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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州区农村饮水安全集中供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受玉林市玉州区江南自来水厂的委托,广西桂贵环保咨询有限公司承担玉州区农村饮水安全集中供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编制工作,根据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 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规定,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评价结论进行第二次公示,以便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告内容如下: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1、项目名称:玉州区农村饮水安全集中供水工程2、建设性质:新建3 建设地址:玉林市福绵管理区新桥镇新沙村围龙自然村 4.工程概况:玉州区农村饮水安全集中供水工程规模为 3 万 m3/d,工程包括取水工程、原水输水工程、净水工程及管网。其中净水厂位于玉林市福绵管理区新桥镇新沙村围龙自然村大岭山坡上,规划占地总面积为 39980.1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10532.75 平方米,包括水净化处理系统、业务楼、办公化验楼、仓库间、维修间、后勤用房等,配套建设供电、给排水、停车场等。罗田水库至围龙净水厂的原水输水管长 18.481km,围龙水厂至玉柴工业园接入口水管长 3.74km,新增配水干、支管长 241.29km。供水范围包括玉州区的茂林镇、江南镇、仁东镇、仁厚镇、城西街道、城北街道、大塘镇、名山街道等,此外还包括与玉州相临的福绵管理区的樟木镇、福绵镇沙浪村、阳岗村。本项目设计供水人口共计 132922 人。二、建设项目的主要环境影响工程施工期将产生噪声、废气、废水、固体废物等污染,特别是噪声污染和产生的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在雨季施工可能会造成一定程度的水土流失,引水管网穿河段会对南流江水质产生一定的影响。营运期间主要产生废气、废水、噪声和固体废物。废气主要为水厂 内 的 食 堂 产 生 的 油 烟 废 气 ;废水主要主要是滤池反冲洗水和沉淀池排泥水和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悬浮物;固废主要为排泥水处理产生的污泥及厂区生活垃圾等;主要噪声源为水厂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噪声主要来自送水加压泵房、滤池反冲洗的水泵、泵吸式排泥机、自用水泵及污泥脱水机房机械噪声噪声。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能对作业面和物料堆场适当喷水,使其保持一定湿度,减少了扬尘量。施工现场设围栏或部分围栏,减少施工扬尘扩散范围。食堂配备相应的油烟净化处理系统,最低去除效率不得低于 60%,满 足 饮 食 业 油 烟 排 放 标 准 ( GB18483-2001) 中 排 放 浓 度 2.0mg/m3 的 标 准 要 求 , 经 处 理 后 的 油 烟 废 气 高 于 食 堂 屋 顶 排 空 。 食堂油烟经净化处理后对环境影响不大。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场地修建沉淀池,使泥沙水沉淀后洒水抑尘,沉淀池内淤泥定期清理。施工过程中加强对机械设备的检修,防止设备漏油现象的发生,生活污水经临时化粪池处理后用于附近农田灌溉。南流江原水管穿江施工选在枯水期进行,采用先进的施工工艺降低污染。营运期沉淀池产生的排泥废水排入厂内排泥水调节池,然后经污泥浓缩池浓缩后(含水率约 97.0%) ,再排入平衡池,最后通过排泥泵到污泥脱水机房进行脱水,脱水机滤后水回到排泥水调节池,上清液和滤池反冲洗水排入农灌沟用于农田灌溉。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共同进入化粪池及无动力厌氧滤池处理后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5084-2005) (水作)标准排入附近农灌沟用于灌溉,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中午 12:00 至 14:00,晚上 22:00 至次日 06:00 期间,禁止高噪声施工作业。对夜间一定要施工又可能影响环境的,事前得到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同意,并张榜公布夜间施工许可证。动力机械设备都按规定经常检修,并进行良好的维护,使其保持正常运转,从噪声源强上进行控制。项目营运期采取选择低噪声的生产设备;采取消声器、隔声、减震等措施;厂区合理布局;加强设备的维护;厂界周围适当绿化。厂界噪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要求。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间应对施工现场及时进行清理,建筑垃圾均及时清运、加以利用,避免长期堆放而产生扬尘。生活垃圾专人负责收集,并定期送往垃圾填埋场进行合理处置,杜绝乱堆乱扔,以及二次污染事件的发生。项目营运期的固体废物主要来自生活垃圾、辅料包装袋和污水处理站的污泥。污泥由于主要为颗粒物组成,成分较为稳定,无毒无害,由污泥堆场集中出售给制砖企业用于制砖。用于包装聚合氯化铝、氯酸钠的包装袋由供货商厂家回收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主要成分为食物残渣、废纸、玻璃、塑料以及食堂的剩饭菜等,为一般城市生活垃圾,可由厂区内固定垃圾箱收集后定期外运。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理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选址符合当地规划要求。项目对生产过程进行全过程污染控制,外排污染物可实现达标排放;项目在各项环保措施到位、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对区域环境影响较小。因此,在建设单位全面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最大限度地削减污染物排放量,杜绝事故发生,严格执行“三同时”政策的前提下,项目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是可行的。五、公示的方式和公示时间本次公示主要采取布告和通过玉林市环保局官方网站网上公示的形式。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包括项目周围的环境敏感点及相关部门。本次公示和调查主要征求公众对于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项目建设过程及生产营运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次公众意见调查工作的建议等。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自本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发表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同时我们通过发放调查表对公众的意见进行调查,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八、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建设单位: 玉林市玉州区江南自来水厂 地 址: 玉林市玉州区民主南路 68 号 邮编:537000联 系 人: 黎绵范 联系电话:18907759658 九、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评价机构:广西桂贵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贵港市荷城路 907 号世纪花园北区铺面(荷城路与金田路红绿灯旁) 邮编:537100 联系电话:汪先生 07752851528 玉林市玉州区江南自来水厂 广西桂贵环保咨询有限公司2014 年 9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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