户混合使用的,白天办公,晚上住人。室内除去炕外,站立空间所剩无几,若进去2-3人,则难以转身。且室内低暗潮湿,条件之差,可见一般。有些办公用房已建好因各种缘故不能使用。即使投入使用的,或因建筑质量问题,漏得破败不堪。第二、办公经费匮乏。目前,困扰我市社区建设和发展的主要因素仍然是经费不足,我市社区办公经费严重缺乏。作为服务居民群众的自治组织,社区每年开展的活动很多,如社区党建、社区文化、社区服务等等,这些活动的开展都需要有一定的资金投入。仅靠社区工作人员”要一点,讨一点,收一点”,远远不能满足需要,这对于社区来说确实是一笔不小的缺口。同时,社区居委会办公也需要一些费用,如电话费、水费、电费、取暖费、房租费以及其他消耗。每年拨给每个社区的办公经费却少得可怜:仅有2000元,按省里要求的每个社区每年拨2万元办公经费的标准相差甚远。即使这样,也会因主管部门的截流而不能到位,使本身就拮据的社区经费更加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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