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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7县环境保护局 2017 年工作总结及 2018 年工作思路根据县政府工作部署要求,现将有关工作思路情况报告如下:一、工作总结(一)环境质量情况截至 2017 年 10 月,我县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良好,全县 14 个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 100%;主要河流霍口溪、南溪(烟厂桥断面)水域功能达标率 100%;近岸海域水质较往年有改善,花园溪浊度达标率 82%,兰水溪浊度达标率 96%。空气质量持续保护优良,1-10 月份我县空气质量指数为 3.18,城区空气质量达到空气质量二级标准,二级以上天数为 298 天,达标率为 98.01%。一级达标天数157 天,占 51.59%,二级达标天141 天,占 46.41%。(二)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情况根据罗源县饰面石材企业关停后生态环境长效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意见 (罗政综20173 6 号)文件要求,加强石材企业、矿山关停后日常巡查监管工作。全面完成2016-2017 年 214 家生猪养殖场拆除工作,并加强巡查监管,杜绝养殖回潮。编制完成罗源县花园溪考核断面水质达标方案 、 罗源县兰水溪考核断面水质达标方案 、罗源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并颁布实施。 罗源县起2 / 7步溪小流域水质达标方案编制完成初稿,经专家评审修订后,将提交县政府审议颁布实施。加强饮用水源地环境监测,对县级饮用水源每月进行一次监督性监测,对乡镇饮用水源每季度进行一次监督性监测,监测结果均达 100%。(三)大气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情况严格组织实施提升罗源县环境空气质量行动计划2017 年度实施方案和罗源县轻微污染天气应对办法 。一是加快推进燃煤锅炉整治工作。目前,开发区 12 家燃煤锅炉企业 22 台锅炉,17 台锅炉完成淘汰或改燃工作,5 台锅炉已停用。二是黄标车淘汰工作。截至 10 月 31 日,共计淘汰黄标车 85 辆,已完成全年任务。三是全面推进重点行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钢铁企业烧结(球团)机烟气脱硫旁路全部拆除,除尘设施全面升级改造,实现“一机一塔”脱硫模式,完成 35 个点位烟气在线监控设施安装,并与在线监控平台进行联网,实时掌握污染物排放情况。露天堆放的煤堆、料堆场全部落实防风抑尘设施,港区企业全面实现“净车出厂” 、“净车出港” 。(四)金港工业区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情况一是抓好企业环境问题整改。省、市、县三级环保部门进一步强化对重点企业监察执法,继续督促企业完成剩余环境问题的整改,促进企业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原经省督3 / 7导组认定 111 项整改任务,现已整改完成 106 项,完成率95.5 %,还有 5 项环境问题因整改难度大或整改时限较长未能按时完成整改。二是突出抓好疏港公路粉尘污染治理。通过督促企业建设完善“净车出厂”设施,规范管理,修复受损道路,严格车辆“三超”治理,安装视频监控实时监控等措施,疏港公路金港段尘土飞扬情况基本消除,金港工业区企业及周边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五)环境执法监管情况启动了“清水蓝天利剑行动” ,采取不定时间、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直奔现场、直接检查的方式,全面深入排查环境违法问题和环境风险隐患,确保各类突出环境问题依法查处到位、整改到位。2017 年至今,共检查企业1072 家次,对宝钢、亿鑫、闽光、能源、华东船厂、南珊、恒泰置业、万豪三期工程、盛鑫锋生态禽业、中森畜牧、东泰农牧等 25 家企业进行了约谈,全县共立案处罚环境违法案件 48 起,下达限期整改通知 39 份,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70 份,总共处罚款约 260 万余元。同时我局完善了 12369 投诉热线处理机制,24 小时受理群众投诉,做到件件有回应,事事有着落,较好地维护了群众权益和社会稳定。2017 年 1-10 月共受理污染投诉件 349 件,查处349 件,办结率达 100%。(六)迎接中央环保督察工作情况4 / 7督察期间,我县收到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 44 件信访投诉件和 12 份档案调阅通知单,均已按期完成反馈与报送工作,无退回件现象。针对根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我县已成立以县委书记为组长,县政府县长为常务副组长,县政府各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县直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担协调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等工作。我局代拟了罗源县贯彻落实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并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县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待印发实施。二、存在问题主要是:一是小流域花园溪、兰水溪水质还不稳定,时有浊度超标现象。虽然我县石材行业已全面关停,但遗留下的厂区内部环境、经雨水冲刷后的石渣废水、渣场、下脚料加工场、畜禽养殖、河道非法采砂、农耕活动、工程建设等面源污染问题依然存在,不容忽视。矿山恢复及覆土绿化工作仍未全面完成。二是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任务艰巨。金港工业区重点企业污染物排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台商投资区、滨海新城等建筑施工及渣土运输扬尘,垃圾焚烧、城区燃放烟花炮竹、烧烤与餐饮流动小摊贩燃煤等产生烟尘(油烟) 、二氧化硫污染等问题依然突出。三是金港工业区环境问题依然突出。虽然经过5 / 7整治解决了大部分环境问题,但与群众要求差距还是大,化解矛盾困难增大。金港工业区钢铁企业环境污染问题仍有5 项问题因整改工程量较大、整改时限较长未能全面整改到位。三、2018 年工作思路(一)切实开展流域大整治,确保水环境安全。贯彻落实好“水十条”,按照罗源县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 、 罗源县饰面石材企业关停后生态环境长效监督管理工作实 施意见 、 罗源县花园溪考核断面水质达标方案 、罗源县兰水溪考核断面水质达标方案 、 罗源县起步溪小流域整治方案以及环境保护“一岗双责”及“河长制”工作要求,巩固流域整治成效,继续保持高压态势,有效推进石材行业退出后环境生态恢复治理工作,提升流域水质。推进禁养区外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及养殖专业户标准化改造和全过程治理。(二)强化大气污染防治,进一步提升空气质量。继续实施罗源县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梳理突出问题整改清单,完善大气污染防治责任考核机制,继续推进道路运输扬尘、燃煤锅炉、餐饮油烟、烧烤大排档、焚烧垃圾、黄标车淘汰、钢铁行业粉尘治理等大气污染整治专项行动。加强钢铁企业脱硫设施和除尘设施运行情况监 管,确保设施正常运行,稳定达到颗粒物排放行业标准及特别排放限6 / 7值要求。督促金港工业区内港口企业加强对露天堆煤场、料场、工业废物堆场等场所扬尘污染控 制,减少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督促临港企业和石材企业正常运行“净车出厂”设施,规范内部管理。推动相关部门做好春节期间禁燃区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和渣土运输车密闭加盖规范管理工作,完成年度“黄标车”淘汰工作,全面取缔无油烟净化设施的露天烧烤摊点,加强对城区流动摊贩监管,有效提升我县空气质量。(三)全面开展土壤环境整治,进一步强化危废管理。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 。推动建立土壤保护监管体制,切实摸清土壤污染底数,明确土壤环境保护优先区域。加强工业污染场地环境风险管控,开展已转产、搬迁、关闭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排查,建立完善的污染场地清单数据库,强化污染场地开发利用的监督管理,实现分类管理、分级控制。加强危险废物监管,深化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严格危险废物规范处置,加强对危险废物产生、储存、转运等各环节监管。(四)落实金港工业区企业环境问题整改,改善周边环境。继续配合省、市环保部门进一步督促钢铁企业剩余 5项问题整改到位,特别是要督促宝钢德盛公司严格按照省环保厅批复的三年行动规划进行整改。创新环境监管方7 / 7式,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通过组织钢铁企业内部签订环保责任状、企业之间相互参观学习、交流经验等方式,完善企业环保设施建设和规范管理水平;通过学习交流方式,提高执法人员钢铁行业业务能力,帮助指导企业加强日常环境管理;同时利用好脱硫差别电价政策,鼓励企业加大环保投入。(五)加强环境执法监管,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继续坚持铁拳治污、铁规执法,始终保持对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的高压态势,严格依法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信息公开等行政手段,有效震慑违法排污行为。完善水、气等污染源环境监测体系建设,构建科技监控与人工巡查执法相结合网格化监管系统,实现环境执法有效、有力。(六)推进网格化体系建设,确保环境管理全覆盖。健全网格化管理机制,建立“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环保网格监管体系,制定工作流程,保障各级网格的高效运转。充分运用环保移动执法系统、水气环境质量自动监控、企业排污在线监测、综治网格摄像探头等先 进设备,强化环境监管,确保不留死角、不存盲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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