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预览内容
第1页 / 共13页
第2页 / 共13页
第3页 / 共13页
第4页 / 共13页
第5页 / 共13页
第6页 / 共13页
第7页 / 共13页
第8页 / 共13页
第9页 / 共13页
第10页 / 共13页
亲,该文档总共13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石材铺装劳务合同ok3w_ads(“s004”);ok3w_ads(“s005”);篇一:石材铺装合同范本工 程 施 工 合 同建设单位:郑州市金水区第一中学施工单位:河南盛宇建安工程有限公司日 期: 年 月日工程施工合同发包人(全称) : 郑州市金水区第一中学(以下简称甲方)承包人(全称) : 河南盛宇建安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 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工程名称: 金水区第一中学铺贴荷兰砖工程 第二条、工程地点: 郑州市金水一中学院内 工程范围: 铺贴荷兰砖。第三条、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按实结算。 第四条、工程量 1860m第五条、施工前甲方应将地基上下和现场上的障碍物清理工作做好,做好三通一平。第六条、水电供应:由发包人提供一处接水接电的位置,并协助承包人办理有关手续,承包人安装计量表,并承担安装费用和水电使用费。2第七条、合同价款:按综合单价 95 元/m 计,工程造价为人民币 176700 元 (大写: 壹拾柒万陆仟柒佰元整 ) 第八条、质量标准: 合格第九条、工程款支付1、支票转账方式:此工程款必须转入乙方公司账户。、付款进度: 该工程施工前预付款为工程总造价的三分之一。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七个工作日内,甲方必须将剩余工程款一次性付清。第十条、承包人应保证安全施工,在施工中引起的各类安全事故责任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第十一条、保修期: 1 年第十二条、工程签订后,甲方应派专人为驻工地代表,做施工指导,乙方派专人为施工总负责人。在施工过程中,如甲方对工程施工有意见时,必须通过甲方驻工地代表,向乙方施工负责人提出意见,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否则造成停工、窝工、返工时,一切损失应由甲方负责。第十三条、 工程期限:本 工 程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全部竣工共计 个日历天。第十四条、工程验收:工程竣工后,乙方填写竣工验收报告送甲方,甲方应在五日内组织进行验收,未验收使用者,作为验收论。第十五条、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按期付款,乙方按期竣工。 本合同一式 肆份,双方各执 贰份,未尽事宜,双方(来自:WWw.Zaidian.Com 在点网) 另行协商。2第十六条、其它:甲 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乙 方:(盖章)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年 日月篇二:劳务分包合同(石材)编北京市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发包人: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海翔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承包人: 李东工程名称: 国家核电科研创新基地一期 I 工程室内装饰工程施工地址:北京市建设委员会二 00 二年发包人(全称):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海翔装饰材料材料有限公司承包人(全称): 李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建设工程劳务合作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 工程概况及承包工作内容1.1 工程名称:国家核电科研创新基地一期精装1.2 工程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未来科技城南区国家核电科研创新基地1.3 分包工作内容:国家核电科研创新基地一期 I 室内装饰工程四标段: 1#研发楼 一、二 层墙地面石材,共计M2,单价墙 地 。 范围包括: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施工内容除甲供材料以外的所有人材机、为完成本工程所采取的措施项目、与其它分包商配合、甲供材料装卸搬运、人工倒运材料、垂直运输、材料二次搬运装卸、现场所有临时设施搭拆租赁、文明施工、现场垃圾等清运、竣工清理、环保、安全保卫、成品保护等;甲方所供材料仅用做工程实体所需;以上范围的工作内容所涉及费用均已综合到各项综合单价中。第二条 作业人员承包人根据工程施工计划需要向发包人及时提供足够数量的作业人员,共约 10 名。第三条 合同工期本合同工程合同工期日历天数为 100 天。 (暂定)计划开工日期: 2013 年 3 月 20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13 年 5 月 20 日。第四条 合同条款4.1 单价:墙面干挂 m2 人民币 130 元, (含钻头、切片、胶) 。地面铺贴 m2 人民币 55 元。4.2 定额工以外发生的零星用工综合单价为 80 元/ 工日,此综合单价为包括公司提供外的所有人工、机具、材料、各项取费等全费用单价,用工工日以实际发生数额按公司规定书面签认资料为准。4.3 因不可抗力、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或安排任务不及时等原因造成的停工、窝工累计超过 8 小时的,此项可能发生的费用补偿标准已包括该合同价款内,不予另行增加费用,因此延误的工期,经现场负责人书面签认后可以顺延。4.4 对合同价款内容的明确: 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本合同总价中已包括按约定质量要求完成承包范围内所有施工内容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施工措施费、成品保护费、冬雨季施工费、临时设施费、现场经费、企业管理费、保险、防暑降温、福利交通、利润、规费、税金、风险费用等,以上费用同时已综合考虑了包括但不限于工程位置、周围环境、道路、交通、材料堆放场地、交叉作业等工程现状影响报价因素。变更工程量按实调整结算,除此之外合同价不做调整。第五条 合同价款的结算和支付5.1 结算、决算资料:5.1.1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工程施工图一份,承包人依据上述书面资料按本合同条款编制的施工结算书。5.1.2 承包人根据发包人下达的施工任务书或现场负责人的指令,安排作业人员完成作业内容,并取得有效的书面签证单据编制人工结算书。5.1.3 有效的书面洽商变更、现场签认资料等。5.2 合同价款的结算和决算:5.2.1 承包人应于每月 15 日向发包人报送本单位承包完成的合格工程量及进度款申请书,发包人给予核实、确认并共同履行月进度款书面支付手续。5.2.2 工程竣工验收结算后 15 日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完整的决算资料,发包人在收到决算资料后 15 日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并办理分包工程决算手续。5.3 合同价款的支付:5.3.1 本工程进度款为经发包人确认的当期合格工程量(焊钢架)的成后 7 日内支付至合同结算价款的 100%。5.3.2 合同价款的支付以银行转帐或现金方式的形式办理支付劳务费。5.3.4 办理支付的手续为:提交收款凭证,发包人须将填写齐全的、票据收款人为承包人全称的支票或现金交付给承包人指定的人员: 合同签字人 。第六条 安全施工、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处理6.1 安全施工:发包人、承包人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6.2 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处理:6.2.1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发包双方应采取紧急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全力组织抢救伤者,保护事故现场,如因抢救伤者必须移动现场设备,须作出书面记录或拍照。6.2.2 按照有关规定,发包人承包人应分清责任,由事故责任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6.3 对本工程的安全生产标准,双方约定如下: 遵守国家及北京市文明施工标准规范,无重大伤亡、火灾事故,轻伤事故低于 2(千分之二) 。第七条 工程质量、验收与保修7.1 工程质量应达到设计图纸要求及约定标准和质量目标。如图纸、发包人指令和国家及当地政府施工验收规范、标准之间有差异或不一致,承包人应在取得发包人书面认可后,以质量要求较高为施工依据。7.2 承包人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质量检验标准、施工验收规范和施工图组织施工。在施工中发现设计有误,须立即向发包人提出,取得文字变更洽商手续后方可继续施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窝工延误工期的,工期顺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窝工的,工期不顺延,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7.3 分包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及施工图为依据,自分包工程施工完毕承包人自检合格后向发包人提交完整的竣工验收资料后 28 日内,由发包人组织相关人员对分包工程施工内容进行现场验收并办理书面验收手续,验收不合格的由承包人自行整改直至工程验收合格,所需费用及损失由承包人负责。7.4 对本工程的质量标准,双方约定如下:遵照国家及北京市质量相关标准规范执行,质量标准等级为合格。第八条 工期延误8.1 对于以下原因造成完工日期推迟的,经发包人施工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因战争、动乱、自然灾害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等不可抗力; 设计变更且工程量增加的; 承包人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但仍未能从发包方获得施工必须的指示、工程材料、图纸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8.2 承包人应在上述情况发生后 14 日内,就延误内容和因此产生的经济支出向发包人施工代表提出书面报告,发包人应于 14 日内就延长完工日期和赔偿经济损失给予书面答复。承包人逾期未提出书面报告的,视为其放弃此项权利;发包人逾期未答复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其承认此事实。8.3 非因上述原因造成未按合同工期(合同工期包括合同约定可顺延的工期)交工的,双方约定:工期每延迟一天承包人向发包人赔付合同价款的 3 %(百分之三 )的违约金,并赔偿逾期竣工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第九条 文明施工9.1 发包人、承包人应严格执行北京市人民政府颁发的“施工现场管理暂行规定” ,加强科学管理,坚持文明施工。92 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9.3 对本工程的文明施工标准双方约定如下: 按照北京市文明工地标准进行施工作业。第十条 材料机具供应10.1 本工程由发包人提供的机械设备为: 详见清单10.2 由承包人自备的工具须其自行带入现场。10.3 承包人应遵守和执行发包人材料机具领用规定,对领用的材料、机具要与发包人共同清点,履行书面领、还手续,对借用的发包人的机具,要严格操作规程使用,加强维修保养。10.4 对本工程材料机具的使用、维护,双方约定如下:10.4.1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机具由承包人按照发包人管理要求限额领篇三:石材铺装合同范本 工 程 施 工 合 同建设单位:郑州市金水区第一中学施工单位:河南盛宇建安工程有限公司日 期: 年 月日工程施工合同发包人(全称) : 郑州市金水区第一中学(以下简称甲方)承包人(全称) : 河南盛宇建安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 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工程名称: 金水区第一中学铺贴荷兰砖工程 第二条、工程地点: 郑州市金水一中学院内 工程范围: 铺贴荷兰砖。第三条、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按实结算。 第四条、工程量 1860m第五条、施工前甲方应将地基上下和现场上的障碍物清理工作做好,做好三通一平。第六条、水电供应:由发包人提供一处接水接电的位置,并协助承包人办理有关手续,承包人安装计量表,并承担安装费用和水电使用费。2第七条、合同价款:按综合单价 95 元/m 计,工程造价为人民币 176700 元 (大写: 壹拾柒万陆仟柒佰元整 ) 第八条、质量标准: 合格第九条、工程款支付1、支票转账方式:此工程款必须转入乙方公司账户。、付款进度: 该工程施工前预付款为工程总造价的三分之一。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七个工作日内,甲方必须将剩余工程款一次性付清。第十条、承包人应保证安全施工,在施工中引起的各类安全事故责任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第十一条、保修期: 1 年第十二条、工程签订后,甲方应派专人为驻工地代表,做施工指导,乙方派专人为施工总负责人。在施工过程中,如甲方对工程施工有意见时,必须通过甲方驻工地代表,向乙方施工负责人提出意见,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否则造成停工、窝工、返工时,一切损失应由
网站客服QQ:2055934822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