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预览内容
第1页 / 共9页
第2页 / 共9页
第3页 / 共9页
第4页 / 共9页
第5页 / 共9页
第6页 / 共9页
第7页 / 共9页
第8页 / 共9页
第9页 / 共9页
亲,该文档总共9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2017 年学校卫生监督科全年工作总结学校卫生工作的对象是正处在迅速生长发育过程中的青少年一代,而学生是处在长知识、长身体的时期,他们的学习、劳动、体育锻炼、生活等卫生问题都直接关系到他们的生长发育和身心健康,关系到他们成年后的体质,甚至关系到整个民族的兴衰。为了搞好学校卫生工作,贯彻学校卫生工作条例、 运城市 2017 年卫生计生综合监督工作要点(运卫监督函201737 号) 的精神和上级下达的任务指标,重点监督监测学校教学、生活环境,搞好健康教育,加强对传染病、学生常见病的预防和治疗,杜绝学校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新年伊始我科就结合我市实情制定了 2017 年学校卫生监督工作计划,现将全年工作总结如下:1扎实开展学校卫生卫生监督检查,防止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在校内发生为贯彻落实山西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学校卫生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运卫转发201729 号)文件精神,制定并印发了运城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关于开展学校卫生安全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运卫监所业字20171 号),并于3 月 11 日至 4 月 15 日期间在全市组织开展了对各学校、幼儿园传染病防控、生活饮用水、教学生活设施卫生、校内设2医疗机构为重点的学校卫生安全专项监督检查。共检查学校(含托幼机构)1428 所,其中托幼机构 686 所。市监督所直管学校(含托幼机构)24 家,其中托幼机构 1 家,中小学 13 所,职业高中(职高)、中等专业学校(中专)、技工学校(技校)和普通高等学校 10 所。此次专项行动,全市共出动卫生监督员 1423 人次,车辆 331 台次,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 1352 份,通过监督检查,规范了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督促各学校建立和完善了传染病防控制度,落实了各项防控措施,主要包括晨检制度、因病缺课登记制度、健康体检制度、以及传染病防治及预防接种等制度。重点对各学校教学环境、教学设施、学生校舍、生活设施、公共场所的配备等基本卫生条件的建设管理进行了监督,确保了学生优良的就学环境。最后在校医室的监管方面也进行了详细的监督检查,尽管各学校在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配备上的问题没能全面解决,但我们已将相关问题通报教育主管部门,力求多管齐下,确保广大师生就医安全。二、认真落实市 卫生计生委关于 2017 年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整治方案实施,于 4 月 15 日起,认真对直管 24 所学校及周边进行了专项整治工作,并于每月 5 日向运城市卫生和3计划生育委员会综合监督科上报工作情况及汇总数据。截至目前,共监督检查学校 52 次(所),对违规问题均提出限期整改的卫生监督意见,维护了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三、为做好 2017 年高、中考期间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并落实好运城市卫生计生系统高中考期间卫生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保证广大学生顺利参考,结合我市卫生计生系统实际,制定并下发了运城市卫生局卫生卫生监督所关于开展 2017 年高、中考期间学校卫生专项检查的通知(运卫监所业字20176 号)文件,6 月 1 日至 19 日,运城市卫生监督所对市区八所考点学校的卫生安全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此次检查重点监督了考点学校传染病防控卫生管理、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教室环境卫生等几方面内容。从检查情况看,我市考点学校总体卫生状况良好,各考点学校对传染病防控、饮用水卫生、预防保健工作都较为重视,建立了相关制度,但也存在不足,检查中卫生监督员对学校公共卫生及传染病疫情报告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了卫生监督意见,并督促学校及时改进,同时要求考点学校加强日常卫生管理,排除卫生安全隐患,特别是督促其加强教考场内环境的通风换气,空气和教学设施消毒工4作,避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切实保障考试期间参考学生的卫生安全。四、积极开展学校卫生“双随机” 专项监 督检查根据山西省 2017 年学校卫生国家监督抽检工作计划,以及国家“ 双随机” 任 务要求,全市共有任 务学校 177 所,其中普通高校 4 所、普通中小学 170 所,职高 2 所、特殊学校1,所任务完结率 100,完成 97.18,其中 5 所学校关闭。从监督抽检情况来看,学校教学环境整体达标学校有 148 所,合格率为 86,较为突出的问题是课桌椅配备和教室采光不达标,符合率为 87.2。学校传染病与常见病防控整体达标学校有 111 所,合格率为 64.5,突出问题是晨检记录、因病缺课及病因追查记录、预防接种查验记录符合率均不足70。学校生活饮用水管理方面,市政供水学校 90 所、自建设施供水学校 37 所、二次供水学校 45 所,其中自建设施供水水源地卫生防护合格率为 81,56.8学校配备消毒设备;二次供水学校蓄水设施消毒清洗率为 57.8。针对违法违规问题,已提出相应的卫生监督意见,要求学校限期整改。五、拍摄托幼机构预防性消毒方法微课依据山西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加强卫生计生监督网络培5训工作要求,我科室利用 6 月7 月学校放暑假的时间,策划拍摄了以托幼机构预防性消毒为主题的微课视频,期间查阅学习了托幼机构管理办法、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规范、消毒管理办法等大量法律法规及卫生标准,力求使该视频对下级卫生监督部门和被监督单位有指导性作用。由于我省未出台托幼机构消毒的相该卫生标准,我该微课视频在全省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微课大赛评比活动中未能获奖,但对我市的托幼机构卫生监督工作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六、开展学校卫生专项监督检查等三项工作进展情况督查2017 年 9 月初与公共场所监督科、饮用水监督科联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学校卫生专项监督检查、公共场所卫生专项监督检查、城乡供水单位专项摸排整治等三项工作开展情况督查活动,共督查了夏县、绛县、垣曲、稷山、新绛、万荣、河津等六个县(市、区)。学校卫生监督检查督查中发现较为突出的问题主要是传染病防控制度落实不到位、教学环境生活设施配备不符合标准、校内设医疗机构不符合规定三方面问题。纠其原因,主要有三:一是由于对传染病防控专业知识的缺乏导致的各项传染病制度在制订之初就不适合学校实6际情况,可操作性差,这些原因又是导致传染病漏报的直接原因;二是由于学校领导对学校卫生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导致的教学生活设施配备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由于学校学校领导以教学任务为重点,安排具体从事学校卫生工作的均为兼职教师,导致卫生监督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未能及时上报传达到学校主要领导,这是直接导致教学生活设施有损坏或者不达标需更换时,不能及时更换或配备;三是由于教育主管部门对学校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配备方面的滞后导致的学校内设医疗机构常年未能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以及学校未能按照 600:1 的比例配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七、学校秋季开学季学校卫生专项监督检查为切实履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职责,9 月 15 日至 10 月 30 日期间,我所下发了关于开展秋季学校卫生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并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此项活动,此次活动全市共检查各级各类学校 402 所,其中市直管学校 24 所,主要通过现场查看、现场提问、查阅资料、与负责人沟通等方式,对学校秋季开学的卫生工作进行了严格检查。此次重点检查了各中小学校、托幼机构的教7学环境卫生、住宿环境卫生以及公共场所卫生状况;学生生活饮用水情况,学校自备水、二次供水、分质供水的清洗、消毒和抽检情况;学校(托幼机构)卫生规章制度建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演练和报告制度;传染病防控管理,疫情报告制度及疫情报告人;新生入学健康体检档案以及预防接种证查验、补种记录。通过此次专项检查工作,进一步加强了学校教学环境和生活设施卫生监督管理,提升了学校教学和生活卫生状况,有序推进了开学期间的学校卫生安全工作。八、开展学校卫生综合监督管理评价5 月初至 9 月底开展为期四个月的学校卫生综合监督管理评价工作。评价工作在全市 218 所学校中进行,主要进行学校卫生综合监督管理评价,内容涵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传染病和常见多发病管理、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教室环境卫生管理(采光、照明、黑板照度、课桌椅符合率等)、生活环境卫生管理等内容。最终评价结果为 34 所优秀学校、173 所合格学校以及 11 所不合格学校。针对不合格学校存在的问题,评价时及时反馈,并认真指导相关负责人按照有关规定落实整改措施。卫生综合评价工作的开展将进一步改善8学校教学卫生条件和环境,及时消除学校存在的卫生安全隐患,为在校师生营造安全、九、组织实施规范全市学校卫生监督档案的活动由教育部门提供的全市学校(含托幼机构)共 2366 所,但在卫生计生综合卫生监督信息平台建库的只有 856 所,建设率仅为 36.2。为提高我市各级各类学校卫生监督工作质量和科学管理水平,加强规范化建设,促进学校公共卫生水平不断提高,市卫生计委与教育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规范全市学校卫生监督档案的通知,并于 11 月 29 日召开了全市学校传染病防控暨规范学校卫生监督档案活动工作推进会,该会议由运城市卫生计生委和教育部门联合召开,参会人员由 13 个县(市、区)卫生计生局、教育(科)局、卫生监督所及市直 36 所学校负责人共计 156 人,通过此次会议的召开使我市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及规范学校卫生监督档案的工作得到了有力推进,活动要求 12 月底完成,目的在于解决我市学校卫生工作底数不清不问题。十、明年工作重点今年每个阶段工作结束后,各县(市、区)卫生监督所都已将工作总结上报市卫生监督所学校卫生监督科进行了汇9总。明年我科室工作重点是每年 3 月、6 月、9 月常规工作任务完成之外,将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人员对各县区学校卫生监督与学校教学生活环境监测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将通报批评。 2017 年 12 月 4 日
收藏 下载该资源
网站客服QQ:2055934822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