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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桐城市幸福春天保障房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 标招 标 文 件项 目 编 号 : tccg(2015) 14 号项 目 名 称 : 桐城市幸福春天保障房小区物业管理服务 招 标 人 : 桐城市公房经营管理所 (盖章)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其 委 托 代 理 人 : ( 签 字 或 盖 章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 桐 城 文 城 工 程 咨 询 事 务 所 ( 盖 章 )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其 委 托 代 理 人 : ( 签 字 或 盖 章 ) 招 投 标 管 理 部 门 : 桐 城 市 招 投 标 中 心 ( 盖 章 ) 法 定 代 表 人 : ( 签 字 或 盖 章 ) 日 期 : 2015 年 2 月 10 日1总 目 录招标公告 -2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4第二章 服务规范及要求 -14第三章 评标定标办法 -17第四章 合同条款 -19第五章、投标文件技术部分 -32第六章、投标文件商务部分 -372桐城市幸福春天保障房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招标编号:tccg(2015) 14 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受桐城市公房经营管理所委托,现以国内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桐城市幸福春天保障房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欢迎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项目地点:安徽省桐城市幸福春天保障房小区。二、招标项目: 桐城市幸福春天保障房小区物业管理服务(一)招标人基本情况招标人:桐城市公房经营管理所地 址:桐城市双井街 1 号 (二)物业项目基本情况概述1、本项目物业类型为:小区物业管理服务 2、本项目的总建筑面积约:4 4237.6 平方米。建设范围为:1#(建筑面积约 3862) ,5 层,60 套,12 个门面;3#(建筑面积约 3798) ,6 层,70 套,13 个门面;5#(建筑面积约 2380) ,6 层,46 套,2 个门面;6#(建筑面积约 1602) ,6 层,36 套;14#(建筑面积约 9527.8) ,17 层,154 套, 3 个门面;16#(建筑面积约 6926.7) ,17 层,110 套, 4 个门面;17#(建筑面积约 8154.6) ,11 层,132 套;19#(建筑面积约 7986.5) ,11 层,132 套;共计 8 幢,规划建筑面积约 44237.6 平方米。(三)物业管理服务企业服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1、公共区域的日常卫生及保洁服务;2、日常安全防范服务,保安 24 小时在岗,不得脱岗;3、车辆停放管理;4、物业公共部位的使用管理、维修、更新、改造;5、室外 绿化养护;6、房屋设备、设施的运行、维护和养护;7、物业档案 资料的保管;物业管理其他相关事务的管理服务;(四)物业服务合同期限本次招标,招标人与中标单位签署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期限为壹年,从 2015 年 4 月 1 日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三、资金来源:自筹资金+补贴资金3四、投标人资质要求、开标时间、地点、获取招标文件方法:1、投标人资格要求:(1)、符合 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物业管理服务资质三级(含三级)以上;(注:非桐城市物业服务企业参加本次采购,中标后,须在合同签订前至桐城市房地产管理局进行备案登记); (3)、具有管理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经验并提供类似项目业绩(合同) 1 例及以上;(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需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单 位 介 绍 信 、 联 系 人 的 身 份 证 明 、 营 业 执 照 副 本 、 物业资质三级(含三级)以上、类似项目业绩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注:投标人资质审查为资格后审,开标时提供原件核验。2、 开 标 时 间 : 2015 年 3 月 11 日 上 午 9:00。3、 开 标 地 点 : 桐 城 市 招 投 标 中 心 二 号 开 标 厅 ( 文 昌 大 道 桐 城 市 人 民 政 府 政 务 服 务 中 心三楼 东 ) 。4、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参与,本项目勿须报名,请自行在我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制作费肆佰元整,递交投标文件时现场缴纳至招标代理机构,售后不退,否则不接受投标文件。五、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须在开标时间前到达桐城市招投标中心账户,否则不接收投标文件。(2)投标保证金 2 万 元,须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企业注册地开户行以转账方式汇至桐城市招投标中心账户,不得从投标企业的分公司、子公司、办事处或其他账户转入。(3)收款人名称:桐城市招投标中心;开户银行:安徽桐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支行;账号:20000236106310300000018。(4)请投标人转账时在转账凭证附言中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凭投标保证金回单原件(网银转账打印的回单需到开户银行加盖业务受理章)到桐城市招投标中心办公室换取保证金票据,以备开标时检查。投标保证金须在开标时间前到达桐城市招投标中心账户,否则不接收投标函。六、联系人:桐城市招投标中心 联系人:安先生 联系电话 /传真:0556-6699170 桐城市招投标中心网址:www.tcztb.com 招 标 人:桐城市公房经营管理所 联系人:许先生 电话:0556-6123214招标代理机构:桐城文城工程咨询事务所 联系人:施先生 阎先生电话:0556-6121735 0556-6124533附件:桐城市幸福春天保障房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招标文件2015 年 2 月 10 日4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一 前附表序号项 目 内 容1 采购人 桐城市公房经营管理所2 采购项目 桐城市幸福春天保障房小区物业管理服务3 项目编号 TCCG(2015)14 号4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补贴资金5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6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为资格后审,具体详见招标公告7 投标报价 包括所有服务费用8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贰万元整(¥20000.00 元) ;缴纳方式:转账。开户行及账号见招标公告。9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额的 5%。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超出或不足部分多退少补。10 投标有效期 3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11 投标书的份数 正本壹份,副本贰份12 投标截止时间 2015 年 3 月 11 日上午 09:00(北京时间)13 招标文件的澄清时间 时间:2015 年 2 月 17 日下午 16:00(北京时间)14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 间、地点2015 年 3 月 11 日上午 9:00 前(北京时间)递交至开标地点:桐城市招投标中心二号开标厅(文昌路桐城市人民政府服务中心三楼东侧)15 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15 年 3 月 11 日上午 9: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桐城市招投标中心二号开标厅(文昌路桐城市人民政府服务中心三楼东侧)516 招标控制价 招标控制价为 36 万元17 招标代理费 招标代理费由中标方支付 6二 说 明幸福春天保障房小区由桐城市住宅建设有限公司开发建设。为推进物业管理服务的市场化运作,加强物业服务水平,现按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和桐城市物业管理招投标工作规程的规定,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本项目的物业服务企业。1 专用名词1.1 采购人:本项目采购人见 2.1。1.2 集中采购机构:桐城市招投标中心。1.3 投标人:符合本次招标规定的相应资质要求,参加投标的单位,在投标阶段称为投标人。2 项目说明2.1 采购人: 桐城市公房经营管理所 。2.2 采购项目:桐城市幸福春天保障房小区物业管理服务2.3 项目内容:详细见标书第二章:技术规范及要求。2.4 项目编号:TCCG(2015)14 号。2.5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补贴资金。2.6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2.7 招标货物的名称及数量:具体详见分项报价明细表。2.8 评标及定标方式:本次评标和定标采用综合评分法。2.9 招标货物主要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2.10 投标技术文件的要求投标人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应符合招标文件。2.11 付款方式:见合同。3 投标资质要求3.1 详见招标公告;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投标单位须提交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5.1 详见招标公告。5资格审查投标人资质审查为资格后审。7 招标答疑7.1 答疑时间及地点: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 2015 年 2 月 16 日下午 16:00 前以书面形7式向采购人或桐城市招投标中心提出,逾期不再受理。8 投标费用8.1 无论本次招标结果如何,参加投标的单位须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 三 招标文件9 招标文件的组成9.1 招标文件的组成 9.1.1 招标文件除以下内容外,集中采购机构在招标期间发出的答疑纪要和其他补充修改函件等,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9.1.2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第二章 服务规范及要求第三章 评标定标办法 第四章 合同条款 第五章 投标文件技术部分第六章 投标文件商务部分9.1.3 投标人购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应在领到招标文件后 5 日内向采购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投标人同时应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投标将被拒绝。 10 招标文件的澄清10.1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对招标文件任何部分若有任何疑问,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均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交。不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都将在 2015 年 2 月 17 日 下 午 以 书 面 形 式 予 以 答 复 , 同 时 将 书 面 答 复 寄 送 给 所 有 投 标 人。投标人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确定已收到澄清纪要,澄清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11 招标文件的修改 11.1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投标截止日 5 天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11.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传真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招标文件的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投标人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修改文件。11.3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内容均以书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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