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预览内容
第1页 / 共4页
第2页 / 共4页
第3页 / 共4页
第4页 / 共4页
亲,该文档总共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气体检测报警器安全管理规定第一条 应用可燃性气体检测报警器(以下简称报警器)监视生产现场可燃性气体泄漏和积聚状况,是预防爆炸事故的重要手段,必须纳入制度管理。第二条 必须加强报警器的使用和管理,报警器的安装率、使用率、完好率达到100 。 第三条 选择报警器应具备条件1、 功能、结构、性能和质量应符合国家法令的要求。2、 取得国家法定计量单位颁发和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3、 取得国家指定的防爆检验部门发放的防爆合格证,并达到安装现场所要求的防爆等级。4、 技术先进、质量稳定、反应灵敏、便于维修、保证备品备件的供应。5、 受其它气体的干扰小,受温度、湿度影响小。6、 在国家标准颁布后,严格执行国家标准。第四条 凡新建、扩建、改建的生产装置及贮运系统等有可燃性气体意外泄漏可能的,必须按着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的“三同时”原则配备报警器。引进项目和国内配套项目也要按照这一原则配备报警器。第五条 报警器设置的地点、数量、方式应参照国内外同类装置,设备的配备情况,依据生产经验和装置实际情况执行。第六条 报警器安装场所应注意的几个问题:1、 可能泄漏的可燃性气体的密度。2、 室外安装应考虑主导风向等环境因素。3、 雨水及有毒气体对检测原件的影响。第七条 报警器校验用标准气体,校验仪器、校验方法及校验人员应征得所在地市级计量部门的书面许可。第八条 报警器实行厂、车间、班组三级管理,专业管理以机动处为主,安全、技术、计量、仪表等职能部门共同负责。第九条 各管理部门都要认真制订以下有关制度:1、 报警器管理、检查、报废、更新、拆除、停用、临时停用和验收制度。2、 强制定期检验和标定制度。3、 维护保养和检修制度。4、 有关人员的培训制度。第十条 各管理部门的工作任务:1、 机动(计量)部门负责组织现有生产装置新增报警器的施工及投用前的验收检查,负责报警器年(季)度检修,技措计划的制订和审核,负责报警器运行状况和维护,检修质量的检查,负责报警器运行指标(安装率、使用率、完好率)的考核评比,负责正常业务范围内的其它工作。2、 质量安全环保处参加增设报警器的审查和投用前验收检查,负责排除、停用、临时停用的审查和备案,负责对报警器的投用、管理、维修工作的监督。并且负责新装置报警器的选型、设置方案工作。3、 仪表车间应指定班组,指定专人负责报警器的维护、校验工作,健全档案资料。4、 生产车间的操作人员必须懂得报警器的性能、原理、并会操作使用。第十一条 厂要加强报警器有关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实技术力量和维修人员,完善必要的标定手段。第十二条 厂根据本制度制订实施细则,并纳入经济责任制考核范围。第十三条 在报警器使用和管理中,由于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单位和个人,视其情节给予严肃处理第 4 页 共 4 页
网站客服QQ:2055934822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