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预览内容
第1页 / 共31页
第2页 / 共31页
第3页 / 共31页
第4页 / 共31页
第5页 / 共31页
第6页 / 共31页
第7页 / 共31页
第8页 / 共31页
第9页 / 共31页
第10页 / 共31页
亲,该文档总共31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团/结/奋/进/共/振/中/华,隆重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70周年华诞,中共中央印发,前 言,PREFACE,目 录,CONTENT,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全面提高党的问责工作的政治性/精准性/实效性,第一章,2019年,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条例制定的背景,条例制定的背景,2019年,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是为了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解决没有人负责的问题而制定的面向各级党组织和各级领导干部,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追责,条例制定的背景,2019年,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但从严格意义上说,2009年6月30日印发的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相当于一个党内文件,并非一部更具有权威性、系统性的党内法规,2013年11月,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纲要(2013-2017年,明确提出: “适时修订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进一步明确问责情形、规范问责方式。抓紧制定严格做好被问责干部工作安排的有关规定,严格被问责干部复出条件、程序和职务安排等,保证问责制度与党纪政纪处分、法律责任追究制度有效衔接,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全面提高党的问责工作的政治性/精准性/实效性,第二章,2019年,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条例制定的过程,条例制定的过程,2019年,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工作报告提出,要把问责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研究制定中国共产党党内问责条例,王岐山在北京主持召开部分中央部委负责同志座谈会,并到辽宁省召开座谈会,就制定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征求意见,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共中央印发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全面提高党的问责工作的政治性/精准性/实效性,第三章,2019年,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条例制定的意义,条例制定的意义,2019年,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意义一,问责条例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意义一,问责条例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制度,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全面提高党的问责工作的政治性/精准性/实效性,第四章,2019年,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条例问责的主要情形,条例问责的主要情形,2019年,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党的领导弱化,在推进各项建设中,或者处置重大问题中领导不力,出现重大失误等情形,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问责的主要情形,1,党的建设缺失,党组织软弱涣散,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落实,作风建设流于形式等削弱党执政的政治基础的问题,2,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管党治党失之于宽松软等情形;维护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不力,特别是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职等情形,3,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坚决、不扎实,管辖范围内腐败蔓延势头没有得到有效遏制等情形,4,其他应当问责的失职失责情形等,5,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全面提高党的问责工作的政治性/精准性/实效性,第四章,2019年,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条例逐条内容解读,条例逐条内容解读,2019年,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条例逐条内容解读,2019年,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党的问责工作应当坚持以下原则,第三条,一)依规依纪、实事求是,二)失责必问、问责必严,三)权责一致、错责相当,四)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五)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六)集体决定、分清责任,党委(党组)应当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问责工作的领导,追究在党的建设、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领导责任,第四条,条例逐条内容解读,2019年,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问责对象是党组织、党的领导干部,重点是党委(党组)、党的工作机关及其领导成员,纪委、纪委派驻(派出)机构及其领导成员,第五条,问责应当分清责任。党组织领导班子在职责范围内负有全面领导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直接主管的班子成员在职责范围内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和工作的班子成员在职责范围内承担重要领导责任,第六条,对党组织问责的,应当同时对该党组织中负有责任的领导班子成员进行问责,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应当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注重从自身找问题、查原因,勇于担当、敢于负责,不得向下级党组织和干部推卸责任,条例逐条内容解读,2019年,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党组织、党的领导干部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予以问责,第七条,条例逐条内容解读,2019年,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党组织、党的领导干部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予以问责,第七条,条例逐条内容解读,2019年,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党组织、党的领导干部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予以问责,第七条,条例逐条内容解读,2019年,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党组织、党的领导干部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予以问责,第七条,条例逐条内容解读,2019年,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为了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规范和强化党的问责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第八条,对党组织的问责,根据危害程度以及具体情况,可以采取以下方式,一)检查。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并切实整改。 (二)通报。责令整改,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三)改组。对失职失责,严重违犯党的纪律、本身又不能纠正的,应当予以改组,对党的领导干部的问责,根据危害程度以及具体情况,可以采取以下方式,一)通报。进行严肃批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切实整改,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二)诫勉。以谈话或者书面方式进行诫勉。 (三)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对失职失责、危害较重,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应当根据情况采取停职检 查、调整职务、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等措施。 (四)纪律处分。对失职失责、危害严重,应当给予纪律处分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追究纪律责任,条例逐条内容解读,2019年,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发现有本条例第七条所列问责情形,需要进行问责调查的,有管理权限的党委(党组)、纪委、党的工作机关应当经主要负责人审批,及时启动问责调查程序。其中,纪委、党的工作机关对同级党委直接领导的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启动问责调查,应当报同级党委主要负责人批准,第九条,应当启动问责调查未及时启动的,上级党组织应当责令有管理权限的党组织启动。根据问题性质或者工作需要,上级党组织可以直接启动问责调查,也可以指定其他党组织启动,对被立案审查的党组织、党的领导干部问责的,不再另行启动问责调查程序,启动问责调查后,应当组成调查组,依规依纪依法开展调查,查明党组织、党的领导干部失职失责问题,综合考虑主客观因素,正确区分贯彻执行党中央或者上级决策部署过程中出现的执行不当、执行不力、不执行等不同情况,精准提出处理意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据充分、责任分明、程序合规、处理恰当,防止问责不力或者问责泛化、简单化,第十条,条例逐条内容解读,2019年,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查明调查对象失职失责问题后,调查组应当撰写事实材料,与调查对象见面,听取其陈述和申辩,并记录在案;对合理意见,应当予以采纳。调查对象应当在事实材料上签署意见,对签署不同意见或者拒不签署意见的,调查组应当作出说明或者注明情况,第十一条,调查工作结束后,调查组应当集体讨论,形成调查报告,列明调查对象基本情况、调查依据、调查过程,问责事实,调查对象的态度、认识及其申辩,处理意见以及依据,由调查组组长以及有关人员签名后,履行审批手续,问责决定应当由有管理权限的党组织作出,第十二条,对同级党委直接领导的党组织,纪委和党的工作机关报经同级党委或者其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采取检查、通报方式进行问责。采取改组方式问责的,按照党章和有关党内法规规定的权限、程序执行,对同级党委管理的领导干部,纪委和党的工作机关报经同级党委或者其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采取通报、诫勉方式进行问责;提出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的建议。采取纪律处分方式问责的,按照党章和有关党内法规规定的权限、程序执行,条例逐条内容解读,2019年,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问责决定作出后,应当及时向被问责党组织、被问责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党组织宣布并督促执行。有关问责情况应当向纪委和组织部门通报,纪委应当将问责决定材料归入被问责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组织部门应当将问责决定材料归入被问责领导干部的人事档案,并报上一级组织部门备案;涉及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的,相应手续应当在1个月内办理完毕,第十三条,被问责领导干部应当向作出问责决定的党组织写出书面检讨,并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或者党的其他会议上作出深刻检查。建立健全问责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制度,采取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纪律处分方式问责的,应当以适当方式公开,被问责党组织、被问责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党组织应当深刻汲取教训,明确整改措施。作出问责决定的党组织应当加强督促检查,推动以案促改,第十四条,需要对问责对象作出政务处分或者其他处理的,作出问责决定的党组织应当通报相关单位,相关单位应当及时处理并将结果通报或者报告作出问责决定的党组织,第十五条,条例逐条内容解读,2019年,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行终身问责,对失职失责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不论其责任人是否调离转岗、提拔或者退休等,都应当严肃问责,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予问责或者免予问责,第十七条,一)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二)在集体决策中对错误决策提出明确反对意见或者保留意见的,三)在决策实施中已经履职尽责,但因不可抗力、难以预见等因素造成损失的,对上级错误决定提出改正或者撤销意见未被采纳,而出现本条例第七条所列问责情形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上级错误决定明显违法违规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条例逐条内容解读,2019年,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从轻或者减轻问责,第十八条,一)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有效挽回损失或者消除不良影响的,二)积极配合问责调查工作,主动承担责任的,三)党内法规规定的其他从轻、减轻情形,条例逐条内容解读,2019年,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重或者加重问责,第十九条,一)对党中央、上级党组织三令五申的指示要求,不执行或者执行不力的,二)在接受问责调查和处理中,不如实报告情况,敷衍塞责、推卸责任,或者唆使、默许有关部门和人员弄虚作假,阻扰问责工作的,三)党内法规规定的其他从重、加重情形,条例逐条内容解读,2019年,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问责对象对问责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问责决定之日起1个月内,向作出问责决定的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诉。作出问责决定的党组织接到书面申诉后,应当在1个月内作出申诉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告知提出申诉的党组织、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党组织,第二十条,不停止问责决定的执行,问责决定作出后,发现问责事实认定不清楚、证据不确凿、依据不充分、责任不清晰、程序不合规、处理不恰当,或者存在其他不应当问责、不精准问责情况的,应当及时予以纠正。必要时,上级党组织可以直接纠正或者责令作出问责决定的党组织予以纠正,第二十一条,党组织、党的领导干部滥用问责,或者在问责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造成不良影响的,应当严肃追究责任,正确对待被问责干部,对影响期满、表现好的干部,符合条件的,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正常使用,第二十二条,条例逐条内容解读,2019年,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本条例所涉及的
网站客服QQ:2055934822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