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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师德失范现象”的反思时常反思师德失范的现象,一方面是师德失范事件频繁发生,一次次撞击我们的心灵;另一方面身在教育岗位,经常接受师德教育,失范事件却经常发生,感觉有点好奇莫非师德教育徒劳无益?莫非当今社会如此混沌,以致侵蚀、浸染校园了?且不说某某名牌大学教授涉嫌论文抄袭、某某学校教师搞有偿家教、某某教师向学生推销辅导用书,某某高校领导收受贿赂、某某高校借招生之名乱收赞助等等。的确值得身在教育部门的人们思考:我们的学校怎么了?我们的教师怎么了?我们的教育怎们了?不知道我以上所罗列的内容有没有涵盖主要的师德失范现象,不过概括说来,以上现象的目标直指两个字名利。对名利的追逐古已有之,并不奇怪,也无可指责。经过辛勤劳动从正当途径获得适当收益理所当然。但是,从正当途径得不到应得的名利时,内心必然升腾不公平的愤慨,就可能由此孕育非法获取的思想、并由此产生非法的行径。这思想、这行径也是一直以来屡禁不绝的,并不令人吃惊。只是如果因此影响了教育的公平、影响了教育的大局、进而影响莘莘学子的学业,阻碍了国家的发展,就显得相当可怕而非制止不可了。1、先看有偿家教。或许本人的法律知识过于浅薄,没有听说过“有偿家教”违反了什么法律条文?即便有这一条,我看也早应该废除了这不符合劳动法。毕竟家教也是一种劳动,有偿源于有劳,付出与得到相对等。我们说与国际接轨,先进的都应该学习和借鉴。西方公务员因为收入不够家庭开支,可以业余时间打工挣钱;中国教师利用业余时间搞有偿家教为何不可?是不是教师可以家教但不得有偿?农民可以搞第二产业第三产业,凭什么教师不可以搞有偿家教?允许青少年活动中心搞,允许其他人搞,就不能教师搞况且活动中心也是聘请的学校教师。不过,你看过中国公务员工作之余做过第二第三产业吗?或许有,但大概多是以权谋私吧?不过部分教师因为搞有偿家教、因为想搞有偿家教而影响正常教学工作,那又当别论了;至于部分教师为了搞有偿家教而故意不在课堂上讲授重点难点、或者偏向部分学生,严重影响教育公平公正的,则是一定要坚决予以处理和纠正的。2、再看看推销教辅用书。商家为了推销教辅用书有赖于教师的推介,并给与一定的提成,以达到增加销量的目的。教师通过自己的推介使学生通过学习教辅资料获得学业上的提高。学生的付出与得益相当,家长与学生也乐于接受;况且教师的推介,实际上也是一种劳动,其获取一定的适当的报酬似乎也无可非议。只不过背上了利用职务之便的骂名。学生是要读书的,是要读好书的,都不允许教师推介优秀图书了,谁来推介?好书出版了,卖不出去是一种浪费;不允许教师推介好书是一种什么行为?矫枉过正、无稽之谈。但是如果教师利用职务之便不顾学生的接受与否,强行摊派,以便获取更大提成,则是一定要处理和纠正的。3、教授论文的抄袭事件频频发生,而且是在好长时间后才被发现我就很疑惑,该教授固然可恶,但是,我们的出版界、杂志社是如何认可这篇论文的?出版或发表之前有无调查取证?我早就知道,美国的出版单位为证实文章的真实性,保证和保护作者的版权是不会轻易发表或出版一篇文章的。否则,出版商是要付连带责任的。想到现在的论文评比,不少有“资质”的单位收取了可观的评审费,有谁知道他们是如何评审论文和使用评审费的?未获奖论文的作者付出评审费,应该有权知道,至少应该知道其论文的缺点和不足所在吧。但是,事实上大多数论文要么一去无影踪,要么弄一个三等奖之类的证书了事。简言之,上级主管部门的无作为和愚民行为是形成此类事件的始作俑者。就像侯耀华的广告事件所揭示的那样:我们的政府部门有无审查此广告?工商部门在哪里?电视台是干什么的?商家的产品有无经过所规定那样的质量检验?新教育部长致力于义务教育阶段教育公平的建设,特别是局部地区教育资源的相对均衡,这是很有理想的。而教师待遇不低于公务员,也是温家宝总理和广大教育工作者的远大理想。当前民办学校里用的是公办教师,这让多少家庭付出了多少银子,富裕了多少“教育人士”的钱袋子?造成了多少教育不公平?我看之所以如此众多的教师潜心付出搞一点有偿家教、搞一些推销教辅用书活动,毋庸置疑,其中部分教师是有责任的,但根子还出在待遇体系、教育制度上。我私下里想,如果我不是有点懒、有点其他艺术追求,我也会融入有偿家教的洪流之中去的这与师德失范毫无关系。至于在招生方面、或者在采购方面收益的教师们是属于管理阶层的,在下了解不多,不便评述。4调研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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