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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审计证据、审计依据 与审计工作底稿,审计证据、审计工作底稿和审计依据三者之间的关系,存货 盘点表 应收账款 函证回函 银行存款 银行对账单,会计准则 会计制度 其他相关财务会计法规,审计工作底稿,载体,第一节 审计证据,定义,注册会计师为了得出审计结论、形成审计意见而使用的所有信息。,内容,财务报表依据的会计纪录中含有的信息和其他信息,一、审计证据的涵义,二、审计证据的种类 按证据的外在形式分:,(一)实物证据 实物证据是指通过实际观察或清点所取得的、用以确定某些 实物资产是否确实存在的证据。 适用于各种有形资产,如现金、存货和固定资产。 可实现审计目标:真实性、完整性、估价、截至。 涉及管理层认定:存在与发生、完整性、估价与分摊。 缺点:不能证实所有权;对价值的判断不够深入。 证明力:较强,(二)书面证据 书面文件形式的证据,最主要的审计证据,也称基本证据。 审计程序:除观察外的所有程序 目标与认定:九个目标与五个认定均可实现。 按照来源可以分为外部证据和内部证据。 1、外部证据:由外部机构或人员编制 (1)直接递交给CPA 证明力最强。如:应收账款函证回函、专家证明函件 (2)由客户提交给CPA 证明力较强,但有变造的可能。如:银行对账单、购货发票 (3)注册会计师自己动手编制的各种计算彪、分析表,证明力强。 2、内部证据:由客户自己编制 (1)在外部流转,获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承认 如:销货发票、付款支票 (2)只在内部流转,如:会计记录、账薄、记账凭证 可靠性取决于内部控制的完善程度 在外流转过的内部证据证明力强于只在内部流转的内部证据。,(三)口头证据 口头证据是有关人员对CPA的提问做出的口头答复所形成的证据。 口头证据可发掘出一些重要线索,但需得到其他证据的支持,属于 辅助证据。 审计程序:询问 目标与认定:除机械准确性外所有的目标;五个认定 证明力:较弱 (四)环境证据 指对客户产生影响的各种环境事实。不属于基本证据。 1、有关内部控制情况; 2、客户管理人员素质、品德; 3、各种管理条件和管理水平。 审计程序:观察或询问 目标:总体合理性 证明力:弱,各种证据证明力强弱的比较: 书面证据强于口头证据; 外部证据强于内部证据; CPA自行获得的证据强于由客户提供的证据; 内部控制较好时的内部证据强于内部控制较差时的内部证据; 不同来源或不同性质的证据能相互印证时,证明力更强。,三、审计证据的特性:充分性 & 适当性 (一)充分性 充分性是指审计证据的数量足以支持CPA的审计意见。即CPA形成审计 意见应获取的审计证据的最低数量要求。 充分性主要与注册会计师确定的样本量有关。 (二)适当性 适当性是对审计证据质量上的规定。 适当性包括审计证据的相关性与可靠性。 1、相关性: 审计证据必须与审计目标及被审计事项相关。 2、可靠性: 审计证据应该如实地反映客观现实。 不同来源的审计证据可靠程度判断:类似于其证明力的强弱!,(三)关于审计证据的其他事项 审计证据的充分性和适当性密切相关。审计证据越相关和可靠,则 所需审计证据的数量就可减少;反之。 成本效益原则,CPA不能获取最为理想的审计证据时,可考虑以次 优证据来替代,如异地实物资产的审计方法的选择问题。 审计工作通常不涉及鉴定文件记录的真伪,如果在审计过程中识别 出的情况使其认为文件记录可能是伪造的或文件记录中的某些条款已 发生变动,注册会计师应当作出进一步调查 四、证据是否充分适当的主要考虑因素 (一)审计风险 审计风险是指报表存在重大错报或漏报,而CPA审计后发表不恰当审 计意见的可能性。 一般而言,审计风险越高,则支持CPA形成审计结论或意见的证据数 量就越多;审计证据的质量要求也越高。(正向),(二)具体审计项目的重要性 越重要的项目,CPA就越需更多的证据以支持其审计结论;对于不太重要的审计项目,可减少审计证据的数量。 如:存货和待摊费用、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 (三)CPA及助理人员的经验 CPA及其业务助理人员的经验越丰富,则他们越可以从较少的审计证据中判断出被审事项是否存在错误或舞弊行为,从而减少对审计证据数量的依赖程度。 (四)审计过程中是否发现错误或舞弊 一旦发现了被审事项存在错误或舞弊,则客户会计报表整体存在问题的可能性就增加。此时,CPA就应增加审计证据数量,以确保作出合理的审计结论和意见。 (五)审计证据的类型与获取途径 如果大多数审计证据都属于可靠程度较高的证据,CPA所需获取的审计证据数量就可减少;反之,审计证据的数量就应增加。,五、获取审计证据的审计程序 按审计程序的目的,可将注册会计师为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 据而实施的审计程序分为风险评估程序、控制测试(必要时或决定测 试时)和实质性程序。,六、审计证据的获取方法 (一)检查纪录或文件 (二)检查有形资产 (三) 观察 (四) 询问 (五) 函证 (六) 重新计算 (七) 重新执行 (八) 分析程序,七、分析性程序 1作风险评估程序,以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 强制要求 2当使用分析程序比细节测试能更有效地将认定层次的检查风险降至可接受的水平时,分析程序可用作实质性程序。 并不要求注册会计师在实质性程序时必须使用分析程序 3在审计结束或临近结束时对财务报表进行总体复核。 强制要求,八、审计证据的整理与分析 (一) 审计证据整理与分析的方法 (二) 整理与分析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第二节审计依据,一、定义 审计依据是注册会计师衡量审计对象公允性、合法性、一贯性的尺 度,是注册会计师据以提出审计意见、作出审计结论的客观标准。 二、审计证据的种类 评价经济活动合法合规性的审计依据 国家颁布的宪法、法律和各种财经法规 地方和主管部门颁布的财经法规 规章制度。 评价经营管理活动效益性的审计依据 预算、计划 经济合同 业务规范、技术经济标准 可比历史数据 评价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性、有效性的审计依据,三、审计证据的特点 层次性 相关性 时效性 地域性 四、运用审计依据应遵循的原则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原则 真实可靠原则 利益兼顾原则,第三节审计工作底稿,一、定义与编制目的 (一)定义 审计工作底稿是指注册会计师对制定的审计计划、实施的审计程序、获取的相关审计证据,以及得出的审计结论作出的记录。注意: 1、审计工作底稿形成于审计全过程 2、审计工作底稿有编制与取得两种形成方式 3、审计工作底稿包括注册会计师对审计工作的记录,亦包括注 册会计师取得的各种相关资料。 (二)编制目的 注册会计师应当及时编制审计工作底稿,以实现下列目的: 1提供充分适当的记录,作为审计报告的基础; 2提供证据,证明其按照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二、性质 存在形式: 审计工作底稿可以纸质、电子或其他介质形式存在。 包含的内容: 综合性的资料和对具体的审计外勤工作的记录等。例如: (1)总体审计策略、具体审计计划、分析表、问题备忘录、重大事项 概要、询证函回函、管理层声明书、核对表、有关重大事项的往来信 件(包括电子邮件),以及对被审计单位文件记录的摘要或复印件等; (2)业务约定书、项目组内部或项目组与被审计单位举行的会议记录、 与其他人士(如其他注册会计师、律师、专家等)的沟通文件及错误汇 总表等。 但不包括:已被取代的审计工作底稿的草稿或财务报表的草稿、对 不全面或初步思考的记录、存在印刷错误或其他错误而作废的文本,以 及重复的文件记录等。,三、审计工作底稿的种类 (一)审计工作底稿按其性质和作用分 : 综合类工作底稿:是指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计划阶段和审计报告阶 段,为规划、控制和总结整个审计工作,并发表审计意见所形成的审 计工作底稿。 如:审计业务约定书、审计计划、审计总结、未审计 会计报表、试算平衡表、审计差异调整表、审计报告、管理建议书、 被审计单位声明书等。 业务类工作底稿:是指注册会计师在审计实施阶段为执行具体审 计程序所形成的审计工作底稿。 备查类工作底稿:指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形成的、对审计工 作仅具有备查作用的审计工作底稿。如:被审计单位的设立批准证书、 营业执照、合营合同、协议、章程、组织机构及管理层人员结构图、 董事会会议纪要、重要经济合同等。,(二)审计工作底稿按其内容和使用期限分 : 当期档案:是指那些记录内容经常变化,主要供当期审计使用和下 期审计参考的审计档案。包括业务类工作底稿和综合类工作底稿的一 部分。如审计工作日记、试算平衡表、纳税申报表、盘点表、应收账 款账龄分析表、询征函、内部控制制度测试和评价表等在当期审计中 形成的资料。 永久性档案 :是指那些记录内容相对稳定,具有长期使用价值, 并对以后审计工作具有重要影响和直接作用的审计档案。包括备查类 工作底稿和综合类工作底稿中的审计报告、管理意见书及被审计单位 基本情况(包括各种规章制度)、企业章程、企业组织机构系统图、 各种业务处理流程图、内部控制制度副本等。,四、格式、内容和范围 (一)确定格式、内容和范围时应考虑的因素 1、实施审计程序的性质 2、已识别的重大错报风险 3、具体职业判断的范围 4、已获取审计证据的重要程度 5、已识别的例外事项的性质和范围 6、适用的审计方法和工具 7、其他 (二)审计工作底稿的要素:p 165 (三)审计过程的记录,五、工作底稿的归档 (一)归档期限:60天 1、完成审计业务:审计报告日后60天内; 2、未完成审计业务:审计业务中止后60天内。 (二)归档后对工作底稿的变动 1、一般情况下,审计报告日后不需要对审计工作底稿进行修改或增加。 2、如果在归档期间对审计工作底稿作出的变动属于事务性的,注册会计 师可以作出变动,主要包括: (1)删除或废弃被取代的审计工作底稿; (2)对审计工作底稿进行分类、整理和交叉索引; (3)对审计档案归整工作的完成核对表签字认可; (4)记录在审计报告日前获取的、与审计项目组相关成员进行讨论并取 得一致意见的审计证据。,3、无论修改或增加的性质如何,注册会计师均应当记录下列事项: (1)修改或增加审计工作底稿的时间和人员,以及复核的时间和人员; (2)修改或增加审计工作底稿的具体理由; (3)修改或增加审计工作底稿对审计结论产生的影响。 4、在完成最终审计档案的归整工作后,注册会计师不得在规定的保存 期届满前删除或废弃审计工作底稿。 (三)工作底稿的保存:10年 1、事务所应当自审计报告日起,对审计工作底稿至少保存10年。 2、未能完成审计业务,应当自审计业务中止日起,对工作底稿至少保存 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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