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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运输局近三年行政处罚实施情况自查报告(一、行政处罚实施情况)为规范行政处罚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根据市政府法制办关于开展行政处罚实施情况自查的通知(铜府法 9号)要求,我局近3 年间实施行政处罚的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现汇报如下,请予指示。一、行政处罚实施情况行政处罚是交通部门一项具体行政行为,关乎到交通部门的执法形象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我市交通执法门类主要有9 类(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港口行政、海事管理、规费征稽、交通工程质量监督、航道管理)。依据的法律法规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安徽省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及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等。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及省交通运输厅的正确领导下,我局以建设法治交通为目标,以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为主线,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为核心,以加强队伍建设为抓手,做到了规范执法、有效监督、优质服务,交通执法工作成绩斐然,至201X年连续 16 年未发生 1起有过错的执法行为,获得了 201X 年全省交通执法评议考核第一名和全市依法行政知识竞赛团体一等奖,系统内多家单位获得全省交通依法行政示范单位。201X年至今年3 月底,全系统共办理行政处罚5979件(一般程序5721件、简易程序258 件),无移送司法机关案件;治超工作成效突出,从201X年至今年3 月份,共检测车辆约1 万多辆、卸载货物 3万多吨、出动执法人员7 千多人次,治理车辆非法改装工作取得良好成效,安徽电视台予以采访报道。二、制度建设及落实情况一)加强交通运输执法制度建设。为进一步推进交通执法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根据交通部及省厅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规范要求,结合交通执法实际,制定了XX 市交通运输局执法制度汇编一书,计4 大类 23 项制度,涵盖规范执法、队伍建设、政务公开、监督检查等方面,要求执法人员认真学习制度、牢记制度、遵守制度,不断提升执法水平。二)落实行政处罚主体公告制度。一是主体合法,交通系统执法单位都是由国家法律法规授权或委托,执法主体合法,具有行政处罚权;二是权限合法,各执法单位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关于主体、条件、范围、幅度等实体内容的规定,公平公正地履行行政执法权,不存在乱作为、不作为的现象;三是依据合法,按照行政处罚法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对照法律法规及局“三定”方案要求,扎实做好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监督、执法结果和当事人权利等 6公示制度;四是以做好交通执法形象“四统一”工作为契机,抓好了全系统 9个基层执法站所公示制度,使广大群众知晓交通执法权限并便于监督。 三)落实执法人员持证执法制度。按照交通部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规定和安徽省交通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严格落实执法认证制度,执法人员必须是国民教育系列大专以上学历且在编在岗,通过全省交通执法认证考试,才能取得交通运输执法证。近三年来,全系统有34名同志参加认证考试,32名同志通过了考试并办理了执法证。认真做好执法证年度审验及换证工作,每年对全系统执证人员进行审核,三年来共注销30个执法证件,吊销1 个执法证件。四)落实行政处罚程序正当制度。我局成立了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机构,大力推行查处分离制、罚缴分离制和责任追究制,做到处罚金额5000元以上等重大案件处罚,严格按照程序报批,由集体研究决定。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规定的简易程序和一般程序要求,在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告知当事人处罚的理由、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近三年来全系统无一起听证事项发生。五)落实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制度。根据交通部及省交通厅交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要求,制定了XX 市交通运输局季度执法文书评查制度,分4 个季度对县交通局、市公路局、市运管处等单位处罚文书进行检查,每个单位随机抽查 5份,检查结果在全系统通报。近三年来共检查了 200多份执法卷宗,制作了15 份通报。六)落实执法经费保障制度及收支两条线制度。我局严格落实执法经费保障制度,将执法经费单列,主要用于执法装备、执法宣传、执法培训以及执法形象建设等到工作,近三年来共投入了 70 万元用于执法工作。局属各执法单位也加大执法经费保障制度,近三年来用于执法工作的经费约在430 万元(其中:服装的经费就达136.25万元)。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按照安徽省交通行政执法规范的要求,严禁下达罚款指标或将罚款数额与评先评优相结合,当事人直接将罚没款上缴至指定银行,做到了收支两条线。三、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一是根据XX市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暂行规定和安徽省交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暂行办法等要求,按照“服务、教育、整改、处罚”原则,对公路、运管部门的处罚条文进行了细化,共计119条,全部量化到具体定额,并在铜陵日报及市政府网站上公示,解决了自由裁量权过大的问题。201X年,我局将运管、路政、海事港航及工程质监等单位自由裁量权基准汇编印制成书,印发各单位学习贯彻。同时,我局高度重视自由裁量权标准的落实工作,通过学习、宣传、检查等形式,要求各单位严格按照自由裁量权标准进行处罚。二是实施行政执法信息化查处分离工作,市运管处率先在全省开展行政处罚网上办理工作,避免了人情关系对交通执法工作的干扰,达到了查处分离、罚缴分离的工作目标,案件结案率和正确率均比以前有了大幅度的提高;市公路局投资 100余万元,在全省公路系统率先建成监控中心,实行24小时的监控管理,具有抓拍、监控、录像等功能,具备非现场执法功能,为科学开展行政处罚工作提供信息支撑。四、行政执法队伍情况一)执法机构现状。201X 年10月,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全省地方海事(港航)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皖政办57号),XX 市组建了“XX市港航(地方海事)管理局”,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正县级),将市交通运输局(港口管理局)的港口管理职责及原市地方海事局的水路运输、水上交通安全、航道管理、船舶检验等职责划入市港航(地方海事)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作为市政府组成部门,对市港航(地方海事)管理局实行行业指导。目前,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全市公路基础设施建设、行业管理、安全监管及公共客运管理等,内设 12 个科室、行政编制 23 个,实际在岗 23 人;下辖县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局、市运管处、市县乡处、市质监站等具有执法职能的事业单位。其中:县交通运输局属县政府组成部门,正科,负责全县公路、水路管理等职能,核定编制 35 人,实际在岗 35 人;市公路局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副县,依法保护全市干线公路路产、路权,核定编制438 个,实际在岗 281个;市运管处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副县级,职能是负责道路客运、货运、汽车维修、运输服务市场的监督管理,核定编制数 111人,实际在岗人数98人;市县乡处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正科,保护县乡公路、用地及附属设施,核定编制15人,实际在岗8 人;市质监站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正科,负责交通工程质量监督,核定编制 4人,实际在岗3 人。二)执法队伍现状。至201X年底,全系统有执法人员 301人(市交通局14人、县交通局47人、市公路局113 人、市运管处 95 人、市县乡处 7人、市质监站3 人、市大桥处 22 人);其中大专以上学历293 人,占持证总人数的97%,本科学历260 人,占执法人员总数的 86%。从现有执法人员学历来看,大多通过第二次学习拿到大专及以上学历;法律专业毕业的人很少,占总人数比例不到 10%。三)执法队伍的进人用人机制。一是严把准入关和监督关。从2006年起严格按照安徽省交通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进行资格认证,同时坚持抽考制度,由局法规科会同局监察室,按照不低于执法人员总数30%的比例,在全系统执法队伍中随机抽取人员,参加闭卷考试,不合格者暂缓年审3 个月,经补考不合格者注销执法证。加强对执法人员监督检查,对全市一线人员胸卡进行了规范;聘请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代表作为行风监督员,对执法工作进行监督。局机关由领导带队,每月对基层站所的执法风纪、执法行为进行效能检查。二是建立健全工作目标责任制。按照一级考一级、一级评一级的考评方法,对执法人员进行综合评价。对严重违纪违规的执法人员和评议不合格人员取消执法资格,调离执法岗位。近两年来有3 名同志,因考核不合格调离执法岗位。三是加强学习培训,出台了XX市交通运输局大规模培训基层执法人员实施方案,对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有计划、多层次地培训。按照请进来走出去的要求,有计划地安排有关执法人员去参观学习,邀请有关专家开展法律法规辅导讲座,以丰富知识、开拓视野、提高素质。近 3年来共培训 2000 多人次。四是大力推行文明执法。在交通行政执法队伍中推行交通行政执法忌语和交通行政执法禁令,将其编印成册,发到每名执法人员手中。成立了督查组,凡发现有违反执法用语和行为规范的单位和个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在交通执法单位中开展“微笑服务、温馨交通”活动,努力把交通部门打造成行为规范、权责明确、管理科学、监督有效的文明行业。五是加强执法文化建设。加强了思想政治教育,坚定执法为民、立岗为公的理想信念,要求行政执法人员以饱满的热情、旺盛的斗志,高标准严要求完成各项工作;培养廉洁高效的作风,自觉遵守各项纪律,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四、存在问题1、行政处罚案卷制作水平尚待提高。主要表现在案卷格式制作不规范,适用法律法规欠准确等。2、业务培训与实际工作有脱节现象。主要表现在执法人员的培训不能适应实际执法环境的需要,培训针对性不够。3、行政处罚金额过大,很难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幅度执行到位。如不具备资质从事道路运输的经营业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规定,可处以 3万以上 10 万元以下的处罚。在实际执法工作中,因为当事人难以承受如此高的处罚金额,致使处罚不能到位。4、执法体制不够健全。如市公路局、市运管处是法律法规授权部门,单位性质是自收自支性质,执法经费不足,难以保障大量繁重的执法任务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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