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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外资环境下发展民族工业的对策探讨(1)论文 外商直接投资作为生产国际化和国际分工进一步深化的一种重要方式,日益成为全球重要的经济力量之一,对世界 经济与社会产生着越来越深刻的影响。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在吸引外资方面逐年递增,外资的进入对我国民族工业 既起到了推动作用,同时也显示出了对民族工业的冲击,保护我国民族工业健康快速发展显得十分重要。 本文分析了 外资对我国民族产业的影响,提出要在完善发展环境、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实施名牌战略、保护民族名牌、加强 对外资利润再投资的管理以及培养我国企业独立的技术开发能力等方面推进民族产业发展。 【论文关键词】 外资;民族工业;对策 随着对外开放的发展,我国的经济发展速度不断加快,自1993年起,中国就已成为世界上仅次于美国的吸收外资最多的国家,全球最大的500家公司中大部分已来华投资。一个国家要想成为一个经济强国,就必须大量吸引外资,当然,吸引外资必须达到利用全球的资本带动本国的民族工业的目的,只有民族工业强大才能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大国。但是,我国在利用外资的同时也被外资利用着,给我国的民族工业带来了巨大的竞争压力。一、利用外资对民族工业的影响(一)积极方面的影响 改革开放以来,外商资金、技术及管理的投入,缓解了我国企业的资金紧张、技术匮乏、管理落后、经营机制僵化的矛盾,成为发展我国经济不可缺少有效途径。外资促进了民族工业产业结构升级和产品更新换代、促使民族企业管理水平提高、促进了中西部地区的发展以及我国经济和世界经济的融合,使大批企业逐步走上了正常的按国际惯例运作的轨道,促进了我国经济同世界经济的接轨。在这种有利的前提条件下,民族工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涌现出一批著名的民族企业和一大批地区名牌、中国名牌以及国际名牌。在家电行业,这种优势更为明显,像“海尔”、“长虹”、“格兰仕”这样的名牌企业,各类家电产品前10大品牌的市场集中度均超过75%。在汽车行业,我国也出现了“奇瑞”、“吉利”、“路宝”等自主品牌,并且逐渐发展壮大。2011年12月,联想集团在北京宣布以12.5亿美元收购IBM的全球PC业务,这使它成为年收入过百亿美元的全球第三大PC厂商。(二)消极方面的影响 当民族工业不断发展的同时,我们应当看到,在逐渐开放的中国市场中,更多的民族工业面临着来自外资企业的强大压力,在激烈的竞争之下开始萎缩,失去活力,有些被外资企业并购的企业更是在日后的整合中逐渐被挤出市场。不难看出,我国民族工业不同程度地存在被外资控制的威胁。产业控制方面:外商直接投资的主体跨国公司通过并购的方式,大肆收购我国的民族企业,收购完成后,通常有两种做法,一种是终止企业的运营,达到消灭竞争对手取得国内市场份额的目的;还有一种就是把并购的企业转变为自己公司的下属加工单位,使之成为跨国公司全球生产链上的一个环节,没有知识与核心技术。当收购达到一定规模时,整个产业便被控制。比如80年代初,广州肥皂厂的名牌洗发香波“洁花”是风靡一时的全国名牌产品,1988年与外商合资成立广州宝洁洗涤用品公司,中方以“洁花”作价500万元投入合资公司,但是合资后,宝洁公司将其闲置一旁,却投入上亿元的广告费全力推销由美国“P&G”公司提供的“海飞丝”、“飘柔”等名牌,原来的“洁花”牌反而名落孙山。2003年初,ST小鸭发布了一则公告,宣布ST小鸭的重组方案获股东大会通过,公司注册名称由“山东小鸭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在股市上跌跌撞撞了4年之后,小鸭电器原大股东山东小鸭集团成为首家告别股市的家电企业。曾经荣获“中国驰名商标”的“小鸭”,在产品市场也遭遇重创。来自赛诺家电零售监测的信息显示,高档洗衣机市场份额大部分被国际品牌占领,包括小鸭在内的国产领导品牌的占有率逐年下降。与“小鸭”的经历类似,从中国“名牌”榜上“消失”的还有旭日升、三株、活力28、秦池、春都、太阳神、巨人集团、乐华电子等。 市场控制方面:市场占有率的高低关系着一个企业的生死存亡。外资控股企业凭借其自身优势,利用各种手段与我国民族企业争夺市场份额,有些产业甚至达到了垄断的地步。微软操作系统占有中国市场的95%;柯达、松下感光材料市场的75%;思科占交换机市场的2/3,电信集线器、转换器和路由器占60%;英特尔占有中国 PC计算机微处理市场的70%;摩托罗拉、诺基亚和爱立信占有我国手机市场的70%;可口可乐占有我国饮料市场的近70%;米其米、普利斯通、佳通轮胎市场的70%;外资饮料制造业、皮毛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软包装制造业、纺织服装业、文化教育运动用品制造业附加值的占有率超过50%;家具业、化学工业、塑料业、食品工业超过40%;大型超市控制面高达80%。品牌控制方面:我们都知道品牌作为一个企业的灵魂,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而我国的民族品牌经常在冲向国际的道路上就被挤掉了,这其中的原因有自身的也有外在的,其中外商直接投资控制我国品牌是最重要的外因,他们通过抢注我国的知名品牌、低价倾销和品牌替代等手段,对我国品牌造成了巨大危害。比如在彩色胶卷行业,“富士”和“柯达”吞食了除“乐凯”之外的所有厂家的品牌;在彩电行业,合资后的“北京”、“牡丹”、“金星”、“孔雀”和“红梅”等已失去了往日的辉煌,被“三星”、“索尼”、“松下”、“飞利浦”所取代。二、我国民族工业受外资冲击的原因分析(一)法律方面存在漏洞 关于外商直接投资的市场准入方面的规定还不明确,所以在吸收外资的情况下难免会暴露出漏洞,使一些外资有机可乘,这样就使现实中对外资的限制缺乏标准,为外资规避投向限制创造了条件。在一些审批环节上同样缺乏连续性,使外资进入审批上依赖于某个部门或个别领导的一时指示,失去了外资政策的连续性和透明性。另外,我国在反垄断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上还有所欠缺,这将不利于我国对外商并购我国企业、垄断市场等的监管,也不利于我国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二)国内资金利用不足 吸引外资较大程度地解决了国内资金不足的状况,更好地带动了民族工业的发展。但与此同时,我国目前有着大量的闲置资金,2006年全国城镇居民储蓄存款金额为166617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3.3%,如此巨大的闲置资金,如果将其转化为投资,就会大大缓解我国目前经济建设资金的不足。所以,要利用外资首先要利用好内资,以防止对外资依赖性过大。(三)外资以其优势抓住了民族工业的发展弱点 民族工业发展初期普遍面临着困境,比如管理落后,不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资金短缺,债务负担沉重;技术落后,发展缺乏后劲;即使民营企业在建立之初由于自身的优势可以在短期内灵活适应市场使之迅速发展,但在其发展具有一定的规模之时,限于管理的缺陷,同样面临着资金短缺、管理落后、技术陈旧等一系列的困境。而外资不但自身拥有资金、技术和管理等方面的优势,并且在我国投资还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和宏观政策上的支持,所以,在这种背景下,一些经营不善,濒临破产的企业就看准了外资收购这条道路,以求一线生机,但走上这样一条道路却要付出一些代价,比如说企业的控制权。如法资的达能公司并购乐百氏集团,控股93%,乐百氏集团失去了自己的控制权和经营权,在经营方面完全受制于达能公司,达能不懂中国市场也不懂中国员工,致使经营状况恶化,市场占有率逐年下降,2006年又亏损了一个多亿,市场接近失控。三、利用外资与发展民族工业两者之间的矛盾(一)在资源利用方面的矛盾 外商直接投资进入东道国的目的之一就是利用东道国的资源(尤其是稀缺资源),因此,外商直接投资与民族工业在资源利用方面的矛盾就主要表现为对东道国稀缺资源的争夺。所说的稀缺资源指四个方面:第一方面是对东道国人才资源的争夺。一些外商投资企业一方面从东道国以高薪为诱饵大量招募高素质人才,另一方面又削减本企业的非熟练劳动力,从而进一步精简本企业的劳动人员,使企业内部人员素质达到最佳结构。第二方面是对东道国技术成果的争夺,由于一些当地企业缺乏资金与先进的管理技术,可能致使一些本来拥有的重要的技术发明或专利不能用于生产进而创造高利润,只能依赖和利用外商直接投资来开发这些重要的技术成果,往往只能将这些技术发明或专利售予外资企业,甚至整个企业被外资兼并。第三方面是对东道国自然资源的争夺,比如一些外资企业鉴于母国对于某种自然资源的缺乏而将东道国的自然资源运回国内,致使东道国利益受损。第四方面是对东道国品牌商标等无形资产的争夺,由于东道国某些政策法律上的不健全,外资企业钻这些漏洞,使一些已经有一定市场占有率的品牌归己所有,或靠兼并的方式直接获得某些无形资产的所有权。(二)在国内市场份额方面的矛盾 一般而言,市场竞争程度越高,资源的配置和利用效率就越高。然而,企业利润与产业的规模大小正相关。资本的逐利动机促使着外商投资企业的发展存在着扩大自己的规模并提高整个产业集中度的倾向。对某一个单一的特定市场而言,外商投资企业的规模扩张必将对东道国企业产生挤压效应,更为严重的还将出现挤垮东道国产业尤其是幼稚产业的现象。(三)外部政策环境方面的改变 按常理,外商投资企业的进入可以推动东道国的制度变革,因为它对原先无外部扰动的背景下制定的经济立法提出外部适应的要求,从而可能在税收、会计、投资等领域促进立法的建立和完善。但对于发展中的东道国而言,在迫切期望获得外资供应的阶段,税收、金融、投资等领域的政策和法律必定会倾向于外资企业的发展,正因为如此,民族企业也会由于享受不到这种优惠的待遇而受到发展上的阻碍,竞争能力被削弱,受到挤压。四、利用外资前提下发展民族工业的协调对策(一)加强法制建设,完善发展环境,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国有资产的评估、名牌战略的实施、外商对企业控股以及对市场垄断均需要通过法律来规范。为此,应当建立有关产权交易的法规,使产权交易市场化、法制化;完善商标法,以保护民族名牌;建立相关的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法,以维护公平竞争环境。与此同时,借鉴国际经验,我国应进一步完善现行的外资管理立法,对外商直接投资作出限制性的具体规定,从而对外商直接投资进入该产业的行为和操作都有法可依。对于“超国民待遇”的问题,应该逐渐取消吸引外商直接投资的优惠政策,逐渐改为实行“国民待遇”,这实质上就是保证外国人和本国人在民事法律地位上的平等,避免外国人在本国获取高于本国人的不合理的特权,为企业发展创造公平竞争的条件。(二)实施名牌战略,创建企业文化,保护民族名牌 品牌作价入股易产生两种不良后果,即东道国品牌被外商替代利用或者合资结束后东道国企业需要付出惨重代价才能收回。因此,在合资谈判中就要坚持对本国品牌的所有权,合资企业可以有偿使用。应该采用多种方式,利用合资企业发展东道国品牌,可以采用联合品牌的方式,也可以采用不同的销售渠道采用不同的品牌的方法。对于企业文化的建设,中国的很多企业都重视不够,往往忽视对企业文化的积累,直接影响到民族工业的品牌形象,从而消磨了消费者信心,失去自身产品的市场。我国的民族工业应重点加强对企业文化的建设,建立使消费者信得过的品牌,创造出具有企业品牌效应的无形资产。(三)培养我国企业独立的技术开发能力 我国利用外商直接投资的基本思路之一是“市场换技术”,即通过合资建立我国企业独立的技术开发能力,只有这样,民族工业才能摆脱对外资的依赖,按照自己的发展思路不断壮大自己。目前,许多外资都只是将东道国作为一个加工厂,而将一些科研机构设在母国,这就很不利于合资企业的发展,国内企业会逐步沦为外资企业的附属品。从目前的市场看,已经有一部分的外资企业将科研机构设在东道国,但是这其中的含金量还是有待考察的,比例也是很有限的。所以,国内企业应该通过合资的方式真正的达到合资的目的,吸取外资企业的先进技术和生产能力,以逐步发展壮大。利用好外资的同时,更加需要加强的是我国的民族企业自身的科研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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