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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为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根据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 治行动方案的通知(X办发电2019) X号)、省公安厅 全省公安交警系统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实施 方案(X公交传发2019) X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 际,决定从即日起至2020年11月开展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 中整治行动。为确保整治行动扎实开展、取得实效,特制定 本方案。一、工作目标突出问题导向,对标省、市、县各级关于交通问题顽瘴 痼疾集中整治行动工作的部署和要求,高标准完成整治任务。推动交管机制更加健全,管理能力全面提升,道路硬件逐步 完善,守法意识显著增强,实现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的 总体目标以及以下具体目标:(-)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含)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二)重点车辆及驾驶人交通违法处理到位率达到95%以上。(三)不发生因疲劳驾驶行为引发的客危车辆交通事故。(四)全县90%的电动自行车完成上牌,电动车路面违法 行为明显减少,交通事故伤亡比例明显下降。(五)“两客一危”车辆年检率、报废率保持在98%以上。(六)治安卡口、流量监测卡口、治超卡口、视频监控 等资源100%接入“道安监管云” o二、组织领导大队成立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由 大队长匡方毅XX任组长,教导员XX任常务副组长,大队领 导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队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整治办)由副大队长XX兼任办公室主任,梅XX兼任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调度和情 况收集报送,对接全县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领导 小组办公室的相关工作。三、整治重点及措施(一)重点车辆安全隐患风险1. 加强路面巡逻管控,对凌晨2点到5点仍在运行的客 运车辆,强制其停车休息,并按照闯禁依法进行处罚。(责 任单位:客运股、各中队)2. 从严从重打击疲劳驾驶违法行为,客、危运车辆疲劳 驾驶的,一律记满12分并降级;发生事故构成犯罪的,一 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责任单位:客运股、各中队)3. 落实动态监控执法,将“两客一危一校”车辆疲劳驾 驶、超速、超员、违反限时通行规定、不系安全带等违法行 为纳入动态监控执法范围,严格执行上级公安交管部门出台 的动态监控执法取证录入工作规范。建立定期核查处罚工作 机制,交通运管、教育部门监控平台数据已连接大队的,每 周集中提取一次违法信息,并将违法驾驶人违法行为录入“六合一平台”,分别予以处罚;监控平台数据未连接至大 队的,每月主动对接交通运管、教育部门调取违法信息数据, 并录入六合一平台,处罚到位;大队与交通运管、教育部门 监控平台数据未联网共享的,要主动对接,尽快联网运行。(责任单位:客运股、科技股、法宣股、办公室)4. 精准清理“隐患车辆”。对总队、市队通报的逾期未 报废、未年检的“两客一危一校”重点车辆信息,一律及时 录入缉查布控系统。对照车辆信息逐台分析行驶轨迹及违法 情况,对近3年无行驶轨迹和违法记录的,以灭失方式进行 注销,并建立专门台账。对车辆存在违法未处理导致无法办 理注销的,书面报请交警支队核销后办理报废注销。(责任 单位:车管所、客运股、法宣股)5. 配合打击“两客一危”车辆人为关闭、损毁监控终端的行为,发现此类行为及时书面抄告属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责任单位:客运股、各中队)(二)货车超限超载运输1. 配合开展路面治理,执行“路警联合执法”治理公路 超限超载机制,落实对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实施记分处罚 等工作。(责任单位:各中队、治超组)1!2. 配合住建部门追究建筑施工单位源头管理责任,对无牌无证、非法改拼装、报废车辆以及存在超限超载、人货混 装违法情形的车辆,凡从事建筑材料运输的,一律查清建筑 施工单位信息并及时书面抄告属地住建部门。(责任单位: 各中队、治超组)(三)非法车辆从事旅游运输配合追究旅游企业源头管理责任,对无牌无证、无资质、废等隐患车辆从事旅游旅客运输的,一律查清旅游企业 信息并及时书面抄告属地文化旅游部门、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责任单位:客运股、各中队)(四)联合打击非法营运车辆配合交通运输部门开展非法营运车辆的打击,开展联合执法。对在执勤执法取证中发现的非法营运线索依法移送交 通运输管理部门。(责任单位:客运股、安宣股、各中队)(五)马路市场安全隐患指导、督促、配合乡镇政府落实马路市场通行秩序管控 工作,建设完善交通安全设施,建立赶场赶集值守制度;以 马路市场为重点,加大对农村地区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打击 力度;加强城区马路市场通行秩序管控及交通组织优化。(责 任单位:各中队、科技股)(六)事故风险突出路段会同交通运输、城管、乡镇街道等部门对县内公路(含 城市内道路)桥梁、隧道开展一次集中排查,查找事故多发 以及高风险隐患点段,逐条提出具体整改建议。各责任单位2019年X月X日前形成隐患台帐上报大队整治办。(责任单位:各中队、安宣股、科技股)(七)道路设计、施工、管维存在缺陷1 .对县内国、省、县、乡道公路开展一次集中排查,查 找交通指路指示标志、警示警告标志、交通标线缺失、不规 范,以及破损、遮挡视线(含不规则绿化带)导致驾驶人看 不懂、看不清、看不到等突出问题,逐条提出整改建议,落 实整改措施o2019年X月X日前形成排查台帐上报大队。(责 任单位:各中队、科技股)2. 2019年X月X日前,协调县内交通运输、住建等职能单位部门、各乡镇街道、道路交通经营单位,核实县内国、 省、县、乡、村道治安、交通、治超等视频监控资源情况。2020年X月X日前确定数据对接方式,部署对接程序和接口 O 2020年X月X 口前,完成数据对接,并归集到“道安监管云” o(责任单位:科技股)3. 落实交通事故深度调查,对存在道路交通安全设施 “三同时”制度不落实以及未经验收通车等情形的,书面抄 告应急管理部门,督促追究责任。(责任单位:安宣股、科 技股)(八)车辆生产、销售、改装环节监管缺失1.2019年12月底前,建立信息推送机制,每周定期将登 记注册、检验、路面环节发现的非法改(拼)装及非标车辆 生产、销售企业信息推送工信、市场监管部门,督促落实处 罚。(责任单位:办公室、车管所、各中队)2.对路面查获的非法改(拼)装及非标车辆,一律督促恢复原有参数或强制拆解报废,未落实的车辆不得放行,并 调查非法改(拼)装车辆改装企业相关信息,及时书面抄告 主管部门。(责任单位:各中队、客运股、治超组、安宣股)(九)逾期未检验、未报废、无牌无证拖拉机上路行驶加强上道路通行的拖拉机监管,对长期脱检、逾期未报 废、无牌无证拖拉机上路行驶的,一律依法扣留,对达到报 废条件的依法强制拆解报废或参照加速变型拖拉机报废的指导 意见(省农业农村厅正在牵头制定)执行。(责任单位:各中队、 客运股、治超组、安宣股)(十)农用车、拖拉机、工程车非法载人加强对农用车、拖拉机、工程车的路面执法,对非法载 人行为一律顶格处罚,发生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 责任。(责任单位:各中队、安宣股)(十一)电动车野蛮驾驶、开车过程中使用手机、机动 车占用右转道直行等不文明驾驶行为1. 实施电动自行车(含超标车)牌照管理。自2019年12 月1日起,开始路面执法,对发现的无牌电动自行车(含超 标车)进行拦截教育,强制完成上牌或督促车主限时上牌; 自2020年X月X日起,对路面查获的无牌超标电动自行车, 一律扣留车辆、处罚到位并督促上牌。依法查处三轮电动车。(责任单位:车管所、各中队、客运股、安宣股、治超组)。2. 在路面执法执勤中严查电动摩托车、自行车违法载人、 逆行、闯红灯、不戴头盔等违法行为,现场进行处罚。逐步 推进电动车违法非现场执法模式。(责任单位:各中队、客 运股、科投股)3. 将驾车时使用手机、机动车占用右转道直行违法行为纳入非现场执法范围,通过电子警察、高清视频监控在红绿 灯路口、易拥堵及事故多发路段进行抓拍查处。科技股要在X月X 口前完成摸底排查,提交拟安装自动抓拍设备的点位 数(驾车时使用手机抓拍不少于5处,城区机动车占用右转 道直行违法抓拍不少于3处),并确定建设完成时间。(责 任单位:科技股、各中队)4. 配合发改委等单位参照金融失信人员出台针对严重交 通失信人员的制约措施。(责任单位:法宣股、处罚中心) 四、工作要求(一)提高站位,压实责任。要提高政治站位,时持以 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抓好顽瘴痼疾整治作为一项中心 工作。分管大队领导要加强督导检查,推进整治行动落地落 实。各责任单位要根据整治任务分组分项目落实到人,确保 每一项具体整治措施都有专人跟进,每项任务按期推进。要 制定专项考核工作方案,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绩效评估 的重要依据。(二)清单管理,逐项销号。要对照整治任务分工,制定整治工作清单,进一步细化整治目标、具体整治措施和整 治标准,建立整治工作台账,明确整治期限,实行销号管理。(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强化大宣传攻势,加强与广播电视以及主流媒体的对接,釆取多种形式宣传整治行 动,及时报道整治进展、先进人物、典型案例、工作成效, 全面增强广大交通参与人的交通安全意识,形成上下联动、 社会共建、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四)建章立制,畅通信息。要认真总结整治行工作中 的好经验好做法,推动形成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的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长效工作机制。各责任单位每周一上报上 周工作动态及数据,每月最后一日上报当月工作小结及进展 情况。2020年X月X日前将报整治工作小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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