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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金融精准扶贫实施方案充分发挥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作为基本方略,坚持扶贫开发和经济社会发展相互促进,坚持精准帮扶和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开发紧密结合。下面是小编收集的 2016 年金融精准扶贫实施方案,欢迎大家阅读参考!【2016 年金融精准扶贫实施方案 1】为认真落实都发20164 号文件中共宜都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打赢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及都办文201617 号文件关于印发贯彻落实都发20164 号文件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发展的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精准扶贫、不落一人 ”为总要求,以全市 26 个贫困村为主战场,以建档立卡贫困户为主要对象,全面落实中共宜都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打赢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攻坚战的决定 ,围绕主导产业、特色产业发展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着力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运行质量,大力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辐射带动和引领作用,助推全市精准扶贫脱贫。二、目标任务采取招商引资、本市国家、省、宜昌市级示范社引领带动及结对帮扶等主要措施,结合贫困村实际,因地制宜指导组建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到 2016 年底全市 26个贫困村都要组建 1 个符合地方产业规划,产品具备名优新特,服务带动能力强,贫困户当年增收明显的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每个合作社应吸纳建档立卡贫困户 10 户以上为成员,特别是王家畈、姚家店、五眼泉、潘家湾等乡镇所辖的贫困村要组建和培育 1 家以上合作社和 6 家家庭农场;凡是纳入 2016 年“ 扶持 20 家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30家家庭农场提档升级”培育的新型经营主体都要积极投身精准扶贫脱贫工作,合作社至少联结 10 个以上贫困户且建档立卡,家庭农场至少帮扶 3 个以上贫困户且建帮扶档案;凡是参与精准扶贫脱贫的农民合作社要建立完善“三会” 制度、民主管理、财务管理及运行机制,贫困户成员盈余分配要高于其它成员 5%。三、工作措施1、选准产业组建培育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按照宜都市精准扶贫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的要求,各地要结合实际,以高效经作产业、优势畜禽产业、高效林业为重点,组建培育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组建合作社要有核心基地,家庭农场基地面积要达到 30 亩以上。2、规范提升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运行质量。组建和培育示范的社、场要健全内部机制,强化设立程序、运行投机、民主管理、财务核算、利益分配“五个规范” ,完善成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三会” 功能,使其成为引领贫困户脱贫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3、加强参与精准扶贫脱贫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指导与服务。推进和探索贫困村土地股份合作,推动农业规模经营发展;依法依规引导贫困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向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逐步形成“合作社+基地+贫困户”的扶贫脱贫模式。充分利用新型农业职业农民培训,切实加强合作社贫困户成员的技术培训,参训率达 100%,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指导新型经营主体品牌建设,产品质量追溯,互联网+营销创新,增加合作社、家庭农场当年收益,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成为贫困户增收的“助力器” 。4、切实抓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贫脱贫建档立卡基础工作。凡是国家、省、宜昌市、宜都市示范社都要建立专门的贫困户成员档案,成员账户,年度盈余分配及年度增收情况,建档立卡率达 100%;国家、省、宜昌市、宜都市示范家庭农场都要建立联系帮扶贫困户基本情况,帮扶措施,增收情况,建档立卡率达 100%。四、组织保障(一) 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农合办、经管站要成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助推精准扶贫脱贫工作专班,要把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切实抓好调查研究,选好产业,组建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切实解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精准扶贫脱贫工作的难点问题,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助推精准扶贫脱贫取得更大成效。(二) 强化辅导员制度。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辅导员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助推精准扶贫脱贫工作的战斗员和责任人。各地新型经营主体的辅导员要精心指导组建和培育投身精准扶贫脱贫的合作社、家庭农场,每月一次到社到场且记录在案,年内要为合作社、家庭农场办 2 件实事或争取一定的资金扶持。同时要做到“三清” ,即新组建的合作社、家庭农场产业结构、合作社贫困户成员建档立卡的情况要清楚;所辖乡镇的国家、省、宜昌市、宜都市示范社吸纳的贫困户成员账户,年度盈余分配及家庭农场结对帮扶贫困户增收的情况要清楚;新型经营主体的辅导员除切实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外,要严明纪律做到“清白” 。(三) 强化工作考核。市经管局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助推精准扶贫脱贫工作纳入全市农经工作考核主要内容。实行一季度一检查一通报,将通报情况报送各级党委、政府。【2016 年金融精准扶贫实施方案 2】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创新发展扶贫小额信贷的指导意见(国开办发201478 号)及石嘴山市 2016 年脱贫攻坚行动计划和平罗县 2016 年脱贫攻坚工作方案要求,为引导平罗县金融机构精准扶贫,切实发挥金融助力精准扶贫功能,不断提高扶贫工作实效,加快平罗县贫困村、贫困户脱贫致富步伐,推进扶贫工作取得新成效,现结合平罗县扶贫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为指导,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自力更生、开发扶贫”的方针,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石嘴山市有关扶贫攻坚工作部署和平罗县 2016 年扶贫攻坚工作会议及人民银行总行金融扶贫工作会议精神,坚持金融扶贫措施和财政、扶贫攻坚部门协调推进相结合,通过金融政策、金融产品以及金融服务创新为贫困户提供金融支持,增加贫困户收入,提高贫困户自我发展能力。二、基本原则平罗县金融机构将严格按照县委、政府关于扶贫攻坚工作部署,围绕脱贫目标,落实脱贫计划,统一工作步骤,强化工作措施,确保金融精准扶贫工作协调有序开展。(一) 坚持金融政策与财政政策相结合原则。以市场为导向,创新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以财政政策性扶贫资金为着力点,撬动银行信贷投入,充分激发扶持对象发展产业脱贫致富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为贫困户量身定制金融产品,完善金融服务,提供金融支持。(二) 坚持重点扶持与区别对待相结合原则。坚持重点扶持和区别对待相结合原则,支持贫困村主导优势产业和特色产业发展,积极为贫困人口、扶贫户和农村创业人员提供资金支持。加大对有发展意愿、发展基础和发展潜力贫困户的金融扶持力度,鼓励贫困户自主贷款、自主发展,优先扶持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小微企业和积极履行扶贫责任的龙头企业,带动贫困村、贫困户共同脱贫。(三) 坚持精准操作与风险防控相结合原则。完善思路、改进措施、创新方式,提高金融扶贫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各金融机构对已建档立卡的农户进行评级授信,并综合考量其资产及经营状况进行金融扶持。加强信贷风险防控,积极探索支农信贷与各类涉农保险业务的合作,鼓励建档立卡贫困户及其经营的产业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小额信贷保险”,拓宽“ 农业政策保险 +农业商业保险” 保障服务,建立贷款风险分散和化解机制,有效防范金融风险。三、工作目标通过持续推进金融精准扶贫工作,促进信贷投入总量较快增长,全县支农贷款增速高于去年同期水平,金融扶贫精准度不断提高,信贷分类定向投入持续增加,金融精准扶贫成效明显。期间,人民银行平罗县支行积极与上级行申请支农再贷款限额,各商业银行累计发放农村产权抵押贷款 4 亿元、其它支农扶贫贷款 3 亿元,助力石嘴山市、平罗县政府实现确定的 2016 年脱贫 5000 人左右、贫困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 3500 元左右,贫困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 5000 元以上,2017 年贫困人口全部脱贫的目标。四、重点任务(一) 实施货币政策工具使用精准扶贫。一是建立货币政策工具引导信贷定向扶持机制。坚持支农再贷款和扶贫再贷款投放与金融机构信贷定向投放扶持对象相结合,力争使货币政策支持再贷款投放量持续增长。涉农金融机构使用支农再贷款发放扶贫贷款总量持续增长,且比例不低于 50%。二是拓展再贴现票据种类,优先办理名单内行业或企业贴现,累计贴现率高于去年水平。三是全面落实差别化存款准备金动态管理政策,给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释放更多可贷资金。四是各金融机构要积极向上级金融机构争取信贷规模配置、授信政策倾斜等方面的支持,争取更多信贷资金投向扶贫区,为加快扶贫开发提供资金保障。(二) 实施特色信贷投放精准扶贫。提高信贷扶贫工作针对性,结合贫困对象开展特色信贷扶贫。一是精准产业发展扶贫贷款。对需要综合扶持的贫困户发放扶贫贴息贷款,解决贫困户产业发展问题。扩大扶贫贴息贷款规模,以到户贴息贷款和项目贴息贷款扶持贫困农户和龙头企业。二是精准集中供养建设项目扶贫贷款。对需要救助和集中供养的贫困户采取多种形式支持集中供养建设项目实施,通过财政扶贫资金与信贷资金的对接,确保集中供养建设项目如期实施,解决此类贫困户基本生活保障。三是精准助学创业贷款。对需要从教育入手治本挖穷根的贫困户发放生源地助学贷款和创业促就业贷款,解决扶贫对象的教育和就业、再就业问题。探索开展“创业+培训+信用村(户)”模式发放创业促就业贷款,提高贫困农户教育水平和就业能力。四是精准康复扶贫贷款。为需要康复救治的贫困户发放康复扶贫贷款和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解决贫困对象的救助保障问题。五是精准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完善小额信用贷款机制,提高低收入贫困户申贷获得率,确保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占比逐年提高。(三) 实施财金融合精准扶贫。加强财政政策与金融政策协调融合,推动整合各类财政奖补资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撬动作用。一是财政担保基金、互助资金与信贷资金相结合。充分发挥政策的叠加效应和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创新互助资金管理模式,完善金融扶贫配套措施,以财政担保基金、互助资金撬动银行信贷资金,增强扶贫投入力度,形成扶贫合力。力争到 2016 年底实现 50%以上的财政扶贫资金采用“担保基金+信贷”模式,撬动信贷资金5 倍的投入,弥补扶贫对象贷款担保不足问题。2016 年计划发展贫困村互助资金 400 万元,为 400 户贫困户发放贷款 2000 万元以上。二是探索开展信用贴息贷款模式。由财政部门拿出一部分扶贫资金,对金融机构发放的扶贫信用贷款实行贴息,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率。(四) 实施农村产权抵押精准扶贫。抓住平罗县被纳入全国 232 个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县和纳入全国 59个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县机遇,2016 年,人民银行平罗县支行将认真总结近几年来农村产权抵押贷款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协调相关职能部门,探索在贫困户、贫困村开展林权、小型水利设施、农业机械抵押以及经济作物、瓜果蔬菜等生物资产流转交易登记抵押业务,扩大贫困区农村产权抵押范围。同时,在全县积极稳妥地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有效解决贫困农户融资难问题。计划 2016 年发放农村产权抵押贷款 2 亿元。(五) 实施金融产品创新精准扶贫。金融机构要根据自身实际,因地制宜地探索开发适合贫困地区发展特点的特色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人民银行要创新开展“征信+信贷”模式,各涉农金融机构要探索开展“农业订单+信贷”、 “龙头企业+基地 +贫困农户 ”、 “企业+家庭农场”、 “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方式,创新金融扶贫融资模式。力争到 2016年底前实现以“农业订单 +信贷”为主的创新农村金融产品贷款余额达 1500 万元,年均增速超过 20%。(六) 实施农业产业链金融精准扶贫。充分发挥财政涉农资金引导和杠杆作用,鼓励引导龙头企业探索建立农业产业化发展基金,通过采取“政府扶持+龙头企业带动+银行信贷支持”模式,推动建立农业产业发展基金,形成农业“ 产业链、资金链、价值链”,解决农业产业发展融资难问题。要以农业产业化发展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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