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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继续深入开展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 强化广告监测力度, 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从严惩治违法广告,积极营造健康有序的广告市场环境,根据市局 2013 年虚假违法广告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具体实施行动方案。一、整治重点(一) 以关系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和违法问题易法多发的药品、 医疗、 保健食品等广告作为整治重点,重点查处以新闻报道、 专家咨询等形式变相发布广告的行为; 使用患者、 公众人物、 专家名义做疗效证明的行为; 药品广告夸大功能、 保证疗效的行为; 医疗服务广告夸大功能, 保证疗效或治愈率等绝对用语的行为; 以会议、 讲座和体验等名义进行保健食品广告宣传治疗作用或者夸大功能的行为。 加大执法力度, 打击和遏止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广告。(二)以农药、种子、化肥、地膜等虚假违法广告为整治重点,重点查处以包装、装璜和说明书上使用 “高产冠军、 最抗倒伏、 产量最高、 质量最优” 或 “保证高产更稳定” 、 “绝对高效更安全”、 “农业专家推荐”、 “保险公司保险”、 “无害”、 “无毒”、 “无残留”等绝对化用语,打击坑农害农的广告行为,保护农民合法权益。(三) 以未经审查登记擅自发布各类户外广告违法行为为整治重点, 保护公平的广告市场秩序。二、整治对象(一) 广告主强化对广告主广告发布行为的监管, 及时查处广告主未经审查登记自行发布广告的行为, 未经审查登记擅自发布户外广告的按照 户外广告登记管理办法 从严查处。(二)广告经营者强化对广告经营者的监管,规范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和发布行为,督促广告经营者健全和落实广告管理制度,依法经营,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规定,拒绝设计、制作、 代事和发布虚假违法广告。对设计、制作、代理和发布虚假广告的广告经营者严厉查处,直至清除广告市场, 广告经营者每月 30 日前将所设计、制作、 代理和发布的广告名称、广告主、广告发布时间等向县工商局广告管理部门报送(附件 2)。(三) 广告媒介强化对广告媒介单位的监管, 构筑虚假违法广告的防范体系。 重点对户外广告位、电子显示屏、墙体广告、电视、广播和网络等媒介的监管。对户外广告位、电子显示屏等户外媒介实行备案登记制, 对未取得户外广告登记的, 应当拒绝其发布广告, 否则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三、整治要求整治时间从 3 月起到 12 月 31 日各工商所、 要加强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工作, 对在整治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认真研究解决,每月 30 日前将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和报表报送县局商广股。第二篇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 市政府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 进一步规范农村食品市场秩序, 切实解决农村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 根据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关于印发流通环节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件精神, 县局决定, 在全县流通环节集中力量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 按照县食药安委办关于农村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的要求, 紧紧围绕流通环节农村食品安全突出问题, 以保障农村食品市场消费安全为目标, 坚持防打结合、 标本兼治、 重在治本的原则, 突出重点, 严厉打击无证照经营食品、销售假冒伪劣食品、 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 进一步净化农村食品市场,迅速扭转农村食品安全监管薄弱局面, 强化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基础, 确保群众食品消费安全。二、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三、专项整治行动重点任务(一)以城乡结合部、乡(村)镇、校园周边、农村旅游景区景点为重点区域,重点查处无证无照经营食品,销售假冒伪劣食品,仿冒知名食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璜,严厉打击违法行为。(二) 以食品批发户、 集贸市场等市场为重点场所, 集中整治农村市场食品经营者的经营行为, 监督市场开办者和食品经营者严格落实内部食品质量管理制度, 规范食品质量市场准入行为,严把食品质量进货关,确保食品质量安全。依法监督批发市场、集贸市场、食品店等食品经营者,履行食品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确保依法规范经营。(三) 以农村商场、 超市和食杂店为重点单位, 监督食品经营者严格落实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和“票证通”制度,建立健全经营者自律机制。促使食品经营者切实做到不进、不存、不销假冒伪劣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四) 以重要节假日、季节交替、时令变换等为重要时节,集中整治农村食品市场销售不合格食品和过期食品等违法行为, 重点整治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过度包装、 虚假宣传及欺诈消费者等问题, 切实保障食品市场消费安全。 针对季节性、时令性食品保质期短、 易腐败变质的特点, 要加大监管力度, 严把食品质量准入关, 监督食品经营者按照食品标签标注的条件贮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五)以乳制品、食用油、食品添加剂、酒类、肉类、米面制品、糕点、火锅底料、速冻食品、儿童食品、民俗特产、节日礼盒等为重点品种,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仿冒、掺杂使假、有毒有害、 “三无”等问题食品违法行为。要加强临近保质期食品监管,严防过期食品“改头换面”后流入农村市场,确保人民群众消费安全。(六) 以全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的非食用物质和添加剂的品种为重点, 集中开展打击农村食品市场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执法检查。 要对重点区域、 重点场所、重点食品和重点食品经营者,集中开展执法检查行动,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和打击违法销售食品添加剂以及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四、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措施(一)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要按照本方案确定的六个方面的整治任务和重点,集中力量、 集中时间,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面大、 侵害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着力解决农村食品市场经营存在的突出问题。(二) 严格市场准入和规范食品经营行为。 要对农村市场各类食品经营主体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检查,对不符合条件的, 依法吊销证照或限期办理变更登记;对违法经营的,依法进行查处;对无证、无照经营的, 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协调下, 按照我局食品安全监管九项制度, 认真开展这次整治行动。 要认真贯彻 食品市场巡查监管制度 , 按照 “六查六看”要求, 将监管重心下移, 严格落实基层工商所食品安全日常巡查和属地监管责任制, 突出重点区域、 重点场所、 重点经营者, 采取增加巡查频次、 完善巡查内容、 提高巡查效能等措施,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违章行为,切实规范食品经营者的经营行为。(三)依法开展食品抽样检验。要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食品抽样检验工作制度 的规定和要求, 认真执行年度流通环节食品抽样检验计划, 以与农民群众日常生活消费关系密切的食品品种为重点, 加大农村食品市场抽样检验力度, 增加抽检批次, 提高抽检覆盖面。 要加强对食品抽样检验结果的综合分析和利用, 严格信息管理, 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相关职能部门促进源头治理。 要监督食品经营者严格落实法律法规的规定, 对发现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 立即停止经营, 配合生产者落实食品召回制度。 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退市后的跟踪监管,严防再次流入市场。(四) 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行为。 要强化案件查办工作, 尤其要抓好对农村食品市场大要案件的排查和督办工作。 对大要案件要挂牌督办, 限期办结。 同时要严格办案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严肃执法纪律, 既有效惩处违法行为, 又依法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食品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五) 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 要针对农村商场、 超市、 批发市场、 集贸市场和食品 (杂)店经营食品的不同特点和不同经营管理状况, 有针对性地采取分类监管措施, 切实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执法效能。五、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步骤(一)动员部署阶段( 3 月 15 日 -3 月 25 日)各工商所要结合实际制定整治工作方案, 召开专题会议, 对整治工作进行安排, 明确工作目标、工作步骤、工作责任,确保整治工作全面开展、有序推进。(二)集中整治阶段( 3 月 26 日 -5 月 26 日)3 月 26 日 -4 月 9 日为自查自纠阶段,各工商所要开展对食品经营主体的宣传教育,督促其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认真开展自查自纠。 4 月 10 日 -5 月 20 日为集中整治阶段, 县局将组织力量集中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着力解决农村食品市场突出问题。(三)总结验收阶段( 5 月 26 日 -6 月 15 日)对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进行总结、验收,并报送相关总结报告。六、专项整治工作要求(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工商所务必高度重视, 提高认识, 要充分认识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进一步增强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紧迫感、 责任感, 结合完成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其他工作任务, 切实把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作为市场监管工作的重点,抓紧抓好,抓出成效。(二)严格责任制度,加强协作配合要进一步落实属地监管领导责任制, 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开展整治行动, 要将监管重心下移, 把日常监管的任务和责任落实到基层, 落实到基层执法岗位, 落实到网格责任人。对整治不力,巡查不到位,出现食品安全隐患等责任问题,将按县局目标责任考核管理规定 和有关责任追究规定严肃追究其责任。 要加强工商机关内部机构之间以及与质监、 农业、商务、食药监、公安等有关职能部门协作与配合,发挥整体优势,形成监管合力。(三)加强宣传工作,努力营造良好舆论环境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引导和舆论监督作用, 广泛宣传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开展的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 引导新闻媒体加强正面宣传和客观准确报道, 重点宣传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进展、 成效和典型经验, 支持新闻媒体开展舆论监督, 为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营造良好氛围。第三篇2014 年全系统法制工作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统领,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和市局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以加快推进法治工商建设为目标,坚持完善行政执法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改进执法监督模式, 全力推进全系统法制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为工商行政管理事业的改革和长远发展提供法治保障。一、加强法制培训宣传,提高队伍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一)认真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按照“六五”普法规划要求,进行板块式普法,全系统干部职工要正确处理服务与发展、市场监管和依法行政的关系,自觉学法、守法、用法。加强对外法制宣传,采取多种形式加强与经营者、消费者的法律互动。(二)按照“五型五化”机关建设的要求,认真抓好系统执法培训。进一步加大监管执法人员的法学基础理论和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培训力度, 不断探索和创新执法培训方式方法,完善学法考试考核制度,提高队伍整体素质。按照“什么弱强什么”的思路和“小型多样、注重实效” 的原则,进一步加强执法人员的执法技能训练, 努力提高执法人员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二、健全完善落实相关制度,努力提升执法效能(三) 全面推行案件主办人制度。落实执法责任, 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 认真履行监管职责,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能。(四) 全面推行行政处罚决定书说理性改革, 规范说理式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制作。 同时,增强行政处罚文书的规范性、针对性和完整性,提高行政处罚文书的制作水平和质量。(五) 全面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行为。 按照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 (试行) 和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基准 (试行) 的标准、要求, 进一步强化对自由裁量权的规范制约, 增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的公开性、 合理性和规范性。三、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六) 强化层级监督,推行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做好执法检查、行政复议等工作。在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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