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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 高 新 通 道 暨 宁 高 城 际 轨 道 二 期 土 建 工 程 现 场指 挥 部 文 件宁交轨道指安发201339 号10 月份安全检查情况通报南京宁高新通道建设有限公司、各参建单位:为进一步落实省交通厅开展“防坍塌,防坠落,反三违” 专项活动的要求,指挥部结合工程特点,按照“防坍塌,防坠落,反三违” 活 动专项 方案的 总体部署,于 2013 年 10 月 11 日2013 年10 月 13 日对四家参建施工单位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进行了检查,现将本次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通报如下:一、基本情况本次检查主要针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路基单位的人员防护,基坑防护、交通安全防护设施;桥梁单位的人员防护、拌合站、预制场、钢筋加工厂安全防护设施、钢栈桥、支栈桥、钻孔平台防护、围堰安全防护、墩柱、盖梁施工安全防护、梁板安装安全防护。四家施工单位基本上都按照安全规范对人员防护与基坑、钢栈桥等施工现场设置了安全防护设施。但是检查中也发现若干易被忽视的不足之处:有个别人员没有按要求佩戴个人防护用品;交通安全设施不规范;基坑防护设施有缺失,无人维修;临水、临边与下部结构防护不到位,没有完全覆盖施工现场。二、存在问题1、中交隧道工程局有限公司(1)路边临边防护出现破损并且没有加固。(编号 001)(2)基坑防护栏杆破损,无人维修。 (编号 002)(3)现场带班公示牌没有按照要求填写相关内容。 (编号 003)(4)路面与基坑存在高度落差,没有设置任何防护栏杆,极易发生陷落危险。 (编号 004)(5)如图该施工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已到期,未及时复审年检。 (编号 005)(6)基坑安全防护栏杆缺失,存在安全隐患。 (编号 006)(7)安全警示牌损坏,应予以更换。 (编号 007)(8)行车限速牌被障碍物遮挡,驾驶人员无法看清。 (编号 008)2、中交第二航务局有限公司(1)未按照安全规范设置员工进出通道。 (编号 009)(2)孔洞四周未设置防护栏杆,孔洞盖板未全部安置。 (编号010)(3)工人上下通道不牢固,存在安全隐患。 (编号 011) (4)墩柱施工未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存在安全隐患。 (编号 012)(5)拆模作业中对施工人员没有有效的安全防护设施。 (编号013)(6)吊车在吊装作业中,吊物下面有人站立,且无人出现管理干预。 (编号 014)(7)工人进出通道过短,存在安全隐患。 (编号 015)(8)施工单位未对暂不施工的支栈桥部分进行有效封闭,且防护栏杆缺失。 (编号 016)(9)氧气瓶与乙炔瓶存放处未设置醒目的安全标示牌。 (编号017)(10) 测量平台的上下通道破损,无人维修。 (编号 018)(11)钢栈桥临边防护破损,未予以更换。 (编号 019)(12)钢栈桥缆线盒破损。 (编号 020)(13)成孔后的盖板设置不当,容易造成跌落隐患。 (编号 021)(14)立柱、盖梁施工人员在桥面施工过程中未佩戴安全带,防护措施不到位。 (编号 022)(15)人行通道防护缺失,未有效固定。 (编号 023)(16)盖梁模板安装过程中对施工人员无有效的防护措施。 (编号 024)(17)盖梁施工防护缺失、施工通道违规设置。 (编号 025) (18)未设置安全通道,模板违规进行起吊安装。 (编号 026)(19)现场照明设施不符合要求,损坏未及时更换。 (编号 027)(20)主桥施工点未合理设置危险品存放点。 (编号 028)3、中交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1)现场氧气瓶与乙炔瓶未按标识分类摆放。 (编号 029)(2)钢筋加工场电焊机缺少开关箱,未按照“一机一闸” 的用电要求设置。 (编号 030)(3)龙门吊行道线缺失。 (编号 031)(4)开关箱内的电线连接错误,易造成电力隐患。 (编号 032)(5)行车破损无人修理。 (编号 033)(6)施工现场电缆线摆放凌乱,无人管理。 (编号 034)(7)现场施工人员随意连接临时用电。 (编号 035)(8)施工人员在没有任何防护设施的条件下开展工作,存在安全隐患。 (编号 036)(9)施工现场电力开关箱设置不符合安全规范。 (编号 037)(10)在工人生活宿舍区域摆放液化气包,且未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 (编号 038)(11)电割机未设置防护罩。 (编号 039)(12)施工现场出现临时搭设的工人简易宿舍棚。 (编号 040)(13)拌合站周边未设置任何安全警示标牌。 (编号 041) (14)现场起重作业中起重臂下还有工人在作业。 (编号 042)(15)防护栏不牢固且未安装安全网。 (编号 043)(16)上下通道没有安装防滑设施。 (编号 044)(17)施工人员在拆模过程中没有设置任何保护措施,存在安全隐患。 (编号 045)(18)现场临边防护破损严重,存在安全隐患。 (编号 046)(19)起重施工作业中悬吊物未配备牵引绳进行牵引。 (编号 047)三、整改要求1、个人防护用品须严格按照规范配备齐全,作业班组负责人须认真落实班前检查制度,每日开工前认真检查穿戴情况,随时提醒从事高危作业的工人防护用品规范使用。2、项目部组织人员对全线的基坑防护进行检查,没有防护设施的要及时安装,损坏的要进行维修与更换,整改必须于 10月 30 日前全部完成。3、对钢筋加工场、梁场等施工现场的用电设备必须要按“一机一闸”的要求的 进 行安装,电焊机严 格按照规范要求安装降压漏保。4、对桥梁施工现场的临边、临水防护设施,项目部要组织人员进行检查,对已损坏的防护设施进行维修与更换,增设便桥维护人员定期检查维修,保证防护设施完好。5、工人的进出、上下通道要按照安全规范设置,10 月 30 日前,现场不符合规范要求人行通道、扶梯、防护设施一律不得使用。6、针对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所有项目部应高度重视,组织专人逐项落实整改,并对在施工区域责任范围内的防护设施开展一起全面地检查,排除安全隐患。7、各参建项目部在必须在 10 月 30 日前完成整改,总监办在项目部整改完毕后 3 日内逐条检查整改落实情况,并附检查意见后上报指挥部安全保障部。指挥部将对上述问题进行抽查,如发现未按要求整改到位,将按照安全奖惩办法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对隐患作业点进行停工直至整改完成,整改费用不得在安全生产费用中计量。各参建单位应高度重视安全防护设施的管理,项目部应加强防护设施的日常管理,定期开展安全防护设施的检查,切实做好防护设施的维修工作,确保施工人员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附件:现场问题图片二一三年十月二十二日(此页无正文。 )主题词:安全 检查 通报南京市交通运 输 局 轨 道工程建 设 指 挥 部 2013年 10月 23日印 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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