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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调查报告关于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调查报告上半年,市就如何加强和改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问题开展了专门调研。总的感到,近年来,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在不断得到加强的同时,仍存在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成因调研中发现,当前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影响农村基层改革发展稳定的矛盾和问题仍然不少。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思想不够端正。有的基层干部摆不正与群众的关系,高高在上,更有极个别干部视不同意见的群众为“刁民”。一些乡镇领导干部有临时思想,“走读”现象比较普遍,不能安心农村工作。有的在选人用人上讲原则,看上面的“来头”、经济上的“块头”,个别地方甚至推崇“恶人治村”。目前,农村素质较高、能力较强的人大都外出务工,村委会选举只能是在留下的村民中“矮子里面挑高个”,“正的干不了,愣的干不长”。除部分人是为事业参选以外,相当数量的人是为权力、为钱财、为斗志、为面子参选。村两委班子不团结的现象多有存在,平时各搭各的台,各唱各的戏,甚至拉帮结派,争权夺利。二是工作不够扎实。当前,乡镇一些干部服务群众的本领不高,不熟悉党的农村政策,工作拿不出主见,处理问题偏离政策,进取精神差,创新意识弱。有的照抄照搬上级文件,凡事等上级领导安排,满足于上传下达,不愿解决实际困难。还有的不思进取,碰到难题绕道走,缺乏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致使地方经济长期得不到发展。有的则急功近利,好大喜功,搞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三是作风不够民主。有些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想问题、办事情,不从实际出发,而是从自己的主观意志出发,独断专行,盲目决策,发展经济靠强迫命令,调解纠纷靠粗暴压制,导致干群关系紧张。有的不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决定重大问题搞“一言堂”。有的办事不公开,怕“群众知道多了会找茬”,村务公开制度在相当数量的村徒有虚名,甚至有假公开、半公开的现象。四是守法不够自觉。有的村干部工作方法仍习惯于行政命令,工作态度生硬,个别的甚至殴打群众,激化了干群矛盾。有的处理问题主观臆断,无视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比如在审批宅基地时,不按程序申报,也不公示,未批先建或批少占多,或随意改变占地用途,出现乱占、乱建的现象。尤其值得警惕的是,近效村居“贿选”的态势已由几年前的“小恩小惠”发展到现在直接送钱或购物卡,由“一人贿选”发展到现在的“组团贿选”。这些人掌权后,首先想的不是如何为民谋利,而是把权力当作是“致富”的工具,加倍捞回“贿选”成本。五是为政不够廉洁。挥霍集体资财、公款吃喝、虚报假帐、随意开支、白条支出现象在一些村比较普遍。例如,有的村干部把集体资产经营的收入、土地补偿款等不上报、不入帐,逃避监管。有些村干部借为村跑项目、争取资金之机,“花集体的钱,办自己的事”。有些村干部不能秉公办事,而是凭感情、靠关系办事,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村干部非生产性开支居高不下,有的村干部一人有几部手机,有的轿车越换越高档,有的公款大吃大喝等。加强和改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建议笔者认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诸多问题之所以没有得到有效解决,虽然有基层干部自身的主观原因,但更重要的是体制机制不健全、现行政策缺陷等客观因素,给一些不良作风的滋生蔓延提供了土壤和条件。为此,要加强和改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可以从几个方面推进工作。推进落实村民自治。农村基层干部的许多作风问题都与农村的社会地位偏低有着直接关系。因此,应把落实村民自治、强化农民的权力主体地位作为改进和加强农村基层干部作风改进和加强农村基层干部作风的重要措施来抓。一是搞好村级直选。可由县级成立监督小组,吸收地方有威望的老干部、老教师、老党员参加,专门负责村级选举的全程监督。认真贯彻中办中办关于加强和改进村委会选举工作的通知,规范投票流程,严格执行回避、委托投票和流动票箱等制度。进一步细化“贿选”认定标准,健全相关,切实解决贿选、逼选问题。对搞贿选、逼选的,应严肃查处。不仅要确认当选无效,而且要在一定期限内禁止其再次参选。同时,加强民主教育,引导农村正确行使权力,不误选和乱选。二是培育农民自己的维权中。摆脱“左”的思想束缚,健全有关制度,采取依托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建立农民团体等方式,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引导农民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有序维护自身权益。三是正确处理“两委”关系。党支部不能凌驾于村委会之上,更不能取代村委会的职权。对党支部书记的确定,既要充分尊重全体党员的意愿,也要充分尊重全体村民的意愿,凡是直选出来的村委会主任是党员的,应该由其兼任党支部书记。四是实行村级重大事项全体村民民主票决制度,如果没有三分之二的绝对多数通过,就不能做出决定。深化县乡综合改革。应深化县乡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努力建设责任 1 2 下一页关于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调查报告第2 页政府、法治政府、服务政府和廉洁政府。应进一步深化县乡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综合考核评价制度,建立健全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基层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提高干部选拔任用透明度。鉴于乡镇的“一把手”与一个地方的风气关系极大,应积极引入竞争机制,尊重群众的选择权,大力推进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的直接选举,促使其对老百姓负责。坚持实践标准和群众标准,防止考察失真、“带病提拔”。压缩权力寻租空间。一是完善财务监管。严格村财乡管、村级财务集中核算制度。强化财务公开,明确村级财务公开的内容、时限、方式。建立村两委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规范村民理财小组的人员构成、职责权限、工作方式。二是推动集体土地制度改革的深化。参照林权制度改革的做法,将农村土地一包到底,至少 70 年不变。取消村自留机动土地不超过 5%的规定,将所有的土地全部承包到农户。三是进一步理顺村党支部、村委会和集体经济组织的关系。积极推进村级管理组织与经济实体分开,着力推进城市近郊村和经济强村股份制改革,将村集体资产净值量化确权到每个村民,使村民真正成为资产的拥有者、管理者和监督者。四是完善制度,探索推行由县或乡镇负责村级集体资产处置、资源开发公开竞价和招投标等事宜。加强干部作风监督。一是加大基层信访督办力度。建立领导干部接待农民来访制度,健全农村信访举报工作网络,规范办信接访、转办交办、督查督办等程序,完善责任追究制度。二是创新监督方式方法。不断完善监督机制,建立公众评价机制,注重评议结果的运用。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农村基层干部行为规范。积极推行农村干部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和函询等制度。二是坚决查处基层干部违纪案件。基层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主要集中在损害农民群众利益方面。纪检监察机关应采取切实措施,纠正农村土地承包、征收征用、旧村改造中损害农民群众利益问题,重点查处贪污、挪用、截留惠农资金的违纪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在新农村建设中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的行为。四是加强监督主体建设,进一步加强县级纪检监察机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充分发挥其监督职能作用。建立保障激励机制。要把关心爱护农村基层干部作为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激励保障机制,使他们干工作有劲头,干好工作有盼头。对基层干部应多肯定、多鼓励、多体谅、多支持,真情关怀、真心爱护。需加大对贫困乡镇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以县为单位统筹公务员工资与补贴,缩小收入差距。应制定政策,鼓励大学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工作,逐步改善农村基层干部的组织结构和知识结构。应鼓励曾经在党政领导岗位或领导机关工作,熟悉农村工作,具有领导能力,且有愿望发挥“余热”参加新农村建设的退休党员干部,通过组织注册认可,到村级党支部担任支部书记。可推行村干部星级考核管理制度,按照考核评定的星级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助。应积极探索选拔优秀村干部进入乡镇公务员队伍和担任乡镇领导的办法。应积极稳妥地推行村干部补贴不高于当地农民人均收入1.5 倍的政策,使村干部的经济补贴和社会保障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相适应。应注意引导社会舆论和新闻媒体客观公正地宣传评价农村基层干部,营造良好的基层干部作风建设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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