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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政府采购招标文件政府采购编号:HXZB2009-09-06采 购 人:岳阳市劳动保障信息中心项 目 名 称:岳阳市劳动保障信息中心失业保险信息管理系统采购项目答 疑 人:林 岳(业主单位) 13787308113 胡 蓉(招标代理公司) 13873058374湖南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九年九月目 录第一章 投标邀请3第二章 投标须知5一 说明5二 投标文件的编写6三 投标文件的递交7四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7五 开标和评标8六 评标方法及标准10七 中标及合同签订11八 质疑与投诉12九 法律责任13十 其他14第三章 标的清单及说明15一、招标采购内容15二、总体建设目标15第四章 政府采购合同(范本)24第五章 投标文件编制28格式1 投标承诺书29格式2 投标人基本情况说明30格式3 投标报价表31格式4 规格响应表32格式5 产品配置清单32格式7 质量保证承诺书34格式8 售后服务承诺书34格式9 同类型项目经营业绩35格式10 投标人近三年内的商业信誉证明资料(格式自行编制)35格式11 投标资格证明文件35第六章 附表30 第一章 投标邀请岳阳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采购单位岳阳市劳动保障信息中心的委托,并报请岳阳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批同意,对岳阳市劳动保障信息中心失业保险信息管理系统采购项目依法组织实施政府采购,采购方式采用公开招标。欢迎在中国境内注册有生产规模及供货能力的合格供应商参加报价与投标。一、项目名称:岳阳市劳动保障信息中心失业保险信息管理系统采购项目二、项目编号:HXZB2009-09-06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四、定标方式:综合评分法五、采购内容:失业保险信息管理系统软件及配套设备。六、投标资质: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商或经销商,有良好的资质、信誉、生产技术实力、质量管理与保证体系;投标申请人的注册资金需与下述资质要求对等;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证及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要求投标人具有并提供“软件企业认定证书”;要求投标人具有并提供信息产业部颁发的三级以上(含三级)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要求投标人具有并提供劳动保障部认定的劳动99三版前台技术提供商资质证书;要求投标人具有并提供建设部建筑智能化工程承包三级以上资质证书。要求投标人具有并提供社会保险登记证;制造商的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证书;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或承诺;投标人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当期违法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其它条件。注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接受独立法人单位授权给分公司(分公司为非独立法人单位),以分公司名义参与的投标。七、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20日内系统试运行,试运行正常后一个月内正式交付使用。交货地点:岳阳市劳动保障信息中心八、付款方式:软件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系统20日内试运行正常首付软件合同金额的35%,正式验收合格后付软件合同金额的60%,软件合同余款5%验收合格一年后付清。硬件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并验收合格之后付硬件合同金额的95%,硬件合同余款5%验收合格后一年后付清。九、报名及招标文件的发售1、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供应商应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证及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第六条中要求的资质证明(以上资料需带原件)。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09年09月17日至10月11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止3、招标文件的发售地点:岳阳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岳阳市站前西路华嵩园四楼,联系人:胡蓉 联系电话:13873058374),逾期或不符合要求的报名以及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恕不接受。4、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套,现金支付,售后不退。十、开标时间、地点及投标文件递交(现场递交)截止时间、地点开标时间:2009年10月12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岳阳市政务中心四楼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09年10月12日上午9:0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岳阳市政务中心四楼(现场递交)十一、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贰万元整采购代理机构:岳阳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岳阳市站前西路华嵩园四楼岳阳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 系 人:胡 蓉电 话:13873058374采 购 人:岳阳市劳动保障信息中心 联 系 人:林 岳 电 话:13787308113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岳阳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 系 人:冯主任电 话:0730-8851373第二章 投标须知一 说明1适用范围1.1本文件仅适用于本投标邀请中所述的采购项目。2定义2.1“采购人”系指实际购买使用本项目标的物的单位。2.2“采购代理机构”(简称代理机构)系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本项目采购事宜的招标公司。2.3“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2.4“投标人”系指向招标采购单位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2.5“中标人”系指被确定为承接本项目并负责其实施的投标人。3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款的规定。3.2投标产品(服务)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环保标准。3.3满足本文件规定的资质要求。3.4购买本文件并已办理登记手续。3.5符合财政部及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其它条件。3.6同一法定代表人的不同公司,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其投标无效()。4.联合体投标4.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接受独立法人单位授权给分公司(分公司为非独立法人单位),以分公司名义参与的投标。()5投标保证金5.1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退还投标保证金时,投标人须凭代理机构开出的收据办理。5.2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一)开标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的;(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三)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的。6投标有效期6.1从开标之日起,投标文件有效期为60天。投标有效期不足的,其投标无效()。6.2特殊情况下,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招标采购单位可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投标人可拒绝上述要求而予以退还投标保证金。对于接受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延长期内继续有效。7本文件的澄清、修改7.1投标人收到本文件时,应进行检查;如认为采购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公告时间及程序不符合规定的,应及时告知招标采购单位澄清或处理,并抄送同级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否则,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所造成的不良后果。7.2根据投标人提出的问题,招标采购单位确定是否需统一召开标前踏勘及答疑会;如统一召开,将通知所有登记购买了采购文件的投标人参加。7.3招标采购单位对本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修改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澄清或修改(包括踏勘及答疑会明确的事项)应当在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登记购买本文件的供应商。该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为本文件的组成部分。7.4招标采购单位可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变更时间应当在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并书面通知所有已登记购买本文件的供应商。8投标费用8.1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二 投标文件的编写9一般要求9.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本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有效。9.2投标文件应用中文编写。9.3投标文件的书面内容不得有加行、涂抹或改写。9.4投标文件应当采用书面方式;招标采购单位不接受电报、电话、传真投标。9.5以同一投标人名义,递送两套或以上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10投标文件的组成10.1投标文件应包括的内容详见本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编制”。10.2除本文件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11投标报价11.1投标人应按本文件提出的采购范围、内容及要求进行报价。11.2除本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报价为含税价,是指完成本文件规定的项目并通过验收后的价格。11.3除本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对每一标的只允许有一个方案或报价,对同一标的提交有选择的方案或报价的,其投标无效()。11.4如有优惠折扣须在投标承诺书中注明,做到投标承诺书中的总价与投标报价表中的总价一致。三 投标文件的递交12投标文件的送达12.1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采购单位。13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13.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13.2投标人补充、修改或撤回时,须向招标采购单位出示加盖公章、经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需出示有关证明)签字的函件。13.3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本文件的规定签署盖章,并密封。13.4补充、修改文件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3.5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但可以在开标前出示加盖公章、经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需出示有关证明)签字的函件通知放弃投标。四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14评委会的组成及职责14.1评标工作由招标采购单位依法依规组成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3人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1名,其余评委从“岳阳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的评委专家库” 在相关监督机构的监督下随机抽签发生,抽取时间为开标前1小时。14.2评标事务由评委会负责,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一)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本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 (二)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答复; (三)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直接确定中标人; (四)向招标采购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15评委会成员的义务 (一)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二)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三)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保密; (四)参与评标报告的起草; (五)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 (六)配合招标采购单位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质疑。五 开标和评标16开标程序16.1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标。确因特殊情况需要推迟,在开标前向监委和投标人说明。 (1)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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