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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投资项目督查心得体会从 20*年 11 月份开始,党中央、国务院针对国内外经济形势的发展变化,及时果断采取了增投资、保增长、扩内需的政策和措施。此次新增中央投资项目资金投入强度高、节奏快、高强度、要求严,如何加强对扩大内需新增投资项目的监督检查,切实保证项目、资金用得及时、用得其所,使政府投资发挥应有效益,就显得尤为重要和紧迫。一、加强新增中央投资项目监督检查的实践和探索为确保了新增中央投资建设项目资金安全、透明、高效管理和使用,南城县纪委、监察局充分发挥职责,结合本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采取有力措施,促使中央新增投资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有效运行。截止目前,南城县扩大内需新增中央投资建设项目,共下达中央投资 3224.22 万元,地方配套 9220 万元,合计总投资12444.22 万元,均未出现违纪违法行为,充分发挥了新增中央投资的拉动作用。(一)公开透明,阳光操作,是加强对新增中央投资项目监督检查的基础公开透明,阳光操作,是保证扩大内需新投资项目的优质、安全、廉洁、高效的基础,也是充分发挥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扩大内需新增投资项目监督检查积极性的重要方式和途径。首先是在投资项目实行程序上阳光操作。每个项目的资金投放、工程招投标、物资采购、工程验收都实行公开运作,增强项目和资金管理的透明度,- 2 -把公开透明贯穿于新增中央投资和地方配套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使用的全过程。其次是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全方位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一是信息内容做到“细化” 。将扩大内需新增投资项目的类别、地点、个数、投资计划、资金来源、资金拨付情况,以及项目进展情况、完成的实物工作量、需要履行的相关手续等全部公开,公开的内容细致、真实、彻底;二是信息更新做到“及时” 。根据项目进展和资金拨付的进度,及时更新扩大内需新增投资项目的公开内容,真正做到项目进展到哪里,资金管理使用进展到哪里,公开内容就及时更新到哪里;三是信息形式做到“多样” 。在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网站设立“扩大内需新增投资项目和资金管理使用”公开专栏,畅通渠道,方便广大人民群众了解有关的信息和情况以及各级监管部门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向社会公开咨询、举报电话,加强新闻宣传报道等方式,使之始终置于人民群众、社会舆论的监督之下。(二)关口前移,全程介入,是加强对新增中央投资项目监督检查的根本南城县纪委、监察局将县本级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全部列入 20*年度重点督查对象,坚持“关口前移,重在预防,全程介入,严格监督”原则,会同县发改委、财政局、审计局选派能力强、业务精、作风正的专业人员,明确任务,把监察人员派到工程内部,着眼于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派驻人员一方面对工程招投标、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资金使用和管理、廉政行为等情况全程廉政监督,- 3 -使投资项目整个流程置于监控之下,形成全过程、全方位、零距离的跟踪监督体系;另一方面派驻人员积极抓好廉政建设,根据工程建设中的不同主体和不同阶段,有针对性地采取设立廉政宣传教育牌(横幅) 、印制廉政宣传册、播放廉政电教片、廉政提醒谈心谈话等多种形式,把廉政建设贯穿于工程建设全过程,不断筑牢项目建设人员思想防线,为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监督保障。(三)协调配合,以检促防,是加强对新增中央投资项目监督检查的关键加强对扩大内需新增投资项目监督检查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明确各有关职能部门的职责,既要分工明确,责任明晰,又要协调配合,发挥各自作用,形成监督检查的整体合力。一是迅速成立加强对新增中央投资项目监督检查统一的领导机构,将发改委、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有关职能部门纳入其中,并明确由纪检监察部门牵头负责。同时按项目隶属关系,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建立各地、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项目单位分级负责的监督检查机构,做到每个项目、每笔资金都有监督检查的责任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监督检查网络体系;二是纪委、监察局会同发改委、财政、审计等部门组成督查组,常规监督检查与专项监督检查、定期监督检查与明查暗访相结合,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走访等方式,重点检查项目落实情况及行政部门的履职情况。在检查过程中,对发现的问题,督查组当场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警示提醒和- 4 -批评教育并责令其限期整改;三是发挥监督合力,组织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察员等组成明察暗访组,实地察看,真正掌握新增中央投资项目管理和资金管理使用的第一手资料,根据察访情况和发现的问题汇总后,及时提出监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进行整改落实。通过以检促防,有效的促进了各项目单位管好用好新增中央投资项目资金,加快了建设进度,充分发挥了新增投资的拉动作用,并确保全部用于中央和省、市确定的民生工程、重大基础设施、社会事业、生态环境等重点领域。(四)快查严处,明确责任,是加强新增中央投资项目监督检查的保障有案必查,必责必究,在加强对扩大内需新增投资项目监督检查工作中具有很强的必要性和现实性。不有责必究,不迅速严厉查处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和资金管理使用中的违法违纪问题,教育就没有说服力,制度就没有约束力,监督就没有制衡力,检查就没有威慑力。我们坚持做到:一是强化资金管理的责任追究。严肃查处新增中央投资项目资金管理违纪违法问题,对发现有骗取、截留、挤占、挪用资金,或因工作不力造成资金损失浪费严重的,以及利用职务之便贪污、私分、以权谋私索贿受贿等现象的,发现一个查处一个,一查到底,决不手软,确保专款专用;二是对工程进展和质量问题开展责任倒查。要求各项目实施单位必须切实加强领导,确保工程进展和质量监管落实到人、明确具体责任。凡因工程进展缓慢或放松质量监管,导致新增中央投资项目未完成与国家规定的实- 5 -物工程量、出现工程质量问题的,纪委、监察局将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责任倒查,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三是将项目实施相关工作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规定全县各级各部门在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履行职责情况,将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考核。凡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认真履行职责、推诿扯皮、工作不力,造成重大失误、影响项目整体推进的;利用项目吃拿卡要行为、奢侈浪费的,按照有关规定从严查处,追究相关领导和直接责任者的责任。截止目前,南城县扩大内需新增中央投资建设项目,共下达中央投资 3224.22 万元,地方配套 9220 万元,合计总投资 12444.22 万元。全县新增中央投资建设项目未出现违纪违法行为,确保了新增中央投资建设项目资金安全、透明、高效管理和使用,充分发挥了新增中央投资的拉动作用。二、加强新增中央投资项目监督检查存在的主要问题我们在新增中央投资项目监督检查实际工作中也发现了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主要表现在:有的地方落实中央政策力度不够,项目前期准备不充分,工作进展缓慢;有的地方配套资金落实不到位,与中央投资计划要求不一致;有的地方项目管理不够规范,部门之间协调不够,难以形成合力;有的项目职能部门不认真履行职责、推诿扯皮现象时有发生,也有的项目工程质量监管不严,存在质量安全隐患。这些问题不及时解决,将直接影响后期项目的落实和效果。- 6 -三、加强新增中央投资项目监督检查的思考和建议新增中央投资及地方配套财政资金来源于人民、用之于社会,为了不使新增中央投资投资项目成为“豆腐渣”工程和腐败工程,针对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研究监督检查工作的新特点、新问题,更新监督检查理念,找准自身定位,牵好头,负好责。一是要统揽不包揽。组织不揽权,协调不越位,在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工作中,要通盘考虑,总揽全局,发挥各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形成齐抓共管、分工协作的监督格局。二是牵头不出头。根据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工作特点和职能优势,提出任务,落实责任,督促各部门抓好监督检查工作任务的落实;对各部门工作中遇到的阻力和困难,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的组织协调优势,认真负责地加以解决,为成员单位排忧解难。三是放手不撒手。既要放手让各成员单位履行各自监督检查职能,充分调动他们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纪检监察机关也要积极主动地依据党的法规赋予的职责、权力,大胆行使监督检查权,消除项目投资和资金管理使用中的薄弱环节,堵塞漏洞,对一些带共性的监督检查难点问题要认真研究、重点突破。要整合资源,形成监督检查合力,充分发挥人大、政协民主监督的重要作用。支持人大、政协运用会议、专题调研、视察、提案建议、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等形式加强监督检查;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的作用,在把握正确导- 7 -向,注重社会效果的前提下,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网络作用,正确引导、开展好舆论监督。四是监管不放松。要始终不放松“强化监管”这根弦,积极构建预防工程腐败网,做到“五个”到位:强化组织领导,工作责任落实到位;完善资金监管,项目资金使用到位;强化制度管理,重点环节控制到位;加强督办检查,项目进展实施到位;全程严防死守,违纪违规防范到位,确保新增中央投资项目的各项工程健康、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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