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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农民工工伤保险调研报告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我县高度重视高风险行业农民工工伤保险工作的调研工作,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及时成立调研组,并组织人员开展了对高风险行业农民工工伤保险工作的调研工作。现将县的社会保险工作总体情况和开展高风险行业农民工工伤保险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一、XX 年我县社会保险工作的总体情况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市、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及上级业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以贯彻落实市劳动保障工作会议精神和年初社保工作会议制定的工作任务为目标,围绕非公经济参保扩面等重点工作,以服务全县经济发展、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为宗旨,坚持以人为本,强化民本意识,突出重点,狠抓落实,经过全体职工的努力,全面完成了 XX 年的各项工作。社会保险费征缴和清欠工作有了新的突破。在准确核定缴费工资基数,为地税部门及时提供征缴计划书的同时,协助其抓好征缴清欠工作。XX 年企业养老保险费收入合计2611.75 万元;征收当年保险费 1608.94 万元,征缴率为计划数 1820.35 万元的 99.87%,共支出基本养老金 1940.06万元,年末累计基金结余 4549.34 万元;应征工伤保险费293.73 万元,实际征收 301.90 万元,完成计划数的102.78%,共支出工伤基金 223.92 万元,年末累计结余工伤基金 238.95 万元;应征收生育保险费 71.91 万元,实际征收 69.31 万元,完成计划数的 96.38%,共支出生育保险基金 22.16 万元,年末累计结余生育基金 129.40 万元;征缴农保基金 161.83 万元,支出 7.15 万元,年末累计结余农保基金 826.73 万元。社保覆盖面不断扩大。到目前为止,有 69 户单位进行了养老保险登记,有参保职工 7699 人,实际参保 5250 人,其中:个体、自谋职业、灵活就业人员 1146 人,新扩面361 人,完成了市局下达的 260 人扩面任务的 138.85%,同时,进一步加强了对个人帐户的管理,认真清理和核实职工养老保险档案,做到了规范管理,个人帐户管理合格率达 100%;参加工伤保险的单位有 130 户 14353 人,其中高风险企业 72 户 10321 人,新扩面 2073 人;参加生育保险的单位有 58 户 4032 人,其中新扩面 827 人,完成扩面计划数320 人的 258.43%;农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有 8569 人,其中新扩面 456 人,完成了市中心下达的 450 人的扩面计划的101.33%。社会保险覆盖范围的扩大,进一步拓展了社会保险资金的征收渠道,壮大了社保基金。参保人员流失得到有效遏制。今年,共为 1146 名个体、自谋职业、灵活就业人员及断保人员接续了社保关系,从而走出了“这边进、那边出”的怪圈。两个确保得到进一步巩固。确保了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按时足额。我们与银行、邮局等社会服务机构相互配合,不断完善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管理,有效地保证了离退休人员就近方便,一分不差地领到养老金。共发放 1518 名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1955 万元;发放 189 名“先养后退”人员退养生活费 223.06 万元;实行了社会化发放,社会化发放率达 100%,从未发生过拖欠现象。另外,按上级有关政策,完成了企业离休干部和退休人员的待遇调整工作,及时调整了养老金标准。使广大离退休人员深切体会到了党和政府的关心,享受到了社会发展的成果。认真开展社会保险稽核工作。为维护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的严肃性,按照市、县的统一安排,深入到企业进行现场稽核,共对 30 户参保单位 2700 名职工的缴费情况进行了核查,稽核面达 43.48%,完成了市中心下达的稽核任务。各项基础工作扎实。一是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水平不断增强。认真执行基金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制度,与财政、税务、银行等单位密切配合,共同管好社会保险基金,保证每笔基金都能及时入帐、转储及支付。同时配合审计部门对经办的各项保险基金进行了专项审计,确保了社会保险基金安全。二是离退休人员的管理不断规范。完成了企业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工作,开展了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我县应进入社区管理的企业退休人员 1819 人,实际进入 1819 人,社区管理率达 100%;社会化管理率达 100%。组织县城 5 个社区开展了企业退休人员敬老节文艺演出活动,开展了其它社管服务工作。出台了县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实施细则并进行了广泛宣传,且做了实施前的准备工作。二、高风险行业工伤保险工作的开展情况我县的工伤保险工作,在省厅和市局的正确领导下,县委、政府高度重视,全局以让更多的人享受社会保障为目标,切实维护弱势群体的权益,不断加大工伤保险的工作力度,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特别是从工伤保险条例颁布实施以来,进一步抢抓机遇,着力推进了工伤保险工作。按照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劳动保障部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文件的通知及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转发劳动保障部关于进一步推进矿山等高风险企业参加工伤保险工作文件的通知要求,我县与煤炭、安全等部门密切配合,于 XX 年对矿山企业进行了摸底调查,并对工伤保险条例做了大力宣传,XX 年 10 月正式启动了矿山等高风险企业农民工纳入工伤保险工作,当年就有 50 户煤矿 2781 人纳入了工伤保险范围。至 XX 年底,参加工伤保险的高风险企业达 58 户 8248 人,当年征缴工伤保险基金 301.90 万元,支出 223.92 万元,年末累计结余工伤基金 238.95 万元。以下是我县 XX 年至 XX 年高风险企业参加工伤保险相关数据统计表:从参保情况看:XX 参保人数是 XX 年的 260%,基金收入是 XX 年的 318%;XX 年参保人数是 XX 年的 114%,基金收入是 XX 年的 131%。可以看出,矿山等高风险企业农民工纳入工伤保险,扩大了工伤保险的覆盖面,也增大了工伤基金的总量,保障了全县参保单位职工工伤、工亡及遗属待遇的正常发放。从工伤情况看:XX 年工伤是 XX 年的 325%,工亡是 XX年的 4 倍,遗嘱人数也是 XX 年的 4 倍,基金支出是 XX 年的 160%;XX 年工伤是 XX 年的 264%,工亡是 XX 年的 150%,遗嘱人数是 XX 年的 125%,基金支出是 XX 年的 179%。从就医情况看:XX 年人均住院天数是 XX 年的 51%,人均医疗费是 XX 年的 61.6%;XX 年人均住院天数是 XX 年的107%,人均医疗费是 XX 年的 72.4%。可以看出,工伤人数逐年成倍增加,人均报销数额逐年减少,说明他们参加工伤保险后,大小工伤都进入,轻工伤数额增多。从基金运行情况看,基本达到了“以支定收,略有结余”的要求,基金运行总体平稳,业务操作规范,财务核算准确,待遇支付符合规定,对维护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和促进社会的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其主要做法有:大力宣传,营造声势,为推进工伤保险创造良好氛围。工伤保险条例颁布实施以来,随着参保企业范围的不断扩大,对工伤保险工作认识也逐步提高了,具体做法是:我们结合安全生产形势,从建立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入手,把维护弱势群体的利益上升到密切政府与群众关系的高度来抓,为促进此项工作,加大了宣传力度,一方面通过新闻媒体、发放宣传材料、组织知识竞赛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另一方面,针对部分企业业主认识不到位,认为参加工伤保险会使人工成本增加,加重企业负担,交纳工伤保险“不划算”的思想,组织人员上门做矿主的工作,从工伤无过错赔付到劳动能力鉴定等方面进行宣传,逐步使业主意识到参加工伤保险的好处,逐步使职工意识到参加工伤保险是平安致富的必经之路。三是帮助企业算大账、算长远账,用贴切典型的事例教育引导,从企业的长远生存与发展看问题,算工伤保险分散风险、互利互惠的社会大账,使企业业主理解社会保险的不可替代作用,了解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的不同效果。通过采取有效措施,有力促进了企业的参保积极性和主动性。依据政策,严格程序,切实保障参保职工待遇。一是认真做好工伤认定工作。成立了工伤认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受理工伤职工的申报和调查核实、因工受伤职工的工伤认定工作。在事故处理中,一方面对企业申报工伤事故进行规范,要求企业在事故发生后 24 小时内书面或电话报告事故情况,并及时填写相关表册和报送有关材料;另一方面,对申报的工伤事故,尽可能在 12 小时内组织人员做好勘验调查,并在规定的时效内进行工伤认定,使工伤认定工作做到法制化、规范化和程序化。二是严格程序,按时支付工伤待遇。参统企业在报送工伤事故报告时,由企业把相关情况报社保经办机构备案,在工伤认定结论未下达前,先由参统企业垫付医疗费用,待工伤认定结论下达后,由参统企业持相关证明到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报销费用;对工伤认定结论下达后还需继续住院治疗的,由社保经办机构出具垫费证明,由协议医院垫支工伤职工的医疗费用,医疗终结职工出院后,由社保经办机构与协议医院结算相关费用。对经劳动能力鉴定确定工伤等级的,严格按规定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月伤残津贴等待遇。XX 年,支付工伤待遇人数为 139 人,共支付工伤医疗费107.05 万元、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51.14 万元、工亡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 3.21 万元,保障了工伤职工及其供养亲属的生产生活。慎重运作,规范管理,确保基金安全运行。为了规范工伤保险的管理,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和办法,确保工伤保险基金的安全运行。一是按照行业风险确定费率,下达收缴计划,XX 年,应征工伤保险费 293.73 万元,实际征收 301.90 万元,完成计划数的 102.78%,进一步壮大了基金结存总量;二是将企业缴费高低与其工伤事故状况联系起来,把缴费与安全生产联系起来,对安全生产连续无事故的企业,调整缴费比率,实行浮动费率;三是以工伤保险促安全生产,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更好地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和健康安全,降低保险费用的支出。四是严把工伤认定关口,接到工伤报案后,及时组织工作人员到企业、医院进行调查核实,确保工伤认定的准确性,XX 年共查处虚报、冒名顶替等欺诈案件起,从入口上严格把关,避免非工伤原因导致基金支出的风险。五是严格工伤基金管理,严把基金支付关。加大社会保险稽查力度,严格核定待遇,对每一个报销凭据严格按工伤药品目录认真审核,规范工伤事故支付待遇程序。六是在审批工伤事故赔偿待遇方面,采取了经办人审核,财务复核,中心负责人审批等多项监督制度,确保了基金安全运行。七是加强社会保险监督工作,为工伤基金安全完整提供保障。成立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完善社会保障资金监督管理制度和协同监管体制,建立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制度,落实各项社会保障政策,开展现场监督和非现场监督,开展反欺诈工作,严厉打击少报漏报、隐瞒缴费人数和缴费工资基数、虚报冒领等违法违纪行为,确保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与完整。预防为主,减少事故,建立工伤保险的长效机制。为确保工伤保险的健康发展,我们着手建立较为科学合理的长效运行机制。一是建立工伤预防机制。由企业工资与基金监督股牵头,适时组织人员开展对企业的安全预防工作,对参保企业工伤预防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积极开展工伤预防安全教育,组织企业对从事工伤保险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对事故进行分析和研究,有效降低了工伤事故的发生。二是制定事故预防的规章制度。要求参保的企业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在工伤预防方面制定专门的措施。三是认真规范工伤协议医院履行协议工作。我县确定了 3 家医院作为工伤协议医院,要求医院严格按照协议规定对工伤职工进行医治,在有效保证基金安全的同时,由医疗机构提供康复服务措施,最大限度地帮助工伤职工恢复身体功能,提高生存质量,帮助他们重新回归社会,减轻社会和家庭负担。部门联动,形成合力,进一步扩大工伤保险统筹覆盖面。按照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社保中心的统一部署,采取有力措施,狠抓了工伤保险扩面任务的落实,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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