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预览内容
亲,该文档总共2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生产经营单位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要求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和培训计划的制定每年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内容主要包括企业组要负责人安全培训,安全管理人员培训,新员工三级安全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再教育和经常性安全教育培训,变换工种、转岗、复工教育,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等安全教育培训。培训时间,参加培训的人员名单,培训内容,培训考核方式等。具体内容可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而定。注:做好培训资料的存档工作,以便用以检查。培训内容:(一)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二)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三)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四)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五)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六)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七)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企业主要负责人学时: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32 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12 学时。培训内容:(一)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二)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三)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四)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五)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六)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七)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安全管理人员学时: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32 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12 学时。厂(矿)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一)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二)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三)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四)有关事故案例等。新员工三级安全培训新员工上岗前必须经过厂(矿) 、车间(工段、区、队) 、班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生产经营单位可以根据工作性质对其他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应急处置等知识和技能。车间(工段、区、队)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一) 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二) 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三) 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四)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五)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六)本车间(工段、区、队)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七)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八)有关事故案例;(九)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班组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一)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二)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三)有关事故案例;(四)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学时:24 学时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培训特种作业人员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特种作业操作证每 3 年复审 1 次,特种作业人员在操作证有效期内连续从事本工种 10 年以上,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经原考核发证机关或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同意,操作证的复审时间可以延长至每 6 年 1 次。生产经营单位应该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复审档案。其他从业人员再教育和经常性安全教育培训可根据工作性质进行安全培训,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应急处置等知识技能。变换工种、转岗、复工教育从业人员在本生产经营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 1 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车间(工段、区、队)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等安全教育培训生产经营单位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有关从业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
网站客服QQ:2055934822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